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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贯》系元代话本考(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侯会  点击:次  时间:2001-08-26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提要】
《醒世恒言·十五贯戏言成巧祸》一向被视为宋话本,笔者对此持怀疑态度,认为应系元代作品。理由有三:一,话本中有“南宋”“故宋”字样,证明其为宋以后作品。二,在元以前的文献中,找不到与十五贯故事相关的旁证材料。三,小说存在着逻辑漏洞,即十五贯作为金属货币,重量非常人所能负载;在原创故事中,这笔钱当为纸钞,那是元代普遍使用的货币形制。明代编纂者将话本中的纸钞改为铜钱,与明后期弃用纸钞的货币环境有关。

【关键词】 《十五贯》 元代作品 纸钞 《老乞大》

    《醒世恒言》卷三十三《十五贯戏言成巧祸》(下简称《十五贯》),讲述一桩因物证巧合而误判的冤案:南宋临安居民刘官人夜间被杀,他刚刚筹到的十五贯钱也不翼而飞。恰在当夜,其妾陈二姐逃离家中;翌日被人追回时,在与她同行的后生崔宁身上,刚好搜出十五贯铜钱。判案官员自以为“人赃俱获”,却不肯就一些逻辑疑点细加推敲。结果“捶楚之下,何求不得”,陈二姐与崔宁违心招认了莫须有的罪名,同被处死;而真正的凶手“静山大王”却逍遥法外。——此故事经《醒世恒言》首次披载,颇受读者注目,复为后世戏剧家改编为戏曲,久演不衰。

   研究界一直将此篇话本定为宋代作品,根据有三:一是《醒世恒言》该篇题下注有“宋本作《错斩崔宁》”字样;二是《也是园书目》将其归入“宋人词话”之列;三是文中背景为南宋,故事就发生在南宋都城临安。几乎没有哪篇话本作品有着如此完备的“履历”材料。——然而笔者以为,认定《十五贯》为话本旧作,当无疑义;然径断为宋作,则仍感证据不足。理由也有三条,尝试言之。

  首先应指出,古代出版界始终氤氲着“以古为尚”的空气。编纂者及书坊主人为将作品年代提前(这样做往往又与牟利目的相关),不惜采取伪托作者、假造序跋、倒填年月等手段。同样受尊古思想影响,后世学者在作品年代研究中,也存在着“宁早勿迟”的偏颇心态,情愿相信一些不够确切的证据或结论,而不肯进一步探究。

  就话本小说的整理编辑而言,区分何为宋元旧作、何为明代话本,原已十分困难;就中再将宋、元作品区分开来,则更属不易。一般而言,早期话本自署撰年的并不多,只有少数作品题有刊刻年代,如《三国志平话》等,但仍不能排除“宋作元刊”的可能;余者只要情节上不涉及宋以后的史事及人物,编纂者、研究者便宁可将其判为宋作。由此推想,冯梦龙恐亦不能免俗。他将《十五贯》判为“宋本”,是手头真的掌握了署年明确的本子呢,还是受尚古心理驱使而径题宋作,还值得推敲。——至于《也是园书目》将此篇归入“宋人词话”,多半也是出于同样心理;或竟是相信冯氏题注而人云亦云,也未可知。

  笔者以为,《十五贯》非“宋本”的证据,并不难找。小说头回中一句“却说故宋朝中”以及正话开头的“却说南宋时”,即是显证。遗憾的是,一些学者虽已注意到此点,却无端认为这是“明人窜改”所致①,不予采信。——应当承认,“三言”中所收前代话本,大多经编纂者笔削润饰。不过编纂者对作品中的朝代称谓,似乎并未作统一的“窜改”。例如,“三言”中宋代背景故事颇多,其朝代称谓方式则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不提朝代,径述故事,但从陈述中明确显示出宋代背景;二是称宋朝为“大宋”、“皇宋”;三是使用“北宋”、“南宋”、“故宋”等称谓。而由旁证材料可知,大凡不提朝代、直接叙述者,多半是宋代作品。试举数例:

     例1、《古今小说》卷三十六《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开篇谓:“这富家姓张名富,家住东京开封府,积祖开质库,有名唤做张员外。”文中始终未点明朝代。此篇中出现智贼赵正的形象,而宋人罗烨《醉翁谈录·小说开辟》中缕述宋代说话人的精彩演说,有“也说赵正激恼京师”等语;可证《宋四公》所述故事,在宋代已经定型,因此将其判为宋代话本,当大致无误。

     例2、《醒世恒言》卷三十一《郑节使立功神臂弓》,篇中交代“话说东京汴梁开封府……”也不曾注明朝代。文叙郑信未发迹时与红、白蜘蛛怪结缘而获神臂弓的故事;《醉翁谈录·小说开辟》著录的宋代说话中,刚好有《红白蜘蛛》一篇,可知也是宋代作品。

     例3、《警世通言》卷三十七《万秀娘仇报山亭儿》,文谓“话说山东襄阳府……”也未标明年代。篇末说明:“话名只唤做《山亭儿》,亦名《十条龙陶铁僧孝义尹宗事迹》。”而《醉翁谈录·小说开辟》“朴刀”类著录有宋代话本《十条龙》、《陶铁僧》等名目,是知此故事也是宋代流传的早期话本。

