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传统政治文化村民自治负面影响
阿尔蒙德和维巴在《公民文化》中根据人们在政治参与中表现的差异对政治文化进行了分类,那就是狭隘观念者文化、顺从者文化和参与者文化。 [1]在传统顺从型政治文化下的民众“对国家政治施加于他们的影响有所认识,但是却没有自己去影响国家政治生活的意识和自信,他们主要是受政府的影响而不去积极地影响政府。他们有可能对官员的公务行为怀有某种期望,对于政府和权威人物也已经具有某种程度上的亲疏感,但是他们一般不主动地参与政治生活。在政府与顺从者之间的关系中,是政府作用于顺从者的单向作用关系。” [2] 我国农村传统政治文化属于顺从者文化。这种政治文化在农村社会的根深蒂固,已经对农民的政治素养和村民自治造成了一系列的消极后果。
一、造成村民的民主观念缺失
传统中国是民主观念较为缺乏的国度,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留给了我们过多的忠君、等级思想,它在人们的政治心理和思想行为模式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同时,作为一个后发型民主国家, 中国民主制度的建立同西方原生型民主制度不同,“在后发型民主国家,主要是其政治精英接受了公民文化,在急于现代化的心理驱动下,在民主文化比较滞后的前提下,直接建立起民主制度”。[3]同样,“中国的村民自治对于大部分村民而言, 也不是原生型的, 而是国家为了推行全国范围内的政治民主目标, 实现占据中国绝大部分比例的农民的现代化, 培养具有现代民主人格的村民, 从外面引入的结果。” [4]这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虽然建立了初步的民主制度,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民主观念的支撑,面对沉重的历史传统,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时时反映在村民的政治思维中, 影响着村民政治行为的实际选择。
二、造成村民的自治主体意识缺失
彭真认为,“有了村民委员会,农民群众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直接民主,要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都要群众自己依法决定,这是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5]可见村民自治的主体应当是村民,然而,在几千年的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体制下,农民完全被排斥在权力机构和政治生活之外。在这样的政治专制的文化等级境遇中, 培养的只能是奴仆和附庸的政治人格。小农生产方式也决定了村民只能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放在维持自己和家庭基本生存需要的资源土地上,农民不能也无法进行政治参与,这种先天的不足必然导致农民主体性的缺乏,导致他们不能自己代表自己, 而只能由别人来代表。正如马克思所说: “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他们不能自己代表自己, 一定要别人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同时是他们的主宰, 是高高站在他们之上的权威, 是不受任何限制的政府权力, 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它阶级的侵犯, 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露和阳光。”[6]
三、造成村民组织能力不足与公共观念的缺失
农民是小私有者,因而也是个人主义者。长期以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方式, 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单位是家庭,没有一个较严密的组织去领导他们,他们形成了自己支配自己的习性。只能以个体的方式存在,缺乏组织性,不易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对于各种组织生活,农民都不感兴趣,有种天然的厌烦"对村民自治也不例外。在农民中间,虽然也有互助合作的行为和实践,但从未产生过超过这一范围的各种自愿的联合,以解决单个家庭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虽然某些时候,他们也会主动参与一些公共事务,但这大都与自己的利益切身相关,他们参与其中主要是为了规避一种政治风险或者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还没有真正具备集体组织的公共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