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声音音色的统一
所谓音色,是指人声发出声音的色彩,决定声音色彩的先决条件是人体发声体的性质、形状、大小等起决定性作用。每个人的生理结构不同,致使每个人的声音音色也各不相同。这里讲的声音训练中的音色统一,是指每个人的个体基础条件上而言。在自身音色条件的基础上发出的各种声音,求得音色的统一,它应是有气息的支托、有良好的共鸣和声音位置。要能求得声音音色的统一,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在学习各种元音的母音发声训练中求得音色的统一。如基本母音:a、e、i、o、u这五个母音中,有开口的、有闭口的,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最适合的母音,当找到后就用适合的母音带出其他母音的发声:也就是老师们常说的“宽母音窄唱”“窄母音宽唱”。意思是开口母音声音易散,在练习时想到发窄母音的感觉,这样就易集中了。反之闭口母音想到开口母音的感觉,声音也就不挤了,容易统一。
2.歌唱声音的质量,是由音高、音色、音量三个有机的音质要素组成的。所以在母音练习音色统一的基础上,还应做到音高、音量的控制调整。如唱高音时应尽量做到与唱中低声区的音量协调均衡,不能一味追求所谓宽厚的大音量,唱低声区不能唱成空而虚的声音,整个高、中、低三个声区要做到通畅、线条均匀,声音结实、明亮,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音色的统一。
结语
声音训练中气息、共鸣、位置、音色这四个统一的原则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是一个整体,相辅相成,互相联系,不可分割。歌唱中缺乏哪一个统一,声音都会失去光彩,缺乏应有声音的艺术魅力。所以,笔者认为,学习声乐,必须掌握好以上四个统一的原则。
参考文献:
[1]余明春.民族声乐艺术[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7.
[2]余开基.高考音乐强化训练声乐卷[M].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5.
[3]全国中等艺术师范中师音乐班专业教材.声乐[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