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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师声乐课程教学方式改革浅析(1)-音乐
来源:  作者:未知  点击:次  时间:2002-04-14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摘要:中师声乐课程教学方式已由单纯的“一对一”的方式转变为个别课、小组课和集体课相结合的方式,本文论述了三种教学方式的主要内容、作用及存在的问题,指出它们的合理运用,既能缓解声乐师资相对不足的矛盾,又能促进教与学的互动性和积极性,是声乐课程教学改革的必然产物。
关 键 词:中师 声乐课程 教学方式改革

中师音乐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小学音乐师资。声乐课作为中师音乐专业的一门基础课,其教学目标不仅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演唱技能、技巧,还要掌握作为一名小学音乐教师必备的声乐理论知识和教学方法。[1]另外,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声乐师资出现严重不足,单纯的个别课的授课方式已难以满足中师声乐教学的需要。因此,中师声乐教育根据自身的教育特点,更新教学观念,配合教学内容及教材改革,优化课型结构,采用了个别课、小组课和集体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这样既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其在较短的学习期限内,尽可能地掌握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成为适应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发展的合格的中小学音乐师资。同时,又可以缓解声乐师资相对不足的矛盾。[2]

主要的教学方式及其教学内容

1.个别课
个别课是采取“一对一”的授课方式,一般从三年级开始,一周一课时。个别课充分体现了声乐教学的最大特点——“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教师可以根据每位学生特定的嗓音条件、理解能力和歌唱程度,对其发声进行指导和训练,以确定适合学生的歌唱方法,在提高专业技能、技巧的同时,使学生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挖掘,激发潜在的歌唱天赋,尽可能得到个性的和谐发展,展示其音乐表现力。[3]作为未来基础音乐教育的师资,中师声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日后都要走上讲台,一方面要通过自己正确、得体的范唱激发学生对音乐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另一方面又要把自己对歌唱艺术的理解和体验传授给学生。因此,在建立正确的声乐概念、掌握基本歌唱方法的基础上,个别课在提高学生的歌唱技能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小组课
小组课是把三至五个程度相近或同一声部的学生编为一组,是在集体课基础上的提高教学,一般从中师二年级开始,每周一次,连上两课时。小组课的开设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小组课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既能相互交流对声乐课程的见解,又能让学生观摩到教师完整的教学过程,学会如何解决歌唱发声中存在的问题,潜移默化地培养了学生的教师意识和教学能力,体现了艺术性与师范性的结合。
3.集体课
集体课是以班级或年级为授课单位的集体声乐课程教学,从一年级新生入校开始,每周四课时,两课时为一次。学生一起练声,一起唱歌,授课时,教师指定或抽查个别学生进行演唱,并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调整训练。[4]课堂教学结束时,教师把作业布置给学生,并在下一次课上,根据学生课下练习情况,进行讲解和比较,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同时,集体课的形式还有讲座、观摩和艺术实践等。其内容可包括发声的基本理论、声乐表演、声乐美学和中外声乐发展历史等。

三种教学方式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

1.个别课
个别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能充分顾及到学生的声音特点和艺术个性的发展。因此,它的教学效果十分明显,是声乐教学史上最常见最普遍的形式,数百年来,都被广泛采用。在个别课上,学生的演唱和教师的示范对于师生间的交流最为直观方便。这种教学方式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目的、有选择、有阶段地实施,对于具有一定声音条件和发展潜力的学生,它应是声乐教学的主要形式,具有“提高”的意义,而对于声乐条件较差的学生,它则是辅助形式,具有声乐教学的“普及”性。
个别课的缺点是分散量大、教学成本高,容易造成时间上、内容进度很强的随意性。同时,个别课也存在知识单一、信息量小的弊端,学生只注重解决自身存在的某些技术性问题而对声乐教学的系统性、完整性缺乏了解。因此,教师应该允许和鼓励学生旁听个别课,而且听不同教师的课,不但可以学到不同教师的教法,而且可以接触到不同教师的教学和演唱风格,从而活跃思维,激发表现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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