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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回体”称谓考(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刘晓军  点击:次  时间:2001-08-2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提要】
章回小说作为一种小说文体类型成熟之后,直至20世纪上半期人们普遍接受“章回体”这一小说文体概念前,其“名”与“实”之间的对应在很长时期内存在错位。因此很有必要结合章回小说文体的生成演变过程,梳理章回小说称谓的演变史,辨析不同历史阶段人们用来指称章回小说的不同概念,替“章回体”正名。 

【关键词】 章回小说/章回体/文体概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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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蒋祖怡. 小说纂要[M]. 上海:正中书局,1948. 172.

    一
    自从章回小说作为一种特定的小说文体产生之后,用来指称这种文体形式的名称可谓纷纭复杂,较为常见的有“演义”(“演义小说”、“通俗演义”)、“平话”(“评话”、“平话小说”)、“通俗小说”、“传奇”(“传奇小说”)、“白话小说”、“长篇小说”等。以“演义”或“通俗演义”指称章回小说,始于明代,延及20世纪。在“章回体”概念被普遍认可、接受之前,“演义”或“通俗演义”是众多名称中使用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一个概念。自《三国志通俗演义》刊行之后,明清两朝坊间直接以“演义”或“通俗演义”命名的章回小说非常之多。“演义体”小说早期以敷演史传为主,如《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东西晋演义》等,后来不再拘泥于史实,逐渐涉及神魔、世情等题材,如《封神演义》、《莲子瓶演义传》、《逐日演义》等。即便是不标“演义”者,时人也多以“演义”目之,“演义”在明清人眼里实已成为一个小说文体概念。明清两朝以“演义”一词指称章回小说是一个普遍现象。以“演义”一词指称章回小说始自《三国志通俗演义》,早期用来指称章回体历史小说,后来则由一个文类概念发展成为一个文体概念,用来指称包括章回体小说在内的通俗小说。[1] 降至20世纪前期,当“章回小说”一词被世人广泛接受后,“演义”一词逐渐淡出,遂为“章回小说”所取代。
    用“平话”一词来指称章回小说,或者将讲史、讲经平话当作章回小说,亦屡见于前人史料。俞樾《重编七侠五义传序》云:“如此笔墨,方许作平话小说;如此平话小说,方算得天地间另是一种笔墨。”即以“平话小说”来指称《七侠五义》。江东老蟫(缪荃孙)《京本通俗小说跋》云:
    宋人平话,即章回小说。《梦梁录》云:“说话有四家,以小说家为最。”此事盛行于南北宋,特藏书家不甚重之:坊贾又改头换面,轻易名目;遂至传本寥寥天壤。前只士礼居士重刻《宣和遗事》,近则曹君直重刻《五代史平话》,为天壤不易见之书。
    便是将《宣和遗事》与《五代史平话》等讲史话本视为章回小说。
