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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文《尚书》珍宝名物初探(1)-历史学
来源:  作者:吕胜男  点击:次  时间:2001-08-1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五、玉
  
  我国是世界上有着自己独特玉文化的国家,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玉文化充当着重要的角色,早在史前时期玉器就已成为沟通人与神之间的灵物。《说文·玉部》:“玉,象三玉之连,丨,其贯也。”胡小石先生《说文部首》:“古玉或贝,皆以丝绳贯之,‘王’象玉或贝之平置侧形也。”今考古发掘,周原周墓葬有,状之物出土,是为确证。《说文》云“象三玉之连”,取数於三,包众玉也。由于上古的认识能力低下,对自然界的许多现象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就将一切归结于天神、祖先。只有对祖先进行祭祀,才能保证自己安宁。祭祀的操作者为巫,而祭品则为玉。《说文·巫部》:“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先民认为巫能沟通人与神两界。《易·巽卦》:“用史巫纷若,吉,无咎。”孔颖达疏:“史谓祝史,巫谓巫觋,并是接事鬼神之人也。”许君所云“无形”,当为神言。商承祚《殷墟文字》则以“”(后编下), “藏龟”为巫字。陈邦怀《殷契小笺》云:“此从冂,象巫在神幄中用两手奉玉以事神。”其说可从。在古人的观念中,“玉”神秘莫测,可以与神灵相通。所以古代巫师们用玉来祭祀神灵和祖先。距今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 六千前的大汶口文化, 五千年前良渚文化和红山文化以及四千年前的齐家文化随葬玉器比比皆是。
  正是因为玉在中国文明发育、奠基的过程中发挥过支柱性作用,所以它才伴随着中华民族的整个文明过程并一直占有独特的地位。夏商至西周时期,玉在实施国家祀典、规范统治礼仪、昭示社会等级等方面承载着多重职能。越来越多的考古资料不断证实玉器在古代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领域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玉的使用上,祭祀用玉先于装饰用玉。《山海经》中有近二十处记载祭祀用玉,但仅有两次提到佩服用玉。书中记录的许多神话传说中的帝王和英雄,只有夏后启佩玉璜,而那些处在夏后启以前的神话传说,却没有任何人佩玉。商周时期,装饰用玉在玉的使用中占据主要位置,而祭祀用玉则退居末席。今文《尚书》中玉凡12见,只有1处为祭祀用玉。
  1、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周书·金縢)
  孔传:“周公秉桓珪以为贽,告谓祝辞。”《尚书易解》:“璧与珪,皆瑞玉。”《尚书新笺与上古文明》:“璧,圆形的玉。珪,上圆下方开头的玉。古代祈祷必用珪璧。”璧是环状的扁平圆玉块,珪是上为三角状,下为长条矩形的玉块。邓淑蘋《古玉的认识与赏析》云:“璧是最重要的祭品,竖立于坛上,用以依附自天而降的祖灵;圭是最重要的瑞器,主祭者执于手中,以表彰自己的身份。”[5]
   2、辑五瑞(虞夏书·尧典)
  《周礼·春官·典瑞》:“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郑玄注:“瑞,符信也。”瑞是玉制的信物,是权力的象征。相传古代诸侯觐见天子时按照级别分别拿着五种玉器。《仪礼·觐礼》:“以瑞玉有缫。”郑玄注:“瑞玉,谓公桓圭,侯信圭,伯躬圭,子谷璧,男蒲璧。”不同等级的贵族所持的玉也有严格的区分。天子将各诸侯之玉收集起来,用一种“瑁”套在五瑞上面来检验是否符合,朝觐完毕后又退还给诸侯。《尚书大传》云:“天子执冒以朝诸侯,见则覆之(谓以瑁覆在诸侯瑞圭上),故冒、圭,天子所与诸侯为瑞也。……无过行者,得复其圭以归其国。有过行者,留其圭。能改过者,复其圭。”“辑瑞”和“班瑞”的过程就是天子行使权利的过程。
