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最重要的证据自然还是曹雪芹自己的历史和他家的历史。“《红楼梦》虽没有做完,但我们看了前八十回,也就可以断定:(一)贾家必致衰败,(二)宝玉必致沦落。《红楼梦》开端便说,‘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又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又说,‘当此蓬牖茅椽,绳床瓦灶’。这是明说此书的著者——即是书中的主人翁——当著书时,已在那穷愁不幸的境地”,而通过“敦诚兄弟送曹雪芹的诗”,可以断定“雪芹一生的历史如下:(一)他是做过繁华旧梦的人。(二)他有美术和文学的天才,能做诗,能绘画。(三)他晚年的境况非常贫穷潦倒。”接着,胡适便反问道:“这不是贾宝玉的历史吗?”
在概括总结了曹雪芹的生平家世后,胡适断然地说:“因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故他不怕琐碎,再三再四的描写他家由富贵变成贫穷的情形。我们看曹寅一生的历史,决不像一个贪官污吏;他家所以后来衰败,他的儿子所以亏空破产,大概都是由于他一家都爱挥霍,爱摆阔架子;讲究吃喝,讲究场面;收藏精本的书,刻行精本的书,交结文人名士,交结贵族大官,招待皇帝,至于四次五次;他们又不会理财,又不肯节省;讲究挥霍惯了,收缩不回来:以致于亏空,以致于破产抄家。《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
胡适提出的第一条证据,仍然基于对“作者自云”的深信不疑。其中他所谓的“底本”、“影子”云云,应该就是我们所谓的“生活原型”。但他用两个“即是”,将曹雪芹与“《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一,以及“书里的甄、贾两个宝玉的底本”画上等号时,就显得有点儿过于武断了。须知,作者在创作小说的过程中,确有将整个故事透过贾宝玉的经历、感受来表现创作的意图,但与此同时,也必然在塑造这个人物形象时,运用了自己的许多生活体验,这其中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但作者却并非完全照着自己来塑造贾宝玉的。宝玉的经历、性情、思想、为人处事等等,有许多根本就不属于作者。他只是曹雪芹在提炼生活素材后创造出来的一个全新的艺术形象。若想从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为贾宝玉寻找一个人物原型,恐怕谁也对不上号,或者说有许多人都能对上号,只不过前者是绝对的、全面的,而后者则是相对的只就一个或几个方面而言罢了。深知曹雪芹家世生平和创作过程的脂砚斋就曾经说:“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十九回脂评)“钗玉名虽两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四十二回)至于胡适所谓“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之说,道理也是相同的。《红楼梦》中虽然有许多东西取材于曹家,但却不能说都是曹家的事,那个时代的许多贵族家庭,也都是曹雪芹的取材对象。书中的贾府与甄府,是那个时代的贵族之家的一个概括性的缩影。
在第二条证据中,胡适特别强调作者“自己的事体情理…半世亲见亲闻的”等等,前者应该就是我们所谓的生活的真实与艺术的真实问题,这其中有一个对生活素材的提炼加工过程,并非照相式的照实直录。而所谓“亲见亲闻”,也仍然只是强调自己的生活经验,其中也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两个方面。“所见”可能是直接的,但“所闻”却是间接的。
胡适的第三条证据,是从《红楼梦》第十六回中找出了王熙凤与赵嬷嬷谈论南巡接驾的一大段对话,认为“这是很可靠的证据”。然而,这条“很可靠的证据”,只能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却不能证明曹雪芹就是贾宝玉,更不能证明甄、贾两府都是曹家。因为《红楼梦》虽然是在作者亲见亲闻、亲身经历的生活素材基础上创作的,但它决不是自传体小说,也不是小说化了的曹家的兴衰史,虽然小说中毫无疑问地融入了大量作者自身经历和自己家庭荣枯变化的种种可供其创作构思的素材。但作者从别处搜罗并加以提炼的素材来源和范围并不只限于曹氏一家,其取材来源要广泛得多,其目光和思想,更是整个现实社会和人生。《红楼梦》是现实生活基础上最大胆、最巧妙、最富有创造性和想象力的艺术虚构。所以它反映的现实,其涵盖面和社会意义是极其深广的。
