一、教学理念
新课程标准下的教学理念是“以学为本、为学服务”。重点突出了“学”字,那么新的教学模式也应重新思考建立“教与学”的新型关系。也就是强调“怎么学”“学什么”,从关注“教”转向关注“学”。通过教师的教学引导,以学生为主体,激发学生自觉、能动地参与学习,教师的一切教学设计、安排都是如何为“学”服务,因此教师的教学角度、教学身份、教学设计、教学层面、教学空间等都将会发生新的变化。
二、教学过程的探索
和声课教学变化首先应;中破传统的纯理论说教模式。高师音乐专业与音乐学院的音乐专业从本质上讲是没有区别的。区别仅在于音乐理论知识的层面与技能要求掌握的深度、广度与高度的不同。我们知道音乐学院是培养高级的音乐表演、演唱、演奏、创作和理论研究的人才,而高师音乐专业主要是培养高素质、多技能、知识面广的所谓“多能一专”的复合型人才。当然高师音乐专业也不放弃能够培养更高级的人才的可能与追求。由此我们已清楚地看到二者的区别。那么具体到和声教学的角度讲,音乐学院的作曲专业学习与研究的是高级和声理论,内容包括近、远关系转调、离调、多调性、无调性、极音和弦、十二音体系等现代和声理论等等(作曲系学生除外)。高师音乐专业学习与研究的是初级和声包括和弦排列法、基础的和弦连接规则及正三和弦、副三和弦的连接、终止、属七和弦、重属和弦、模进和近关系转调等。但在实践中往往高师和声教学常常与音乐学院的“教学模式”混为一谈,使自己陷入了“困境”。因此,我们应清醒地看到高师和声与音乐学院作曲系的和声虽然同为和声,但教学内容、研究层面、创作方向是截然不同的。
从教学模式的客观条件来看,高师和声教学面对的学生较多,不可能“一对一”地去指导。但从高师模式来讲,这也是它的优势所在。对于“和声”的理解应是“和”即理论,“声”即声音。因此,和声的理论首先必须建立在“声音”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理论上的每一个问题都应变成声音去听,即先听后讲。可分作钢琴的范弹与学生自己的演唱及多媒体课件辅助。从这个角度讲,高师和声教师在教学手段上首先加强和提高钢琴的弹奏技能,从和弦排列开始,就以学生为参与主体,使得学生能动地进入到钢琴的音响之中,在钢琴上弹奏出各种和弦的排列、转位、连接,使学生一开始就对和声音响有一个听觉的感性认识。但钢琴的任何音响对于学生来说应视为被动听觉(外部影响),而让学生真正了解与体验和声带来的震撼力与感染力是让他们自己来演唱教师在课堂上所布置的任何一个习题。如在讲I—IV—V的连接时,作好四部和声后,可将学生分成四个声部来演唱,这样做主要是培养和声听觉,教师还可变化演唱形式,同时将声乐、合唱、指挥等知识加以渗透,使得其他课程的知识与技能在这里得到综合运用。这种教学方式的优点是能够快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兴趣,提高注意力,培养了参与能力、想象能力及创作欲,同时又加强了几门专业课的相互渗透。
和声教学想要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第二种方法是引导学生接触一定数量的四部和声习题。习题的训练是学生通向掌握和创作的必经之路,是学生将生涩的理论“融会贯通”的必经之路,当然对过于生涩、拗手的四部和声习题应酌情选择练习。面对这个问题,我们想是没有捷径可走的。虽然高师培养的目标是教师与培养专业人才在要求上有一定的差距,但对基础和声理论的掌握同样不可降低标准,高师教科书也不应一味地“删繁就简、浓缩凝练”,而允许“取缔艰涩、枯燥而又脱离实际的传统的四部和声习题形式”的做法也同样是不负责任的。恰恰习题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不可替代的桥梁,针对这个问题教师应与学生积极采取互动的教学方式,应将习题、习作、演唱、设计钢琴伴奏结合起来,这个环节有助于加强学生想象力的培养。没有“反复揣摩”何谈掌握,没有“精雕细刻”何谈艺术!当然,量与度、难与易、深与浅、繁与简确是教师应仔细谨慎研究的。这就如同学习钢琴,我们知道,钢琴的弹奏技巧到了高级程度是相当艰深的,但是要想获得艰深、高超的技巧(为了更好地表现音乐),就必须多年如一日地练习大量的甚至枯燥的各类、各个程度的练习曲、乐曲,不仅如此,还应针对每一条练习曲和乐曲从双手的配合、触键、力度、踏板、层次、控制、音色及音乐表现诸方面精雕细刻,才能达到钢琴学习的要求。如果不是踏踏实实地去做,急功近利,降低难度,拔高程度,无论是音乐院校还是高师院校都是行不通的。同样,不去通过大量、有效的习题练习,就想掌握四部和声的创作理论与技法,那也是不可想象的。当然,练习的方法、角度、态度、兴趣、数量(作业量)应因专业、因教学对象而异,但达到的目的应是一样的。因此,对于四部和声习题决不应是“摒弃”,而是采取适当的形式、通过有效的途径、在有限的时间内来获取良好的教学效果,这样才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改变。对于如何提高做习题的兴趣与效率,笔者的教学经验是:讲述完理论与习题的练习后,教师还应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运用单旋律简单编配程度大致与所教内容相当的歌曲,如《小星星》、《故乡的亲人》、《送别》、《红河谷》、《小杜鹃》等等,结合习题,课堂上即兴编配成四部合唱,并将学生分成四组试唱,唱熟后再处理效果,将刻板的和声理论、习题与鲜活的四部和声创作和演唱结合起来,这样便加深了理论印象,熟练了做题技巧,培养了和声听觉,接触到了四部和声的创作、渗透了合唱的演唱,同时激发了学习的兴趣。这时再将和声理论进一步延伸,如在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再即兴地为四部合唱习作选择弹奏织体,并配以钢琴伴奏,形成理论——习题——习作——四声部试唱——钢琴伴奏的一体式教学模式与方法。很显然这种教学模式不仅仅是单一的理论知识讲述,而是一堂生动的艺术理论实践课。学生自己亲身获取的感受是胜过任何语言的。笔者在几年的教学中已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学生反映和声理论“难(枯燥)”,但和声课很有“趣”,就像是音符的游戏,但这个游戏是有规则的。当然,教学模式的转变必定会带来教学方法的改变,教学方法的改变首先对教师的专业综合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试想,教师本身的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形式、教学技能都没有转变和提高,还要去谈“学生素质差”“教学走出困境”,岂不是“纸上谈兵”吗?
再看桑桐先生在《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所言,和声学是一切从及音乐活动者“都需要了解的一种音乐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②。“基本技能”是指基础和声还是高级和声?音乐院校作曲系研究的是高级的和声运用技法。这部分内容就目前高师的教学是涉猎不到的,很多教师对它只是提及一些概念,更触及不到和声“学术性”的问题。因此针对“基本技能”的含义及范围、层面,从事高师和声教学的教师应有一个准确的理解与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