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时候,鲁迅这个名字是神圣的,受到政治保护的,“攻击鲁迅”是严重的犯罪,要遭当场拿下。直到今天,我写这篇东西,仍有捅娄子和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感觉。人们加在他头上无数美誉:文豪!思想先驱!新文化运动主将!骨头最硬!我有一个朋友一直暗暗叫他“齐天大圣”。我们都知道,他对中国的贡献并不局限于文学,他是有思想的。思想和作家不是一个等号关系,作家,能写文学作品,不见得有思想,要想当最顶级的作家,必须有思想,这个我们从小就分得清,也就是说,思想是首要的,大于其他的。当然还有先进思想、落后思想之分,这且不去管他。鲁迅,自然是最先进的,这个认识被当做铁的事实早就灌输到我的头脑之中。
像所有被推到高处的神话人物一样,在鲁迅周围始终有一种迷信的气氛和蛮横的力量,压迫着我们不能正视他。他是作为一个不可言说的奇迹存在的。在我读过他的大部分作品并已得出自己的看法之后的很长时间,仍不能摆脱对他的迷信,一想到他就觉得他的伟大是不证自明的。如果说他的作品不是很过硬,那他还有过硬的思想,那个思想到今天还闪烁着锋利的光芒,照耀着我们黑暗的自身。我以为我了解他的思想,实际上我没有读过任何他的思想著作,一些专用于他的句子使我觉得不必深究。“一个都不宽恕!”“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贵的品格,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不就是思想么?
思想解放运动开始后,老百姓第一个变化就是嘴坏了,谁都敢说,深圳建特区后,我有一个做律师的朋友去那边捞世界,回来之后请大家吃饭,有人喝了酒后高叫:鲁迅,有什么呀!论思想,他有毛泽东有思想吗?毛泽东,有雄文四卷,起码让三代中国人灵魂受到洗礼;论骨头硬,他有王二小骨头硬吗?给敌人带路,掩护了几千老乡和干部,被敌人摔死在石头上。
我不是说这酒鬼说的话多么发人深省,真正使我震动的是他的态度,不一定非要正确才能发言,怎么想的就怎么说,说了也就说了,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确实先要有这么个耍王入蛋的过程。
这使我终于可以用一个人看另一个人的眼光去打量鲁迅。这时我才发现我对他有多不了解。那些经常用于称赞他的话其实不属于思想,只是夸他的为人或说高贵的德行,拜倒在他的光芒之下那么久其实我对他的思想一无所知。从他无数崇拜者的文章中我也想不起谁说过他有思想,大家纠缠、感慨、为之涕下、激动不已的大都是他的品格,最厚道的文章也只是对他可能具有的思想进行猜测,想象这样一个为世不容、痛苦敏感的智者内心一定是“漆黑一团”,这个逻辑似乎是说,对生活、社会、人群极度绝望本身就是深刻的思想。我不是太明白这个逻辑,坦白说,直到昨天,写到这里,我还是晕菜,不知道鲁迅思想的精髓到底是什么。
我有一位常在一起吃吃喝喝的朋友一直对鲁迅怀有一些私人兴趣,收集有很全的鲁迅资料,很多关于鲁迅的闲话我都是听他讲的,于是我专门向他请教,鲁迅有什么思想?这位朋友似乎也蒙了一下,想了想说,实际也没什么新鲜的,早期主张“全盘西化”,取缔中医中药,青年人不必读中国书;晚年被苏联蒙了,以为那儿是王道乐土,向往了好一阵,后来跟“四条汉子”一接触,也发觉不是事儿。据鲁迅最新研究成果讲,鲁迅是主张“人权”的,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因为毕竟写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鲁研家们还没找出办法将他归到英国式消极自由那一筐里。如此等等,胡说一气,当时我是满足了,回到家里坐在电脑前还是糊涂,对“思想”这个词的包含范围感到糊涂,不能说给国家民族指条明道不叫思想,但我对鲁迅的期待和他一直享有的地位似乎又不应仅限于此。在此,我觉得自己挺可悲的,那么痴心地笃信过很多不甚了了的东西,其实不明真相,还在那里磕头如捣蒜,就怕别人说自己浅薄。
四
