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曾国藩;民生观;评价
曾国藩推尊儒家学说,深受孔孟程朱之学影响,生前被人称赞为“讲求儒先之书,剖析义理,宗旨极为纯正”[1]。对于儒家思想核心内容的“仁”和“礼”,曾国藩说道:“仲尼好语求仁,而雅言执礼,孟氏亦仁礼并称,盖圣王所以平物我之情,而息天下之争,内之莫大于仁,外之莫急于礼”[2]。这里所提到的“内仁外礼”,换个角度来说,实际上是儒家“德政”、“民本”思想的立论基础和具体表现。曾国藩极力宣扬“仁”的说教,始终强调“教之爱民,爱民必先保护闾阎,仁也”[3],即是在爱民的基础上要以保护普通百姓为先。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仁民爱物”思想是曾国藩对儒家民本政治思想的一种传承与扬播。
咸丰元年(1851)年底,以“居官莅民、整躬率物”为分内之事的曾国藩上奏《备陈民间疾苦疏》,四谏咸丰帝。奏疏的开篇即说:“国贫不足患,惟民心涣散,则为患甚大” [4]。他陈述民间疾苦,主要列举了“三难”:一是银价太昂,钱粮难纳;二是盗贼太众,良民难安;三是冤狱太多,民气难伸。这三个问题涉及到赋税、治安和司法,如果处理不善,百姓“真有日不聊生之势”。所谓“国以民为本”,如果百姓的颠连困苦,一丝一毫都没能上达的话,都是属臣的咎失。曾国藩因此进一步指出,改革这三个方面的弊政是当前之急务。解决银价太昂的问题,他在随后的《平银价疏》中提出“部定时价,每年一换”、“京外兵饷,皆宜放钱”、“部库入项,亦可收钱”、“地丁正项,分县收钱”、“外省用项,分别放钱”和“量减铜运,以昂钱价”等变通平价的方法,希望“以挽积重之势”,解除“民生切害之痛”。可以说,无论是为政还是治军,曾国藩尽可能地以“民生”为怀,把“爱民”思想付诸实践并逐步延伸和扩展。
一、“禁骚扰以安民”
作为湘军的统领,为了提高其战斗力与凝聚力,曾国藩非常重视“爱民”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曾国藩积极宣扬官兵亲如一家,“爱兵如子”。他在训令部属的批札中说过:我们带兵,要如父兄带子弟一般,千万不可使他们“因扰民而坏品行,因嫖赌洋烟而坏身体”,而要使他们“个个学好,人人成材”,这样的话,“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妻子亦感恩矣”[5]。在他写的一系列表彰阵亡将士的“昭忠祠记”,如《湖口县楚军水师昭忠祠记》、《金陵军营官绅昭忠祠记》、《金陵湘军陆师昭忠祠记》以及为江忠源、罗泽南、李续宾等所写的碑文中,均饱含着对湘军将士的一腔挚爱与殷切之情。另一方面,曾国藩又极力提倡“不扰民为本”。他认为:“爱民乃行军第一义,须日日三令五申,视为性命根本之事,毋视为要结粉饰之文”[6],只有将“爱民”作为第一要义,才能称为“仁义之师”。这里的“爱民”主要是指“不扰民”,也即是他的“八本”格言所说的“行军以不扰民为本”。为此,他专门制定了《禁扰民之规》,里面说道:“用兵之道以保民为第一义”,除莠去草是“爱苗”,打蛇杀虎是“爱人”,募兵剿贼是“爱百姓”,所以“兵法千言万语,一言以蔽之曰:爱民”[7]。不仅如此,他还特意为湘军撰写一首《爱民歌》:“三军个个仔细听,行军先要爱百姓。……第一扎营不要懒,莫走人家取门板。……第二行路要端详,夜夜总要支帐房。……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军士与民如一家,千记不可欺负他。日日熟唱爱民歌,天和地和又人和”[8]。如果将《爱民歌》“熟读细解而深体其意,则纪律益严,声名益好”[9]。咸丰十一年(1861),曾国藩在《劝诫营官四条》中又写道:因为贼匪“淫掳焚杀,扰民害民”而官兵“救民安民”,所以“恶乎贼匪”而“贵乎官兵”,“若官兵扰害百姓,则与贼匪无殊矣”,因此他强调“带兵之道,以禁止骚扰为第一义”[10]、“禁骚扰以安民”。不可否认的是,湘军在实际中也确有扰民之举。但是湘军基本上赏罚分明,宽严互济,“军士所过,有取民间一草一木不给钱者,即行正法”[11],所以这些营规戒律在一定程度上对严肃军纪、赢取民心起到了积极作用。曾国藩后来自叙道:自咸丰三年初招勇时,“即以爱民为第一义。……寸心总不敢忘‘爱民’两个字”[12]。其弟子李元度也说:曾国藩“坚忍肫挚,壹意以爱民戢士为本,遂能得人死力”[13],这是基本符合事实的。
