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文学创作和文学观念的某些新变,往往反映着文化的产生变异。从这个角度考察晚唐五代文人词的特异风貌,我们便可得出如下认识:自秦汉以来所形成的正统或主流的封建文化,至此正发生了部分的裂变;晚唐五代词所体现出的某些异质文化特征,既显示了词对正统文化的有所背离,却又显示了词对正统文化之缺陷的某种修补。
秦汉以来,随着王权的巩固和强化,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里,也逐步形成了与王权相适应的正统或主流的思想文化。此种正统或主流的思想文化,从其实用功能和社会效应来说,可称之为“政教文化”。此种正统的思想文化,十分注重于经世致用,希冀自身能对社会的政治和教化产生影响和发挥作用。而在文学领域里,它们就结晶成为“诗以言志”和“文以载道”的文学观念。在这种文化的笼盖之下,中国古代的诗文作品其主流的创作倾向就可用白居易的两句话来概括,此即“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或曰:“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平心而论,上述以儒家思想为指导、注重作品之社会效应的文学观念和批评标准,对封建时代的诗文创作确是起过积极作用的。但是,由于过分地强调了文学创作要为封建王朝的政治和教化服务,这就容易导致两种主要弊病:第一是限制了文学的独立自主发展,削弱乃至剥夺了文学的其他功能(尤其是娱乐功能和审美功能),有损于文学作品的艺术性。第二是禁锢人们的正常情志,既蔑视个人追求自由发展和自身幸福的权利,又压抑他们丰富的心智和纷繁的欲念,从而造成了“定于一尊”的近乎窒息性的文化氛围。因此,这种正统的思想文化和文学观念,实际存在着缺陷。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就必然会产生某种与之有所背离的思想文化和文学观念来修补前者的缺陷。而晚唐五代所新兴的“小词”,就标志着后一类思想文化和文学观念的悄然出现。
时至中唐以后,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由盛转衰、开始步入其中后期的变化,人们已对正统或主流的思想文化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厌倦之感和思变心理;而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和市民力量的有所壮大,一种异质的思想文化就迎合着时代和人心的需求悄然生焉。表现在文学领域,就有一部分文人作者敢于趋新猎奇,大胆地试写传奇小说和曲子词这两种正统文学中前所未有的新体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