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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辞补注》校点举正(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闵 丰  点击:次  时间:2001-09-09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提要】
南宋洪兴祖的《楚辞补注》是现存最重要的楚辞古注之一,其传世版本众多。中华书局在1983年排印出版了《补注》的点校本,该点校本以毛氏汲古阁刻本为底本,由白化文先生等人负责整理。本文通过比勘《补注》的各种版本,同时参校其他相关典籍,列出点校本中存在的校点问题三十多处,以就正于方家。
 
【关键词】 《楚辞补注》;点校本;校点问题


  南宋洪兴祖所撰《楚辞补注》与王逸《楚辞章句》相配行世,在楚辞古注中向称精善,历来为治楚辞者所重视。中华书局于1983年刊行了《补注》点校本,自出版以来,该书已重印修订三次,期间不断吸取研究者提出的各种点校, 其质量应该说日臻完备。然而《补注》一书征引赡博,文辞繁富,点校本之遗漏实不能尽免,今就余所知见者罗列成文,先举校勘之误,后补句读之失,逐条疏证,共得三十余例,冀为他日再版之助。
  中华书局点校本所据底本是《补注》的毛氏汲古阁刻本,同时对照了《四部丛刊》所影印的明繙宋本,本文即以这两种刊本为基础,又与《补注》以下诸本相比勘:明万历五年刻本(以下简称万历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以下简称四库本)、清同治十一年金陵书局覆刻汲古阁本(以下简称金陵本)、清光绪九年长沙书堂山馆重刻汲古阁本(以下简称长沙本)以及《四部备要》所采用的1927年中华书局聚珍仿宋本(以下简称聚珍仿宋本)。除此之外,本文尚参校了两种单行的《楚辞章句》善本:明正德十三年黄省曾刻本(以下简称黄本)、明隆庆五年豫章夫容馆刻本(以下简称夫容馆本)。本文进行辨订之时,首先抄录每一条相应的正文及注文,其标点格式均以点校本为准,然后附加自身案语以作说明。
  
  一
  
  以下所列为点校本校勘疏误,共十例。这其中大部分问题都是由于《补注》诸底本之间存在异文,今均择善而从;也有些是排印失误,还有一例则涉及改动《补注》底本文字。
  何往营班禄,不但还来《天问》
  [补]曰:“《诗》云:‘经之营之。’营,度也。曰:‘请班诸兄弟之贫者。’班,分也。”
  案:“营,度也”三字下脱一“记”字,当作“《记》曰:‘请班诸兄弟之贫者。’”诸本均作“记曰”,惟聚珍仿宋本脱“记”字,点校本当是沿袭而误。《记》即《礼记》,《礼记•檀弓上》:“君子不家于丧,请班诸兄弟之贫者。”郑玄注:“以分死者所矜也,禄多则与邻里乡党。”洪氏《补注》以为《天问》此二句乃言商汤分施禄惠于百姓,故引《礼记》训班为分。
  吾告堵敖以不长《天问》
  一本“以”下有“楚”字。[补]曰:“《左传》:‘楚子灭息,以息姬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楚子,文王也。庄公十九年,杜敖生。二十三年,成王立。杜敖,即堵敖也。《天对》注云:‘楚人谓未成君而死曰堵敖。堵敖,楚文王兄也。’”
  案:此节注文待校者三,其一,校语“一本以下有楚字”,“楚字”诸本均作“楚子”,句读应为“一本‘以’下有‘楚子’”,点校本因字、子形近而误。“楚子”一词是春秋时楚王的指称,因楚君始封为子爵而称,如《春秋•昭公四年》:“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沉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会于申。”杜预注:“楚灵王始会诸侯。”此处楚子即指楚灵王。堵敖名熊囏,楚文王子,成王兄也,《史记•楚世家》:“杜敖五年,欲杀其弟熊恽,恽奔随,与随袭弑杜敖代立,是为成王。”堵敖立五年而殁,王位不能久长,故《天问》一本当作“吾告堵敖以楚子不长”。
  其二,《补注》文“庄公十九年,杜敖生”,“生”字诸本均同,惟明翻宋本作“上”,当以“上”字为是,“杜敖上”即杜敖上立为王之义。据《左传•庄公十九年》,楚文王本年六月卒,则其子堵敖当于今年继位 ,非生于今年也。
  其三,《补注》引柳宗元《天对》注云“楚人谓未成君而死曰堵敖”,诸本文字均同,然此处底本文字实误。春秋时楚国对未成君而死、无谥号者称“敖”,《左传•昭公十三年》:“葬子干于訾,实訾敖。”杜预注:“不成君,无号谥者,楚皆谓之敖。”敖为通称,堵敖则为熊囏之专称,故《补注》所引《天对》注文衍一“堵”字,当作“楚人谓未成君而死曰敖”。考《柳宗元集》,文字正作“曰敖” ,又朱熹《楚辞集注》亦云“楚人谓未成君而死曰敖” ,无“堵”字。《补注》或因涉下文“堵敖”而误,当据正。
  纂组绮缟,结琦璜些《招魂》
  绮一作奇。[补]曰:“琦,玉名。璜,半璧也。”
  案:“绮一作奇”,诸本均作“琦一作奇”,当以“琦”字为是。此四字为“结琦璜些”句之校语,正文字作琦,校语不当作绮,点校本或因涉上句中绮字而误。
  兰膏明烛,华镫错些《招魂》
  五臣云:似兰渍膏取其香也。
  案:此处所引为《文选》五臣注文。“似兰渍膏”四字,诸本均同,惟四库本作“以兰渍膏”,当以“以”字为是;《四部丛刊》影宋本《六臣注文选》:“翰曰:‘言以兰渍膏,取其香也。’”字正作以。《招魂》“兰膏明烛,华容备些”,王逸《章句》“兰膏,以兰香炼膏也”,故此处云“以兰渍膏”,所述相同,作“似兰渍膏”则文意难解。
  虽有八师而不可为《七谏•怨世》
  八师,谓禹、稷、契、皋陶、伯夷、倕、益、夔也。言尧、舜有圣贤之臣八人,以为师傅,不能除去虚伪之谤乎?疾谗之辞也。
  案:《章句》文“不能除去虚伪之谤乎?疾谗之辞也”,万历本、金陵本、长沙本、聚珍仿宋本同,明翻宋本、汲古阁本、四库本“乎”字作“平”,当以“平”字为是,句读作“不能除去虚伪之谤,平疾谗之辞也”。疾通嫉,“平疾谗之辞”与“除虚伪之谤”相对为文,且正文并无疑问语气,味其文义亦不当以问句释之。考《章句》黄本、夫容馆本“乎”字均作“平”,万历本等当因“乎”、“平”形近而误。
  摡尘垢之枉攘兮《哀时命》
  枉攘,乱貌。摡一作慨,一作狂。攘,一作枉。攘,摡涤也。
  案:校语“摡一作慨”以下,点校本句读有误,当作“摡一作慨。一作狂攘,一作枉攘。摡,涤也”。王逸训枉攘为乱貌,“一作狂攘”以下八字乃“枉攘”一词之校语,末三字则训释“摡”字之义,条理甚明。点校本以“狂”字校“摡”字、“枉”字校“攘”字,又以摡涤二字释攘字,错讹几不可读。
  “一作狂攘,一作枉攘”八字,诸本均同,惟明翻宋本下攘字作壤。正文既为“枉攘”,校语不当与正文同,故当从明翻宋本,以“壤”字为是。
  贞枝抑兮枯槁,枉车登兮庆云《九怀•思忠》言葛有正直之枝,抑弃枯槁而不见采。枉坏恶者,满车升进,反见珍重,御尊显也。
  案:《章句》文“枉坏恶者”,万历本、金陵本、长沙本、聚珍仿宋本同,明翻宋本、汲古阁本、四库本“坏”字作“壤”,当以“壤”字为是。据上条“摡尘垢之枉攘兮”校记可知,枉壤即枉攘,王逸训作乱貌,引申之即乱恶之义,“枉壤恶者”乃同义连用,此处训释“枉”字正可与上条互证。《章句》黄本、夫容馆本亦均作“枉壤恶者”,万历本等当因“坏(壞)”、“壤”形近而误。
  鹑兮甄甄《九思•悼乱》
  一作𪈍
  案:“一作𪈍’”,诸本均作“一作𪈍”。正文作,校语不当与正文同,下䳺字当作𪈍。此处为排印之误。
  