     类似的例子,还可见于《警世通言》卷十四的《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古今小说》卷二十四的《杨思温燕山逢故人》等等。——在这几篇有据可查的宋本小说中,作者都未称说年代,却也合乎常理:本朝人讲述本朝故事,正无须多此一举。

  第二类情况,系文中明标“大宋”、“皇宋”等称呼,此类多半也可视为宋人旧作。

  例4、《警世通言》卷十三《三现身包龙图断冤》讲述鬼魂现身以求昭雪的故事;文中称“话说大宋元祐年间……”,应系本朝人口吻。按《醉翁谈录·小说开辟》“公案”类有《三现身》一目,当即此篇。

  此类情况,还可见于《古今小说》卷十一《赵伯升茶肆遇仁宗》;同书卷二十《陈从善梅岭失浑家》等。

  至于第三类情况,即文中明标“北宋”、“南宋”字样者,则可一概视为宋以后作品。“北宋”、“南宋”是后代史家的称呼,本朝说话人断无如此称呼之理。而《十五贯》中明白宣称“故宋”,则更非宋人所能言。——以古为尚的编纂者既然并未对“三言”作品的朝代称谓作统一“窜改”,为什么单单要抹去《十五贯》的古本痕迹、自降身份呢?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相反的例子倒可以找到一些:《京本通俗小说》一般认为是近代人伪造的“宋人话本”集,集中收有《十五贯》,作伪者为了造成古本印象,故意用了《错斩崔宁》的题目,并有意识地将篇中“故宋”字样,改为“我朝元丰年间”。

     认定《十五贯》非“宋本”的第二条理由是,在前人(尤其是宋人)笔记杂著中,找不到与此故事相关的素材。例如前面多次提到的《醉翁谈录》,是一份十分宝贵的宋代说话艺术资料文献,书中《小说开辟》一节著录了大量宋代话本名目,然而就中找不到“错斩崔宁”或“十五贯”之类的话本题目。谭正璧先生编写《三言两拍资料》,于《醒世恒言·十五贯戏言成巧祸》条下辑录两条资料,皆为清人记述《十五贯》影响的文字,并无宋代原型素材。

  相反,《十五贯》中刘大娘子被迫从贼、替夫报仇等情节素材,却见诸元人记载。孙楷第先生《小说旁证》于《十五贯》条下引元代诗人杨奂《陶九嫂》诗,吟咏庐州富家女为贼所掳,屈身为妇,后凭借智勇将贼人诱入城市,并诉之“公府”,导致强贼伏法。此事在当时影响甚大,“一息传万口,南北通燕吴”②。孙楷第先生录此,显然认为《十五贯》部分情节应受此元代事实影响;从而有意无意地对《十五贯》的宋本地位提出质疑。

  说《十五贯》非宋本易,说《十五贯》为元本难。因为“故宋”、“南宋”等称呼,既可视为元人口吻,也可看作明人声口。这就涉及判定《十五贯》为元人之作的一个重要证据——十五贯钱的币制形态问题。辨明此点,也便构成判定《十五贯》为元作的第三条理由。

  从小说叙述中可知,前后要了四条人命的十五贯钱,确乎是铜质货币无疑。文中屡有“(刘大官人)脚后却有一堆青钱”;“却见一个后生……背上驮了一个搭膊,里面却是铜钱”等描写,言之凿凿。然而铜钱作为金属货币,有着面值小、重量大、不易携带、不便交易之弊;而多达十五贯的青铜钱,对小说人物来说,乃是一种十分沉重的负担。——那么这十五贯铜钱,又有多重?

  中国人使用铜钱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而宋元以还,所用铜钱的单枚重量,大致有所规范,约在3—4克之间。即以宋钱为例,宋代铜钱的枚重,因其成色、面额以及铸造时期、地域之不同而略有差别。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铸钱诸监》记载:

  (今)小平钱千,重四斤十三两。铜二斤十五两半,铅二斤一两半,锡三两,木炭八斤,除火耗七两外,净钱计上件,视旧制铜少而铅多(原注:天禧之制,每千钱用铜三斤十四两,铅一斤八两,锡八两,建州丰国又减铅五两,加铜亦如之。绍兴之制,每小钱一千,用铜二斤半,铅一斤五两,炭五斤,盖七百七十文为一千者也。今小平钱一千乃用此料,则钱愈锲薄矣。)

  在这段记述中,李心传一方面感慨铜钱的质地重量一代不如一代,同时也明确记录了南宋中叶铜钱的重量标准,为千枚(亦即一贯)四斤十三两。宋代衡制较今天为重,一斤约合今日公制630克左右;四斤十三两当合今制3000克挂零,亦即今制六市斤③。如此算来,十五贯铜钱的重量,当为45000克,即45公斤,折合今制为90市斤。以一般人的负重能力而言,这是个让人望而生畏的重量。刘官人将其“驮”回家中,中途还要到朋友家串门,着实辛苦。其后静山大王将这一注钱用“单被”包了盗走,也着实不易。更艰难的是崔宁,谚曰“远路无轻载”,这位年轻后生将90斤的重载驮在背上长途跋涉(小说中并没有提到车子、骡马等代步工具,直云崔宁“背上驮了一个搭膊,里面却是铜钱,……一直走上前来”),还要一路照顾萍水相逢的小娘子,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何况十五串铜钱体积庞大,一副搭膊如何装载得下,也要画个大大的问号

