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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小说的城市异乡书写(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黄轶  点击:次  时间:2001-09-1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现代伦理学的基本主题应是道德主体性原则的确立,创作主体怀抱怎样一种人文立场才能更富有思辨力地揭示“小人物”的命运是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从“五四”到三十年代新伦理权威主义的创立已呈显了个性解放的有限性,“问题小说”过于峻急的启蒙心态多少存在着为论造文的弊端,斫伤了文学自足的审美情致,但是我们却无法否定这些文本中闪烁的精英意识和人道主义命意给现代文学带来的生机以及对现代伦理编码的成就。1990年代末以来进入“杂色”文学场的乡土小说创作,在以现代视角观照自身的乡土生活背景时,作家主体理性审视不够坚决彻底,对现实的批判精神有些含混,更多的是主体的低调和知识分子精英意识的隐藏,甚至对价值的戏弄或否定,或对形式的关注大于思想的含量。其实,越是在高度现代化的国度,站在一个人类发展阶段的高点审视由“乡”入“城”的历史,“乡土”越是应该呈露它的参照意义或审美力量。
  有人认为现在小说期刊的惨淡冷清和网络文学的燎原之势说明小说的贵族化和精英化都该是尽头了,我想如果是用于批评文本形式主义的繁琐化和奥秘化倒是有其道理,若指文学精神倒未必妥当,其实正因为“面向大众”或者说白了是“面向市场”的文本汹涌澎湃才显示了精英意识的必要,五四文学也正是在民国初年其势滔滔的大众文化中崛起的。我们看到乡土小说在日益世俗化,“如调整‘教’‘乐’比例、重新价值定位、淡化崇高格调等”⑧,而乡土小说应该成为“精英意识对抗世俗和人文精神下滑的堡垒”,调整好这其间的矛盾才能使“城市异乡者”书写文本呈现应有的思想力度。
  艺术品格的粗疏也制约着民工题材创作更广阔的文化意蕴和审美空间的营建。“文学性”是文学之为文学的基本属性。新世纪以来,关于汉语文学是否既能褒有历史内涵又能在实现文本的文学性方面有所作为,许多有才情又有思想的作家企望通过回到底层民众的苦难生活来建构文学的思想力度与审美表现力,以多元化的表现手段如通过叙事角度的调度、反讽或语言的局部修辞来解放叙述;而另一方面,作家主体伦理处境的两歧性和对时代的整体性迷惘与碎片式把握深刻制约着乡土小说家的美学方式,因而,既拥有本土性的深厚力量又拥有美学上的独异品格的翘楚之作并不多见。写作者在身份上已经逃离乡土,在叙述乡下人时道德批评严重影响了审美的掘进力度,或者说以伦理的态度代替审美的批评制约了现代乡土小说的审美立场和美学风范。许多文本人物性格、审美角度、语言风貌都比较单一,语言粗拉拉的,甚至脏稀稀的,好象只有这样才能更准确的书写进城者的真实生活;或是欠缺对“城市异乡者”精神境遇的开掘,停留在义愤的表达和苦难的描述上,意蕴的单薄是一个通病;“完整性和持续的单向度的叙述时间还是使他们的作品受困于现代性美学的范畴”⑨,大量对话、直叙、群像素描、细节耽溺等叙述方式就证明了这类小说的“原生态”味道,精致细腻的沉思和深入灵魂的悲悯更是缺席。
  在对“底层”的书写中,那深藏在生活逻辑之中的荒谬只有通过作家主体沉下心来的宁静冥思才能达到撼人心魄的力度。刘震云写进城民工的小说《我叫刘跃进》(长江文艺出版社,2007年)本来是作家一个富有意义的“转身”,它打破了当下诸多同类题材小说所体现的底层人物的道德优胜,再次切入了“国民性”的话题,切入了民族的精神病苦,但过分戏剧化的“华丽”情节和喜剧化的叙事方式湮没了它的思想锋芒。荆永鸣的《外地人》(《阳光》2000年第5期)、《北京候鸟》(《人民文学》2003年第7期)等小说集中反映了入城者所遭遇的文化尴尬,《白水羊头葫芦丝》(《十月》2005年第3期)通过一个凄美的故事,立意“塑造出健康的站立着的打工者”,深刻的文化批判内涵显出了文本的卓异;《创可贴》(《山花》2005年第4期)选取民工性饥渴这一问题进行深度反思,我认为小说语言的冷幽默是其成功处之一,如:“报纸上曾登过一幅漫画,特有意思。画面上,一边是‘洗浴桑拿’、‘歌厅’、‘洗头房’……一边是一群民工模样的人站在街头小摊前,神情专注地看着电视。标题是:《夜生活》。——这画画得好。生动,准确,很有琢磨头。潜台词特别深刻。深刻得能叫社会学家们犯愁,让善良的人一看,就觉有点心酸,有点苦,甚至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其实没用。那些‘看电视的人’才不管这些。他们知道自己是谁。他们一点都没往那种灯红酒绿的地方上想过。也不计较。”无疑,它对“城市异乡者”精神境遇的揭示是富有深度的。但荆永鸣小说结构的松松散散和对人物心理世界的浮光掠影降低了文本可能生成的文化意义。
