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王夫之评传》;王夫之;文本诠释;早期启蒙说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遭逢国灭家破之痛,偏居于穷乡僻壤数十年,发奋著书立说,为延续民族文化之慧命谱写了光辉的篇章。他的著作和思想,从18世纪初以·来至19世纪60年代,先后有潘宗洛、余廷灿、刘献庭、李元度为其立传。唐鉴为其撰学案,尽献推介之功,遂使船山之学略为学界所知。但鉴于清代政统与道统合一的政治局面和理学的主导地位,以上诸公对王夫之思想的推介。无不立足于正统,将其思想取向和渊源定位于“守正道以屏邪说。参伍于濂、洛、关、闽。以辟象山、阳明之谬,斥钱、王、罗、李之妄。”(《王夫之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38页)“其为学也,由关而洛而闽,力砥殊途,归宿正轨。”(《王夫之年谱》,第181页)在清末的社会变革中。王夫之思想中的非理学特质和近代性因素得到了谭嗣同、梁启超等仁人志士的认同。谭嗣同说他的政治思想“纯是兴民权之微旨”,赞誉为一代圣哲,梁启超认为其思想为“理学之一大反动。”清朝中前期对王夫之思想的基于理学的认识,并不能单纯解释为意识形态的需要,亦应看到其中传统的概念和理念的影响。同理,清末对王夫之的再认识甚至赞誉,也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因为时代的斗争需要一种批判的武器,亦应当看到其思想中传统的形式下蕴含的新内容。对王夫之思想的不同的认识,反映了它本身的复杂与深刻。
学术界对王夫之思想的认知,在20世纪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进步不仅表现在研究著作的大量涌现,更表现在研究深度的提升上。即大多数研究不再是相对单纯的赞扬或拒斥。而是既深入到文本,进行微观的研究和争论,又努力上升到宏观层面,对王夫之思想的特征和精神达到一种整体性的把握。50年代以前的船山学界,以嵇文甫、侯外庐等杰出的学者为代表。嵇文甫先生《王船山学术论丛》一书,论述了他的史学方法论、学术渊源、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杂质等多个具体的方面。他认为:王夫之的历史观是“活天理观”和“新天理观”(《王船山学术论丛》,北京:三联书店,1962年,第27页)。在学术渊源上“宗师横渠。修正程朱,反对陆王”(《王船山学术论丛》,第109页)。但船山学术对王学的反对“只是去了王学中那点‘狂’气。而基本上还是从王学演化出来的。”(《王船山学术论丛》。第39页)侯外庐先生在《中国思想通史》第五卷中。创造性地提出了“早期启蒙思想”的理念,并将清初诸大师置于此一大思想背景之中进行了系统的发掘与阐发。将王夫之作为早期启蒙思想的哲学代表。他认为王夫之哲学是唯物论的。其思想特质是启蒙主义。“夫之之学,涵淹六经,传注无遗,会通心理,批判朱王(对朱为否定式的修正,对王为肯定式的扬弃)。”(《中国思想通史》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43页)“夫之颠倒了理学的头足。理学的外表虽然在他的言论中存在,而其内容则洗刷干净了。”(《中国思想通史》第五卷,第43页)侯外卢先生对王夫之的解读。在近几十年国内外船山学界有着深远的影响。
由萧楚父、许苏民二先生撰写的《王夫之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以下简称《评传》)广泛吸收了船山学界的既有成果。坚持唯物史观“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论。继承侯外卢先生倡导的“早期启蒙说”,是秉承马克思主义解读王船山的集大成者。该著既不同于一般的传记,也非单纯意义上的哲学史著作,而是一本完整地再现船山思想体系的思想史专著。具有自身的特征。思想史研究的重心,是在探寻思想家对时代发展的反应和回应,尤其是思想家对时代问题本身的把握和解答。因此。思想史必然凸现思想和社会史的关联。在时代精神的发展中理解思想的形成、发展和性质。既要回答“思想了什么”又要回答“为什么如思想”的内在和外在原因。具体到王夫之思想。则是关注资本主义萌芽这一历史异动及其政治文化后果、以清代明的时代动荡和外族人住的政治变局。不切实体认此一历史时期的特殊性和特殊问题。则王夫之“希张横渠之正学”中的“正学”仍然是道学。他对李贽言辞激烈的批驳。便必然在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逻辑支配下被视为回归理学的表现。甚至是要被指认为不道德的人身攻击而成为“中国思想史的耻辱。”同时。思想史要在文本的诠释中达到思想的整合。它既不是对某一特定文本的解读和诠释,亦远非材料的归类和归纳。而必定是在文本分析中把握思想的整体。《评传》一书卓越之处即在于对王夫之思想有理有据的整体性把握。由体发用,由本向末,并于此坚实基础之上“接合”传统与现代。续写民族文化之慧命。