    按元、明两朝以说唱形式出现的说书中,讲说《三国志》、《五代史》一类长篇历史故事的讲史称为平话。到了清代,讲史的内容已由元明的讲历史故事,进展到说公案、说灵怪一类的书。不仅仅是说《三国志》,说《水浒传》、说《西游记》、说《济公传》(灵怪)、说《彭公案》、《施公案》、《三侠五义》(公案),也都一律称为讲史或评话。[2] 那么“平话”的原义又如何呢?冯贞群《孔圣宗师出身全传跋》云:“平话者,优人采史事敷衍而口话之之谓也。权舆赵宋,俗谓说书,或称讲史。”可知“平话”的原始意义应指说话人的口头说书,后来所指范围稍有扩大,包括作为文人案头之作的话本小说,既指《五代史平话》等篇幅长大、分卷分节的长篇话本,也指《苏知县罗衫再合》一类短篇小说。因此用“平话”一辞来指称章回小说,极不确切。王国维在《宋椠大唐三藏取经诗话跋》中指出:“此书与《五代平话》、《京本小说》及《宣和遗事》体例略同。三卷之书共分十七节,亦后世小说分章回之祖。”[4] 胡适认为“宋朝是‘章回小说’发生的时代。如《宣和遗事》和《五代史平话》等书,都是后世‘章回小说’的始祖”。[5] 这种视平话为章回小说的观念,一方面表明人们已经有了明确的“章回体”文体意识,认识到了一种新的小说文体的产生;另一方面也表明人们还未曾注意到“章回体”小说的本质特征,仅仅流于分回标目等外在形态。
    “传奇”作为一种小说文体,一般认为指的是以唐代《莺莺传》等为代表的文言小说,但明清两朝以“传奇”之名指称章回小说之实者亦颇为常见。明清两朝人以“传奇”概念指称章回小说,乃立足于章回小说几个基本的叙事特点:
    一是章回小说相对于史传实录而言的虚构、幻奇特色与“传奇”相似。章回小说从敷演史传的《三国演义》到依据野史传说渲染成文的《水浒传》、《封神传》,最后发展到完全虚构的《金瓶梅》、《红楼梦》,其虚构的比重逐渐增大。对于章回小说的虚构、幻奇特色,黄越《第九才子书平鬼传序》说得非常透彻:
    客有问于余曰:“第九才子书何为而作也?”予曰:“仿传奇而作也。”客曰:“传奇者,传其有乎,抑传其无乎?”余曰:“有可传,传其有可也;无可传,传其无亦可也。今夫传奇之传乎无者,宁独九才子而已哉?世安有所谓孙悟空者,然则《西游记》何所传而作也?安有所谓西门庆者,然则《金瓶梅》何所传而作也”?
    二是章回小说在叙述故事、刻画人物上叙述委曲详尽、描写铺采骊陈的创作手法,与史传的简约质朴形成对比,体现了鲜明的“传奇”特色。需要指出的是,“传奇”既非《莺莺传》一类文言小说的专称,也非《五虎平西前传》等章回小说的别名,它还指称话本或拟话本小说。《初刻拍案惊奇》卷九入话云:“从来传奇小说上边,如《倩女离魂》,活的弄出魂去,成了夫妻;如《崔护谒浆》,死的弄转魂来,成了夫妻。奇奇怪怪,难以尽述。”以“传奇”命名话本小说或话本小说集者亦有之,如《五色石传奇》、《古今传奇》等。
    二
    以“通俗小说”之名指称章回小说之实,应是20世纪以来的事情。黄人《小说小话》云:“小说固有文、俗二种,然所谓俗者,另为一种语言,未必尽是方言。至《金瓶梅》始尽用鲁语,《石头记》仿之,而尽用京语。至近日则用京语者,已为通俗小说。”[6] (P247)在《中国文学史》中,黄人专设一章“明人章回小说”讨论通俗小说,所举小说名录中既包括《三国演义》等章回小说,又有《拍案惊奇》等拟话本小说,将“章回小说”等同于“通俗小说”,但又包括“拟话本小说”。直至20世纪晚期,仍有论者将“通俗小说”概念等同于“章回小说”:“通俗小说是以浅显的语言,用符合广大群众欣赏习惯与审美趣味的形式,描述人们喜闻乐见的故事的文学作品。……首先,作品的体例格式为章回体。这一体例格式的最先确立者是《三国演义》与《水浒传》,后来明清两代一千多部通俗小说又相继沿用,因此它们也往往被称为章回小说。……这样,章回体便成了我国明清通俗小说的传统格式。”[7]
    我们认为,“通俗小说”是一个泛文体概念,它并不确指某一种小说文体类型。相对于“章回小说”而言,其外延要宽泛得多。刘半农将“通俗小说”界说为“合乎普通人民的,容易理会的,为普通人民所喜悦所承受的”小说,“《今古奇观》、《七侠五义》、《三国演义》等,都是通俗小说”。[8] 谭正璧《中国文学史大纲》说:“明人通俗小说,大概可分为三类:一为神魔故事,二为人情小说,三为历史演义。”三《言》两《拍》,我们尊之为“通俗短篇五大宝库”。即已说明通俗小说既包括章回小说,也包括话本、拟话本小说。章回小说固然是明清两朝乃至中国古典小说中通俗小说的传统格式,无论数量还是影响都是最大的。但不能因此就将通俗小说的范围缩小至章回小说一种,我们可以说章回小说是通俗小说,反过来说就不成立。通俗小说概念的外延远大于章回小说,除章回小说外,话本、弹词、说书等一切“描述人们喜闻乐见的故事的文学作品”都是通俗小说。