  当看惯了不少作品以直白的粗口表明民工对城市的“挑剔”和“不满”,曹多勇的《城里的好光景》(《都市小说》2006年第1期)真是干净得云淡风轻,而看似轻描淡写,不经意间却透漏着对底层人精神维度的关切。民工“我”和憨子一起在城市打工,空闲时别人可能是去找女人“高消费”或睡大头觉,而“我”的爱好是仰着脸数楼层,因为这是在农村没有的“天旋地转的享受”,“数着数着心中能涌出一股自豪来,就像这座大楼是我以前参加建设的”,然而保安怕“我”存心不良出面干预了,那么“我”就转而看杂乱的十字路口,而且看出了很多故事,觉得日子“有那么一点意思了”。“我”在心满意足中去了一个打工者开的小店,结识了一个称“我”老板使“我”猛生尊严感的小女孩,于是“我”更加爱出去逛,并讨价还价从常与小偷合作的修车人那里买了辆破自行车,修车的恶狠狠地说“就怕你上路被车撞,不得好死”,被这么一刺激,“我”心理变形,猛然明白自己游逛的目标——“想亲眼看一桩交通事故”,或者说潜意识中需要一场报复,对城市的报复!结果无意间撞着了那个小姑娘,“‘哗啦’铺开一片红光”……不少小说是以务工者直白的言语抗议在城市受到的挤压,但《城市的好光景》在自娱自乐式的自言自语中表达着对城市的不合理因素的批判,而在艺术表现上,作者还未纯熟掌握铺展复杂的内心活动和驾御多线故事头绪的技巧。徯晗的《富人区的卖花女》(《都市小说》2006年第9期)写打工者辉在接妻子娟子时想搞个惊喜,在半道冷不丁搂住了妻子,妻子以为遇见坏人而大声呼救,正在蹲守杀人强奸案子的警察不容辩解就抓了人,在用了手段后,丈夫不得不“招供”且被判死刑。不明真相的娟子为了凑得高昂律师费到富人区卖花,失手打碎了业主价值50万的古瓷器,她无法赔偿,于是把一个肾脏出卖给富人的儿子,而最后案子不告而破,辉无罪释放。但此时娟子才知道,警方把几桩案子张冠李戴了!文本对生命的荒谬与无助的揭露触目惊心,而《富人区的卖花女》像《事实真相》一样,揭示了乡下人在城市的“失语”,由于“身份”被忽视和漠视,在公共场域乡下人的真话也变得暧昧不清。但《富人区的卖花女》在审美意蕴上却比较寡淡,悬念和巧合的设置痕迹太露。致力于述说“民工”故事的孙惠芬,以其丰富的感觉和强烈的情感冲击力打动了读者的心灵,《天河洗浴》依然富有拥抱生活一草一木的感动。孙惠芬习惯利用两个人的内心对峙来构筑文本,如《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歇马山庄的两个男人》、《民工》、《三生万物》、《天河洗浴》等,这既是她的长处,也会成为她的局限。
   乡下少女在城市“沦陷”是农民工小说的重要选题,雪漠的《美丽》(《上海文学》2005年第9期)、刘继明的《送你一束红花草》(《上海文学》2004年第12期)、项小米的《二的》(《人民文学》2005年第3期)、阿宁的《米粒儿的城市》(《北京文学》2005年第8期)、吴玄的《发廊》等是其中比较出色的。《美丽》有其独特的魅力,它摈弃类似小说把故事放在城市肉欲中展开的思路,也不是轻巧地让主人公月儿回到家乡、在淹死人的唾沫飞溅下自暴自弃甚至悲愤凄凉的死去,更没有粗暴诅咒城市的恶,而是患了“杨梅大疮”的月儿以对灵官的爱反省自己怎么走到了这一步。相爱的人终于结婚了,她把爱情当作宗教来完成自我救赎,但病痛的恶化和隔离的夫妻生活最终让她决意将美丽定格,这个笑着选择死亡的姑娘在自焚时还为自己唱了一曲“花儿”。月儿精神世界的饱满和生命意志的强韧以及对爱情的渴望与坚守使文本充满了灵气和张力。这类题材也有很多写得过于轻巧,或者耽溺于色情的描述,放弃了对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的寻绎。
  20世纪末以来,随着“宏大叙事”得以存续的文化语境土崩瓦解,“小型叙事”扶摇直上,但描写生活的“原生态”绝对不应该就是一种立场。只有当作家对“原生态”经过深刻细致的反刍,达到一种理性认知和历史思辨的纯度,并能以人性和人道的立场注重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伦理冲突下悖论的复杂心理和各自在人类进程中的价值评判和哲学意义⑩,才能驾轻就熟地写出中国当前这次巨大的移民潮独特的“中国经验”,“城市异乡者”书写才能走出“问题小说”式的粗浅,真正负载起批判和审美的双重力量。
  
  注释
  ①徐德明:《“乡下人进城”的文学叙述》,《文学评论》2005年第1期。
  ②张炜:《刺猬歌》,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96-397页。
  ③佚名:《榴梿飘飘——与怀念有关》
  ④孔范今:《中国现代新人文文学书系·总序》,山东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
  ⑤王光东:《“乡土世界”文学表达的新因素》,《文学评论》2007年第4期。
  ⑥施战军:《“进城”:文学视角的挪移和城市主体的强化》,《扬子江评论》2007年第6期。
  ⑦李陀、阎连科:《〈受活〉:超现实写作的新尝试》,《读书》2004年第3期。
  ⑧周水涛:《90年代以来乡村小说创作的价值分化与价值调整》,《小说评论》2005年第2期。
  ⑨陈晓明:《乡土中国与后现代的鬼火》,《文艺报》2004年2月26日。
  ⑩丁帆:《“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同步渗透中的文学》,《文学评论》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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