说到鲁迅精神,这个我是知道的,就是以笔为旗,以笔为投枪或为匕首,吃的是草,挤的是奶,痛打落水狗,毫不妥协地向一切黑暗势力挑战。与之相联的形象便是孤愤、激昂、单枪匹马,永远翻着白眼,前面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明枪,身后是飞蝗一般放不完的冷箭,简言之,战士的一生。有一句话,本是他贴赠孙中山的,后多为他那些爱好者回赠于他:有缺点的战士依然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不过是苍蝇。林语堂也形容过鲁迅:不交锋则不乐,不披甲则不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中。此鲁迅之一副活形也。
这个不会为缺点玷污逮谁跟谁急的战士形象对后代中国作家的吸引远大于写小说的那个鲁迅。大家似乎达成了一个共识,只会写小说的作家是低级动物,做战士才是清名永留的不二法门,甚至是把一举成名的金钥匙。于是,忿于世入不肯受他超度的传道士来了,才尽落魄的三流文人来了,大事小事一直不顺的倒霉蛋、心理变态的自大狂和一班普普通通的愤世嫉俗者都来了。什么样的病人一集合,毛病都不叫毛病,改叫众人皆醉我独醒了。
我觉得这个风气特别不好,理应拓荒自耕富而不骄的文坛成了小商小贩云集叫卖的市场。很多有才只是一时手背的作家彻底可惜了。北京有个毛老师,原来的小说写得不错,号称天下速度第一、五千言字一杯茶工夫立等可取,我是见这人名字就买,每读必有心得。近两年入了此道,天南海北危言耸听,看上去已与猛张飞无异,所言之事,对不起,尽是别人喝剩的茶根儿,太医院倒出的药渣儿。还有那一伙子在校不在校的家伙,竞相出一些大话集,名为书生实为书商,一写小说便露了馅儿,博士学位也要印在书皮儿上,明明是讨饭的花招偏要自称“挑战”,不知道那叫寒碜吗?在这我确实要以前辈的口气对他们说几句:有志气,允许;想当作家,可以;走正道。读书尽可以使人无耻,但自己要给自己设一个底线,丢人的事也有瘾,干过一次就想着下次。
还有那个伊沙,出了本书,直接就叫《一个都不宽恕》。鲁迅对伪君子假道学种种愚昧麻木中国人的劣根性骂得都对,若说还有遗珠之憾,就是把自己拉下了。伊沙那儿就拉了两个人,一个鲁迅,一个他自己。这就不彻底了,一本书的风格也很不统一,一半骂别人,一半夸自己,诗也上了,脑子盘算过的文学构想也拿出来了,历数自己的种种仗义,这就没劲了。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涉及到人之为人的根本立场,说众人皆醉我独醒可以,说众人皆浊我独清,这个恐怕只有刚出生的婴儿才配。依我之见,中国人最大的劣根性就是乌鸦落在猪身上——光看见别人黑了。物理学早就证明了,在这个地球上没有一个人处于比其他人优越的地位,代替上帝对别人进行精神审判,在笃信宗教的国家是最大的读神。缺点就是缺点,譬如病菌,无论是战士还是苍蝇携带都会使人生病。
后人的效颦都要鲁迅负责并不公平。这就是榜样的悲哀,招人热爱看来也不全是美事。鲁迅对自己到底怎么看,大概我们永远不知道了。有一点也许可以肯定,倘若鲁迅此刻从地下坐起来,第一个耳光自然要扇到那些吃鲁迅饭的人脸上,第二个耳光就要扇给那些“活鲁迅”、“二鲁迅”们。
五
阿Q讲过:尼姑的光头,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么?对鲁迅,我也这么想。各界人士对他的颂扬,有时到了妨碍我们自由呼吸的地步。我不相信他如此完美,没有这样的人,既然大家越来越严厉地互相对待,他也不该例外。他甚至应该成为一个标尺,什么时候能随便批评他了,或者大家都把他淡忘了,我们就进步了。中国有太多神话,像我这样的红尘中人,若想精神自由,首先要忘掉还有一个“精神自由之神”。
我的那个研究鲁迅的朋友对我说:鲁迅是相信进化论的,即未来比现在好,青年人比老年人好。他还讲,他的使命就是扛住正往下落的闸门,让年轻人能逃出一个算一个。后来在广州厦门看到清党,他这个观念有些动摇,认为青年人坏起来也不逊于老的。但到临死。他还是对未来抱有信心,一次看到苏联红场阅兵的纪录片,对许广平和在场的萧红说:这个场面我是看不到了,也许你们能看到,海婴能看到。
这位朋友再三对我说:他其实是很热情的,很热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