胡适本来对《红楼梦》看得很清楚:“《红楼梦》差不多全不提起历史上的事实”,但却又要拿“历史上的事实”与小说生硬比附,其结果自然是“求深反惑”。虽然小说中有曹家的事,但这并不等于《红楼梦》就是写了曹家的历史。沙子里有金子,但不能说所有的沙子都是金子。
胡适的第四条证据,应该说是最为荒谬的,历来受到的攻击也最多。他将《红楼梦》第二回所叙荣国府的世次与“曹家的世系”进行比较后,认为“《红楼梦》里的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这三层都与曹頫相合。故我们可以认贾政即是曹颊;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頫之子”。将历史人物与小说人物作了机械性的类比,确确实实是“混淆了艺术形象与生活原型的关系”。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中就曾经反驳说:“胡先生以贾政为员外郎,适与员外郎曹兆页相应,谓贾政即影曹兆页。然《石头记》第三十七回,有贾政任学差之说,第七十一回有‘贾政回京复命,因是学差,故不敢先到家中’云云,曹頫固未闻曾放学差也。且使贾府果为曹家影子,而此书又为雪芹自写其家庭之状况,则措词当有分寸。今观第七回焦大之谩骂,第六十六回柳湘莲道:‘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似太不留余地。”反驳的相当有理有力,击中了“自叙传说”的要害。
胡适提出的第五条证据,所谓“贾家必致衰败”,“宝玉必致沦落”,乃是根据《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伏笔推断出来的,有一定的道理。但他通过有关曹雪芹的零星史料在对曹雪芹的生平作了大致勾勒后,接着便反问道:“这不是贾宝玉的历史吗?”再次犯了将历史人物与艺术形象混为一谈的错误。
在《谈(红楼梦>作者的背景》一文中,胡适还说:“《红楼梦》写的是很富贵、很繁华的一个家庭。很多人都不相信《红楼梦》写的是真的事情,经过我的一点考据,我证明贾宝玉恐怕就是作者自己,带一点自传性质的一个小说,恐怕他写的那个家庭,就是所谓贾家,家庭就是曹雪芹的家,所以我们作了一点研究,才晓得我这话大概不是完全错的。……曹雪芹所写的极富贵、极繁华的这个贾家,宁国府、荣国府在极盛的时代的富贵繁华并不完全是假的。曹家的家庭实在是经过富贵繁华的家庭。懂得这一层,才晓得他里面所写的人物……懂得曹家这个背景,就可以晓得这部小说是个写实的小说,他写的人物,他写王凤姐,这个王凤姐一定是真的,他要是没有这样的观察,王凤姐是个了不得的一个女人,他一定写不出来王凤姐。比如他写薛宝钗,写林黛玉,他写的秦可卿,一定是他的的确确是认识的。所以懂得这一点,才晓得他这部小说,是一个‘自传’,至少带着自传性质的一个小说。”
无论如何,胡适都不肯放弃自己的“自叙传说”。他明明知道“《红楼梦》差不多全不提起历史上的事实”,却一次又一次地将小说人物与曹家进行对比比附,结果到头来只能是作茧自缚。
更有甚者,他在《跋<红楼梦考证>》一文中,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曹雪芹死后,还有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那就不容易猜想了。”如此的表述,受到人们的攻击和非难,也就不足为奇了。别说迄今为止对曹家的史料尤其是曹雪芹的史料所知甚少,就算有足够的史料,如果有人非要拿《红楼梦》中的人物与曹家人对号,那也是出力不讨好的事。艺术创作有许多是虚构的成分,而已“将真事隐去”的《红楼梦》,当然也不是曹家的信史,更不是曹雪芹的“行状”或传记,这是一般人都能明白的道理,可胡适却偏偏在那里犯糊涂。
实际上,胡适本来是很明白的。当俞平伯和顾颉刚在他影响之下为《红楼梦》的地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时,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文中,却又很理智地为俞平伯、顾颉刚的拘泥过甚指点迷津:“平伯与颉刚对于这个地点问题曾有很长的讨论。他们的结论是:‘说了半天还和没有说一样,我们究竟不知道《红楼梦》是在南或是在北。’我的答案是:‘雪芹写的是北京,而他心里要写的是金陵:金陵是事实所在,而北京只是文学的背景。至于大观园的问题,我现在认为不成问题,贾妃本无其人,省亲也无其事,大观园也不过是雪芹的‘秦淮残梦’的一境而已。”
看他说的多么清楚!可为何又经常在“自叙传”说的“迷魂阵”中犯迷糊呢?
