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高师 钢琴 基础阶段 教学
高师钢琴教学的“基础阶段”一般是安排在大学的前两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不同于音乐院校钢琴专业的学生,钢琴课程对他们而言是“必修课”而不是“主修课”。由于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大纲的差异,“必修课”的教学与专业音乐院校的“专业主课”的教学就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专业院校学习钢琴“专业主课”的学生有了相对较高的水平,而高师钢琴“必修课”面对的大多数学生是因为面临参加高考其他专业难于考上才用几个月或一两年的时间“突击”学习艺术课程而考入高师艺术类专业学习的学生。由于学生在入学前没有经过规范的弹奏训练,是采取突击拔高的“蚂蚁啃骨头”的方式“苦练”出应考曲目的,大多数都只会弹奏应考曲目。尽管能弹一两首曲子,但缺乏必要的基本功训练,基本上都还没能掌握基本的钢琴弹奏技巧,而且学生也不可能花费大量的自习时间用于钢琴练习,因此钢琴教学基本上只能从“A、B、C”起步。在这个阶段要相对集中地给学生进行基本功训练,让学生尽快地打下一定的基础,才有可能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使其弹奏能力得到提高。
由于在基础阶段的教学时间较短,在教学之中我们就更应该强调钢琴教学的普遍性、共性,更好地使学生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初步掌握一定的钢琴演奏、伴奏和教学的基本能力,才能为学生以后的进一步学习和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施。
一、 教材选择
成年人的钢琴教学不同于幼儿钢琴教学,成年人自身生理上已经基本定型,手比较僵硬,但相比较成年人在观察力、理解力、文化修养等这些智力因素方面要有一定优势,在教学之中,在坚持按照科学的弹奏方法和音乐规格去进行严格地训练的同时,应根据其生理上和智力上的特点、优势以及个体差异来规划教学的步骤和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
高师学生的钢琴教学,既不能认为学生的手早已僵硬定型,不肯花时间精力去琢磨、掌握正确的弹奏方法,不肯认真地去做基本练习以打好一定的基本功,认为只要能弹几个曲子就行,甚至急于弹大曲子,结果欲速而不达,弹出的曲子支离破碎、面目全非,也不能不顾成年人的特点和兴趣《拜尔》《哈农》《车尔尼599》一条条挨着弹,只要求质量不要求进度,就会抹杀了学生学习钢琴的主动性、积极性,也难于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由于教学时间有限,高师学生的钢琴教学应根据各个学生实际情况,可采用周广仁教授所著《钢琴演奏基础训练》所提出的方式来选择安排教学内容,把不同的演奏技术分类型、分专题地以“技术课题”的方式,结合基本功训练的各调大小音阶、和弦、琶音和练习曲以及乐曲几个方面的内容循序渐进地来进行教学。根据成年人的特点和学生的具体情况,有些技术问题还可以在乐曲的学习之中加以训练解决,而练习曲则采取“精练”的原则。在进行了某一方面的技术类型基本功训练并学习了相应练习曲、乐曲后,进一步给学生分析该练习曲、乐曲的主题,左手的伴奏和右手的发展变化等等,并可以开始钢琴伴奏的学习尝试。这样的教学方式有利于帮助学生以“学以致用”的原则及时地加以巩固应用,也能使学生更有成就感,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更为扎实地掌握钢琴演奏技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按此原则,根据学生演奏能力、兴趣爱好等个体差异的实际状况来选定教材,在选择钢琴教材时应充分考虑到以下几点:
1.技能性。必要的钢琴弹奏技巧训练,如:手指练习、音阶练习、和弦与琶音练习、练习曲、乐曲等有计划地安排在各教学环节。2.趣味性。教材内容安排应考虑到成年人的特点、兴趣和爱好,由简到繁、循序渐进。3.经典性。经典曲目一般旋律优美,既有较好的艺术性、可听性又有较强的技术典型性、代表性,这样的曲目可以使学生在技术、艺术、学习兴趣各方面都得到提高。4.民族性。在教材的内容安排上适当侧重中国风格的钢琴作品,这些作品在内容、风格及和声手法上学生较为熟悉,容易为学生所接受,同时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5.实用性。从培养目标来看,应在教材中安排一定分量的歌曲伴奏和歌曲即兴伴奏的教学内容,以提高学生的歌曲伴奏水平和即兴伴奏能力,更好地适应今后实际工作的需要。有关这方面笔者在拙作《高师钢琴即兴伴奏的教学》一文中已有阐述,在此不再详解。
在教学之中,还要处理好 “精与广”和“想弹的与该弹的”两个问题。艺术教学之中“技术”和“艺术”“质”和“量”是相辅相成的,由于学习时间有限,在“精练”的同时要努力加强学生视奏能力的培养。只有学生具备了一定的视奏能力,才能在有限的学习时间内更多地“浏览”一定“量”的乐曲,钢琴弹奏能力才能提高;否则其演奏“质”的提高也就如无源之水,曲目量得到积累增加的同时,学生的艺术视野、艺术修养也能得到相应提高,其钢琴演奏的艺术表现力也才能得到更大的提高。
在学习内容的选择上,也有“我并没有去弹那些正式的练习曲如车尔尼和克莱门蒂;相反,我花了整整一年时间做种种标准的练习如音阶、琶音、颤音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①[钢琴家米夏·狄希特(Misha Dichter)]这种情况,霍洛维兹也说:“我想通过我弹奏音乐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靠体操式的练习。我从不机械地对待钢琴。”②针对高师钢琴教学的实际,在适当集中地打下一定技术基础以后,也应该可以尝试采取这样的方式,使学生的技能水平和曲目量都同时得到更多的提高。
二、 练琴方法
钢琴练习的目的就是要既发展智慧,又发展手指和发展其有实际效用的“练习”能力。在钢琴弹奏中,要求眼、脑、手、脚、耳及至整个身心协调配合好,开始学习钢琴就要让学生养成良好的练琴习惯。在练琴时要有明确的目的性、方向性,要用富于变化的多样化而又精确的各种方法来练习——为音乐而弹奏。开始练习时就要认真看谱,谱面上的所有音符、记号都力求正确、完整地做到。一般来说要求学生踏踏实实慢速练习,认真地阅读、研究乐谱。在学生能正确完整地弹奏以后也要力所能及地加快弹奏速度,以达到乐曲表现所要求的速度,甚至还能适当超过正常速度的练习都是必要的。以学生演奏能力的提高和音乐表现的需要为出发点,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在不同阶段、不同方面对其练琴方式做出明确要求,既不能一开始就猛冲猛打地快,把乐曲弹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也不能自始至终一味地慢,达不到乐曲所需的速度也同样是面目全非。也有主张一开始就快练的钢琴家,阿尔弗雷德·布伦德尔(Alfred Brendel)就说过:“爱德华·斯图尔曼最令我敬佩的便是:他总是让他的学生用快速的节拍学习一段乐曲,但他将这段乐曲分成若干小段。他告诉学生以特定的方式将乐曲弹奏到某一处。而后,他又要求学生弹奏第二小段并使其与第一小段衔接起来。这样继续下去一直到学生完成了整部作品。在这一过程中,他始终不允许学生放慢速度。”③可以根据学生和乐曲的具体情况,有的学生在有了一定的基础后或许就可适当采取这种练习方式。总之,不同的练习方式都是可以尝试的。在练琴的时候要有重点、有选择,专心致志地把问题重点突破、各个突破,一遍遍地从头到尾“溜、过”的方式都是属于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