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探讨了蒲松龄的诗学观。终其一生蒲松龄都在创作诗歌,但他对诗歌创作与文章举业有一种矛盾的态度。写诗有助于为政,诗歌有助于教化,但在科举成名前,写诗只是“风雅”之举,虽然能够提升学问,但浪费时间精力。蒲松龄晚年懊悔自己年轻时的“狂”举,沉溺于吟诗作赋便是其一。蒲松龄主张作品应该“真”,喜欢清新质朴的诗歌,并认为诗歌和诗人的人品是密切相关的。但是蒲松龄最擅长的文体是文言小说,他很珍爱《聊斋志异》,却很少提到它。无法获取功名又渴望获取功名造成了蒲松龄在文学文体与制艺时文之间的挣扎。
蒲松龄最擅长的文体显然是小说,《聊斋志异》把他的性情挥洒得淋漓尽致,并给他青史留名。可是在《聊斋志异》之外,他写了一辈子的诗歌,诗歌是终其一生没有离开过的另一种文体,他对诗歌是如何认识的呢?对待诗歌的态度直接影响到他的诗歌创作。而他是否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了呢?在情感与理智的冲撞中,我们看到了蒲松龄精神世界的痛苦与渴望。
所谓蒲松龄的诗学观,本文只是讨论蒲松龄对诗歌及诗歌创作的看法。
一
一直让蒲松龄难以释怀的是诗歌创作会影响科举功业,而他对诗歌创作的兴趣又难以熄灭。
蒲松龄对诗歌创作与文章举业的关系有一种矛盾的态度。二十岁那年,他与李希梅、张笃庆结郢中诗社,相互诗歌唱和了五十几年。在《郢中社序》里,他这样写道:“谢家嘲风弄月,遂足为学士之章程乎哉?余不谓其然。顾当今以时艺试士,则诗之为物,亦魔道也,分以外者也。” [1] (P1033)在他看来,写诗不是正途,那么为什么还要写诗呢?“耗精神于号呼,掷光阴于醉梦,殊可惜也!”,“抑且由此学问可以相长,躁志可以潜消,于文业亦非无补。” [1] (P1033)写诗也有辅助性的作用,即有补于文业,也就是说写诗是文业以外的事情。虽然这么认为,蒲松龄似乎没有这样做。在《醒轩日课序》里,他以自问自答的方式表达他的矛盾和惭愧,“回思书之熟肄,艺之构成者,盖寥寥焉”。 [1] (P1034) 他和李希梅在一起读书并非整天致力于时文制艺,而是经常沉浸于诗歌唱和中,但他又为自己辩解,认为写诗对于他们学问的提升也很有好处,“朝夕吟咏,隽语堪惊,半载之余,大被雅称,学问日益,伊谁之功?”, [1] (P1034)然而“试思日所临摹,伊王伊柳?日所诵习,其韩其欧?” [1](P1034)最终科举的功名之念让他反省自己,并决心痛改前非,于是日日督促自己做制艺时文。在后来的科举失意中,他仍然在一种矛盾的态度里从事诗歌创作,“憎命文章真是孽,耽情词赋亦成魔”,[1](P1716)沉溺于写诗作赋是一种罪过。“客久浮名心易冷,愁中诗酒戒难持”, [1] (P1602)可是对诗酒的兴趣有时候毕竟会冲破理智的管束。“鬼狐事业属他辈,屈宋文章自我曹”, [1] (P1687)理智又战胜了情感,决心专一于文章举业。看看他辑录的《省身语录》,就知道他所谓的“屈宋文章”是什么,“眼界要阔,遍历名山大川;度量要宏,熟读五经诸史”。“一庭之内自有至乐,六经以外别无奇书”,“读经传则根底厚,看史鉴则议论伟”。[1] (P2072)专心于经史才是正途,做制艺文章才不会心有愧疚。
到蒲松龄的时代诗歌已经存在几千年,是文人士大夫最看重最常用的抒情文体,为何不是正途?因为蒲松龄从科举功利的角度来看待诗歌创作,他所处的时代已经不以诗取士了,代之而起的是八股时文,写诗只是文人士大夫的风雅之举。对于张石年的诗集,蒲松龄如是说:“而公则好整以暇,犹以游刃之余,肆力风雅。” [1] (P1043)做官之余写诗,诗是空暇时所为之事。致力于科举和小说创作的蒲松龄对自己的诗歌不是很有信心,“松留心风雅,虽固有年,然东涂西抹,其实无所师授。” [1] (P1135)回复王士禛的信,话说得很谦恭,却也道出了实情。写诗是风雅之事,蒲松龄虽然也写,但不致力于此,也没有师从哪位诗人。因为在科举成名之前,“风雅”之事是有碍于功名的。可是诗歌的功用却不容忽视,是有助于个人的道德修养的,尤其有助于为政,“窃闻安仁作宰,一县桃李;苏子为官,满堤杨柳。自古文人,多为良吏,可以知弦歌之化,非文学者不能致也。” [1] (P1043)蒲松龄看到了诗歌的教化作用,看到诗人的人格魅力,但前提是要先做官,然后才能凸显诗人所为的“弦歌之化”,而写诗是为官为政之余的“风雅”之事。在做官之前,沉溺于吟诗作赋就是浪费光阴了。
从蒲松龄对诗的看法里,我们能了解到他功利主义的诗学观,认为自己应该把精力放在文章举业上,不能在写诗上耗费太多心血。蒲松龄是有一番大志的,绝非写诗做小说。他的大志无非走科举之路有一番作为。回首年轻时的情状,蒲松龄是用一个“狂”字来概括自己的。“白莲社里诗狂友,把手相逢意气消”,“弱冠相逢两意骄”,“怀人犹忆旧时狂”,“共知畴昔为人浅,自笑颠狂与世违”,“落拓颠狂在,衰残意气无”,“乾坤一破衲,湖海老狂生”,“狂态招尤清夜悔,强颜于世素心违”,“狂情不为闻鸡舞,壮志全因伏枥消”,“狂态久拼宁作我”,七十一岁时,蒲松龄和李希梅、张笃庆同为乡饮介宾,他作诗:“忆昔狂歌共夕晨,相期矫首跃龙津。谁知一事无成就,共作白头会上人。” [1] (P1906)当初曾经约定一起共跃龙门,最后却郁郁而终。年轻时的“狂”无非是以为功名唾手可得,而不将俗世放在眼里。沉溺于吟诗作赋便是“狂”的表现之一。在《聊斋志异》中,那些狂生具有极强的审美特性,可是蒲松龄在诗中用“狂”来形容自己时,却带有几分惭愧和老大无成的悲伤。七言古诗《自嘲》作于康熙三十九年,蒲松龄此时已经六十一岁,他对科举的不甘心被很形象地刻画了出来,已经“飘骚鬓发如枯蓬”了,老而无成,绝意上进,然而看到“余子纷纷向南宫”,又不甘心,于是“长茅束卷置高阁,重将解结挥尘蒙”,又取书再读,希望像古人一样老来富贵,“白头见猎犹心喜,起望长安笑向东。”
虽然老年时懊悔吟诗作赋浪费了太多的时间,然而生活在诗歌唱和的氛围中,蒲松龄是不得不花费时间去做诗的,何况他自己对写诗有浓烈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