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关于妇女观念的微妙变化,在唐诗及唐人世俗生活中也时有表露。如“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这是社甫《兵车行》借道旁行人的口说出唐代百姓的心声。又如“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这是白居易《长恨歌》咏叹杨玉环得宠后,以至“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时而发出的感喟。尽管此类作品反映的观念有特殊的社会时代背景和意义,但其却在一定层面上反应了中国古代有关女性价值之新思考。中唐以后,随着文化转型的开始,人性的觉醒、人的平等意识的滋长、个性解放的思想在开明士大夫心灵的萌动等与妇女观念的新意识同时成为社会文化潮流的重要趋向及文人创作的热门话题。如唐传奇《李娃传》中对奇女子李娃的形象塑造,无疑为女性独立人格和主体价值的建构树立了一个辉煌典范;元稹《会真记》虽然表现的是张生对钟情女子莺莺的“始乱终弃”,但作者将此内容入“记”,已表达了男主人公对莺莺割不断、舍不得的真情。质言之,在此类传奇中,女性不仅仅是获得了“人”的身份与地位,而且成为异彩照人的、男性心目中的爱神(如李娃)或值得真爱、难以抛舍的红颜知已(如莺莺)。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李商隐要不知疲倦地在无题诗中为女性歌唱了;也不难理解唐末五代词人为何要将闺情、艳遇作为曲子词的主要吟咏对象和题材选择了——男子已理性地发现,女性是男人世界不可须臾或缺的组成部分,她们有自己独立的人格,独立的人品、独立的人性价值和存在价值。有趣的是, 李商隐有一首咏嫦娥的七绝,诗云:“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诗中的月神嫦娥,已被诗人诗化为一个有情感、有性灵,懂得孤独寂寞的人。嫦娥已不仅是月亮的化身,也不再是尊严的神祗,而是世俗化了的女性。这个微妙的变化,意味着晚唐妇女观念的改变已然发生。宋人的普遍的爱月情结,(据《全宋词》字频统计, “月”字频率仅次于“人”、 “风”、 “花”、“春”、“云”、 “天” 等字之后, 出现7111次,若加上“嫦娥”、 “素娥”、 “玉兔”等,还会更多。)以及对嫦娥特别的关切和注视,均是这种变化的继续和延伸。如北宋西昆诗人杨亿《无题三首》其二云: “嫦娥桂独成幽恨,素女弦多有剩悲。”钱惟演《秋夜对月》云:“嫦娥悔孀独,空见海生桑。”王安石《和冲卿雪诗并示持国》云:“争光嫦娥妒,失色羲和恐。”苏轼《留题延生观后山上小堂》云:“不惭弄玉骑丹凤,应逐嫦娥驾老蟾。”又钱惟演《戊申年七夕五绝》之二云: “嫦娥可是多猜忌,不驻琼轮放夜长。”此类作品是将嫦娥作为自己朋友中的一员或交往中的对象加以同情、怜惜或揣度。辛弃疾也有词咏嫦娥道:“别驾风流,多情更要,簪满常娥发。”(《念奴娇》“道人元是”) “问嫦娥、孤冷有愁无?应华发。” (《满江红》 “快上西楼”)宋人的这种“嫦娥意识”,既表现出宋型文化平民意识的女性观念之诗意化的特征;也是宋代男性将女性视为与自己平等的(或对等的)、具有近似于伙伴关系的这样一种观念的表现。
三
由宋人对这位月中女神的格外关注,人们进一步发现,对母亲的尊敬和爱戴,已经成为宋代男性的一种执著的情感。这种对母亲的孝敬与爱,突出表现在宋代帝王对母后的敬重。如真宗赵恒,于至道三年(997)继位,始“追尊母陇西夫人李氏为贤妃”,继“追尊母贤妃李氏为皇太后”(《续通鉴》卷
l 9),景德四年,(1007)春正月,行奠献之礼于先王陵寝,于太祖太宗陵按常例祭奠,独“诣元德皇太后陵”,“又于陵南设幄奠祭,如下宫礼,帝每至陵寝,望门而哭。”(《续通鉴长编》卷65)赵恒对母后的敬重,亦恩及乳母,同年八月丁酉,“诏封乳母齐国夫人刘氏为秦国延寿佅圣夫人。”(《续通鉴》卷19。)赵恒对母后的敬爱,也许出自心性笃孝;对乳母的敬重,或本原自对舔犊之恩的报答。他对自己的后妃,也是恩爱有加的。临终前,手诏“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后处分。”(《续通鉴长编》卷98乾兴元年二月戊午条)首开赵宋皇朝太后垂帘听政的先例。太后刘氏,蜀人,“始嫁蜀人龚美,美携以入京,既而家贫,欲更嫁之”,(《续通鉴长编》卷56景德元年春正月乙未条。)其时赵恒为襄王,曾对左右说, “蜀妇人多材慧,吾欲求之。” (同上)适逢龚美欲嫁刘氏,刘氏遂入宫,初封美人,继册为皇后。据《宋史》,“龚美者,以锻银为业”,乃是一个手工匠人。(《宋史》卷242《列传》第一《后妃》上。)