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远诸宫调》是现存三部诸宫调作品中年代最早的一部,目前学术界基本认同郑振铎的说法,认为它为民间文人或艺人所作,是十二世纪的产物,和《董西厢》出于同一时代,但要早一些。“十二世纪的产物”当然是不会错的。然而,这漫漫百年上可追溯到北宋哲宗元符三年,下可推延到南宋宁宗庆元五年(金章宗承安四年)。由于确定的时间范围过大,给该书的研究带来许多不便。能不能将其问世的时间范围划小一点呢?从该书涉及的文化景观来看,是可以的。
一
《刘知远诸宫调》是在黑水城发现的。黑水城当时属西夏管辖,而该书又是金代刻本,故郑振铎认为它“或竟是金版流入西夏的罢” (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下册,作家出版社1954年版,第112页) 。这一推断是不错的。因为西夏与金长期并峙,都是为蒙古所灭,前后不过数年时间。西夏虽有自己的文字,但汉文书籍也广为流传,金刻本《刘知远诸宫调》传播到西夏自然是很平常的事。问题在于“金版”不一定“与《董西厢》出于同一时代”,因为金章宗泰和之世距金立国已近百年。
事实上,种种迹象表明,《刘知远诸宫调》不可能是与《董西厢》同时代的作品。首先,说《刘知远》与《董西厢》出于同一时代,完全是一种臆测。《刘知远》的体例虽与产生于金章宗时期的《董西厢》大体相同,但《刘知远》在章节上采用“×××第一”、“×××第二”的形式,这与宋代话本《五代史平话》、《大唐三藏取经诗话》相同。而《董西厢》的章节形式是“卷”,如明代张羽本共分八卷。有人认为这是因明人窜改所致。不管窜改与否,它与《刘知远》在章节上存在差别是肯定的。其次,在音律上也可看出《刘知远》非金章宗时代的作品。它虽佚散了三分之二的内容,但仍可统计出它所用的宫调。有商调、中吕调、大石调、黄钟宫、歇指调、商角调、仙吕宫、越调、正宫、南吕宫、般涉调、道宫、高平调、双调,共十四宫调。其中歇指调、商角调不见于《董西厢》。歇指调属商七调。《宋史·律历志》说:“南吕商为歇指调。”凌廷堪《燕乐考原》卷三谓:“金元以来,歇指调皆不用。考元北曲,双调中有《歇指杀》,又有《离亭宴带歇指煞》,则此调在元时已并入双调矣。”可知,金元时已不用歇指调,将它并入双调之中。《刘知远》虽只剩三分之一的内容,而四度用歇指调,曲子有《枕屏儿》、《耍三台》、《永遇乐》三支。其使用频率不算低。若它是与《董西厢》同时代的作品,就不可能使用歇指调。
《刘知远诸宫调》也不可能是南宋的作品。理由有以下三点。其一,《董西厢》的曲子中用了“赚”,而《刘知远》未用。据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记载:“绍兴年间(1131—1162),有张五牛大夫,因听动鼓板中有《太平令》或赚鼓板,即今拍板大节抑扬处是也,遂撰为赚。”“赚”又称“唱赚”,在南宋很流行。见诸《武林旧事》等书的唱赚艺人有二十多位。后唱赚传入北方,故《董西厢》能够把这门伎艺吸收过来。《刘知远》未吸收这种流行的伎艺,便说明它产生于“赚”出现之前。况且绍兴正值南宋之初,绍兴十一年以前,金兵南犯,烽火相连,艺人们避乱自保不暇,哪有时间创作如此宏伟的作品。其二,学术界都认为《刘知远诸宫调》是金刻本。刘国钧更进一步地指出:“北京图书馆藏《刘知远诸宫调》残卷就是金代平水坊刻书的一种。” (刘国钧《中国书史简编》第四章,书目文献出版社1982年版,第70页) 平水即平阳(今山西临汾),是金代的刻书中心,印刷史上著名的“平水版”就出自这里。