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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世变之间(1)-历史学
来源:  作者:马延炜  点击:次  时间:2001-08-1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三、以对“虞廷十六字”的考辨为例
  
  所谓“虞廷十六字”是指《尚书·大禹谟》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危微之几,允执厥中。”这十六字是程朱理学理论体系的源泉,对将理学作为功令的清代国家来说,更是进行统治、维系世道人心的重要根据。阎若璩认为此出于《荀子》所引《道经》:“《荀子·解蔽篇》:昔者舜之治天下也云云,故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惟明君子而后能知之’。此篇前又有精于道一于道之语,遂隐括为四字,复读论语‘允执厥中’以成十六字伪古文盖如此。”而洪良品则说十六字精妙绝伦非荀子所能道:“虞廷十六字,古相传为授受心法,道之所寄也。……荀子之学醇疵参半,岂能体验及此而造语如是之精密哉?”[20]
  关于这个问题,辨伪学者多认为晚出古文成于后人凑集,“搜寻晚出二十五篇之文词之来源,并指出其凑集之破绽。此实占攻晚《书》者之工作之大部分。”[21]而今天学者大多在肯定辨伪派“晚出古文《尚书》为伪”这一结论的基础上,赞赏他们的研究。但是也有不同声音,如杨善群认为同旧籍引语相比,古文“完整、全面”、“连贯、流畅、自然贴切”。“古文《尚书》决不是‘搜集’引语编造出来的,而是别有来源的真古文献。”姑且不论古文《尚书》是否别有来源,仅就“同旧籍引语相比,古文‘连贯、流畅、自然贴切’”[22]而论,实际上恰好支持了古文《尚书》乃后人蒐括群书会粹成书的假说。值得注意的是,廖名春利用郭店楚简和马王堆帛书提出“简文所引出于《大禹谟》而不见于‘晚书’《大禹谟》篇。这一事实,对于讨论‘晚书’的真伪很有启发。”[23]这一利用地下材料作出的论断,基本可以证实晚出“古文”成于后人,非先秦旧本。
  但在阎若璩著作已广泛流行的晚清,为何学者还要维护这个在学理上并不成立的“道统”?这主要是和晚清特定的时代有关。辨伪派学者大都生活在清前中期,和道咸时代相比,这一特殊的历史环境虽然也有维护世道人心的要求,但远不如后者强烈,造成考辨双方在出发点之不同。辨伪学者虽也承认古文《尚书》至高无上的地位,但主要是将其视为一部可供研究的先秦典籍。在他们看来,对这部典籍进行甄别,以考究其真伪的学术活动,其意义远大于维护所谓伪孔学道统。阎若璩一方面承认自己“得罪于圣经而莫可逭也”,另一方面仍坚持“荀子因有言矣,信信,信也;疑疑,亦信也。余之疑伪古文也,正以其信真圣经也。”这种“以经学方法重新审视理学系统的主张,无异于把程朱理学推到文献考证的学术法庭。”[24]而与辨伪派求真、求实的纯学术兴味不同,在辨真学者笔下对古文《尚书》的学术研究,不再是一人一时书斋中的考证功夫,它关乎与整个国家的命运相关。
  所以,辨真派首先强调这十六字乃是二帝三王统治之大法,不可能为伪,其次才进行学术上的论证。洪良品说:“虞廷十六字古相传,为授受心法,道之所寄也。……荀子之学醇疵参半,岂能体验及此?”[25]张谐之则认定:“夫圣贤之道统,所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者也,道统若灭,则生民将近于禽兽,即天地亦无所恃以立也,阎氏纵不为生民计,独不惧近于禽兽乎?……非病狂丧心者耶?”[26]不仅辨真派,还有一些学者,虽未参加对古文的考辨,也积极从维护世道人心的角度认为古文不可废。如夏炯认为,阎若璩攻击古文太过:“以为无一字不从缴袭而来,则肆妄未免太甚。……古文之真伪未必能遽必,即使真系伪撰,其文辞古朴、义蕴宏深,古先圣王之遗训微言亦赖以不坠,历代以来朝廷颁置学官,儒者奉为佳臬,阎氏试自问所学能窥见此中之万一乎?”(《夏仲子集》卷三,《书阎百诗尚书古文疏证后》)。
   在今人看来这样的一种应对方案,无论是和“师夷长技以制夷”还是戊戌时期变革政治制度的尝试相比,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也不能和“天不变,道亦不变”的顽固主张相提并论。因为辨真学者再三致意的“道统”的基础——“虞廷十六字”乃是伪造的。这也就是现今清学史在论及清代《尚书》学时,往往视域集中在辨伪学者及著作上,而对辨真则多一笔带过的原因。但对史家而言,历史研究的目的在于研究历史上的客观存在,探讨原因说明意义,而不是用“后见之明”预先褒贬史实。具体到本文,对今日的研究者来说,否定辨真诸说可以理解。但同时也要看到,历史的发展充满了歧出性和复杂性,特别当我们回首整个晚清史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无论是在洋务运动时、戊戌维新中,还是辛亥革命后,都有一股强大的、主张从中国文化自身寻找救亡图存的手段的主张。晚清古文《尚书》辨真的努力,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归入其中。
  
  参考文献:
  [1] 《四库全书总目》卷十二《〈日讲书经解义〉提要》,中华书局1965年第1版。
  [2] (明)梅鷟:《尚书考异·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4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版。
  [3] 许锬辉:《尚书著述考》,台北“国立编译馆”2003年版第1版。
  [4]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梁启超论清史学二种》本,第12页。
  [5] 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300页。
  [6][7]刘起釪:《尚书学史》,中华书局1989年第1版,第361-370、366页。
  [8] 杨绪敏:《中国辨伪学史》,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9年第1版。
  [9] 刘人鹏:《诠释与考证——阎若璩辨伪论据分析》,载《清代经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1994年第1版。
  [10] 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129页。
  [11] 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载《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版。
  [12](清)洪良品:《三复李佳白书》,载《龙冈山人全集》,光绪中稿本。
  [13]马延炜:《鄂人洪良品的生平与著述》,《湖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年第6期。
  [14](清)王懿荣:《请复古本尚书附入十三经注疏与今本并行疏》,载《王文敏公奏疏稿》,宣统三年江宁印刷厂排印本。
  [15][20][25](清)洪良品:《古文尚书辨惑》卷首、卷七,光绪十四年排印本。
  [16](清)龚自珍:《龚自珍全集》第二辑《资政大夫礼部尚书武进庄公神道碑铭》,上海中华书局1959年第1版。
  [17](清)王劼:《尚书后案驳正·序》,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第1版。
  [18](清)吴光耀:《华峰文钞》卷三《古文尚书正辞·自叙》,民国间铅印本。
  [19] 王小航:《卫经社稿·自序》,载《水东集初编五种》,民国十七年刻本。
  [21]张荫麟:《伪古文尚书案之反控与再鞠》,《燕京学报》1929年第5期。
  [22] 杨善群:《古文尚书与旧籍引语的比较研究》,《中华文化论坛》2003年第4期。
  [23] 廖名春:《从郭店楚简和马王堆帛书论“晚书”的真伪》,《北方论丛》2001年第1期。
  [24] 赵刚:《论阎若璩“虞廷十六字”辨伪的客观意义——与余英时先生商榷》,《哲学研究》1995年第4期。
  [26] (清)张谐之:《古文尚书辨惑》卷二,《四库未收书辑刊》3辑5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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