胡适的缠夹不清,曾经害苦了他的两个信奉者——顾颉刚与俞平伯。一开始,他们都是非常服膺并信奉“自传说”的。在他们眼里,一直画着这样一个等式:《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的自传,书中的贾宝玉就是曹雪芹,曹家就是书中的贾府。
在肯定“雪芹即宝玉”的大前提下,胡适、顾颉刚、俞平伯三人,也将关注的目光处处都投射在搜寻“实事”上,忘记了小说的虚构成分,结果在一些问题上拘泥过甚,不仅使自己陷入了困境,也为索隐派的反击造成了口实。
尤其是俞平伯和顾颉刚对“大观园”在南在北的讨论,更显示了他们拘泥过甚的这种弊端。顾颉刚在给俞平伯的书信中困惑地说:“若说大观园在北方罢,何以有‘竹’?若说大观园在南京罢,何以有‘炕’?”真正陷入泥沼而不能自拔了。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困惑,慢慢觉醒的时候还是有的。后来,俞平伯解脱了,顾颉刚则远离“红学”专搞历史,实际上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解脱。而作为“新红学”开山祖师的胡适,终其一生都忙忙碌碌地只顾开山立派,自也无暇再来顾及这类小问题。然而,随着“红学队伍”的不断壮大,随着红学爱好者的不断增多,胡适提出并曾经一再论证过的“自叙传说”,却越来越显示出它那巨大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糊涂阵”中的痴迷者越来越多。笔者在《红学:1954》一书中,曾经将这支庞大的“自叙传说大军”,粗略地划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誓死捍卫“自叙传说”的忠诚战士。他们的具体表现,就是继续坚定不移地沿着胡适开辟的“自叙传说”的道路奋勇前进,既不回头,也不旁顾。握在手中的笔,铺在桌上的纸,唯一的作用就是在曹家和贾府之间画等号,而且还大画特画,画个不亦乐乎。心有思,口有讲,“江南曹家即贾府”;写专著,作论文,“宝玉就是曹雪芹”!
第二类,打着“胡旗”反“胡旗”。他们最突出的表现,便是否定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这一举动,表面看来是反胡适的,其实恰恰成了胡适的“俘虏”。正因为他们也是首先信奉了“自传说”,然后便拿着考证派爬梳整理出来的点滴曹家史料,与《红楼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岂料对来对去,却是越对越困惑,困惑之余,又开始反思。结果想来思去,终于发现了“新大陆”:他们依据一些并不确定的推测——主要是曹雪芹的生年,再从“自叙传说”的基点上出发,认为曹家被抄家时,曹雪芹年龄尚幼,根本赶不上曹家的繁华时代。于是,他们便赶紧抛开曹雪芹这个“没福气的穷小子”,从他的长辈中寻找起那个“曾经历过一番繁华旧梦”的作者来。如此以来,什么“舅舅”、“叔叔”找出来一大帮,结果依然帮不了他们的忙。
实际上,第一类也曾经发现并深入考虑过这个问题,只因他们是“自叙传说”的“忠诚战士”,所以在发现胡适的这个大“漏洞”后,便赶紧“造出”曹家曾经再度繁华的说法来加以弥补,以便让曹雪芹过上几天贾宝玉那样的好日子,免得他写不出《红楼梦》来。仔细琢磨,这种说法也不能说是“造”出来的,《红楼梦》中不就有“家道复初”、“兰桂齐芳”的说法吗?再说,曹雪芹辛辛苦苦写了一部《红楼梦》,多年来养活了那么多“红学家”,总不能不让他过几天好日子吧?
第三类,以考证之名,行索隐之实。这一类的立足点也是“自叙传说”。他们也是首先相信了《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这一说法,然后试图在曹家与贾府之间画等号。但严格的考证方法没掌握,纯粹利用考证手法也难以达到目的,所以灵机一动,便毫不费力地从索隐派“老前辈”那里借来了“很容易解决问题的各种武器”——诸如“影射”、“拆字”、“谐音”、“寓意”等等,练上几招,感觉甚好,等不得枪法纯熟,便即迫不及待地挥戈上阵,披上考证派的铠甲,拿着索隐派的兵器,不顾一切地杀将出来。
以上三类,表现形式虽然不同,实质上却都是“自叙传说”这个大本营里的“兵”。随着《红楼梦》的继续普及,这支部队也将越来越壮大,以后还会派生出哪几类来,难以预料。但有一点却可以肯定:这些人,不管造成的客观效果如何,主观上却都是热爱曹雪芹、酷爱《红楼梦》的。若没有他们,“红学”也许不会这么热、这么“红”。
《红楼梦》中有许多难解之“谜”,《红楼梦》是否曹雪芹的自传当然更是个值得“猜”的“大谜”。既然《红楼梦》“说不完”,其中的“谜”当然也就“猜”不完。若问“自叙传”说的“迷魂阵”何时才能关闭,那就要等到《红楼梦》被“说完”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