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社会等级观念中一经尘染、永生难易的被蔑视,将赛金花的身心永久沉浸于“人间地狱”里(这也可以说是赛金花的人生被糟蹋的最主要根源)。
从阿兴写的《赛金花传》和《赛金花》(赵淑侠文集)等文学作品来看,洪钧去世后赛金花原本要守寡,带着自己的孩子德官回家乡过安贫乐足的生活。但她下了这样的决心之后,洪家的人仍然认为她不过是青楼出身的女子,为了保住自家的体面,将她赶出去不说,连她的亲生女儿也不让她带走。但毕竟是“骨肉之情、没齿难忘”,赛金花向洪家要求带德官走时,洪府的人铁着脸说“德官是洪家的骨肉”,而不是赛金花的。他们认为如果孩子跟着赛金花,将来只不过是“妓女的女儿”,后果不堪设想。赛金花为了女儿的将来忍受着血泪,一个人孤零零地被赶回到自己的娘家。一下子失去丈夫和孩子的赛金花不知所措,后来在孙三的劝导之下为了谋生再一次开始了皮肉生涯。挂牌之后,她的生活虽然仍然被很多人所鄙视,但由于经济上比较宽余,赛金花毕竟还得到了一点安慰。在她“人在江湖之中,但仍欲求心安”的情况之下,突然发生了义和团事变,随着八国联军的入京,赛金花重逢了她跟着洪钧赴德国时候认识的瓦德西。这时候赛金花和他说情,让他放了不少被联军牵连的人;在李鸿章的托付之下,她甚至还说服了克林德夫人,以立牌坊作为慈禧太后向死者克林德的赔礼道歉的条件,算是为国家立了大功。虽然身为妓女,但这时候的赛金花还是获得了别人的仰慕之心。可想而知,那时候赛金花的内心肯定是温暖的。然而好景不长,因为她新买来的一个妓女吞食鸦片自杀了,赛金花被逮捕进了监狱。当她遭遇人生中最困顿的时刻,平时占她便宜的人们却完全不顾她的性命,没有一个人真正为她伸出营救之手。而且一直和她同甘共苦的孙三伙同妓院里的其他人盗走了她所有的财产。因此,赛金花从监狱被放回家时,等待她的只有空荡荡的屋子和被巨大的灾难所惊吓、伤透心了的母亲。赛金花此时的处境与莫泊桑在《羊脂球》里描写的妓女羊脂球的遭遇颇为相似。她们都是社会世俗观念的受害者,因为身为妓女,人们随时都可以把她们当做牺牲品。即使她们具有再多的爱国热情,“献身”之后也得不到起码的尊重,还是注定逃不过被冷嘲、辱骂的遭遇。也许这才真正是作为妓女的悲哀,在当时等级观念泛滥的社会状态之下,她们永远被抛弃在社会的边缘地带,而且做一次妓女就沾染了永久洗不清的“罪过”,就连她们的后代也会被别人蔑视为“妓女的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下,她们怎么能堂堂地做一个“人”?不平等的社会不允许她们做独立的人,也不承认她们的“改错”,所以她们只能在社会的最黑暗处做“非人”。正因为如此,赛金花觉得魏斯炅是唯一能够保护她灵魂的人,因为在她一生中接触的众多男人中只有魏斯炅以平等的眼光对待她,而洪钧对他的爱还只是具有更多“玩赏”的成分,其他寻花惹草的那些“伪君子”们就更不用说了。赛金花作为一个女人热切渴望着平等的爱,她认识魏斯炅之后才懂得人和人之间其实没有等级,而人人都应当“平等”的道理。
总之,赛金花被曾朴的《孽海花》等描写为不遵循“三从四德”的放荡无羁的女子,也有不少人把她看为是身为妓女的“极为平庸的女子”,或者是不正气的女人,他们认为她的生活充满了说不清的“污秽”。然而今天我们从她的身世与当时的社会状况来解读,可以看出赛金花作为一个清末时期的女人,有着说不尽的苦衷与艰辛,甚至可以说,陈旧的社会观念与腐朽的社会制度摧毁了她这样一个落难的女人,让她永久沉没于“洗不清的污水”之中。因此,作为一个历史人物的赛金花应该是被同情的“奇葩”,而不该是屡遭后人摧残的“孽花”。
注释:
*赛金花乳名赵彩云(或谓伊之姓赵,也是冒出,实乃姓曹,为清代某显宦之后),后来做“坐舱姑娘”时为顾全体面掩饰了本姓,名为傅彩云,嫁了洪家之后洪钧给她起名为“梦鸾”,脱离洪家后又改名为“梦兰” (见于刘半农等著:《赛金花本事》,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4页)。赛金花以“梦兰”的名字在上海“立过门户”之后,跟着孙三又到了天津。彩云在天津时,以原先叫金花班的旧宅妓院为基础,开办了自己的妓业,仍旧沿用“金花班”的旧名。这时候她的心愿就是妓院开张以后一定要赛过“金花班”,因此给自己起名为“赛金花”。她嫁给魏斯炅后又改名为魏赵灵飞。
(1)刘半农等著:《赛金花本事》,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167页。
(2)柯兴著:《赛金花传》,群众出版社,1999年版,第446页。
(3)(4)(5)刘半农等著:《赛金花本事》,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221~222页,第222页,第232页。
(6)刘半农等著:《赛金花本事》,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274~275页。
(7)(8)见于龚斌:《情有千千结 青楼文化与中国文学研究》,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9)金宏达、于青编:《赛金花》,安徽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23页。]
(11)易中天著:《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165页。
(12)珍妮特·S·海德、约翰·D·德拉马特:《人类的性存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5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