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中等职业学校音乐教育必须在有别于中小学校现行的教育模式的基础上,提倡教育意识的创新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首先要解决音乐教师对创新观念的更新问题,其次要把握好创新意识的三大构成,最后要注重三个方面创新培养。目标是鼓励音乐教师也要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发挥音乐教育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
创新意识 创新方法 切入点 培养目标
【正 文】
在职业技术学校开展艺术美育教育以来,许多优秀的教学成果反映了音乐教师们为了把艺术教育普及到心智逐渐成熟、审美需求强烈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群体中去,他们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有的学习国外的美育教学理念;有的参照中学高中阶段的艺术教学模式;还有的根据自身的条件搞“职业特色”,在此过程中,就包括了教师们勇于创新,开发了许多适合这个年龄段学生选用的音乐教材、制作与其配套的课件和软件等等,但我们认为: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音乐教学,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实施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首先要澄清音乐教师对“创新”问题的两点模糊认识。
其一,“创新”并不专指科学发明创造,如果把指导学生搞小制作、小发明当作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惟一途径,显然是从狭义上理解了创新教育的含义。这种模糊认识的存在,导致部分音乐教师把自己当作局外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实上,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各学科密切协调,需要教师全员参与。要使学生具有创新的意识、胆识,具有良好的创新意志品质,要帮助学生掌握创新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的基本方法,绝非单靠某几门学科的教师所能完成。相反地,音乐学科具有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它可为学生提供更为自由、广阔的想象与创造的空间,故而音乐课堂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阵地。
其二,对“创新”的含义不可定位过高,新与旧是相比较而言的,以什么作为比较的参照系,决定了音乐教师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所持有的态度。那种把“创新”的含义定位为“前所未有”、“世界首创”的认识显然是以人类历史作为参照系的。对“创新”的含义定位过高,直接地引发了教师们的畏难情绪:就凭我们这样的水平,能指导学生创出什么新玩意儿来吗?其实在创新教育中,“新”的比较参照系是被界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的。班级或团队中别人没有说过、没有做过的可以看作是新的,甚至在学生个人历史上没有说过和做过的也可以看作是新的。当然,判断某行为是否属于“创新”,还牵涉到价值取向问题。在学校创新教育中,如果过于看重创新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则很容易滑入“功利主义”的泥沼。学校创新教育应该着重于评判“创新”的发展价值,假如学生能从与众不同的角度思考某一问题,能用别出心裁的方法完成某道习题,都应视为有较高的价值的“创新”,因为用发展的眼光看,这样的学生将来很可能会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创新并不神秘,创新教育并不是无从下手的。
澄清了以上两点模糊认识,就产生了关于音乐教师如何以创新的意识创造崭新的教学载体、实施音乐教学中运用崭新的教学方法,并在实施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的讨论。
一、开展音乐教育的切入点要创新
