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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知远诸宫调》应是北宋后期的作品(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龙建国  点击:次  时间:2001-08-2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其二,作品中所用的职官和兵制名称也多为宋代所有。如经略安抚使。在宋以前已有经略使与安抚使这两种名称,而两种官职合为一体则是宋代特有。北宋时,经略安抚使也不常设,只在河东、陕西、岭南等边地设置。《宋史·职官志七》记载:“经略安抚司,经略安抚使一人。以直秘阁以上充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帅其属而听其狱,颁其禁令,稽其钱谷、甲械、出纳之名籍,而行以法。”其职权十分重大,是镇守一方的封疆大吏。《刘知远》中对刘知远有时称“九州安抚使”,有时称“九州经略”或“经略”,这显然是把北宋“经略安抚使”的职称加于刘知远身上。据《旧五代史·汉书·高祖纪》记载,刘知远曾任河东节度使,未任安抚使之职。这是作者根据北宋所设的官职来叙述故事,让听众容易听懂。且河东节度使与河东经略安抚使的职权相当,作者随手挪借也不为大错。值得注意的是,北宋时的经略安抚使之职并不常设置,且只限于河东、陕西、岭南等路,而作者将河东节度使刘知远称为“九州安抚使”、“九州经略”,可见他对当时这一官职的设置情况十分了解。

作品中所提及的一些下层军官名称也多为宋代经略安抚司中所有,如“十将”、“都头”、“节级”、“团练”等。第二则《中吕调·拂霓裳》:“十将、都头,看了知远,尽有笑容。”“又叫节级李辛,暗令作媒。”第三则《高平调·贺新郎》:“团练并节级共十将。”这些都是宋代下级军官名称。如《宋史·兵志四》记载:“百人为都,置正副都头二人,节级四人。”又《宋史·兵志五》记载:“以五百人为指挥,置指挥使副二人,正都头三人,十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五人。”“都头”,在唐代是高级军官,一军之帅谓之都头。在宋代则是下层军官,也用来称谓州县的捕快头目,是一个很常见的官职。宋以后很少见此官名。“十将”,作为下层军官名称始见于宋代。《金史·仪卫志下》与《金史·百官志三》均作“什将”。它在乡兵中位于都头之下、虞候之上。作品中还有“土军”、“急脚”等宋代特有的兵制名称。如第二则:“刘知远独上太原古道,次日到并州。询问居民,人说先索土军营见司公岳金。”又第十一则:“土军营内,觅个婆娘交奶。”“土军”,由本地人组成的军队,其任务是捉拿盗贼,维持地方治安,巡逻和修复河堤,抗洪救灾。《宋史·职官志七》:“设寨官,招收土军,阅习武艺,以防盗贼。”又《宋史·河渠志七》:“招收土军五十人,巡逻堤堰,专一禁戢,将卑薄处时加修捺。”“急脚” 即急脚递,宋代称呼传递文书的差役。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一云:“驿传旧有三等,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日行四百里,唯军兴则用之。”也称“急足”。《欧阳文忠全集》卷一五三《与大寺丞发书》:“尤要汝归,故更遣急足去。”《夷坚甲志》卷二《陆氏负约》:“陆氏晚步厅屏间,有急足拜于庭,称‘郑官人有书’。”《刘知远》第十二则说:“门吏慌忙来报复,有一个急脚,言有机密临衙。”可见“急脚”在宋人生活中是一个很常见的社会角色。据南宋王灼的《碧鸡漫志》卷二记载:“熙、丰、元间,……泽州孔三传者,首创诸宫调古传,士大夫皆能诵之。”可知,诸宫调兴起于北宋熙宁、元丰、元间(1068—1094),《刘知远诸宫调》应产生于此后,即北宋后期。从作品的背景资料来看,《刘知远诸宫调》虽写五代后汉高祖刘知远发迹变泰的传奇故事,而人物活动的环境则是北宋社会。究其原因,一是其作者熟悉北宋的社会情况,随手拈来,不大费力气。更重要的是,文艺作品与它产生的时代的文化和精神是密切相关的。任何一位艺术家、作家,纵使他有高超的仿古技巧,但仍摆脱不了时代的制约,他的作品不可避免地都要打上时代的烙印。《刘知远》也不能例外。二是《刘知远》是讲唱文学——一门听觉艺术。它的内容是通过讲唱艺人之口直接诉诸听众之耳,不像置于案头的视觉艺术作品那样可以反复阅读、细细品味。由于它缺乏审美鉴赏的重复性,因此,它不仅必须用通俗明白的语言来叙述故事,而且必须运用听众熟悉的事物和典故来表现作品的思想内容和主体情感。只有这样,听众才能理解和接受。基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认为,《刘知远》的作者和听众对北宋社会生活都比较熟悉,或者说,他们都亲身经历了北宋后期的社会生活。

如上所述,我们有理由认为《刘知远》就是北宋的作品。不过,作品中还有“本破”和“射粮军”两个名称见于金代。如第二则《高平调·贺新郎》“太原府文面做射粮”,又如第十二则《仙吕调·恋香衾缠令》“自言是经略在衙本破”。

“文面”是宋、金时期为识别兵士等级和防止士兵逃跑所设的一种制度。有时不文面而文手背。“射粮”,在宋代是一种兵制(雇佣兵),即当兵换以钱粮。据《宋史·兵志五》记载:“庆历二年,选河北、河东强壮并抄民丁涅手背为之。户三等以上,置弩一,当税钱二千。三等以下官给。各营于其州岁分两番训练,上番给奉廪。”金代初期,“射粮”成为一个军种,称“射粮军”。据《金史·兵志》记载:“诸路所募射粮军,五年一籍。三十以下,十七以上强壮者,皆刺其(面),所以兼充杂役者。”又据《金史·仪卫志下》记载:“凡内外官自亲王以下,傔从各有名数差等,而朱衣直省不与。其贱者,一曰引接(亦曰引从),内官从四品以上设之。二曰牵拢官,内外正五品以上设之。三曰本破,内外正四品以下设之。四曰公使,外官正三品以下设之。五曰从己人力,外官正三品、京都留守、大兴府尹以下等官设之。五等皆以射粮军充。其军非验物力,以事攻讨,特招募民年十七以上、三十以下魁伟壮健者收刺,以资粮给之,故曰射粮。其首领则有将节、承局、什将等名,而皆统于随路都兵马总管府。”据此可知射粮军即雇佣兵,可蠲免杂税,供给资粮,除“以事攻讨”外,还“兼充杂役”。“本破”为四品以下官员的随从和差役,由射粮军士卒充任。金代的募兵制承自北宋,但“本破”不见于《宋史·兵志》。由此而可证《刘知远》在金代曾被改编过。大概是演唱者因时代和制度的变化而掺入了现实的东西。其改编的幅度有多大,我们已无从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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