    “白话小说”一词较为晚出,以此指称章回小说更是清末民初以来的事情。章回小说大都以白话为主,这一语体特征,实是秉承话本小说之精髓,就语言的通俗性而言二者殊途同归。莫伯骥《三国志通俗演义跋》云:“宋吴自牧《梦梁录》所记之小说人,盖以口舌摹写,今所传之《演义》则以简牍形容,而其为用则一也。”即是说作为口头文学之话本(“以口舌摹写”)与作为案头文学之章回小说(“以简牍形容”)所用的均是通俗的白话。
    20世纪早期,管达如第一次提出将小说分为“文言体、白话体、韵文体”三类,并指出“此派(指白话体)多用章回体,犹之文言派多用笔记体也”。[6] (P373)浦江清认为“白话小说或称章回小说,出于说书人所用的底本称为‘话本’的一种东西”。[9] (P188)浦江清将白话小说范围限于章回小说一体的观点无疑是片面的,话本或拟话本小说何尝又不能归入白话小说一族呢?老伯把为“白话小说”所下定义为:“白话小说者,则又于各体小说之外,而利用白话以为方言之引掖者也。姑无论其为章回也,为短篇也,为箴时与讽世也,要均以白话而见长矣。”[6] (P308)是包括章回小说和其他短篇小说的。根据章回小说篇幅长大之特征而以“长篇小说”名之者,则是近代以来西学东渐,“以西例律我国小说”的结果。吴宓以为,“就篇幅之长短言之,小说可分三种:(一)短篇小说(Short Story);(二)小本小说Novelette;(三)长篇小说(章回体)(Novel)”。[8] (P392)
    何谓“长篇小说”?且看下面几个较为代表性的界说:孙俍工以为“长篇小说是自始至终描写人物底全体或是一生的一种小说。以量来说,长篇小说底字数通常总在三四万以上。所以篇幅是扩张的,题材是叙述面面俱到的人生,容裁的人物多而描写详细,事实复杂往往有许多枝枝叶叶”。[8] (P338)郑振铎将中国小说分为短篇、中篇、长篇。“‘长篇小说’,包括一切的长篇著作,如《西游记》、《红楼梦》之类。这一类即是所谓Novel或Romance,篇页都是很长的,有长至一百回、一百二十回,亦有多至二十册、三四十册的。”“长篇最初是讲史,后发展成演义,多是一百回到一百二十回。”[10]
    以“长篇小说”概念指称章回小说,似乎已约定俗成。然“章回小说”与“长篇小说”毕竟是基于两种不同语境的界说,尽管二者有其共同之处,但仅仅根据篇幅的长短而在二者之间划上等号,多少有点不伦不类,勉为其难。孙俍工以为字数在三四万以上即可以称为“长篇小说”,这个标准在郑振铎那里恐怕连“中篇小说”小说的资格都够不上。究竟要多长的篇幅才可以称得上长篇小说,显然没有、也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的确,仅仅根据篇幅来界说章回小说,实难操作。中国古代章回小说分回标目、开头结尾模式化、大量使用诗词与韵文以及无处不在的说书人口吻等特征,是区别于西方所谓长篇小说的主要标志,以“长篇小说”之名指称“章回小说”之实,无疑忽略了章回小说最具特色之所在。
    总的说来,在“章回小说”概念被世人广泛认可、接受之前或同时,上述六种称谓较为普遍。除此以外,也还有其他称谓见于史料之中。20世纪学人多以“说部”泛称章回小说与其他,如几道、别士《本馆附印说部缘起》即以“说部”泛称以章回小说为主体的古典小说;鲁迅评价《金瓶梅》为“同时说部,无以上之”,[11] 以“说部”泛称明代章回小说。以“词话”命名说唱体章回小说者有之,如《金瓶梅词话》、《大唐秦王词话》等。以“奇书”、“才子书”来指称某些章回小说者更不少见,如“四大奇书”、“第五才子书”等,但“奇书”与“才子书”均不足以称为小说文体概念。道理很简单:命名颇为随意,没有客观有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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