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展行为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人类文明的早期。虽然我国会展活动的发展始终没有与世界发达国家同步,会展活动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仍然十分有限,但我国早期的大胆尝试,对当今国家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国民眼界的开阔等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中国;早期;会展活动;历史价值
会展行为的出现,并非从现代才开始,它可以追溯到人类文明的早期,其形成是人类物质文化交流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伴随着贸易的出现并发展起来的。会展活动在我国它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封建社会里,由于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农耕文明制约了商品交易的充分发展,历代封建王朝大多采用重农抑商政策,使以商品交易活动为主要基础的会展活动发展缓慢。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会展活动受到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但是会展的内容、形式、功能以及办展方式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从形式上看,会展最早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物物交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不断扩大,产品越来越丰富,偶然性的交换逐渐发展成为具有固定时间和固定地点的交换,使传统形式的会展——集市也就产生。
一、原始社会的社会化大分工促进了物物交换
在《易经》中记载有“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1]。在原始社会里,由于自然资源分布不均以及各原始共同体之间生产技术存在着差异,使得他们之间的交换成为必然。尤其是原始社会末期,人类社会大分工的发展和扩大,形成了专门从事农业生产、手工生产和畜牧业生产的部落。人类为了获取自身没有的物品,在部落之间的边界上,开始着经常性、习惯性的物物交换。但是这种交易的地点不固定,时间不固定,只是临时性的和
偶然性的,且规模很小。尽管如此,但它已经具备了“陈列和展示”等展览的基本特征,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摆”。同时,随着社会化大分工的发展,随着畜牧业、农业和手工业的分离,特别是青铜工具和铁制工具的使用,促进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并为大规模的物质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可能性,为集市的产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中国古代集市的形成促进了商品流通
中国会展业起步虽然较晚,但具有商业性质和作为早期展览会雏形的集市已经具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出现在大约两千多年以前的古代奴隶社会,《吕氏春秋·勿耕》中便有“祝融作市”的记载。集市是市、集、庙会等多种市场交换形式的统称,而且在我国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有许多种形式和名称,如集、市、草市、村市、墟、场等,几千年来,集市一直是我国商品流通的重要途径。
在古代农村,集市一般称为草市、村市等。草市产生于东晋,发展于唐,到北宋年间,则已遍布各地城郊。在北宋苏轼有“春江围草市”,在南宋陆游有“草市寒沽酒”的诗句[2]。在古代城邑里,“集市”一般被称作“市”,如《太平御览》中有以下记载:“三辅黄图曰:元始四年(公元四年),起明堂、僻雍,长安城南、北为会市,但列槐树百行为队,无墙屋。诸生朔望(夏历每月初一与十五)会次市。各持其郡所出货物及经书、传记、笙磬、器物,相与买卖,雍容揖让,或言论槐下。”“市”作为人们交换产品的场所,到西周时期发展成为官府控制的市场。在此后的几百年里,市的设立或撤销由官府来决定,市坊制曾一度流行,市是商业区,坊是住宅区,市区不建住宅,坊区不设店铺。在宋朝,市的地域、时间都被打破,官府控制的市逐渐消亡,市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货币和商人的介入,逐渐发展成为了商业区,商业色彩日益浓厚,如市中先后出现零售性质的肆和批发性质的邸店。
“集”大约在公元前11世纪的商、周时期就有存在,并于唐朝末年以后得到蓬勃发展。它是随着社会分工和经济交流的扩大而发展起来的。与市相比,“集”的地点较为固定,举办的时间也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参加者主要是农民、手工业者,他们之间的买卖活动既是生产者向消费者直接出售,也是生产者之间的产品流通,这些特点已经构成了展览活动的雏形。
“庙会”是一种城乡并存举行的定期集市。我国庙会的历史悠久,在唐朝就已流行,宋朝继之,明、清朝盛行[3]。古往今来,许多学者都曾对庙会做过精辟的解释。《辞海》里解释为“庙市”,旨在特定日期、在寺庙内及其附近举办的集市活动,故称“庙会”。《北平风俗类征·市肆》引《妙香室丛话》:“京师隆福寺,每月九日,百货云集,谓之庙会。”[4]北宋时期,庙会出现一派繁荣景象,在《东京梦华录》卷三里这样的记载:“相国寺每月五次开放,万姓交易。大三门上皆是飞禽猫犬之类,珍禽奇兽,无所不有。第三门皆动用什物……殿后资圣门前,皆书籍、玩好、图画及诸路巴任官员土物、香药之类。”到了明清时期,在京城,甚至在各个中小城市和乡村都有了庙市。最初,在宗教节日,寺庙及祭祖场所因有许多人云集求神拜佛,一些小生产者、商贩便借此集会兜售烟火、供品等产品。后来,逐渐百货云集,成为比一般集市规模更大、货物更多的大型集市。这种集市是因宗教事件并在宗教场所产生、发展起来的,故又称庙市。可见,庙会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它以寺庙为最初依托,以宗教活动为最初动因,以集市活动为表现形式,很多地区至今仍在举行,其内容丰富多彩,除了传统的产品交往以外,还有宗教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等。庙会作为商品交往媒介,对促进商品流通,沟通城乡联系等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据“兮甲盘”铭文记载,西周与南淮夷作买卖而设立了“互市”,这是中国历史上与其他民族与国家开展贸易活动而设立的市场,又称通关市或榷场。古代的互市大都在官府的控制之下,并由被称为“市监”的专职官员来监管。互市中以马市最为有名,马市是官府用金、银、帛、茶、盐等物与边境外的民族如突厥、回、满、蒙等换马的集。在清朝之前,互市主要设立在陆地边境。随着互市的不断繁荣壮大,到了清朝,在沿海地区也开辟了互市。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有组织的展览活动也曾出现过。在《旧唐书》卷一百五《韦坚传》中记载:在唐代天宝初年(782),陕郡太守、水陆转运使韦坚开槽渠引渭水至长安,在宫苑墙外造广运潭,广集各地酒舟所载的地方特产供皇帝观览,展示茶米油盐、山珍海味、绫罗绸缎、奇珍异宝、珠宝首饰、纸笔砚墨等。就形式和规模而言,已具有了博览会的雏形。另据记载,隋大业5年,隋炀帝张掖举办了由西域各国参加的“万国博览会”。[5]同时,也出现过多种专业性的展览形式,如唐代时,为了倡导农具革新,曾收集各地收割用的农具陈列于殿堂,以供宫廷王公大臣等参观和学习;元代时,人们为了纪念死后的纺织专家黄道婆,将其生前所用的织机、纺车等纺织用品汇集于一起,立庙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