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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鲁迅(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王朔  点击:次  时间:2001-09-0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一
    第一次听说鲁迅这名字是一谜语:山东消息——打一人名,忘了发表在哪儿,反正是一印刷纸,一大堆谜语,让小孩猜。大约八九岁的时候,我们院一爱看书的孩子跟我们一帮人吹:有一鲁迅,太牛逼了。他眉飞色舞地说:丫行于一条黑巷,一群狗冲丫叫,丫说:呸!你这势利的狗。我和一干听众大笑,当时我刚被304医院一只三条腿的狗追过,吓得不轻,这句话对我的心理有大抚慰。有那么几周,我们上下学,谁走在后面,前面的人就会回头笑骂:呸!你这势利的狗。
    第一本鲁迅的书就是这孩子借给我看的,不是《野草》便是《热风》或是另一本,上面有骂狗这一段。我一向有一特异功能,无论什么书,拿来一翻,必先翻出涉嫌黄色那一段。鲁迅的书也不例外,一翻翻到一篇杂文,主要内容是摘抄当年一分流氓小报登载的社会新闻,说的是上海一妇人诉上法庭告其夫鸡奸,似乎引的是原始卷宗。我当时是一特别正经的人,就是那种对这类下流故事爱看,看完之后又奋起谴责的家伙。我对鲁迅文风的第一观感并不十分之好,如此文摘怎么能算他的东西?有一种人写文章专爱引用别人的话,当时是一时弊,现在还是一俗例,起先我把鲁迅也当成了这种人。
    后来开始看鲁迅的小说,文化大革命焚书坑儒,可是没烧鲁迅的书,书店里除了毛泽东选集马恩列斯全集剩下的就是鲁迅全集赫然摆在那里。老实讲,当时很容易崇拜个谁,《艳阳天》我都觉得好,但是并没觉得鲁迅的小说写得好,可能是因为那时我只能欣赏戏剧性强和更带传奇性的作品,对人生疾苦一无所知,抱着这样自我娱乐的心态看书,鲁迅的小说就显得过于沉闷。相对于北京孩子活泼的口语,鲁迅那种二三十年代正处于发轫期尚未完全脱离文言文影响的白话文字也有些疙疙瘩瘩,读起来总有些含混,有些字现在也不那么用了,譬如把“的”一律写作“底”,好像错别字似的,语气也变得夹生。这就是大师啊?记得我当时还挺纳闷。再后来,阅读的经验增加了,自己也写了二十年小说,对小说也不简单地用明白流畅情节生动当惟一标准了,我要说,鲁迅的小说写得确实不错,但不是都好,没有一个作家的全部作品都好,那是扯淡。而且,说鲁迅的小说代表中国小说的最高水平,那也不是事实。
    我觉得鲁迅写得最另类的三篇小说是《一件小事》、《狂人日记》和《伤逝》。《一件小事》从立意到行文都容易被小学生模仿,这篇东西也确实作为范文收入过小学课本,像小说结尾那句“他的背影高大起来”,我那个不学无术的女儿在她的作文中就写过。写《狂人日记》时鲁迅充满文学青年似的热情,文字尚嫌欧化,透着刚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吃惊,那种激烈决绝的态度则和今天的“愤青”有共通之处,搁今天,也许能改编成摇滚。《伤逝》大概是最不像鲁迅后来风格的一部小说,男女过日子的事儿,他老人家实在是生疏,由此可见,大师也有笔到不了的地方,认识多么犀利也别想包打天下。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社戏》是很好的散文,有每个人回忆童年往事的那份亲切和感伤,比《荷塘月色》、《白杨礼赞》什么的强很多,比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可就不是一个量级了。那也不在作家的经验、才华,在于不同人生本身的差距。
    《祝福》、《孔乙己》、《在酒楼上》和吃血馒头那个《药》是鲁迅小说中最好的,和他同时代的郁达夫、沈从文和四川那位写《死水微澜》的李劼人有一拼,在当时就算是力透纸背的。中国普通人民的真实形象和难堪的命运被毫不留情地端了出来。这些人物至今刺激着我们,使我们一想到他们就毫无乐观的理由。半个世纪之后,我们的人民不再是鲁迅那个时代完全处于被忽略被遗忘的境地很需要被同情的那伙人了。从鲁迅第一声呐喊起,他们也折腾了几十年,再提到人民二字,只怕要警惕一点了,有些事是别人强加的,有些事可是他们自个乐意的,甚至还有不少诗意的发挥。仅有唤醒意识和对压迫者的控诉那都是表面文章,真正需要勇气和胆识的不是反抗强者,而是直面那些可怜的、被侮辱被损害的人,对他们予以解剖。