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赵恒的妇女观念: 1.妇女贞洁观念十分淡漠,对女子再嫁不以为然; 2.等级门阀观念已基本消解,平民之妻亦能入宫为后妃; 3.临终委刘后以军国大事,最可见出其妇女观念的开放意识及女权与男权平等观念。此三者均反映出宋代、特别是北宋前期妇女观的开放和开明。 那时妇女再嫁是习以为常的事。如范仲淹的母亲就是改嫁朱姓的,后来他的儿子纯祐早死,又把寡媳嫁给自己的门生王陶;陆游与前妻唐婉离异后,唐氏改适同郡宗子赵士程,后来仍与陆游保持联系,陆、赵对她并无鄙薄之意。这类对妇女较为宽松的习俗,委实反映了宋型文化在妇女观念上的开放性特点,宋词在此种文化环境中,反映出女性世界的绚烂多彩的丰富性和深刻性,便显得十分自然了。
宋代是历史上太后垂帘听政最多的一个朝代。继真宗刘后垂帘后,北宋有仁宗曹后,英宗高后、神宗向后、哲宗孟后,南宋有宁宗杨后、理宗谢后等。特别是仁宗,执政十年尚不知生母为谁。直至太后刘氏去世,才得知生母为一年前去世的李氏宸妃,“号恸累日不绝……”(《长编》卷112,《宋史》卷242。)这都为宋帝王心灵和性格的女性化倾向带来生理和心理的影响。宋词中普遍地表现出同情女性、理解女性,对女性以独立人格、主体价值的认识和人道的关怀,几乎成为一种社会化的普遍思潮,与帝王的这种特殊经历和心态的影响有一定联系。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九天圣八年(1030)戊辰条载,“戚里有殴妻致死更赦事发者。太后怒曰: ‘夫妇齐体,奈何殴致死耶?’ ……”所谓“夫妇齐体”,已透露男女平等的观念。宋代太后执政,亦是由此基本观念为出发点, 而且每位垂帘的太后谨守“齐体”之成法,未越雷池半步,不敢弄权。她们仅以母亲的身份,哺育、训导幼皇治理朝政、管理和处理军国事。所以宋代太后临朝称制的风气虽然很盛,却能使赵宋皇权平安无恙,不至出现象武则天灭李兴武、改国号称帝的女丈夫经天纬天的奇迹。之所以将宋太后们此种女性意识称为“嫦娥意识”,是因为嫦娥乃一位柔顺善良、酷爱和平的女性;她又是有自主意识、不依赖于夫权、不屈服于强权的女性。嫦娥的中庸平和、柔顺安详及拯救人类的善良愿望,赢得人类将其视为月神而加以崇拜——这恐怕也是宋代临朝执政的母后们所希冀实现的形象。如英宗高后历神宗、哲宗两朝,以政治上鲜明的守旧立场及严守妇德被誉为“女中尧舜”。相传苏轼罹祸下乌台狱,亦得援于她的救助而获免重刑。文人若将其当作月神礼赞,也在情理之中。故司马光在《训子孙》文中说道: “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阳也,妻、阴也,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日无盈亏,月有圆缺。阳倡而生物,阴和而成物,姑妇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也。”尽管其“天尊” “地卑”说为古代儒者及后来道学家“男尊女卑”观念提供了本体论的依据,但其“妻为月”之论,则比较符合宋人妇女观的基本认识。
若稍稍注意一下宋代历史文本,会发现宋人爱敬母亲已成为基本风习。如晏殊寿词特多,其中不少是为女性祝寿的,而大多是寿母亲。(见拙著)欧阳修散文名篇《泷冈阡表》,是纪念悼念和怀念已亡父母的,其中对母亲尤倾注无尽崇仰爱戴之情。许多笔记或史料记述孝子、孝妇的事迹,言及孝顺母亲的为多。如施德操《北窗炙輠录》卷下载:“家兄门生沈君章无他奇,但性颇孝。喜为狭邪游。一日宿妓馆,因感寒疾以归。苦两股疼。其母按其股曰:‘儿读书良苦,常深夜阅书,学中乏薪炭,故为冻损耳。’君章谓余言:‘其闻老母此语时,直觉天下无容身处。即心誓曰:自此不复游妓馆矣。’后余察之,信然。此亦可谓改过矣。”由于母爱而激发儿子改过的这个小故事,既映现出母亲的宽慈厚爱,亦可见学子对母亲的敬崇和真爱。
四
宋代城市商业经济的繁荣,为平民妇女提供许多就业机会,随着社会参与机会的增多,妇女的社会地位亦相应提高,妇女主体独立意识也得以加强。袁氏《枫窗小牍》、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吴自牧《梦梁录》、周密《武林旧事》等记载宋时京都风俗,反映由妇人经营的著名商品、店铺有:曹婆肉饼、宋五嫂鱼羹、王妈妈茶肆、王小姑酒店、李婆婆杂菜羹、陈妈妈泥面具风药铺、丑婆婆药铺等。宋人袁采看到了平民妇女在操持家政、经营产业中独立的地位和价值,他在《世范·睦亲》中写道:
