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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性的改造与人的现代化(1)-历史学
来源:  作者:孙念超  点击:次  时间:2001-08-1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第四,人治思想之与法治观念
  中国古代有着严密的法律,也不乏公正廉明的执法之臣,但中国古代文化从其主流看,仍然是人治文化传统。其主要原因是四个字:“法自君出”,就是说,封建时代的法律条文虽多,但都是由皇帝钦定的法律,总会把皇帝本人置于法律之上,不是法律约束皇帝,而是皇帝编排法律。虽然法律对皇帝也有约束,但是这种约束力要以皇帝的圣明、自觉守法为前提。可以这么说,中国古代的法律,遇到开明的皇帝,有为的臣僚,清廉的官吏,尚有些用处,一旦遇到昏庸无道的君主,那千条万绪的律令几乎全无用处。所以有人总结中国的历史经验,就有这样一句话,“人存政存,人亡政息。”于是中国政治传统留给后人一大遗产,就是不大相信法治,而是相信人治,即所谓“有治人而后有治法。”长期以来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清官意识就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这一心理。清官意识是封建专制制度下的产物,在封建专制制度下生活的人民往往把希望寄托在某些品质较好的人身上,或是明君,或是贤臣。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的今天,这种清官意识依然在影响着中国人。它与我们所追求的民主精神、法治建设是格格不入的。因为清官意识的浓厚则反映的是公民民主素质的低下、法治观念的淡薄。我们国家目前已是一个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这种人治观念的存在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行。因为在人治社会下,广大人民群众被排除在国家政治权力之外,政治只是少数掌权者的专利,人治的治国方式始终是少数统治者对多数平民百姓的统治。因而人民群众是根本不可能主动参与国家政治的,他们对政治的态度和关心是冷漠和被动的,人们最大的政治愿望就是盼望着能出现能为民请命的好清官。这样人民群众就无法真正实现当家作主,我们也就无法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五,求稳趋同心理之与创新意识
  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强调个人修养,在修养方式上注重向内用功。孔子主张“克己复礼”,要求人们时时处处把自己作为斗争的对象,处处克制自己,以安于现状。儒家这种克己复礼、内向保守的人格模式使人的自我意识和向外追求的精神受到抑制,这不利于人的个性自由和全面发展,有碍于人的自主意识和创造精神的发扬。同时,中国传统文化群体本位的价值观强调整体大于个体,个体作为整体的部分依附于整体并且无条件地服从整体。古训“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民谚“枪打出头鸟”就是这一价值观的真实反映。这种群体本位的价值观忽视了个人的存在,压抑了个体的主体创造性、独立性和自主性。中国传统文化这种对个性的压抑几千年代代相传,形成我们民族过于求稳趋同,不敢求异冒险的心理“积淀”。 这种心理“积淀”和现代社会是不相吻合的。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地位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江泽民认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和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他指出:“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我们必须把增强民族创新能力提到关系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认识。”[1]我们现在处于知识创新、文化创新、科技创新的时代,必须摆脱传统的求稳趋同心理,培育国民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这样才能在当代世界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
  
  中国提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而这需要现代化的人进行建设,没有现代化的人是不行的。当代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坎坷道路昭示我们:没有人本身的现代化,社会现代化必将陷入困境。一个民族和国家民众的素质如何,决定这个民族和国家的兴衰成败。当今世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的素质的竞争。正如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英格尔斯所说:“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法,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因此,人的现代化“并不是现代化过程结束的副产品,而是其成功的先决条件”。
  人的现代化的实质,是人的思想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实现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只有在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上都经历了一场向现代性的转变,形成了现代化人格,人才能称之为现代化的人,这样的社会才能称之为现代化的社会。人的现代化的根本,就在于提高人的素质并逐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其具备的特征有:民主思想、科学精神、法律意识、环保理念、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科学和现代思维方式等等。但从上文可以看出,多数中国人还达不到这些要求,民主素质的低下、小农意识的浓厚、公民精神的缺失、法治观念的淡薄、保守心理的根深蒂固等等,这一切与现代化的理念格格不入,而且背道而驰,也说明我们距离现代化的人还有很大的差距。有位西方的学者在评价中国民众的素质时说:中国民众还处于少年时期。所以,中国民众要跻身于世界强盛民族之林,确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所以时下迫切需要的,是培养现代化的人,锻造具有现代意识的新国民。为此,我们必须要继续国民性的改造工作,因为这是实现人的现代化得最大障碍。这一任务绝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因为我们这个民族在精神领域里积淀的历史包袱实在太沉重了,要清除这些历史垃圾,丢掉沉重的包袱,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所以,我们对这一问题要高度重视。
  对于国民性改造和国民素质提高问题,党的领导人都非常关注。青年时期的毛泽东已经认识到国民性改造的重要,建国以后,毛泽东把自己青年时期的思想在实践中贯彻下去。因此,“‘思想改造’的方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十六年中,一直被大规模和频繁地使用,以致这个过程已成为毛的中国的基本特征。”[2]由此可见,国民性改造在建国后毛泽东的思想发展中占据着中心地位和很大的份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明确指出:“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现在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并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实的改革。”[3]这里所说的继续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就是继续改造国民性。在此基础上,邓小平进一步论述了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认为综合国力的强弱关键取决于国民素质的高低:“我们的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带来的诸多问题,江泽民敏锐地察觉到国民素质问题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社会问题。他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5]
  改造国民性的同时,我们要按照邓小平提出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目标来培养现代化的人。“四有”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它们之间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其中理想是目标,道德是基础,纪律是保证,文化是条件。“四有”中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是对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方面的要求,有文化则是对人的科学文化素质方面的要求。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公民的培养目标,“四有”内在地构成了当代中国人的现代化的基本素质特征,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和现代化建设对全体公民的社会政治理想、道德情操、科学文化素养、民主法制和纪律观念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因此,按照“四有”要求,我们才能培养出现代化的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 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2] 〔美〕斯图尔特·施拉姆:《毛泽东》,红旗出版社1987年版,第241页。
  [3]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5页。
  [4]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0页。
  [5] 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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