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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锡瑞《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的内容及其价值(1)-历史学
来源:  作者:吴仰湘 姚茂军  点击:次  时间:2001-08-08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其六,第16、17篇,自述研治郑学的情况。皮锡瑞对遍注群经、“博学多通”的郑玄相当敬佩,说自己“少习郑学,意欲举郑氏诸书尽为注解”。因在他之前清儒已对郑氏《易》、《书》、《论语》等笺注作有疏解,因此皮锡瑞奋力而作《孝经郑注疏》及《尚书中侯》、《尚书大传》、《驳五经异义》、《发墨守起废疾针膏肓》、《六艺论》、《鲁礼禘袷志》、《郑志》、《郑记》、《答临孝存周礼难》各种《疏证》,“以存郑氏一家之学”。但他同时又表示“服膺郑学,亦不荀同”,对郑氏经说不盲目信从。他举出两例:一是郑注《尚书大传》虽多所发明,“而以古文易《大传》之文,全失伏生之意”,因此他在《尚书大传疏证》中“每辨郑之失以申伏”;二是郑注《尚书》中所用古文,“皆不及今文说之确”,并举《虞书》三事为证,说明郑注好用《周礼》之说解唐虞之制,“强古人以就我,不顾其不合”。
  其七,第18篇,责斥刘歆、王肃。皮锡瑞说:“两汉经学极盛,而前汉之末出一刘歆,后汉之末出一王肃,大为经学之蠹。”他既斥刘、王为不忠不孝之人,又责其惑乱学术之罪,以为“刘歆之书出,创立古文,而汉博士所传之今文遂乱。王肃之书出,伪造古书,而郑氏所传之学亦乱”。对于王肃的作伪欺人,皮锡瑞尤其痛恨,写道:“郑杂糅今、古文,后人以为坏乱家法。肃善贾、马之学,其父朗师杨赐,杨氏世传欧阳《尚书》,是肃亦兼通今、古文者。既欲攻郑,正可分别家法,辨郑杂糅今、古之非,乃不能分别,而反效尤,伪造《家语》、《孔丛》,取两汉今、古文家所纷争不决者,尽托于孔子之言以为定论。不知汉时经有数家,家有数说,石渠、虎观,两汉天子称制临决,若孔子之言如此彰灼,群言淆乱折诸圣,尚安用此纷纷为哉!甚矣王肃之愚也,可谓心劳日拙矣。”
  
  三 《经学家法讲义》的重要论述
  
  从上面介绍的《经学家法讲义》的内容,可知全稿是以“经学家法”为主题,对先秦至魏晋时期的经学作了一番简要评述。皮锡瑞在这部经学遗稿中,还就某些具体问题作了论述,有的新颖别致,持论与前人迥然相异,有的深具卓识,对后人不乏启迪作用。下面试举数例。
  其一,对孟子、荀子的论析。关于孟子和荀子的学术异同与历史地位,前人往往厚此薄彼,或尊孟抑荀,或尊荀诋孟。皮锡瑞认为孟、荀均是学术醇正、有功圣门的贤哲,提出了一番别有见地的主张:
  荀子开汉学宗派,其学笃信谨守,重在传经。孟子开宋学宗派,其学广大精微,重在传道。汉儒多传荀学,故孟子之学当时尚未显明,为之注者,仅一赵岐而已。唐韩愈始推尊孟子,皮日休尊孟并尊韩,开宋学之先声。北宋李觏、司马光犹疑《孟子》,南宋朱子始以《孟子》配《论语》、《学》、《庸》,后为《四书》,而孟子益尊。宋尊孟,故驳荀。苏辙作《荀卿论》,似为王安石而发。荀言性恶,意在劝学,欲人学以化其性,与孟子言性善虽异,亦即宋儒变化气质之说。孔子但言性相近,未尝明言善恶,孟、荀亦各明一义耳。以李斯罪荀卿,则曾子之门有吴起,子夏之学流为庄周,又何以解?近之言汉学者,多推荀卿;专主孟子者,复诋荀卿为孔门孽派,尤不可为训者也。(《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2篇)
  可见,皮锡瑞通过对经学史的简要回顾,从孟、荀学术的差异中,揭示出各自与汉学、宋学的关系,并特别肯定孟、荀均属孔门嫡派,学术纯正,有功圣学,由此提出孟、荀并尊的主张,对清代中叶以来的汉、宋门户之争作了有力的批评。
