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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通佚书看辛弃疾绍熙四年的行实和心态(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彭国忠  点击:次  时间:2001-08-18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据此,由书中“初春入都”四字,以及“八月间”、“岁事得中熟”、“至日前”等内容可知,此通佚书当作于绍熙四年八月秋收后至冬至之间。

书中所称赞之“察院”,当为稼轩寄书对象。考《宋史·职官四》:“御史台……其属有三院……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又云:“庆元二年,侍御史黄黼言:监察御史,高宗时尝置六员,孝宗时置三员,令分按之,任止二人,乞增置一员,自后常置三员。”据此知,孝宗时置监察御史三员,然实际只有二员;光宗时沿孝宗旧制,置监察御史二员。另据《宋史》卷三九二《赵汝愚传》和卷三九三《黄度传》,汪义端、黄度二人均曾于绍熙四年任察院,那么,

汪、黄二人中的一人是否即为稼轩致书对象呢? 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书中所谓察院,系称呼受书人旧职,非稼轩作书时在任之察院。《法帖》编者曾宏父,以及前引钱大昕氏,在跋语中均多次说明,这些法帖多系书主与曾父三复往还之书,而曾父确曾任过察院之职,如《释文》卷三,当原《法帖》卷一五“南渡儒行帖南渡史学帖南渡续魁帖”之“石华文”名下,所收石宗昭致曾三复书中,即有“伏自察院暂领藩府,宗昭亦继归田里”之语;同卷吴猎致曾三复书,亦称“右谨具申呈察院先生台席”。这在整部《释文》中有多处实证,今不一一列出。故稼轩此书中所谓察院,应指《法帖》编刻者曾宏父之父曾三复,这是理之当然,毫无疑问。此亦足证佚书之可靠。

《淳熙三山志》卷二二《郡守》载:“辛弃疾,绍熙四年八月以朝散大夫集英殿修撰知。”似言稼轩知福州时的官阶为朝散大夫,但据此佚书,应为“朝奉大夫”,比朝散大夫低一级 (参《宋史·职官志九》) 。同时,八月亦为到任时间,其任命时间估计不会迟于五、六月或六、七月。

稼轩知福州时官职,《宋史》本传,及邓广铭先生《辛稼轩年谱》,蔡义江、蔡国黄《辛弃疾年谱》 (以下简称“蔡谱”) 等,俱言为“知福州”;但据此佚书,开始时应为“权知福州”,其“权”字之落,可能是在作此书之后,大概要到绍熙五年初了。

稼轩自“初春入都”至八月间匆匆回至闽地,其间在京时间甚短。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他很快又离京的呢?我们当然可以猜测是由于朝事不宁,主战派与主和派斗争激烈,稼轩不愿卷入无谓的政治纷争之中,朝中又缺乏强有力的援助,等等,但是,佚书中的一段话却更能透露其中的原由:“弃疾求闲得剧,衰病不支。冠盖如云,朝求夕索,少失其意,风波汹涌,平陆江海。吁,可畏哉!”其中,“求闲得剧,衰病不支”云云,自是托词,而更直接的原因应是“冠盖如云,朝求夕索,少失其意,风波汹涌,平陆江海”,也即京城里的那些达官要人,竟然不断地向他索要钱财,一旦稍有怠慢不予答应或满足,便会平白地给他制造一些事端,甚至是大的事端。盖稼轩入京前在福建时,已经着手发展经济,作为一路之帅臣(摄帅),自然易让人以为多财;加之,他前此官湖南时,“议者以聚敛闻,降御前金字牌” (《宋史》本传) ;而还有一件事就发生在居京期间,更易让人认为他富有财产:“为大理卿(按:“大理”应为“太府”)时,同僚吴交如死,无棺敛,弃疾叹曰:‘身为列卿而贫若此,是廉介之士也。’既厚赙之,复言于执政,诏赐银绢。” (《宋史》本传) 所以,这些“如云”之“冠盖”,才对他“朝求夕索”。稼轩财力既有限,又不胜其烦,故请求离开京城这块是非之地,便很自然。比较之下,“蔡谱”所言“辛在摄帅时曾上疏言经界事,经界乃划清田地界址,于大地主豪户不利。据《宋史·朱熹传》载,当时宰相留正反对经界,故辛之内调可能与留正有关”,以为是留正使得稼轩出朝,恐的确尚需实证做进一步之证明。

稼轩在福建任上的心态,“蔡谱”绍熙四年“光宗召见,上登对劄子,迁太府少卿”条后,据稼轩《最高楼》(吾衰矣)词出列“拟乞归,赋词”条,加按语云:“辛弃疾雄才大略,对清闲之京官生涯,历来不感兴趣,故于每次奉召内调,均有怨恨牢骚。上年岁杪奉召离闽时所赋两词,见其心情。本年初过建安词中亦有‘玉殿何须侬去’之句。‘拟乞归’虽未必定有此事,但确表示其消极思退之心情,当可认为本年所作……”指出稼轩此年情绪低落,有乞归之思,相较其他辛氏年谱、传记,为深入、细致些。今此通佚书中“弃疾至日前欲先遣孥累西归,单骑留此,即上祠请。或者谓送故迎新,耗蠹属耳,理有未安,少俟来春,当伸此请。故应有望于门下宛转成就之赐也”云云,竟然连妻儿家小先期西行的想法都已产生,可谓直接而充分地表明了其欲请祠归隐的心态,足证“蔡谱”之高明。然佚书既明言“至日前……少俟来春”,则其退隐之志应是绍熙四年八月自京归闽后萌生的,而“蔡谱”系这种归隐心态于“秋,加集英殿修撰,知福州,兼福建安抚使”条之前,则显与事实有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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