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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中的善恶报应作品散论(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郑春元  点击:次  时间:2001-08-26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二
  
  通过上述两种报应观的对比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聊斋志异》中的报应内容的主体是中国传统的善恶报应观念,只有极少篇章涉及到轮回形式,表现佛教的因果报应观念,如《江城》、《蹇偿债》等,还有一部分作品对佛教因果报应说进行了改造,蒲松龄借此来表现自己的思想和愿望。《聊斋志异》中的佛教因果报应内容只是作为中国传统善恶报应观念的补充。
《聊斋志异》中的善恶报应作品散论
郑春元 (本文字数:2988)       《浦松龄研究》 2006年第2期 字号: 【大 中 小】          
  《聊斋志异》中的施报者绝大多数为天帝、神仙、鬼、人,而不是什么业报。如王六郎(《王六郎》)、祝生(《水莽草》)、张不量(《张不量》)、马二混(《蕙芳》)、夏氏(《纫针》)等都是上天对其施以善报;瑞云(《瑞云》)、金永年(《金永年》)、钟生(《钟生》)、席方平、席廉(《席方平》)、柳和(《宫梦弼》)、陈生(《西湖主》)等是神仙对其施以善报。虐待婆母的杜小雷之妻(《杜小雷》)、盗鸭者(《骂鸭》)、在酒中掺水投毒的酒商金陵乙(《金陵乙》)、暴虐成性、残害家人的尹氏(《马介甫》)、杀人如麻的宋国英(《潞令》)等受到上天的谴惩。作恶多端的李司鉴(《李司鉴》)、邑中的无赖(《邑人》)、行为轻薄好色的士人方栋(《瞳人语》)、害主的恶仆(《董公子》)、有隐恶的丘生(《彭海秋》)、炫耀身份的邑贵(《颠道人》)受到神仙的恶报。骗色的恶霸南三复(《窦氏》)、好色被鬼所迷的王生(《画皮》)、扬人隐私的霍生之妻(《霍生》)、侵占他人钱财的商人申竹亭(《任秀》)、受贿诬人为奸的典史(《梅女》)受到鬼的恶报。蒲松龄在《阿霞》篇末强调了天报的严厉:“噫!人之无良,舍其旧而新是谋,卒之卵覆而鸟亦飞,天之所报亦惨矣。”蒲松龄这样写基于中国民间广泛存在的天帝神鬼信仰,与民间善恶报应信仰相通,易于与百姓的民间信仰引起共振、共鸣。
  蒲松龄与中国民众希望善恶快速受到报应的心是相通的,《聊斋志异》中广泛地反映了这种强烈的心理。即善恶在当世受报,而不是来世。他不能让一个恶人无休止作恶下去,害人害下去,逍遥法外,然后寿终正寝,来世再受报。他也不能让行善的人一直终贫到死没有回报。如那样的话,民众就太失望了,人间一点点希望的光亮就熄灭了。《聊斋志异》中对行善作恶者的处理原则是:“恶积则天殃自至,罪成则地狱斯罚。”积善终当有报。《聊斋志异》中涉及到“轮回”的内容很少。绝大多数作品是行善作恶的报应,短则数日,长则数年或几十年,都会在自身现世到来。《布客》中的布客得知自己大限将至,出钱造桥方便行人,寿命立即得以延长。《水灾》中弃儿救母的孝子的孝心感动天神,弃儿在洪水涌来时被水包围却安然无恙。《博兴女》的恶豪淫杀民女后,当即被神龙攫去脑袋。恶霸南三复诱骗窦女,致其母子冻亡,几年后,鬼魂使其犯下盗墓奸尸罪,被判死刑,负义的武孝廉石某,欲杀有恩之狐妻,被索回救命灵药,半年后病死(《武孝廉》),无行小贩梁有才欲卖妻,受众婢簪刀猛刺后,被弃之绝壁危崖上,半年后死于狱中(《云翠仙》)。这种当世报应是很符合百姓心愿的。
