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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合唱在歌剧中的戏剧性作用(1)-音乐
来源:  作者:易 松  点击:次  时间:2002-04-29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摘要:合唱的音响组合、和声织体自有其相对独立的形式美感。在歌剧音乐中,合唱体裁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范畴,研究合唱在歌剧艺术中的戏剧性作用是对合唱艺术理论研究的补充,有利于推动音乐专业合唱教学的理论研究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合唱创作的水平。
  关 键 词:合唱 歌剧 戏剧性 作用
  
  “戏剧性”的本意是指戏剧艺术独有的本性,它是在剧场的戏剧虚拟表演中吸引观众的审美注意,激起他们的情感反应的东西。所谓歌剧音乐的戏剧性,不是单指歌剧音乐中某一类体裁或某一种音响特征,而是歌剧音乐的抒情性、叙述性、冲突性这三种不同音响特性和戏剧功能的统称。而在歌剧音乐中,合唱体裁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范畴,而且种类繁多。我们对其不能简单地分类研究,因为歌剧合唱是戏剧音乐体裁,参与合唱的各声部其实是与在一定戏剧情境中活动着的人群对应的,它必须反映出这些人群的事项、意志、情感和动作,必须负载相应的戏剧使命,必须成为歌剧整体结构和戏剧进程中有机的组成部分,因此按一般性分类标准对它进行研究是不能反映出它的戏剧音乐的特性的。从审美意义上说,合唱的音响组合、和声织体自有其相对独立的形式美感,一曲曲恢宏的、深沉的、优美的合唱歌声令人久久难以忘怀。我们不妨将合唱在歌剧音乐中的戏剧性作用分为以下几种来研究,包括渲染戏剧气氛、介入戏剧冲突、揭示歌剧主题等等。
  
  一、渲染戏剧气氛的作用
  
  戏剧气氛指的是某种与戏剧情境相适应,或为戏剧性情境所需要的特定的感觉空间,是由戏剧冲突这个核心散发出来的情、景能量的外显形式,或者换一个角度说,是歌剧艺术家们为了强化剧情而采用一系列艺术手法精心营造的某种视听效果。在歌剧中,特定的戏剧气氛的营造有很多方法和途径,合唱只不过是其中之一法而已。但是,用合唱来渲染戏剧气氛,有着许多便利条件。由于合唱声部构成、组合的形式十分多样,因此它的表现力极为丰富,足可以营造出形形色色的戏剧气氛来,并将它们渲染得有声有色。
  例如《卡门》中著名的“斗牛”合唱,它第一次出现是在序曲中,以器乐主题的形式构成序曲的中段部分。其实它的原本面貌是一首合唱曲,其音调材料来自艾斯卡米利奥的“斗牛士之歌”。当它作为合唱在第二幕出现时,其作用是强化斗牛士英武豪迈的性格,为塑造艾斯卡米利奥的形象服务;可是当它在全剧终场再次出现,并与欢腾热烈的序曲器乐主题交织起来,构成一个庞大的交响性场面时,它的作用就是渲染性、烘托性的,造成一种欢乐、热烈的气氛,并从整体上为卡门与霍赛最终摊牌及其悲剧性结局提供一种“情境反衬”,从而极为强烈地营造出这种悲剧性冲突的舞台效果——在这里,合唱描绘斗牛场景,渲染欢乐气氛。具体到音乐上,全曲为一具有特殊性的三部性结构的曲式——引子、A、B、A、小结尾B、A、B、大结尾。这是用减缩手法变化反复的复三部曲式。开始的引子、A、B、A、结尾为较典型的复三部曲式。但戏剧还在进行,音乐也还要向下延伸。如果复三部曲式全部反复,A部分就显得有些多余了,于是变化反复为B、A。最后还需有一个热烈气氛的结尾,B又变化反复一次,并加了一个较长的尾声。此种音乐分场之所以能取得如此的效果,与威尔第的旋律天赋是有直接关系的。如大A部分旋律的动力性、震撼力;大B部分旋律的迷人性、色彩性,都给人以动心的感受。
  
  二、介入戏剧冲突的作用
  
  戏剧冲突是指歌剧舞台上人物之间不同性格的矛盾,或主人公行为与不可抗拒的命运所发生的冲突,它是构成戏剧性的根本原因。众所周知,戏剧矛盾、戏剧冲突,是一切戏剧艺术的生命核能和美感源泉。没有冲突就没有戏剧,自然也就没有歌剧。合唱介入歌剧的戏剧冲突实际上是运用合唱音乐的旋律进行及声部交织的方式含有明显的乃至强烈的对比和冲突,有推进情节发展的动力性,或者与人物急速运行的内部和外部动作吻合的戏剧性张力。例如《被出卖的新娘》第二幕第六场,聪明的男主人公叶尼克假装同意自以为聪明的媒人克查尔的主张,并在出卖未婚妻玛仁卡的契约上签了字。不知内情的登场群众起先对这种无情无义的举动大惑不解:“他要放弃他的爱人?哪有这样荒唐的事情!”混声合唱的四个声部起先以同音反复发出疑问,第二句以厚实复杂的四部和声强化了紧张感和力度,表达出村民们内心无法理解的感情。当他们得知这一切竟是眼前的事实时,合唱以断然决绝的口吻唱出了村民对这种出卖行为的鄙视、愤怒和抗议。合唱与叶尼克、克查尔的签约对唱穿插进行,描绘在场群众与两位重要人物之间的道德冲突和行为冲突。在这里,合唱作为构成冲突的一方面存在,从而介入到戏剧冲突之中。
  
  三、 揭示歌剧主题的作用
  
  主题是在作品之上或从作品中抽取出来的思想结论。在欧美戏剧理论界,人们对主题的理解和阐发大多不同。美国戏剧批评家J.H·劳逊把主题称为“基本设想”,法国批评家F·布伦退尔则称为“目的”,美国人L·埃格里认为是“前提”,而B·马修斯则赞同“主题”的提法。不过,尽管在理解上和用语上存在差异,但对主题在戏剧中的功能的认识还是基本一致的。从创作角度来说,主题可能是激发歌剧艺术家原始创作冲动的基本母题。从这一母题出发,根据他对生活的观察、体验所获得的素材、灵感和启示,调动他的艺术想象和艺术手段,最终发展成为有血有肉的歌剧作品。那个曾经激活了他的艺术冲动的基本母题,在创作过程中扮演了灵魂启示者的角色,并且渗透到他在作品展开过程中、艺术结构中和形象体系中,成为统领他的作品的精神核心或思想支点。从欣赏的角度说,主题是欣赏者在歌剧审美过程中逐渐体味到的并在戏剧冲突的高潮部位和主人公命运转折的重大关口的豁然开朗的理性感悟,是他对主人公命运的关注和形象底蕴的深层探究所提炼的思想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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