  二
  
  以下所列均为点校本标点疏误,其中一部分涉及典章、名物、书篇之误,也有部分因不明训释体例而致误,此外尚有审读文义失当者数例,今按其门类加以整理,分别为之订正。
  
本文原文
  
  (一) 典章名物之误
  羿淫游以佚畋兮《离骚》
  [补]曰:“羿,五计切。《说文》云:‘帝喾,射官也,夏少康灭之。”
  案:“帝喾射官也”五字不当点断。《补注》引《说文》训释羿之名号由来,引文见《说文》弓部:“𢏗,帝喾射官,夏少康灭之。”段玉裁注:“𢏗,帝喾射官,为诸侯,自鉏迁于穷石,所谓有穷后羿也……𢏗与羿古盖同字。”帝喾高辛氏为五帝之一,羿为先王诸侯,乃善射之号,故《说文》云“𢏗,帝喾射官”,若点校本之标点,句义变为帝喾本人即射官,大谬。
  东君《九歌•东君》
  《博雅》曰:“朱明耀灵。东君,日也。”
  耀灵晔而西征《远游》
  [补]曰:“《博雅》云:‘朱明耀灵。东君,日也。’”
  案:《九歌•东君》及《远游》两处注文均引《广雅》同一条文字 ,其句读应为“《博雅》曰(云):‘朱明、耀灵、东君,日也。’”《天问》:“角宿未旦,曜灵安藏?”王逸《章句》:“曜灵,日也。”《招魂》:“朱明承夜兮,时不可以淹。”《章句》:“朱明,日也。”又王念孙《广雅疏证补正•释天》:“朱明,日也。”朱明、耀灵、东君是一组同义词,均指太阳,这是《尔雅》、《广雅》等群雅字书的训释通例,故此处“朱明”等三词应当分别点断。
  河伯《九歌•河伯》
  《穆天子传》云:“天子西征,至于阳纡之山,河伯、无夷之所都居。”
  案:此处《补注》尚引《抱朴子》、《清泠传》诸书,均载冯夷得道化为河伯事,又《远游》:“使湘灵鼓瑟兮,令海若舞冯夷。”洪兴祖《补注》:“冯夷,河伯也。”《穆天子传》郭璞注:“无夷,冯夷也。”可知无夷即冯夷,亦即水神河伯,“河伯无夷”所指者一,判为二物则误,故此四字不当点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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