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态的《乐理大意》(1903年)、《教授音乐之初步》(1904年)、(乐理教科书》(1904年)可以看作是我国最早的乐理教相产。代写论文 在此之后约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音乐院校和师范院校音乐系的.‘基本乐理”的教材和教学经历了从无到有、持续建设和发展的一个过程。最早开设乐理课的是1910年创办的“北京音乐传习所”。最初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大多附设在师范和艺术学校的系科中②,专业音乐教育和师范音乐教育是没有很明显的区别的。于1922年成立的“北京大学附设音乐传习所”和1927年建立的“上海国立音乐院”分为本科、师范科和选科三部分,开设的课程中都有乐理气其后,专业音乐教育逐渐与师范音乐教育分离,但“基本乐理”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却一直延续到现在。
在高师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必修课程中,“基本乐理”通常都是开设一年或一个学期,共72或36课时。各院、系的“基本乐理”教学大纲中的教学目的都认为是:通过“基本乐理”的教学,让学生掌握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表现音乐、欣赏音乐、进行音乐创作的基本能力,为进一步学习音乐专业理论知识奠定基础。“基本乐理”的教学内容主要是节奏、音程、和弦、调式等。修毕时,以书面考试检查教学成效,一贯如此。尽管近年来,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领域在扩大、力度在加强,但奇怪的是“基本乐理”的教学却是“以不变应万变”,除了调整课时或者教学内容深度以及更换教材外,别无其他。
当我们跨入21世纪,考虑师范音乐教育要与国际接轨,用客观的眼光审视乐理教学得失的时候,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清醒地看到它的不足一是没有充分体现音乐文化教育的特点。因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不同,则教学上应体现出差异来。专业音乐教育的乐理教学更多突出技术层面而师范音乐教育要特别强调文化层面。二是乐理知识的单面性,即只懂欧洲近代乐理。这与基础音乐教育要体现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不适应的。这也是当前的“基本乐理”学科建设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一)《基本乐理》母科建议的斯思愁
由于音乐哲学观、音乐教育观的变化,“基本乐理”教学的目标也较之以前应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
1.音乐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扩大,要求我们必须有更丰富的乐理知识去认识和理解不同种类的音乐。
走过二十世纪,我们已经习惯了欧洲的专业音乐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上出现的“新音乐”,我们平常听音乐、论音乐主要是这两类音乐。其实,除了这种已“深入人心”的音乐以外,还有中国传统音乐、非欧洲的世界各民族民间音乐也已越来越多地被我们认识和接受。当我们接受了越来越多的非欧洲音乐以后突然发现:我们现在所学的“基本乐理”的这一套理论是不能完全解释这些音乐的,如果我们要认识和理解这些音乐,我们也必须具备欧洲近代乐理(指欧洲近现代专业音乐的乐理)以外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
2.“理解音乐的文化内涵”在当前的基础音乐教育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强调, 我们必须把音乐不仅当作一门艺术同时也要作为一种文化来学习。
如何理解音乐文化?音乐文化包括哪些内容?“基本乐理”的教学中,如何体现音乐文化的学习?比如说,一个音乐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功能作用等,即它为什么发生?是怎样发生的?它的个体的、社会的功能是什么?它是如何衍展和传承的?不同的文化背景,自然有不同的回答。
3.由于音乐哲学观、美学观的差异,我们必须面对由此带来的音乐审美结果的差异。
什么音乐听起来美?什么音乐听起来不美?美感是怎样产生的?是音乐本身还是音乐以外的因素?音乐能否表现一定的内容或塑造一定的音乐形象?美感是自然环境形成的还是接受教育的结果?音乐的美是一种很复杂的现象,而且,由于音乐并非是世界通用的语言,所以让全世界的人都产生一种共同的美感是困难的。对音乐美感的体验是因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风俗习惯不同、历史时期不同、个人接受教育的程度不同而千差万别的。在乐理教学中,也应讲解各种不同的音乐哲学观、美学观。
(二)《基本乐理》课程体系的内容
根据目前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趋势,结合中国师范音乐教育的情况,高师的”基本乐理”教学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欧洲近、现代乐理;2.中国传统音乐的乐理:3.世界民族音乐的基础理论。
1.欧洲近、现代乐理的教学
欧洲近代乐理一直是中国“基本乐理”课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基本乐理”课程体系中仍然是重要的内容。 近百年来我们积累起来的乐理教学经验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但我们对教学内容的侧重点和教学方式应有所调整。
(1)把握基本知识的深度
以往师范的乐理教学过于强调操作性,以致教学内容过于艰深。这并非是完全必要的。现行教材中每一个细小的知识也不一定要求学生都必须掌握,而应有所侧重。如大、小调体系中的音程、和弦、调式应是其重要内容,学生应学会作一般的分析,但并不绝对有必要让学生都能去构成。因为分析是每个学生今后都会遇到的,而构成却不是。还有做练习的问题,大部分学生都会抱怨习题太多、太繁杂。随着操作性要求的降低,习题是可以减少的。
(2!欧洲近代乐理的应用
学习欧洲近代乐理即是学习欧洲专业音乐的创作手法、表现方式和感受能力。欧洲近代乐理有其学科体系的系统性,即它是学习欧洲古典音乐的奠基石。但也有其局限性,即它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理论。这一套理论对于欧洲的现代音乐和非欧洲的音乐大多是不适用的,对于中国近现代的“新音乐”它是适用的,但对于中国传统音乐它是不适用的。
(3)欧洲近代乐理的延伸—现代乐理
进入20世纪以来,各种流派的现代音乐开始出现,这些音乐现象是不能用传统的乐理来分析和解释的。现代音乐作为一种音乐文化,目前在基础音乐教育中还没有很多的体现,但作为师范音乐教育的“基本乐理”教学也应有所涉及。目前已有童忠良的《现代乐理教程》出版,其主要内容包括:新的调式音阶、现代节拍与小节解放、现代和弦与和音、现代调性与调关系、有关现代作曲技法的乐理等内容日弓晒(代乐理的内容在高师的“基本乐理”教学中,不必占太大的分量,但不能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