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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物细无声——浅谈声乐教学中的美育渗透(1)-音乐
来源:  作者:刘慧  点击:次  时间:2002-04-13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摘要: 声乐教学是美育的一部分,通过审美教育来实现。根据声乐教学的规律,把审美教育贯穿于声乐教学的全过程,让学生在学习声  乐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审美个性和能力,获得高尚的审美情操;使美育在潜移默化中渗透。
关键词: 美育  声乐教学  审美教育  专业知识教学  思想品德教育  能力和个性发展
“美育”是一种属性,它最终表现为人的修养、品格、情感。“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其核心就是审美教育。声乐教学作为美育的一部分,其本质特征是在审美中完成教学。具体地说,就是教师引导学生感受音乐美,逐步培养学习的兴趣,并在兴趣的支持下,完成审美过程,同时积累审美经验,积累对音乐的感性认识,最后达到知美、懂美并能创造美的境界,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声乐教学虽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多以单对一的形式进行,一个教师每次对一位学生上课,但它同样具备了现代教学原理中课堂教学的三项基本功能,即知识教学、思想品德教育及能力和个性发展。同其他学科一样,声乐课既要完成本学科的内容,还要成就一个人的个性发展,它需要在讲授过程中,挖掘出与其他学科相通的一般性的认知规律,体现出对人的全面素质发展的培养。那么声乐课教学中美育将如何渗透呢?笔者的体会是:根据声乐教学的自身规律,在潜移默化过程中予以体现。
一  审美中的专业知识教学
概括地说,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教育是整个音乐教育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就无法进行各种音乐作品的演唱活动,就无法感受并表现音乐作品具有的各种情感,并获得丰富的审美体验。因此声乐课堂上,要切实培养学生驾驭声音的基本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声乐教师也应突破过去传统的教学观念,把教学的着重点从单纯的知识传授和机械的技能训练上转变成激发学生内在的审美需要上。这就是说,把每个知识概念和技能要点,都与它的表现意义结合起来,以内涵吸引学生对美的体验的追求,在这种追求的过程中,也获得了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因此声乐课堂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量力性
量力性是指教师在教学中应根据学生的认识能力、接受能力以及生理条件来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在声乐学习中,无论哪种技巧的训练,都要经过反复的练习,在日积月累中不断提高。不切实际的过急过高的要求,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往往适得其反,形成难以更改的弊病,使学生丧失学习声乐的乐趣和信心。可以想象,让一个初入门的学生超出其能力范围去唱难度较大的歌曲,他除了用嗓子拼命喊叫外,别无他法。如果不能驾驭自己的声音,就不可能体验歌曲的美感,只能让学生越发感到学习声乐的艰难。而一首力所能及的歌曲让学生能够轻松地把初学到的方法运用到歌曲练唱中,将课堂所学的基本原理、概念和规律转换为实际演唱能力,就会取得练声和练唱溶为一体的效果。当学生发现自己的进步,就能点燃自己表现美的愿望,并从中感受到创造的欢乐,获得美的享受,进而发现:原来自己有能力学好声乐这门课。这种“顿悟”让学生信心大增,在此基础上,及时加大练习的难度,就会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师在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过程中一定要“量”学生的“力”而行。
2  形象性
形象性是声乐教学的主要特征之一。由旋律、节奏等音乐语言所组成的音乐形象,具有声态、情态、形态、动态等一系列形象化特征,声乐教学正是借助这些具体可感的形象来启发和感染学生。声乐教学应以美为本,尤其在进行基础的发声训练时,要变抽象、枯燥的概念为生动有趣的形象,让学生充分感受到声乐的美好。教师应尝试着用小型的声乐作品或歌曲中某一乐句作为发声练习,利用音乐自身的内容、旋律、节奏和情感,调动学生的内心感受,形成良性呼吸循环,从而使发声器官与呼吸器官协调合作,解放学生的嗓音,最大程度地简化发声技术的难点。在给初入门的学生上课时,我常把由著名音乐家黄自创作的《花非花》作为练声曲。练习时从1=D开始,以半音向上移至1=E或1=F,然后又以半音回到1=D。这首歌短小而精美,采用四句体乐段结构,在词曲结合中依字行腔,使歌曲犹如吟诵一般,给人无限的柔美感。《我爱你,中国》这首歌是许多学生既喜爱又想唱的,利用学生的这种歌唱热情,我常把第三部分的结尾乐段作为拓展音域的练声曲,让学生在“啊”的练声中,就有了“百灵鸟凌空俯瞰中国大地而引颈高歌的”音乐形象。由此看来,把技能技巧的学习与训练放在学生能够感受和理解的音乐意境和艺术形象中,比离开音乐形象的单纯的技能、技巧训练更能引起学生的兴趣。
3  愉悦性
学习音乐的过程应该是愉快的。无论是音乐技能的掌握,还是音乐知识的了解,都应该最大限度地体现美育的精神,即让学生通过自主参与,真切体会音乐的美,从中得到艺术美的享受和快乐。在声乐教学中,也只有在处于愉悦状态的时候,学生才易于形成兴奋点,各发音器官才会处于开放状态,自然放松,才能为“声乐学习是体力与脑力相结合的艰苦劳动”披上一层乐于主动接受的色彩。课堂上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教学过程中审美功效的首要标志。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教师首先要把感情的纽带抛向学生,彼此沟通情感体验,这种情感交流创造了最佳的审美情境。同时教师的审美形态(教学仪态、教学语言、教学气质等)会使学生产生信任感,增强学习的动力,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美的影响和美的熏陶。
二  审美中的思想品德教育
音乐素质是音乐专业的学生的强项,而其他方面则相对薄弱,表现为个性较强,社会责任感和政治意识淡薄,个人的自理能力和团队精神较弱。声乐教学对人的思想、道德、情操和身心都具有独特的、陶冶作用。所以,选择合适的教材显得尤其重要。
声乐教材的选择以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为目的,不仅要体现作品的民族性、世界性和时代性的特点,还要充分注意到教学内容的艺术性、系统性、综合性和可接受性,力求通过声乐教学培养学生正确的音乐审美观念,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为了适应教学的需要,可把教学曲目分为四类,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地进行选择。
第一类:思想性、哲理性较强,反映严肃历史题材的作品。例如《铁蹄下的歌女》、《黄河大合唱》、《长城谣》、《延安颂》、《松花江上》、《故乡》以及歌剧《洪湖赤卫队》、《江姐》等等。这类作品是一组组历史的珍贵画卷,充满了爱国主义的激情。通过演唱这类作品,使学生更深地了解中华民族的近代历史及其伟大精神的内涵。中外皆然,俄罗斯民歌《三套车》、格林卡的歌剧《伊凡·苏萨宁》等作品,以当时社会生活为题材,具有强烈的道德感染力的艺术作品,同样可以感染学生。音乐是没有国界的,但音乐家都有自己的祖国。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往往也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者。被誉为“俄罗斯音乐之父”的格林卡、“捷克民族音乐的奠基人”斯美塔那、“意大利革命的音乐大师” 威尔第,他们的精神世界及他们的作品都能形成一股巨大的引力,使学生不自觉地投入其中,感受其中巨大的精神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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