在黑水故城与《刘知远》一起出土的文物中就有平阳徐氏刻的《义男武安王位》和平阳姬氏所刻的《四美人图》。如果《刘知远》是南宋的作品,为何不见南宋刊刻的记载,反而由敌对的金国来刊刻,于情理皆不能说通。其三,南宋时诸宫调伎艺有进一步的发展,但独立的作品已佚散,今天只剩一个片段附于南戏《张协状元》第一出中。更确切地说,《张协状元》的作者在“副末开场”中特意用“诸宫调唱出来因”。其原因是有人“前回曾演”《状元张叶传》(诸宫调)。尽管“副末开场”并非完整而独立的诸宫调作品,但可窥见当时诸宫调之一斑。这个诸宫调片段与南戏很接近,曲名前不标明宫调。曲辞只采用同一词调的上片或下片,所有的曲子都无“尾”。它是南宋诸宫调的基本形式,反映了诸宫调在南宋的发展变化情况和它与南戏的关系。据此可知,体制完全不同的《刘知远》非南宋的作品。
二
《刘知远》究竟是何时代的作品?笔者认为谢桃坊先生的说法是值得注意的。他在《中国市民文学史》中说:“今存《西厢记诸宫调》与残本《刘知远诸宫调》,它们虽流行于金代北方,但完全可以肯定是北宋艺人的传统唱本。”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4页) 按谢先生的说法,《刘知远》于北宋时就在瓦肆中演唱,一直流传到金代。果真如此,那么就有这样一种可能,即北宋人创作,金代人改编。目前我们虽然还找不到可以用来论证的直接材料,但通过“内证”——作品所描写的文化背景和事物名称,可看出它确实是由北宋流入金代的作品。
其一,作品中所描绘的文化背景多与北宋 有关。如第一则《仙吕调·胜葫芦》说:“不纳王尧(徭)并二税。”“二税”即唐德宗建中元年颁布的“两税法”(地税与户税),北宋时,其内容有所改变,即按贫富定等级,分夏秋两季纳税,“历代相沿,至明不改” (见《明史·食货志二》) 。而北宋习称“二税”,并制订《二税簿》以便催税。据《宋史·食货志上三》记载:“熙宁八年,河东察访使李承之言:‘太原路二税外有和籴,粮草官虽量移钱布,而所得细微,民无所济。遇岁凶不蠲,最为弊法。’”可见,北宋熙宁(1068—1077)时,太原路的百姓深受“二税制”与“和籴制”之苦,以至地方官员都认为这种双重索取的方式“最为弊法”。《刘知远》的作者也一定亲耳听到,甚至亲身感受过当时的赋税盘剥之苦痛,故在描写牛七翁的酒务(酒店)时流露出羡慕的心情,认为它地处偏僻,可以免纳“王徭并二税”。如果远离这一时代,就不可能提及“二税”。又如第二则《黄钟宫·出队子·尾》说:“莫想青凉伞儿打,休指望坐骑着鞍马,你不是冻杀须饿杀。”这是李洪义等人听到刘知远说“我时下遭困罚,若风雷稍遂显荣华”之后反唇相讥之语。“青凉伞”,是一种用青绢制成的用来遮太阳的凉伞。据《宋史·舆服二》记载:“伞,人臣通用。以青绢为之。宋初,京城内独亲王得用。太宗太平兴国中,宰相、枢密使始用之。其后,近臣及内命妇出外皆用。真宗大中祥符五年,诏除宗室外,其余悉禁。明年,复许中书枢密院用焉。京城外则庶官通用。神宗熙宁之制,非品官禁用青盖。京城唯执政官及宗室许用。”青伞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不可乱用,故宋廷为此不断颁布和修改有关使用它的诏令。如此郑重其事,以致百姓们都知青伞的价值。作品用它来代替官爵,不仅恰当,而且听众也不会感到陌生。于此可证,《刘知远》产生的年代不应距熙宁时期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