  其二,对三王、五帝的推考。《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中有云:“圣王生则称天子,崩迁则存为三王,绌灭则为五帝,下至附庸,绌为九皇,下极其为民。”董子此处所说,可能是古代一项重要的礼仪、政制,但一直未引起后人的注意。皮锡瑞即以“近人尚未有推论之者,今以董子之说推之”,写道:
  古王者之兴,当封前二代子孙以大国,为二王之后,并当代之王合为三王;又推二代以前之五代为五帝,五帝以前九代为九皇,皆封其后以小国。今人皆以夏、殷、周为三王,黄帝至尧、舜为五帝,此据周而言之。若据周后一代言之,当如《春秋》之义,以此一代合殷、周为三王,推颛顼、帝喾、尧、舜、禹为五帝,黄帝以前九代为九皇,其前为民。九皇以前,皆封其后,有国,再推而上之,则无国,故云民。九皇以前,代愈远,则名愈尊而国愈小,故云绌灭也。《汉旧仪》:“祭三皇、五帝、九皇、六十四民,皆古帝王,凡八十一姓。”是董子之说,汉时列为祀典,九皇、六十四民,其朝代、姓氏在汉必犹可考,故先后二郑皆引以说《周礼》。《周礼·小宗伯注》郑司农云:“四类,三皇、五帝、九皇、六十四民皆祀之。”此注“三皇”及《汉旧仪》“三皇”,皆当作“三王”,今作“皇”字皆误。又《都宗人注》郑康成云:“都或有山川,及因国无主九皇、六十四民之祀。”贾疏曰:“按,《史记》伏羲以前九皇、六十四民,并是上古无名号之君,绝世无后,今宜主祭之也。”据贾疏,则九皇、六十四民,当时已不知所出。以董子书考之,乃知古之皇、帝、王号初无一定,一代推尊一代,即推远一代,古义如是。(《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5篇)
  皮锡瑞对董子之说加以推考,指出古之皇、帝、王并非定指某人,而是后代推尊前代时次第变更的名称,故三王、五帝、九皇等称呼,原来并未确指上古某一位君主,例如黄帝在周代为五帝之一,至秦朝则应降为九皇之一。后人一直以为“三皇五帝”确指古代某些帝王,但究竟谁为三皇、谁为五帝,却是异说纷纭,迄今仍无定论。今据皮锡瑞所说,不仅“三皇”本应作“三王”(后来顾颉刚等人有同样的结论),“五帝”也并非五位固定的古代君主。这对后人探讨“三皇五帝”问题,无疑会有所启发。
  其三,对秦始皇的评价。秦始皇因为曾经下令焚书坑儒,历遭儒士经生的痛诋,皮锡瑞虽认同“始皇之罪无可辞”,却发表了不同的意见:
  秦自商鞅变法,已有焚《诗》、《书》之文,特尚未见施行。既任法不任人,即不必用儒生。荀子见应侯,已云秦无儒,非自始皇。始皇之初,非全不用儒生,李斯以荀子之徒,由布衣为丞相;设博士七十人,开汉五经博士之先,则其初政颇有可观,亦由儒生协赞之力。末年晚谬,又为方士所诳、谤言所激,益致决裂。始皇三十四年焚书,三十五年坑儒,明年始皇崩而秦遂以亡。焚坑之令未久而亡其国,故不能尽绝圣门之经也。(《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4篇)皮锡瑞其实指出了三点:第一,焚书坑儒自有其历史渊源,始皇并非始作俑者;第二,始皇对儒生的态度有一个变化的过程,设置博士更是值得肯定;第三,推证焚书坑儒的实际危害并不甚大,“不能尽绝圣门之经”一说,与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秦焚书五经未尝亡缺”之论前后相映。可以说,皮锡瑞完全是从历史事实出发,对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作了实事求是的评价。
  其四,对西汉先有今文经学原因的探究。征诸史籍,确如皮锡瑞所说“汉时今文先出,古文后出”。至于何以西汉先有今文经学?无人做过具有说明力的解释。皮锡瑞通过辨别今文、古文之异,对此问题作了探析:
  今文者,今所谓隶书,在汉时以为今文,世所传《熹平石经》及孔庙等处汉碑是也。古文者,今所谓古籀书,汉时已为古文,世所传石鼓及《说文》所载古文是也。隶书汉时通行,故谓之今文,犹今人之于楷书,人人尽识。古籀汉时已不通行,故谓之古文,犹今人之视篆、隶,不能人人尽识。凡文字必人人尽识,方可以教初学。……孔子写定六经,皆用古文,见许氏《说文·自叙》。伏生为秦时博士,所藏壁经必与孔壁所藏同是古文。至汉发藏以传授生徒,必易为通行之隶书,始便诵习。(《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6篇)
  皮锡瑞根据经学与教育的关系,指出汉初诸儒将古文经书改为汉时通行的隶书文本,取其通俗易解,用以教授生徒,确是抓住了要害,道出了真相。
  其五,对“科斗文”的怀疑。皮锡瑞在讨论今文、古文的文字差异时,提及“科斗文”,写道:
  说者以古文为科斗文,似虾蟆子头粗尾细。今《说文》载古文字及石鼓、钟鼎,并非头粗尾细之形,则科斗之说似亦未然。如鸟篆似鸟,虫书似虫(按,后一“鸟”字、“虫”字的书写形状不同于前面之字),当时或有此一种文,未必古文皆如是也。(《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第19篇)
  王国维在《科斗文字说》中,指出西汉并无科斗文字之名,“科斗书之名,起于后汉,而大行于魏晋以后。且不独古文谓之科斗书,且篆书亦蒙此名”,认为科斗文实是魏晋人对其前代文字的泛称,并不作科斗之形,提出“魏晋之间所谓科斗文,犹汉人所谓古文,若泥其名以求之,斯失之矣”。在此之前,以“古文”为科斗文的说法一直盛行,王国维的驳论因此传颂一时。而皮锡瑞早在1903年即提出古文字“并非头粗尾细之形”,对“科斗”之说表示异议,堪称一大卓见。
  
  四 结语
  
  《经学家法讲义》作为皮锡瑞晚年的一部经学手稿,能够遗留人世并保存至今,实在令人庆幸。整个文稿虽然篇幅不是很大,却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它对先秦至魏晋的经学变迁作了一番简明扼要的疏理,论及这一时期经学史上的重要人物和事件,凸显出子夏、孟子、荀卿、贾谊、董仲舒、刘歆、郑玄、王肃等人对经学发展的积极作用或负面影响,而且特别关注西汉今文经学的兴衰,初步描绘出魏晋以前经学历史的基本轮廓,无疑值得今人编撰中国经学史时作为参考。文稿中的一些新论卓识,同样也值得今人重视。笔者还发现,皮锡瑞稍后几年编撰的《经学历史》和《经学通论》中,竟有不少文句、段落或思想主张与《经学家法讲义》十分相似,有些甚至完全相同,所以这部经学遗稿对于后人探究皮锡瑞晚年经学思想的演变也很有参考价值。
  尤其要指出的是,皮锡瑞在《经学家法讲义》稿本中多次述及自己的经学研究,有时还概述出某部经学著作的立论旨趣与内容要点,例如第18篇指责王肃作《圣证论》以讥短郑玄时,就说自己撰著《圣证论补评》,“以斥王肃之作伪,而扶郑之微学”,这就十分有助于后人准确理解他的经学思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章太炎曾讥责皮锡瑞出于利禄之计而由古文转习今文,今人也无不将自署居室为“师伏堂”的皮锡瑞,视为晚清今文经学的杰出代表,皮锡瑞则在这部遗稿中自称“少习郑学”,至老仍然“服膺郑学”,并遍举自己为郑玄经注所作疏通证明、阐幽表微的工作,这对后人全面了解他的治学历程、正确评判他的经学立场都极有裨益。事实上,皮锡瑞一意扶翼郑学,成为清代精究郑学的专门名家,其成就在清儒中甚至难有比肩之人。因此,今天应该全面评价皮锡瑞的治经成就,充分体认他融贯今、古文经学的学术品性,绝不能仅将他看作是专治今文家言的末世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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