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儒家诗学体系中的表现诗美观和再现诗美观及其调和方式
从发生的先后来看,在我国传统诗学中,表现诗美观的发生早于再现诗美观。而且可以说,再现诗美观是从对表现诗美观的原始命题的辩证式的阐发的过程中产生的。
我国诗学之所以能在发源之处就触及诗的表现本质,除了在艺术上我国诗歌一开始就形成抒情传统、抒情诗成熟得特别早这一原因外,跟我国古人最早是从诗乐舞综合艺术形态中体认诗的本质这一认识角度也有重要的关系。
另一方面,诗歌艺术的抒情功能也被诗人屈原通过自身的创作实践深切地体会到了。屈原因其诗歌显著的抒情特征和他这种倾诉以求得心理平衡的创作心理,已经很自觉地体认到诗与主体精神的关系,对我国传统诗学中表现诗美观的形成同样有着奠基的作用。而汉儒在建立儒家诗学体系时,虽然主要以《诗经》为依据,但同时也吸取了楚辞的诗美观念,楚辞也应是他们建立儒家诗学体系的必要材料之一。
而再现诗美观,从我国古代的发生情况来看,常常以诗歌与外在文化、外在思想观念发生关系为契机。用传统的话来说,表现诗美观主要来自于对“诗之体”的体认,而再现诗美观则主要来自于对“诗之用”的思考。我国传统诗学中再现诗美观的发生,是以儒家的伦理观念、教化观念为思想基础的。
再现诗美观的发生虽然晚于表现诗美观,但其萌生也在先秦时期。儒家再现诗美观强调的是再现社会,再现抽象性的上层建筑关系。因此与西方诗学中那种以再现具体事物为主的再现诗美观性质上很不一样。从这里,儒家再现诗美观的特点就看得很清楚了,它完全是从“诗用”的角度去阐发的。
儒家诗学思想对诗史和诗学史的影响是很深远的。其对我国古典诗歌艺术特征之形成所起的巨大作用,所以我们研究中国诗史上表现、再现诗美观的问题,必须从考察儒家诗学体系开始。
二、在表现与再现两极间移动的诗史发展规律
轫创于先秦、完成于汉的儒家诗学体系,是依据儒家社会政治思想来研究以诗经为主、旁及楚辞、汉乐府诗这些诗歌艺术系统的过程中产生。可以说,儒家诗学体系虽以儒家思想为基础,但又有超越儒家思想之处。原因就是审美体验在这里起了作用。儒家诗学体系之所以能形成比较合理的诗美观,跟诗经、楚辞、乐府诗这几个诗歌艺术系统在诗美上的丰富性并显示诗美观方面的各种倾向有关。也就是说,它们以各自的方式实现了表现与再现的诗美观,并达到了完全的融合,为诗史提供了典范。《诗经》艺术既是表现的、又是再现。与《诗经》相比,《楚辞》艺术中表现的诗美观更占主导地位,但楚辞自屈原之后,“情”减“物”增、由主观表现渐转为客观的再现。这种趋势的继续发展,就导致了完全以再现为创作方式的“汉赋”体的形成。与汉赋同时的汉乐府,可以说是运用再现的方法而臻于表现之境界。这为我国诗史创造了《诗经》、《楚辞》之外的又一种典范性的诗美类型。
《诗经》、楚辞和汉乐府,是三个基本上相对独立的艺术系统,它们虽然在发生时代上有先后,但看不出有明显的承接嬗变关系,是在各自的文化土壤中自生出来的。从表现诗美观与再现诗美的关系,这三个系统各自内部都有所调和,但三个系统之间却不存在消长互补的关系。但这以后的始于东汉中晚期的整个中国古代的文人诗发展史,却是一个递嬗传移的大系统,其中各代各期、各家各派,在表现诗美观与再现诗美的关系处理上,常常呈现出消长互补的现象。
从东汉中晚期至西晋,是文人诗发展史上的第一个相对完整的周期。本来整个汉代盛期的文学,就是再现观念占上风,到了东汉晚期,由于士人群体自我精神的觉醒,而当时整个社会也流行重情、任哀乐的风气,在此条件下出现了有较强的自我抒发、自我表现意识的文人群。而此期产生的以古诗十九首为代表的汉末五言诗,也正是表现性很强的作品。它也奠定了整个文人诗艺术史以表现诗美观为主导思想的传统。
建安诗歌比起汉末五言诗来,再现的诗美观有所增加。与汉末文人的消极对待现实,对现实抱有某种绝望感不同,建安诗人则是以比较积极的态度来适应现实并改造现实。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建安诗歌是儒家的表现与再现完美结合的诗美理想的第一次实践。
西晋诗歌作为文人诗发展史上第一个相对完整的周期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诗美特征方面又属于一种新的类型。经历前面几个阶段,文人诗已经创造出成熟的、具有典范价值的诗美类型,西晋诗人以它们为范式而创作,因而带有浓重的古典主义色彩。他们基本否弃了在诗史上曾经起过相当大的作用的再现诗美观,没有积极地用诗来再现现实。这当然与当时政治现实和文人的谦柔自牧的心态有关系。但因为缺乏再现观念,构不成再现观念与表现观念的矛盾运动,西晋诗歌在发展上就缺少了一种有力的生长机能。西晋从表面上看正是一个崇儒的时代,但儒家诗学的表现与再现完美结合的诗美理想却正是在这个时期坠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