我们都已经意识到:长期以来,我们的教师习惯于夸大自己在课堂上的“主导”作用,习惯于把学生当作教学的对象,当作知识的承载体。为了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向学生传输尽可能多的知识信息,增大课堂容量,于是“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几乎成了课堂教学普遍采用的方法。反映在音乐教学上,教师为了确保“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教学目标得到落实,一味地强求学生进行枯燥的技能训练,不厌其烦地、长时间地讲解乐理知识,要求学生背诵大量音乐家的生辰年月、代表作品等等。无疑,这种把学生当作教学活动的客体的做法,极大地损伤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积极性,影响了学生个性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现在有许多音乐课堂里教师们正在尝试角色的转换,比如有的音乐教师一改过去站在讲台上,居高临下,俯视众生的做法,走到学生中间去;与学生围坐在一起,甚至也像小孩一样戴着头饰与学生一起唱唱、跳跳,把个音乐课上得生动活泼、轻轻松松。
但是这种教学方法并不适合直接移植到15至18岁的青少年年龄层的音乐教学中来,因为这个年龄层的学生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处于人生关键而又特殊的时期。一方面在心理上,他们处于青春发育时期,这一时期最大特点是生理的蓬勃成长、急剧变化,特别是处于外形剧变、机能增强和性成熟的“三大巨变”中;另一方面,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也颇具特色,他们的智力迅速发展,突出表现在逻辑思维的发展上;他们的情绪情感比较强烈,常有明显的两极性,很容易“动感情”;他们的自我意识迅速增强,从青少年身心变化所集中表现出的过渡性(从幼稚过渡到成熟)、闭锁性、社会性和动荡性的四个特点中,不难了解在现实中反映——听流行乐、做追星族、抗拒传统的自我表现。他们可以一直戴着耳机听MP3里的音乐,但不爱上音乐课;他们可以把歌星的所有专辑和家史倒背如流但说不清其所爱的歌曲的风格和内涵,更别说相关的音乐知识;他们可以自封为“K歌之王”,但不愿意在众人面前表演一曲。
针对这一群体、这种现状,我们的音乐教师的观念中必须放下高雅艺术所谓高高在上的架子,寻找一个尽量与学生的认知水平相贴合的切入点,国外流传一种说法:一个高明的教师,既了解学生想要的,也知道学生缺少的,更加懂得如何让学生快乐地得到他不曾想得到的。这和《论语》中的“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是不谋而合的,于是我想起了一个成功的教学案例,它给了我许多启示。在一堂欣赏课上,一位教师为了让学生了解西方音乐家,他以“旧曲翻唱”的点子作为这堂专题课的启动元素。首先把学生熟知的某些流行歌的旋律呈现出来,当音乐响起,学生马上反应是某某歌星唱的,但是这样一来就立刻掉进教师设下的“陷阱”里。原来,这位教师所选的音乐全都是现代的音乐人把几百年前的音乐家的作品按流行音乐的风格改头换面的“杰作”,在教师的点拨指引下,引发了学生对音乐巨匠讨论的热潮,接下来,创新思维就如喷涌的泉水,源源不断了。这边,大家自发以小组为单位收集关于某个音乐家的资料,为下一堂课的演示做铺垫。那边,就有学生提问:“为什么别人可以改,我不可以改吗?” “我也想把我喜欢的音乐搞个DIY,关键是改动什么呢?”……。
学生们许许多多的创新思维迸发了,它们是被教师一个准确的击球打中的,试想如果我们没有找准这个合适的切入点,即便我们作了充足的教学准备,学生也未必愿意理解我们的一番苦心。所以实施音乐教育应该顺应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审美需求寻找他们能接纳、不抗拒的事物,并从共同的话题入手,多寻找音乐、艺术和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系,最终使我们希望学生能接受艺术的熏陶,从而提高个人的素质和修养。
二、实施音乐教育的形式和手段要创新
实施音乐教育不仅要有好的开端,还需要在教学形式和手段方面创新。我们长期沿用的讲授法,固然有它的优势,它能在同等时间内完成最大量的知识传授,因此,如果我们的老师在受到教材和知识容量的双重约束时,必然会为了赶时间、赶进度而采取简单地讲授法来完成知识传授的任务。事实上,我们所面对的教育对象是在学习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甚至于学习的动力等各方面都存在不足的学生,如果我们的老师按照高等音乐学府学院派的教育手段和传授方式,再加上拘泥于某本教材或某个学科体系的话,可以想象我们的正面的音乐教育将显得何等的无力。
目前,有许多教师已经意识到中职音乐教育要注重手段和形式的创新,例如有的老师在讲解节奏、旋律等抽象概念的时候,利用MIDI等电子键盘把音乐作品进行逐层删减和叠加,电子仿真手段快速而直观地把抽象的概念解释清楚了,相比以往要进行大量的模唱、打拍子和数节奏等方式来得更有效,毕竟对于普及音乐常识的教育来说,机械式的学习方式容易让学生产生厌学情绪。还有一个个针对中职学生的音乐教学的课堂设计也是非常成功的,它的亮点之处是把“职业性”融合在音乐教学中,强调学生“动手做音乐”,并利用作品展示,让学生站在舞台上展示作品的同时,也展示了自己和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