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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中的善恶报应作品散论(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郑春元  点击:次  时间:2001-08-26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提要】
《聊斋志异》广泛地运用了中国传统的善恶报应观念及改造的佛教因果报应观念,以此为武器严惩贪官污吏、歹恶之徒,以此为手段来促人改过自新,来鼓励善行,树立道德范例。《聊斋志异》中善恶报应作品具有强烈的神秘性、喜剧性、恐怖性,强化了劝惩效果。
 
【关键词】 蒲松龄;聊斋志异;善恶报应;因果报应

  善恶报应是中国人历史上最为久远的最为普遍的基本信仰,中国历史上绝大多数小说家深受其影响。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写得大量的善恶报应内容,占到全书近五百篇故事的三分之一左右。可以说善恶报应思想是全书的核心思想之一。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众多的学者对《聊斋志异》中的善恶报应内容进行了广泛研究,研究者们众口一词地把《聊斋志异》中的善恶报应说成是“因果报应”、“果报”,“因果报应”、“果报”是佛教术语,把中国固有的善恶报应观念称之为“因果报应”,将其纳入佛教的“因果报应”体系是不妥的,是陷入了一个误区。
  在佛教传人之前,中国在春秋时代就已产生了善恶报应观念,两者后来有融合交汇之处,有互相吸取的地方,但还有相当的不同之处。在分析《聊斋志异》中的善恶报应内容之前,有必要对两者进行分辨。
  
  一
  
  因果报应(也有译作“异熟”的)是佛教的基础理论之一,是佛教用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的基本理论。佛教认为宇宙间的一切现象和事物都离不开因果关系的。因果报应观念是高度理论化的、思辨化的,理论非常繁复深奥,不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能涵盖得了的。
  中国本来固有的善恶报应观念是由儒家、墨家、道家、理学学派的观念汇聚而成的。上述诸家都从不同的角度阐发了这一观念。中国善恶报应观念主要讲人的善恶行为所招致的后果,而不涉及其他。内容明确单一,表述简洁化、信条化、格言化,是对生活经验的直观概括,多是零碎的表述。缺乏细密深入的理论分析,缺乏理论阐述的严密性,即使是后来将善恶报应念理论化的“天人感应”说、“负载”说,也不像“因果报应”理论那样深奥、繁琐。
  中国的百姓难以理解深奥繁琐的因果报应的教义,倒是本土的善恶报应观念深入人心,流行了几千年。
  在报应的实施方式、实施者方面两者有很大不同。佛教认为,业是实现因果报应的推动力。《华严经·人法界品》云:“一切诸报,皆从业起。”业在冥冥中起作用,一个人的一念、一言、一行都会造成一种业力,业力导致祸福之报。业力是推动轮回来实现报应的。中国的传统善恶报应观念认为,善恶报应是由上天和神明来实施的。《尚书·汤浩》云:“天道福善祸淫”。《墨于·明鬼》云:“鬼神之能赏贤罚暴”。《晏子春秋·内篇·谏上》云:“人行善者天赏之,行不善者天殃之。”中国百姓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觉得佛教的“业”、“业报”的教义太抽象、太玄虚,对此说弄不懂,也不感兴趣。对神明报应之说深信不疑,认为由上天、神明实施报应更有权威性、公正性。
  在引起报应的原因方面,佛教因果报应论讲得非常复杂,小乘佛教提出有六因: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一个人身上的一念、一言、一行都引起果报,佛经说,一日一夜有八万四千念,每一念都可以引出一生乃至多生的异熟果,实在是太繁琐。中国的传统善恶报应观认为,一个人明显的善恶行为才有报应。《太上感应篇》说:“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佛教认为,由善恶业引起的苦乐果报,并不一定是由当世实现的,佛教有三世报应之说,即现报、生报、后报,一般是轮回到来世时受报。中国传统善恶报应观念中,有人死为鬼。有的鬼能复活之说,并不存在来世之说,所以善恶报应都是当世报。在当世中到了一定的时辰,就实现报应,俗语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马上就报”,“多行不义必自毙”。中国民众的心理希望报应要来得快,一个人行善作恶的结果,周围的人、同时生活的人要能看到,善恶行为和报应要同时相连的,这样心理才平衡,断开二者的联系,来世报就使人莫名其妙了。武当山下伍家沟村有一则民间故事《难道前世没有天》,讲雷公将一个老奶奶三岁的孙子击死。老奶奶对雷公说,我孙子还是一个吃奶的孩子,没做坏事,你不该抓他,雷公回答说,你孙子前辈没做好事,是雷打前世冤的。老奶奶提出抗议:“雷打前世冤,前世没有天!”质问雷公,上一辈子的坏事,为啥没在上一辈子降罪呢?前世的天干什么去了呢?雷公觉得自己没有理,把孩子救活了。此故事表现了民众希望现世报的强烈愿望。
  在报应的承受者上,佛教的业报轮回说讲,有情众生之生命个体为业力作者及报应的承受者,自作自受,不延及家庭、子孙,如《泥洹经》所言:“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亦不受,善自受福,恶自受殃。”中国传统的善恶报应观念,以家庭、家族为基本承受单位,在一个家族内个人善恶行为决定着其家庭或家族后代的祸福。《易经》有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因为中国是宗法社会,特别重视个人与家庭的关系,家庭是人生的依赖,个人与家庭不可分割,融为一体。家庭成员受报等于全家受报,无论善报、恶报,都直接影响全家人的命运。
  佛教因果报应观念与中国传统的善恶报应观念的构筑基础不同,立足点不同,是两者最大的不同,最根本的不同。佛教的因果报应说是建立在否定现世,否定人生的基础上,是出世的。佛教认为,人生是苦海,人的生命没有价值,不要贪恋人生,人修炼最好的善报是脱离人世,放弃生命,跳出轮回,进入不生不灭的状态,即涅架境界——极乐世界,才是最大的幸福。中国传统的善恶报应观念的构筑基础、立足点是人世的。是建立肯定现世、肯定人生、肯定人的生命价值的基础上的,报应的目的是提升人性,人人如都能弃恶从善,世俗世界会变得和谐美好。由于两种观念立足点不同,也派生出报应的价值观念不同,从中国的善恶报应观来看,现世报中最严重的恶报是失去生命,给人带来最大的痛苦。人如被变成禽兽也是最严重的报应,是最大的耻辱。中国人的心目中,视人为万物中心,人高于禽兽。佛教却认为人的生命不足惜,人的身体只是臭皮囊,死了还可轮回,失去生命并非严重的恶报。不停地轮回才是最痛苦的。佛教还讲众生平等,人与动物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区别只是外部形态的不同,况且这种区别只是暂时的,在轮回中随时会转变。因此,人受报变为牲畜,是恶报,但不是最严重的恶报。这些观念与善恶报应观相比,弱化了报应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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