    鲁迅写小说有时是非常概念的,就在他那部备受推崇的《阿Q正传》中尤为明显。小时候我也觉得那是好文章,写绝了,活画出中国人的揍性,视其为揭露中国人国民性的扛鼎之作,凭这一篇就把所有忧国忧民的中国作家甩得远远的,就配去得诺贝尔奖。这个印象在很长时间内抵消了我对他其他作品的怀疑,直到有一次看严顺开演的同名电影,给我腻着了。严顺开按说是好演员,演别的都好,偏这阿Q怎么这么讨厌,主要是假,没走人物,走的是观念,总觉得是在宣传什么否定什么昭示什么。在严顺开身上我没有看到阿Q这个人,而是看到了高高踞于云端的编导们。回去重读原作,发现鲁迅是当杂文写的这个小说,意在针砭时弊,讥讽他那时代一帮装孙子的主儿,什么“精神胜利法”、“不许革命”、“假洋鬼子”,这都是现成的概念,中国社会司空见惯的丑陋现象,谁也看得到,很直接就化在阿Q身上了,形成这么一个典型人物,跟马三立那个“马大哈”的相声起点差不多。当然,他这信手一拈也是大师风范,为一般俗辈所不及,可说是时代的巨眼那一刻长在他脸上,但我还是得说,这个阿Q是概念的产物,不用和别人比,和他自己的祥林嫂比就立见高下。概念形成的人物当做认识的武器,针对社会陋习自有他便于发扬火力指哪儿打哪儿的好处,但作为文学作品中的审美对象他能激起读者的情感反应就极为有限了。是不是有这么一个规律,干预性针对性越强的作品,审美性可感性就越低?尤其是改编为影视这种直接出形象的艺术形式,这类人物就很吃亏,演员也很难从生活中找依据。
    鲁迅有一批小说游戏成分很大,我指的是他那本《故事新编》。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批作品。这些游戏之作充分显示了鲁迅的才气和机灵劲儿,再加上一条就是他那深厚的旧学知识。这也不是随便什么人能写的,他对历史和历史人物的态度真够姚雪垠、凌解放包括陈家林学半年的。若说鲁迅依旧令我尊敬,就是他对什么样公认的伟大人物也没露出丝毫的“奴颜和媚骨”,更没有用死无对证的方法大肆弘扬民族正气,编织盛世神话。他对历史故事和历史人物的怀疑渗透在《故事新编》的每一笔中。惟一叫人败兴的是编者在这批小说下面加的注释,告诉今人这话指什么,那段是讽刺当时的什么现象,那就变得小气了,纯粹是意气用事,借古讽今。有些话我本不想说,但话赶到这儿了,我还是说了吧。鲁迅这个人,在太多人和事上看不开,自他去了上海,心无宁日,天天气得半死,写文章也常跟小人过不去。愤怒出诗人,你愤怒的对象是多大格局,你的作品也就呈现出多大格局。鲁迅的个性在他的创作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此外,他的文学理念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时代潮流的影响和摆布。
                                                  二
    在某些方面,我的观念很保守,譬如作家这个称呼,我一直认为必须写小说才配这么自称。(诗人单算,他们可以直接叫诗人。)我是把小说当做“作家”这一行的防伪标记看待的,因为有太多不着调的人在写散文。凡见报的中国作家代表团名单中顶着“著名散文作家”头衔那位往往是一冒牌货,不是作协官员就是某人的儿子或者干脆是文学圈里一碎催,能写个山水游记或是某老腕某年某日一时的音容笑貌就觍着脸出来招摇了。这些人严重败坏了散文随笔的名声,使我一想到散文随笔总觉得那不是正经东西,若说某人独以散文随笔见长,先觉得这是一起哄的,读了也以为好,仍觉得此人没根基,起码和文学无关,用那种比较装孙子的话说就是“文化意义大于文学意义”。
    关于这一点,我和一个作家朋友当面争论过,我认为鲁迅光靠一堆杂文几个短篇是立不住的,没听说有世界文豪只写过这点东西的。我这朋友说:我坚决不同意你这说法!接着举出别一位也是很多人的精神之父阿根廷人博尔赫斯为例,这位也是没写过多少东西便一举成事儿的。这倒弄得我没话可说。当然也没有被说服,我也没觉得博尔赫斯怎么着了。我坚持认为,一个正经作家,光写短篇总是可疑,说起来不心虚还要有戳得住的长篇小说,这是练真本事,凭小聪明雕虫小技蒙不过去。有一种为没写过什么东西混了一辈子的老作家遮丑的鬼话,说写短篇比写长篇难,因为结构如何如何之难,语言要如何如何精练,这也就是蒙蒙没写过东西的人。短就是短,长就是长,写长的要比写短的多倾注心血这还用说么?长篇就不用结构了?就该啰嗦?长篇需要用力劳神的地方那是只会写短篇的人想也想不到的。是,小说只有好坏之分,不在长短,同时好小说,我也没见谁真拿《祝福》、《交叉小径的花园》去和《红楼梦》、《追忆逝水年华》相提并论。
    鲁迅没有长篇,怎么说都是个遗憾,也许不是他个人的损失,而是中华民族的损失。以他显露的才能,可以想象,若他真写长篇,会达到一个怎样的高度。这中间有一个悖论:如果不是那样一个乱世,周围有那么多叫他生气的人和事,他再不是那么个脾气,他也就有时间写长篇了;但若不是那样一个时代,周围不是那么个环境,他再跟他弟一样客气,我们就只有在翻阅北洋政府人事档案时才能找到周树人的名字,知道是那个周作人的哥。所以,这也是中国文学的宿命,在鲁迅身上,我又看到了一个经常出现的文学现象,我们有了一个伟大的作家,却看不到他更多优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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