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读书报推出2008年度十大出版事件
从2002年进行首轮试点开始,至2006年年底第二轮试点结束,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试点暴露出多个问题和矛盾。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自2001年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以来,教材的投资、创作、研发已退出公有领域,教材权属不再单属于国家,已成为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为市场主体所有。在中小学教材出版领域,已经形成了82家出版主体通过市场竞争实现教材资源配置的新格局。随着出版招投标试点工作的展开,不少教材原创出版社对出版招投标试点工作提出质疑。他们认为,目前招投标教材的印制权和供货权,实际是以形式上的平等竞标掩盖了对原创出版单位利益的侵犯,导致了不平等竞争;打破行政垄断的初衷变成了以招标的名义来加强地方行政垄断的现实;降低价格的目的不但没有达到,反而变成了保护价格不下降的手段;在原创出版社完成教材出版全部工作的最后一个印制环节,强制介入并要求对其招标,是对原创出版社合法利益的掠夺。据介绍,有的省在招标工作中设置了不少“杠杠”。比如,在制定招投标政策和评分标准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一些特定条件:要与该省印制单位有三年以上稳定印制业务关系,要在该省有三年以上的教材发行供货经验,甚至要在该省实现纳税等等。实际上,外省的原创出版单位根本不可能达到上述要求,这就意味着原创单位永远不可能在该省参与对自己编写的教材的投标。
“强制要求原创出版单位接受教材垄断时期的租型费率(3%至4%)于理不通。”一位原创出版单位的代表说,这点租型费根本不能补平印制权(复制权)实施之前各个环节的成本支出,更谈不上教材售后服务与后续教材建设。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指出,要对教材这一特殊产品是否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进行分析和研究。作为一种过渡或者一种探索,可以考虑对各类教材进行种类和性质划分。属于原创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教材,若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招投标过程中,可以考虑在对原创单位进行必要经济补偿等方面进行适度的制度设计,保证教材开发成本的回笼,保护原创出版社的积极性,促进多样化、高质量教材的创作;对于市场化开发的教材,倡导适度竞争,保证市场竞争的正常秩序,避免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源的浪费。
8、健康图书拟设准入门槛
健康养生类图书已经成为图书市场上品种最多、最为叫座的图书种类之一,但图书质量良莠不齐,从去年开始,关于健康类图书的举报就一直居高不下。为防止不良健康图书的出现,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闻出版总署拟为健康养生类书籍的出版制定“准入门槛”,目前具体的措施尚未出台,或将从作者的身份、出版社的资格等方面,为健康类图书出版设置准入制度。有医学专业出版社的社长认为,健康图书实行类似辞典出版的“准入制度”势在必行,毕竟健康问题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安全。但更多出版社负责人认为,凡是设立准入门槛都需谨慎,图书产品最后还是要靠市场来检验。“在保证专业审稿的机制下,实行公平竞争更有利于健康图书的发展。”
9、时代出版成为本年度惟一上市出版股
11月,沪深股市年内里只增加了1只传媒公司股票,即时代出版,由安徽出版集团借壳科大创新(上海交易所代码:600551)得名。这是中国股市迎来的第二家出版业上市公司,国内新闻出版领域主业真正意义整体上市的第一家,也是2008年惟一一只经核准上市的出版类股票。
对于上市出版集团而言,如何用好所募集的资金,如何借助资本的力量实现自身的飞跃,是社会和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业内人士分析判断,印刷技术改造、数字出版、动画漫游将成为时代出版传媒下一步出版主业的方向。
2007年11月,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领导出席第二届国际文博会时表示,“中国出版行业在整体转制、上市、跨地区发展等方面呈现良好态势,13家改制后的出版单位1年内将上市”。而1年后,这个目标显然已无法达成。这1年来,有安徽出版集团、湖南出版集团、江西出版集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等13家改制后的出版发行企业先后发出上市信号,但只有安徽出版集团借壳科大创新(现名时代出版)获得批准。针对现在一些筹备上市的出版企业放慢节奏,业内人士对读书报表示,一是因为股民对股市信心不足,造成主管部门暂时不大规模地批准上市公司,以免影响现有市场的状况;二是一些企业将募集资金作为上市主要目的,现在上市达不到这个目的,它就要等待时机放慢节奏;三是一些出版企业尚在上市准备之中。
从目前最有发展潜力的新媒体公司来看,每一个门类的上市公司都不超过3个,连最具成长潜力的网络游戏公司上市的也只有7个,而且多数是在我国香港和美国上市。出版集团最终会有几个上市,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资本话语权的争夺将在接下来的一年中愈演愈烈。
10、千名硕博士状告万方数据侵权
2008年4月,500余名硕博士诉万方数据“中国学位论文数据库”侵权;2008年9月,480名硕博士起诉万方数据侵犯其著作权。千名硕博士状告万方数据侵权,这起被称为中国著作权史上规模最大的维权之诉,又将数字出版的版权问题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组团起诉万方公司的硕博们称,万方数据公司未经自己允许也没有支付任何稿酬,就将硕士或博士论文收录进该公司的数据库并出售给一些单位和个人。原告硕博们认为,万方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在上述案件审理中,被告万方公司称,万方数据公司是科技部下属的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控股公司,万方数据公司的许多文献信息都来自于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而学位论文,万方公司代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已经同一些高校签订了协议并支付了费用。而原告硕博们则认为,学校无权对自己的硕博论文授权他人使用。海淀法院一审支持了绝大部分硕博的诉讼请求之后,万方公司提起上诉。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132案作出终审判决,132案全部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