同治三年(1864)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以后,面对灾情遍野、民生凋敝的局面,曾国藩对社情民生的关切之情更为急迫。他想方设法采取积极措施,使人民能够安居乐业:救灾恤患,减租召垦,努力恢复固有的生产力;整饬盐务,疏通商运,甚至连秦淮河的画舫都繁荣起来了。在剿捻期间,战火连年,动乱频仍,全国政治形势处于动荡不安之中。曾国藩对于战乱给百姓带来的创伤深感愧疚,明确表示“以剿贼为第二着,爱民为第一着”[14]。捻军起义失败后,他在日记、家书中多次描述所目睹的情形:“所过之处,千里萧条,民不聊生”[15],“目之所见,几无一人面无饥色,无一人身有完衣”[16]。曾国藩“目击心伤,喟然私叹”:乱世之际,处大位而为军民之司命者,实属人生的不幸。因此,他在家书中屡次提醒诸弟:“用兵既久,民间厌苦,吾辈宜格外体恤”,要“时时存一爱民之念”,禁止扰民以寓止暴之意[17]。
二、“重农事以厚生”
曾国藩的“民生”观,其一不准和老百姓“稍有口角”,其次“不许妄取民间一草一毛”[18],其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要赈济百姓,救民水火,“尽心于民事”。在实际中,他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来缓和地主与农民的矛盾,维护平民百姓的日常生计,其民生观体现得更为明确具体。“足民之政,积谷为先”,清代的京仓、义仓、社仓等皆有减灾备荒的功能。曾国藩在京任职期间了解到,有段时期乡谷价格高涨,致使贫民无以聊生,于是便打算为曾氏和本境置义田,以赡救“孟学公以下”以及“二十四都”贫民。由于处境并不宽裕,俸禄也很有限,所以设置义田的想法难以如愿以偿。但他明确表示,一旦“稍有赢余”,则坚决“不肯买一亩田积一文钱,必皆留为义田之用”。咸丰元年(1851)四月,面对家乡的饥谨连年,曾国藩又表示愿效仿朱熹,在家乡推行“社仓之法”,这样“既可以及于远,又可以贞于久;施者不甚伤惠,取者又不伤廉”[19]。这些足以窥见曾国藩心系百姓、体恤民瘼的襟怀。
总督的基本职责是“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而厘治军民的根本在于使人民“仓廪实”、“衣食足”。曾国藩后期在两江、直吏总督任上,对百姓的疾苦冷暖感同身受,经常为雨泽、旱情等伤稼而痛心疾首。像他在同治三年(1864)三月二十九日的日记中说:“恐多雨伤稼,麦收不登,忧灼无已”[20],同治五年(1866)六月十三日又写道:“雨如倾盆,冷如深秋,北之梁菽,南之稻田,俱恐伤稼,深为焦虑”[21],字里行间的焦虑之情跃然纸上。更有甚者,他还曾经“因苦雨伤麦”,接连数日“至城隍庙步祷求晴”[22]。同治八年(1869)直隶亢旱非常严重,曾国藩担心百姓“麦稼已失,稷粱不能下种,将成非常之灾”[23],于是决定“查明极贫下户,按口给钱,俾免饿殍”,除发钱之外,“开仓赈籴,庶次贫之户不致遽生觖望”[24]。当然,曾国藩之所以为民事农情而焦灼不已,客观上说是因为农民的收成好坏关系到军队的饷源,但从主观上看,更主要的还是儒家的民本思想起着心理导向和道德牵引的作用,儒学教育确实使曾国藩具有爱民的心理与情感基础。正如同治九年(1870)十一月他所说的:“我与民物,其大本乃同出一源。若但知私己,而不知仁民爱物,是于大本一源之道已悖而失之矣”,所以他要求“尊官厚禄,高居人上”者,必须有“拯民溺救民饥之责”[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