  《聊斋志异》中大多是以家庭、家族为单位承受报应的,不是像佛经所讲的自作自受。蒲松龄接受了道家的负载说。在《钱卜巫》中借巫者言:“先人有善,其福未尽,则后人享之;先人有不善,其祸未尽,则后人亦受之。”《席方子》中陷害他人的恶霸地主羊某被二郎神严惩,家产被抄,其子也遭报,家业衰败,楼阁田产尽归席家所有。蒲松龄在有些善恶报应的作品中,加重了负载的力度。按负载理论,承担报应主要部分的是行善作恶的当事人,余下部分才由子孙承担。蒲松龄让作恶者的子孙也承受重报。《果报》中的某甲贪财背义,受神报,暴病若狂,自割腹流肠而死,不久,儿子也死去。蒲松龄还使受报的范围扩大,受报者的父母妻子也承受报应。不仅是下延子孙,还上溯父母,旁及妻子。《梅女》中受贿三百钱诬人为奸逼死人命的典史,自己遭鬼报而死,其妻先遭报,妻顾氏年少而死,并沦为鬼娼,为典史赎罪。《画皮》中好色的王生,受鬼报被挖去心肝,其妻也受强食乞人痰唾之辱。在善报篇章中,席方平为人忠孝,为父报仇,自己得以重返人间,得到羊某的家产,其父席廉因儿子的善行得到二郎神赐阳寿三纪(《席方子》)。钟生孝母,他为疗母疾,舍弃功名,其母得到善报,冥王赐其阳寿一纪(《钟生》)。《聊斋志异》的扩大范围的恶报,有点株连的味道,对这些恶人有斩草除根之意。一方面表现了蒲松龄对这种行为愤恨,另外,也告诫世人,作恶害人所付出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至于善报惠及父母,则表现了“百善孝为先”之意。
  支撑《聊斋志异》中善恶报应内容的基础是人世思想。书中善报的内容是延寿、得妻子、得子嗣、得财产,都是肯定现世生活、珍视现世生活,肯定人的生命、肯定人的价值、人在世界上的地位,提高行善者的生活质量,弥补其生活缺陷。书中的恶报是作恶者丧命离开人世、失去子嗣、失去家产、变为禽兽,不能享受人世生活,认为离开人世是痛苦的,是严重的惩罚,从反面表现出人世的可贵。作品不是宣传离世,不是宣传脱轮回、超生死,不是鼓励人们进入涅架境界,而认为人生和人世是高于一切的。《莲香》中有云:“天下所难得者,非人身哉!”由此可见,《聊斋志异》的报应内容并非是佛教因果报应思想。
  《聊斋志异》中有少量的佛教因果报应内容,但蒲松龄不是将其原封搬来,而是对其进行改造。如佛教因果报应理论主张,善恶报应不能相互抵消,作恶必须受恶报,行善必须受善报,作善业后又做了恶业,则先受善报,再受恶报。一般人往往既作善业,也作恶业,那么就会时而升天,时而堕入地狱,不断轮回,升沉不止。在《聊斋志异》中善恶报应是可以抵消的,而且是一善抵多恶,只要有一善就可以免除多种恶报。《某公》中的陕西某公,做过许多恶事,阴司按律将其转生为羊,后查到某公曾救过一人,就仍判其投胎为人。刘姓恶霸作恶多端,恶贯满盈,被阎王捉去,所作恶行,按阴刑当油煎火炼,来世变牛,查其记录还做过一件善事,用三百钱救一对夫妇团聚,因此事,阎王免他死罪,让其回到阳世(《刘姓》)。蒲松龄打破佛教善恶报应不能相抵的铁律,以善抵罪,对报应进行了人性化处理,对少量的善也给超值的回报,在极力劝善,让做过恶事的人看到希望,以免破罐破摔,把坏事干到底。
  佛教的善恶报应主要是通过六道轮回实现的,人因善业、恶业,在轮回中处于不同的生命层次。《聊斋志异》常写到作恶者与受报者之间的关系,蒲松龄的处理方式与佛教六道轮回的说法不同,作恶者没有轮回转世,而是受害者轮回转世,来向作恶者进行报复。《柳氏子》中的柳氏与人合伙经商,私吞合伙人的钱财,合伙人死后转世为柳氏子,把家财挥霍一空,死后,又约柳氏前去,揭露其不义行为。《拆楼人》、《四十千》情节与《柳氏子》相类似。都是仇人投身作恶者之家为子,向作恶者进行报复,蒲松龄这样安排,是为了缩短恶报的时间,作恶者受到当世之报。《聊斋志异》还对“六道轮回”进行简化。杜小雷之妻虐待婆母,按佛教的说法“横暴不如悛悔,宜堕畜牲道”。她作恶后受丈夫的斥责,没经死后投胎转世,就直接变为猪。这也是为了缩短报应的时间,让家人尽快直接看到她受报应的恶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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