妇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至破荡家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敦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而夫死子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托之宗族,宗族未必贤;托之亲戚,亲戚未必贤——贤者又不肯预人家事。唯妇人自识书算,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几焉。不然,鲜不破家。
袁采所谓的“贤妇人”,与封建礼教规定的、恪守“三从四德”礼教纲常的贤妇人已大大不同了。她们不但有独立的人格意识、独立的意志,而且有“自识书算”,善于经营产业的能耐。袁采列举的三种类型的贤妻良母,已具有近代女能人或女强人型的自我独立人格和个体价值,不能不说他这个思想是宋代妇女观念解放的一个重要标志。
宋代妇女观念的进步,是随着文化转型带来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转变而同步发生的。尤其商品经济的活跃。改变道统和正统许多陈腐观念。平民(市民)崛起在经济舞台,同时也产生参与上层文化圈甚至改变意识形态观念的要求。如富豪的“榜下捉婿”就是一个生动例证。(见拙著)又如宋笔记载:“京师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育女,则爱护之如擎珠捧壁。稍长则随其姿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择娱侍。
名目不一,有所谓身边人、本事人、供过人、针线人、堂前人、杂剧人、拆洗人、琴童、棋童、厨娘等称。就中厨娘最为下色,然非极豪贵家不可用。”(《宋稗类钞》卷之七《饮食》。)接下说到一位厨娘“有容艺,晓书算”, “字画端楷”, “辞甚委曲”。“最为下色”的厨娘尚如此,其他可以想见。所谓“中下之户”,殆指京都市民中等产业及产业较薄的人家,属于平民阶层。 他们对女儿的爱护和重视,虽然也出于日后经济利益的考虑,但未尝不是对女性价值有了新认识的观念反映。让女儿受教育、习艺业,便从整体素质上提高了妇女的学养和识见,同时也为妇女参与社会、投身事业、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作好充分的知识文化准备。宋代市民的这一观念意识和行为倾向,应该当作一种文化现象来看待。它是末代文明正在与近代文明接轨的铁证。城市“中下之户”的女性得到充分的受教育机会,意味着宋代妇女观念的解放的确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思潮。需要指出的是,宋代妇女的个性解放与论者乐道的晋代六朝及唐代妇女解放观念是存在着本质区别的。象晋代六朝妇女的风雅,一般都是贵族女子的才能和风度的表现,并未形成一种社会的文化风习;唐代女子(主要亦是指皇亲贵族及名门显宦家子女)由于并未觉悟到女性的独立人格和人性价值,亦往往陷入一种对男性盲目摹仿的性别错位及心理变态的性放纵,如前面述及的武则天便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此种种是不能视为妇女意识的开放或进步的,只能说是一种女性意识觉醒初始的混沌状态——晋末至唐的女性意识统可作如是观。宋代则不然——在这里是一个时代的人性进步唤起女性观念的觉醒, 首先是男人世界对女性存在的社会化的确认。如前已论及宋帝王对母后执政的群体性认同便是这种确认的突出范例;儿子对母亲的普遍孝敬和爱戴亦应是对女性价值的承认;父母让女儿学书算艺业,并培养各方面才能;士大夫文人与妻妾的感情亦开始出现伙伴关系这种近代人文关系最佳形式;文人甚至整个宋代男性世界均对女性的存在倾注极大热情和兴趣……等等。其次是妇女对自我价值的肯定和人性、人格本质力量的自我发现。如袁采所举三种“贤妇人”,已经找到了女性自己独立于人生、独立于社会的位置,并在此位置上发挥自己潜在的才能,实现自我价值——这是一种社会的群体性的发现,它反复出现在许多人身上,因而造就了一种文化,并成为宋型文化构型的一个显著特点。宋词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就是此种文化现象。
所以说,宋词以写艳情为主,以表现女性世界和女性生活为主要题材,乃是时代文化赋予的使命。宋词反映的丰富多彩的女性景观,突出展示了宋型文化在人性发展进程中所起的作用。宋词表现的女性生活、女性情感、女性的人生悲欢离合、歌舞笑乐与眼泪心酸等,最能体现这个时代人性发展的基本状况。纵观中国文学史,有哪一个朝代如此热烈,如此专注、如此一往而情深地为女性歌唱过么?没有。宋词为女性歌唱,而且多半是由歌妓们自己来歌唱,有什么可以非议的呢?为什么只能为男子歌唱呢?为什么只能歌唱男人的事业和男人的世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