  3、禹锡玄圭,告厥成功(虞夏书·禹贡)
  孔传:“玄,天色。禹功尽加于四海,故尧赐玄圭以彰显之。”《尚书易解》:“圭,《说文·土部》瑞玉也。玄圭,玄色之圭。禹被赐玄圭,告其成功于天下。”《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天子〕衣黑衣,服玄玉。”此处之玄圭、玄玉,并为信物,犹如后世之传国玉玺,是权力的象征。
  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认知能力不断加强,人们对玉的认知也不断加深。玉以其晶莹绚丽的色泽、清越悠扬的声音、温和润泽的外表等特点,给人们带来视觉、听觉、触觉等多种感官的愉悦。玉的审美功能逐渐取得了主导地位。
  4、厥贡惟球、琳、琅玕(虞夏书·禹贡)
  5、瑶、琨、篠、簜、齿、革、羽 (虞夏书·禹贡)
  6、大玉、夷玉、天秋、河图,在东序 (周书·顾命)
  7、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虞夏书·皋陶谟)
  8、厥贡璆、铁、银、镂、砮、磬、熊 、罴、狐、狸
  (虞夏书·禹贡)
  今文《尚书》中玉由全国各地进贡而来。如:扬州所贡之“瑶、琨”,雍州所贡之“球、琳”,越地之“越玉”,华山所产之“大玉”,东北出产之“夷玉”等,皆为璞玉。《孔疏》:“郑玄云:大玉,华山之球也。夷玉,东北之珣玗琪也。天球,雍州所贡之玉,色如天者。皆璞,未见琢治,故不以礼器名之。”商周帝王所用之“玉笏”就是用球玉制成。《礼记·玉藻》:“笏,天子以球玉。”此外还用球玉制成乐器。《虞夏书·皋陶谟》:“戛击鸣球。”《禹贡锥指》:“特磬以玉为之,堂上之乐也。鸣球是已成之磬,其未成器者谓之天球,言天然之球也。郑玄‘色如天’,非是。雍州所贡当为磬材,未经琢治者,故传释‘天球’,以此实之。不然,则豫(州)贡磬错,将安所用耶?” 由祭祀用玉向装饰用玉的转变,表明人们认识能力的加强,人们在认识自己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改造自己的生活。1974年湖北黄陂盘龙城商代遗址出土一玉戈,约长62厘米,援长48.8厘米,胡长10.1厘米,形体巨大,制作精良,并非实用器,属于礼器。玉由祭器到礼器的过程说明商周时期玉的职能已发生了转化,玉器本身附着的更多是一种信用,一种证明。
  文献记载商周时期的玉器数量已相当可观。《逸周书·世俘解》:“商王纣取天智玉、琰玉,环身厚以自焚。凡厥有庶告,焚玉四千。……凡武王俘商旧玉亿有百万。”清代王念孙《读书杂志》校为“凡武王俘商,得旧宝玉万四千。”虽不为确数,但仍可窥其一般。这一时期玉器的种类相当齐全,大致可分礼器、仪仗、工具、装饰艺术品及杂器等类。已采用圆雕、浮雕等先进工艺,玉器切割整齐、琢磨光润、造型多样、线条流畅,表现了强烈的艺术效果。
  随着时间的发展,名物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重视。通过文献考古与田野考古相印证的方法来研究上古名物的形制、性状,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名物本身的认识,也有助于对文献的解读。
  
  参考文献:
  [1] 徐云峰:《商代廪、康卜辞中之玳瑁及其他》,《农业考古》,2002年第1期。
  [2] 吴勇:《新疆尼雅遗址出土的珊瑚及相关问题》,《西域研究》,1984年第4期。
  [3]普列汉诺夫:《论艺术》,北京三联书店1973年版,第93页。
  [4][5]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620、12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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