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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者问题论争探源(1)-文化研究
来源:  作者:王庆云  点击:次  时间:2001-09-0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脂批,同样历来是学者们考证曹雪芹是否为《红楼梦》作者的必用材料,也是最易发生歧义因而引起论争之点。如脂批“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这里的“写”是“借‘省亲’事”来写,又是“出脱心中”的“忆昔感今”,这的确是指“作者”无疑了,然而“曹作说”的怀疑论否定论者认为,曹雪芹即使生于1715年(只能更晚,因敦诚的挽诗其中一稿首句即是“四十萧然太瘦生”,另一稿首句也是“四十年华付杳冥”,两稿中都说他四十岁左右就死了,张宜泉伤诗中注称“年未五旬而卒”是最大数了),而康熙南巡六次,曹家李家差不多接驾的是同四次,即使是作者在“写”最后一次康熙四十六年(1707)的南巡,以出脱他心中的忆昔感今,那么作者也不会是八年以后(有人说是十七年以后)才出生的曹雪芹。此已有不少学者指出过,“曹作说”的持论者则坚持说:作者不必“亲见亲闻”才能“忆昔感今”,听其长辈说过也是可以的。但只听长辈人说过,可否称“忆昔”?这自然不如说亲见亲历者方有“昔”可“忆”更具说服力。至于其他的历来被持“曹作说”者引征为“论据”的脂批,则也可以认为,它们完全证实了曹雪芹如同《红楼梦》楔子所说的一样,只是一个披阅增删、修补加工者。

  统检全部脂评本,在几千条脂批中凡与“雪芹”有关的,不外下面一些,兹逐条辨析之。

  (一)甲戌本之第一回开篇有这样一些文字: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

此《石头记》一书也。……自又云……编述一集,以告天下。……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并越一绝云——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于此有一段脂批: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奈)不遇懒(癞)头和尚何?怅怅!

持“曹作论”者一般都认为这是“脂批说《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铁证”。但无论从这条脂批来看还是它所针对的楔子上下文来看,十分显然,“作者”与“曹雪芹”这两个概念又可以理解为不同的所指,是两个人:楔子是说:《石头记》这部书,“作者”作出后,雪芹披阅增删,整理加工达十年之久;雪芹题绝的意思是,这书看似“满纸荒唐言”,实即“一把辛酸泪”,大家都说“作者痴”,可谁能理解作者的“其中味”,是个能解者呵!一“作”一“解”,“作者”和“能解者”系两人;脂批回答的就是“谁解”,谁是“能解者”的问题:尽管别人“都云作者痴”,都不解,而雪芹是个“能解者”,他解作者的“其中味”,才会有辛酸泪,基于这书尚未分回篡目,尚须披阅增删、整理修补、加工润色,他才将自己的轩斋取号为“悼红轩”,含泪完成此书,可惜连第二十二回也未增删补成,就死去了(见下引脂批)。《红楼梦》有些回目依然未分的状况及文字的待补情况,直到雪芹死后还存在着,就是明证。

  (二)上引“楔子”上另有一脂批,曰: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则)开卷至此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了去,方是巨眼。

  此批按照“曹作说”者的理解,是说:若说雪芹“批阅增删”,足见雪芹之笔狡猾之甚。但此批也可以这样理解“作者”在楔子里只交待出雪芹“批阅增删”,而把自己瞒弊了起来。这个“作者”显是别人。

  (三)第十三回末有总批: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荣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人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这一条脂批,同上面一条一样,既可理解“作省用史笔"就是雪芹用史笔,又可理解“作者”与“芹溪”是两个人: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是“作者”用“史笔”写出来的原来书中就有,后因曹雪芹“批阅增删”此书,所以脂砚斋“命芹溪删去”,可知楔子中所说曹雪芹只是“披阅增删”者,是可以坐实的。

(四)庚辰本第三册第二十二回,惜春的诗谜下全阙,上有朱批:

此后破失,侯再补。

  其下为空白一页,次页上有“暂记宝钗制谜”一首,其后又云: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靖本是: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

  对此处脂批,持“曹作说”者多只认可“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则此“成”自可理解为“作成”、“撰成”、“著成”之意;而驳论者则多认可“此回未成而芹逝矣”,认为这里的脂批,把楔子中所说的雪芹只是披阅增删、修补整理者的话和上面已引的脂批,再一次证实了。其实,即使只认可“此回未成而芹逝矣”,也难以证明“曹作说”,因为“此回”系指二十二回,曹雪芹连这一回也未作成的话,那么后面的近六十回(按八十回说)或近八十回(按“百回大书”说),甚至近一百回(按百二十回说)就更不是他作的了。—此更是持“曹作说”者所不愿承认的。

  (五)甲戌本第一回,在“未卜三生愿,频添一段愁……”下,有一双行批: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

  (六)甲戌本第二回,回目后标题诗下,有夹批曰:

  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

  (七)第七十五回,庚辰本有回前附笔:

乾隆二十一平五月七日对清。

缺中玻诗,俟雪芹。

  按照“曹作说”者的理解,第(五)条脂批中“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的标点断句,便断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而按照驳论者的理解,则断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抛开先入之见,应该说前者的断句似别扭不通,而后者的断句更为妥当。若此,将这(五)(六)(七)三条,联系(一)(二)(三)(四)条脂批合看,事情似乎非常明暸:脂批明说雪芹将“未卜三生愿”一诗撰进书中,也是为了传诗,这性质就同原稿中缺了中秋诗,等着雪芹来补:原稿中缺了诗谜,脂批也悲叹雪芹未补上或曰未完成就死去了一样,我们从中得到的只是雪芹撰诗补于书中的消息,因“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此正与敦诚敦敏兄弟以及张宜泉等诗载雪芹是一个“诗客”、“酒徒”的身份完全相合。

  (八)甲戌本第一回有批: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按甲午为1774年,

  (九)庚辰本第22回有批: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寥寥)矣。不怨夫。

此处又批:

前批书者聊聊(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

靖藏本此处批为:

  前批知者聊聊(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

  丁亥为1767年。曹雪芹死于1763年或1764年,至1767年正好是“不数年”,在这三四年中,雪芹、脂现、杏斋诸人皆相继死去(有人理解“相继别去”并非死去,不然。一者雪芹已死去无疑,雪芹、脂砚、杏斋三人并称“相继别去”,显然指相继死去;二者批语上又说“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也显然说明“相继死去”;三者联系前一条1774年批:“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也显然说明一芹一脂都是过世之人。)无论从“前批书者”还是从’前批知者”来看,都是说“以前批阅此书知道此事的人。”“芹溪”即曹雪芹也是批阅此书者之一,同脂砚,杏斋、畸笏等一样。所不同的是,芹溪名列批阅者中第一,还担负着增删修改(包括我们已确知的撰诗补入等),篡目分回的任务。他在批阅者中贡献最大,这些都和原作者是谁无关。

  (十)甲戌本第一回中叙《红楼梦》缘起,也即“楔子”,说到“空空道人”改《石头记》为《情憎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抄阅再译,仍用《石头记》。”在“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上有一眉批: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故仍因之”的“之”,显然是指《风月宝鉴》这一书名;“余”之所以“睹新怀旧,故仍因之”,显然是由于“今棠村已逝”的缘故。这就是说,恰恰是由于棠村序有一本《风月宝鉴》,“余"(批者)才“睹新怀旧”,将手头正批着的这本《红楼梦》也题为《风月宝鉴》的。因此,此条批语不但难以证明《红楼梦》这一书作者是曹雪芹,反而可以使人理解为作者是曾序有《风月宝鉴》的棠村。当然,如此理解正确与否,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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