《评传》全面揭示了船山思想中主导性和创造性的方面。
一、作者善于从王夫之思想的旧概念中发掘新内涵。思想史研究,需要从旧概念重中读出新意蕴,从平常之中读出卓绝。美国思想史家利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将古典哲学的写作方式区分为“显白教诲”和“隐微教诲”,他认为。哲学和政治之间的永恒冲突乃是上述辨别的原因:哲学代表着从意见到知识的攀升,以追求真理为其唯一目标;政治社会建立在意见之上,意见是城邦的要素。(施特劳斯:《剖白》,载刘小枫主编:《施特劳斯与古典政治哲学》第721~734页)哲人必须学会两种写作方式,以显白写作教诲大众,尽哲人对政治社会的责任;以隐微写作寻求真理,对哲学和良心负责,并将最具智慧的公民引向哲学。施特劳斯所彰显的上述区分,建立在其对哲学本性的独特认识上。处于他所谓“哲学向政治哲学转向”此一大背景之中,但这一提醒对中国思想史的研究仍然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尽管立论的基础有所不同。具体到王夫之思想研究中,则不仅是哲学与政治的内在冲突,更是自由的理性思考与专制的政治高压、定于一尊的理学意识形态之对立。因此。“显白教诲”就是那些因袭旧说的“授徒之义”,“隐微教诲”即是“立志之义”。是王夫之所追求的“推故而别致其新”的方面。
明清之际新旧事物相互纠葛的复杂时代条件。以及哲学中固有的范畴延续性。决定了这一时期的思想以旧范畴(概念)表达新诉求的特征。王夫之哲学所运用的基本概念,无一不是古色古香的,但常常被他赋予了异于传统的内涵。以其本体论建构中的“气”、“诚”、“实”等为例。王夫之虽然坚持张载的气本论。但实现了积极的超越。“太虚(气)一实也”,“诚也者实也;实有之,固有之也。”气不再表示“生物以息相吹”的物质的具体形态。而是一个表征着客观实在性的哲学范畴。(《评传》,第89页)对“实有”的论证,不仅立足于“有目所共见。有耳所共闻”的反映论,而且通过“体用胥有”和“依有生常”来规定,由此合乎逻辑地推论出“不能绝物”之义。同时。夫之也赋予“诚”以新的内涵。“诚”是“无对之词”,具有最高的抽象性,乃是表征万物之共同本质的“实”。不再仅只是一个道德范畴。《中庸》言“诚也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在夫之新的本体论中,便不再是道德理想主义的说教。而是对天道和人道之本质的确实的认识。天道的实质是诚(客观),人道即应依此天道而行。不可堕入佛老的绝物玄想中。陈荣捷先生谓“信仰自然律在中国一直持续不断”,(《中国哲学文献选编》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71页)但对“天”的不同认识。却使此自然律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内容。夫之对“诚”之内涵的改变,与其自然人性论以及建基于其上的政治经济思想之间的必然联系,便是一种崭新的自然律。
二、在思想上相互抵牾的方面,强调其晚年之定论。思想史对晚年定论说的运用,自然要视研究对象的特征而言。譬如对李贽与方以智而言,晚年遁入佛门,以此理解其心迹尝可。若固执于晚年定论一说,则有碍于把握思想之主体。但王夫之的思想历程与二者不同。他一生苦心孤诣,以“六经责我开生面”的大气魄从事文化继承和开创的事业。其旺盛的斗争欲和思想的激活状态一直延续至生命的终结。故而晚年定论用于理解他的思想,则大有裨益。如在对正统与道统的态度问题,王夫之的思想有明显的歧异。一方面。通过对“正”的分析,指出根本无所谓“正”之者,提出天下“非一姓之私”的革命性结论,指斥道统论实质上是镇压人心的工具。另方面又以天子之法为治统。以圣人之教为道统。但是,他对正统的批判在《读通鉴论》之末,对道统论的揭露在其最后的著作《宋论》中,虽然前此有动摇,批判的态度却坚持到最后,因此,对二者的否定乃是其晚年定论。(《评传》,第4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