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歌曲教学 弹奏 钢琴伴奏
什么是“歌曲钢琴弹奏”?它是指伴奏者在没有主唱歌曲旋律的情况下,将一首歌曲不做任何变化、从头至尾在钢琴上“独奏”出来。众所周知,歌曲钢琴伴奏重视“唱”与“伴”的合作,而“歌曲钢琴弹奏”只重视演奏者独立的弹技,二者在理念上、心态上是有根本区别的。
一、关于“歌曲钢琴弹奏”之说
笔者曾弹过多年的舞蹈钢琴伴奏,为编配舞蹈伴奏教材,将许多中外歌曲改编成简易钢琴曲。但就像这样一些简易之作,也不都是将一首歌曲旋律不做任何变化在钢琴上进行弹奏,恰恰相反,常常是将歌曲旋律做各种变奏,或以多样的弹奏力度等变化处理的。可以想象得出,一个用右手机械地弹奏中国五声性歌曲旋律,而左手则随便辅以传统三和弦分解式的歌曲钢琴弹奏,是多么自由、滑稽啊!可以肯定地说,为一首歌曲伴奏选择钢琴织体形式的本身,就是一种极为严肃的创作行为。即便是为一首简易钢琴曲编配织体形式时,也一定是从创作的角度观察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
当然,一首好的歌曲钢琴弹奏,可以加工、演化为初步的歌曲钢琴伴奏形式,而一首好的歌曲钢琴伴奏形式,也可以加工、演化为一首好的钢琴曲,二者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许多中外钢琴家、作曲家创作的精品都不乏这类改编曲。关于将歌曲改编成钢琴曲方面的问题,大家可从黎英海《中国民歌钢琴小曲五十首》中找到初步答案。
不过,分析高师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所做的各种“歌曲钢琴弹奏”,其目的、意义是各不相同的。如合唱、声乐、视唱练耳课上教师所进行的歌曲钢琴弹奏,是为了纠正或加强学生的音准、节奏感;编配伴奏者所进行的歌曲钢琴弹奏,是为了选择和弦、聆听和声图式与歌曲的音响效果,或者是歌曲钢琴伴奏的萌芽,或者就是跟弹歌曲主旋律钢琴伴奏形式的初步设想等。这都是无可非议的,它们是教学的需要,是多声部音乐实践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但它们绝不应该是教学与实践的终结。
二、钢琴伴奏教学的误区与解决途径
从高师钢琴伴奏教学来看,片面地把歌曲钢琴弹奏看作是歌曲钢琴伴奏,实质上是不系统的伴奏教学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如许多学生无论练什么样式的钢琴伴奏,都习惯于右手弹旋律,左手弹自然顺序排列的大琶音分解和弦式的钢琴织体形式,而且常常是在没有人声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些弹奏者只强调便于上手弹奏,忽视弹奏者与演唱者的合作,放弃规范的和声声部要求,弹奏音响空洞而不能自辨,更谈不上用所学作曲理论知识去解读自己所弹歌曲钢琴伴奏的和声现象了,只能是浅白地将无人声演唱的歌曲钢琴弹奏解释为歌曲钢琴伴奏。
对此,我的做法是:从歌曲钢琴伴奏编配教学伊始,就以钢琴织体加人声旋律的写作题、键盘题的形式来研究传统和声式钢琴织体的声部进行规律,让学生及早地在听觉上习惯于这种含有人声演唱的正规歌曲钢琴伴奏形式。就是在左手按十二个半音大调或小调顺序弹奏I—IV—V7—I的四部和声钢琴织体时,也一定要求学生用右手弹奏附加密集排列形式或混合排列形式的分解双音、三音、四音和弦声部,并且在此和声背景下编唱或编写简易的旋律声部。这种将传统的四部和声键盘形式与旋律写作形式的结合,开拓了学生学习的视野,提高了学生的理论与技能协调发展的能力。
另外,我要求学生们重视对和弦、旋律钢琴化织体编配原理的研究。如学生在学习歌曲伴奏编配时,先掌握将一个和弦写出多种形式的钢琴织体练习,或者将某一旋律片段在钢琴上做各种单手、双手的旋律钢琴化织体的变奏处理等。这提高了学生们对和声式钢琴织体中声部增减规律、旋律钢琴化织体特殊性的认识。如果我们的教师能以弹奏的形式教学生配弹伴奏,也能以作曲理论知识解读具有教学意义的钢琴伴奏织体中的和声现象,同时还能写出教师即兴伴奏的乐谱和分析,那对学生来说,他们所接触到的歌曲钢琴伴奏教学才是较完整的伴奏教学。
曾记得1982年我在新疆艺术学院舞蹈系任钢琴伴奏教师时,就客串为一位蒙古民歌手即兴伴奏过一回,并且在省电台录音棚录音。回想当时,那位民歌手是用蒙文唱了一首蒙古长调民歌,歌词足有七八段,临时给我的那份“简谱”也是无小节、无中文歌词、无拍子的非正规乐谱,而且民歌手在每段进行反复时演唱速度、节奏等都不太一致(根本就是即兴式演唱)。我在即兴伴奏中主要采用了随腔伴奏法,即以支声式钢琴织体为主的伴奏方法,录音效果还不错,至今我仍保留着那盒录音带。这对我日后所从事的高师教学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