  这个问题得不到圆满解释,此故事也便失去了起码的逻辑依据,一场发人深思的社会悲剧,遂变为一个漏洞难圆的笑话。然而我们相信古人的聪明智慧,决不至让一个明显违背生活逻辑的故事在瓦舍勾栏间流传,竟又没有一位说者、听者提出质疑。这使我们不得不考虑,在该故事的原始形态中,那十五贯钱真的是体积庞大、分量沉重的铜钱吗?有无可能是另类货币——例如质轻值高、便携易兑的纸币?如果话本中的那十五贯钱真的是纸币,那么钱重难携的矛盾,也便迎刃而解;此故事也便有了足以成立的逻辑根据。——接下来的问题则是,哪个朝代曾大规模使用纸币,以致民间典妻贸丝、大小交易,统统以纸币结算?这里我们不能不想到元代。

  今天的小说读者对古代社会文化形态的了解,往往以封建社会后期的明、清两代为基准。即如对货币的认知,大多误认为古人(远至宋元乃至更早)日常所用货币,无非金银、铜钱等金属货币;至于纸币,那是近代才诞生的新事物。——然而货币史专家告诉人们,古代货币除了金银铜铁等金属质地者外,纸币的形式早就存在。有文献可征,中国是最早使用纸币的国家。西周时的“里布”,东周时的“牛皮币”、“傅别”,汉代的“白鹿皮币”,唐代的“飞钱”,都可视为纸币的先驱④。至宋代,“交子”、“钱引”、“关子”、“会子”等纸币已广泛使用。在南宋,金银一般不直接进入流通领域⑤,民间流通的货币,主要为铜(铁)钱及纸钞两大类。官府赍发军饷、收缴赋税,也多实行“钱(铜钱)会(纸币会子)各半”的指导政策⑥。

  时至元代,纸币的使用更为普遍,几乎形成一统天下之势。纸币成为金融流通领域中的主币,是惟一被官府承认的货币。——蒙古人在入主中原之前,也曾使用金银、铜钱等金属货币。立国后则采用汉法汉制,颁行钞法,确立纸币本位制,参用白银。然白银的使用并不普遍,朝廷曾铸造五十两一锭大银,称为“元宝”,主要用于爵赏赐功及大宗交易⑦。至于铜钱,虽然元代历朝也鼓铸若干蒙汉文钱,然数量不多,流通不广。在实行钞法之后,朝廷更屡申用钱(铜钱)之禁,并多次下诏收缴铜钱、铜器;连同白银也在禁用之列。

     纸钞的发行使用则贯穿有元一代。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发行“中统元宝交钞”,同年又发行“中统元宝宝钞”。前者又名“丝钞”,以“两”为单位;后者则以“贯”、“文”为单位,由十文、二十文、三十文,直至一贯、二贯,共分十等。此后又颁行“至元宝钞”、“至大银钞”、“至正交钞”等。其中“至大银钞”的单位仿照白银,按“两”、“钱”、“分”、“毫”、“厘”等标志面额,由二厘至二两,共分十三等。故阅读元代文献(包括文学作品),其中言及货币,曰“贯”、曰“两”(有时又以“锭”称,详下),其实都是指纸钞。

     例如,元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十一载有《贤母辞拾遗钞》一文,述一村民卖菜时“拾得至元钞十五锭,归来奉母”。母亲疑是偷来,质问他:“纵遗失,亦不过三两张耳,宁有一束之理?”迫其送还失主。——通过文中“三两张”、“一束”等语,可以清晰看出这“至元钞十五锭”显系纸币。只是以“锭”为纸钞单位,却又令人费解。

     其实,元代发行纸币,有一套周密完备的法度,由朝廷设“钞卷提举司”以司其事,宝钞作为唯一的法偿货币,与白银挂钩;学者将其定位为“虚实相权的虚银本位制”⑧。故以“锭”计钞,也便不足为奇。至于一锭钞价值几何,却又其说不一。清人钱大昕《养新录》解释:“元时行钞法,以一贯为定(锭)。”不过钱氏此说恐怕并不准确。据今人考证,钞锭仿银锭之制;元代白银以五十两为一锭,钞亦仿此,以钞五十贯(或钞五十两)为一锭。只是银、钞比价随时而变,一般而言,钞价较高时二贯(或二两)钞合银一两,即钞一锭合银二十五两。至延祐间,因钞法大坏,中统钞二十五贯才合银一两,即钞值降至一锭合银二两。新发行的至元钞则要高出不少,五贯钞合银一两,即钞一锭合银十两⑨。——《贤母辞拾遗钞》中的小贩拾得“至元钞十五锭”,那是个很大的数目,理当引发母亲的疑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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