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与上帝。《易·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上帝与天,连文重出。“吴天上帝”与“五帝”在上古礼书中是有区别的。《周礼·司服》:“大裘而冕,以祀昊天上帝,祀五帝亦如之。”汉代受纬书影响很深,刘向云:“天神之大者昊天上帝,亦日太乙。其佐日五帝,东方苍帝灵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叶光纪,中央黄帝含枢纽。牲帛及玉各依方色。”清黄以周解释说:“祀昊天之大神日昊天上帝,祀五行分王之神日五帝,兼祀五帝于南郊日旅上帝,兼祀六帝于圜丘又日大旅上帝。祀为专祭,旅者,会而祭之也。”南朝时人们不信纬书神话,晋、宋时将“五帝”神位从昊天上帝座前移走,而归属明堂祭祀。《南齐书·乐志》:“明堂祠五帝,汉郊祀歌皆四言,宋孝武使谢庄造辞,庄依五行数,木数用三,火数用七,土数用五,金数用九,水数用六。”谢庄所造《明堂歌》,“歌青帝辞”三言,依木数;“歌赤帝辞”七言,依火数;“歌黄帝辞”,五言,依土数;“歌白帝辞”,九言,依金数;“歌黑帝辞”,六言,依水数。南齐高帝(萧道成)建元二年,黄门郎谢超宗制郊庙明堂乐,多删颜延之、谢庄辞以为新曲。梁武帝天监十七年,“南郊始除五帝祀”,将其归人明堂。
二是郊、丘是否一致及时间。西汉诸儒董仲舒、匡衡、张谭等认为《周礼》圜丘即南郊。而郑玄则说“祭昊天于圜丘,祭上帝于南郊”,晋代将南郊与圜丘合并。南齐武帝永明元年,尚书令王俭引《礼记·郊特牲》“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也”以及《左传》“启蛰而郊”,认为“圜丘与郊各自行,不相害也”。帝天监三年,“帝曰:圆丘自是祭天,先农即是祈谷……既祭昊天,宜在冬至。祈谷时可依古,必须启蛰,在一郊坛,分为二祭”。
南朝郊祀乐歌具有比较突出的复古倾向,如南齐郊祀乐“尽以韶为名”,并规定了具体仪注。“韶”来自于大舜传说“箫韶九成,凤凰来仪”。梁武帝素谙音律,“乃定郊桎宗庙及三朝之乐”,国乐以“雅”为称,“止乎十二,则天数也”。《隋书·音乐志》梁武帝认为“事人礼缛,事神礼简”,郊庙雅乐省并宫悬,“郊庙歌辞,应须典诰大语,不得杂用子史文章浅言”。所谓“典诰大语”即“《五经》为本,其次《尔雅》、《周易》、《尚书》、《大戴礼》”及“唐虞诸书,殷颂周雅”,如“皇雅”取《诗·大雅》“皇矣上帝,临下有赫”;“涤雅”取《礼记·郊特牲》“帝牛必在涤三月”;“牲雅”取《左传》“牲牲肥腯”;“諴雅”取《尚书·大禹谟》“至诚感神”;“献雅”取《礼记·祭统》“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桎雅”取《周礼·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等等。《乐府诗集》卷3《郊庙歌辞三》载《皇雅》三首、《涤雅》一首、《牲雅》一首、《牲雅》三首、《献雅》一首、《袒雅》二首,同书记载《梁南郊登歌》二首、《梁北郊登歌》二首及《梁明堂登歌五首》。
史载梁武帝时“礼乐制度,粲然有序”,然自候景之乱后,“乐府不修,风雅成尽”。南朝陈沿袭前朝郊祀仪注,采用梁代乐章。陈文帝天嘉元年(560),始定圜丘、明堂及宗庙乐。但陈后主即位,对郊庙乐歌毫无兴趣,《隋书·音乐志》:
及后主嗣位,耽荒于酒,视朝之外,多在宴筵。尤重声乐,遣宫女习北方箫鼓,谓之《代北》,酒酣则奏之。又于清乐中造《黄鹂留》及《玉树后庭花》、《金钗两臂垂》等曲,与幸臣等制其歌词,绮艳相高,极于轻薄。男女唱扣,其音甚哀。
《代北》即代歌、北歌,为北魏拓跋史诗。魏收《魏书·乐志》所称之“真人代歌”,“上述祖宗开基之由,下及君臣废兴之迹,凡一百五十章。昏晨歌之,时与丝竹合奏,郊庙宴飨亦用之。”《隋书·经籍志》“小学类”有《国语真歌》10卷,可能即代歌150章。“国语”即鲜卑语,代歌是用汉语写鲜卑语音而成。北魏迁洛以后,对于拓跋旧物都以代、以北为称,所以北歌、代歌同义,两唐《乐志》都说北歌是“燕魏之际鲜卑歌”。《魏书。序纪》关于拓跋前史的史料出自《代歌》,迄今仍可称得上惟一史料。
北魏郊祀制度具有许多鲜卑旧习,如“西郊祀天”,《魏书·礼仪志》:“太祖(道武帝拓跋珪)登国元年(386),即代王位于牛川,西向设祭,告天成礼。”“天兴元年(398),定都平城,即皇帝位,立坛兆告祭天地。”祀天之礼用周典,“以夏四月亲祀于西郊”。二年正月亲祠上帝于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五帝以下天文从食。“天文”包括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乙、北斗等。“天赐二年(405)夏四月,复祀天于西郊。”在祀天仪式中,“女巫”的活动值得注意,“女巫执鼓,立于陛之东、西面。选帝之十族子弟七人执酒,在巫南,西面北上。女巫升坛,摇鼓。帝拜,若肃拜,百官内外尽拜。”北方游牧民族普遍信奉萨满教即巫教,而在秦汉以来历代王朝的国家宗教中早已没有了巫教的位置。
北朝祀天仪式信从郑玄礼说,“五精帝”如灵威仰、赤熛怒等神名皆来源于纬书。而南朝信奉《月令》,青帝、赤帝、白帝、黑帝、黄帝等五帝祀奉于明堂。北齐每三年一祭,以正月上辛禘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高祖神武皇帝(高欢)配。五精帝、天文等从祀。又祀感生帝灵威仰于南郊,以高祖神武皇帝配。北周以正月上辛祀吴天上帝于圜丘,以其先帝神农氏配,五帝、天文等从祀。又祀感生帝灵威仰于南郊,以始祖莫那配。关于北朝郊祀乐章,《乐府诗集·郊庙歌辞一》题解云:“元魏、宇文继有朔漠,宣武以后,雅好胡曲,郊庙之乐,徒有其名……梁、陈尽吴楚之音,周、齐杂胡戎之伎。”《隋书·音乐志上》记北齐后主“唯赏胡戎乐……故曹妙达、安未弱、安马驹之徒,至有封王开府者”。同书记载北周太祖辅魏之时,得高昌乐伎。北周武帝聘皇后于北狄,“得其所获康国、龟兹等乐,更杂以高昌之旧,并于大司乐习焉。采用其声,被于钟石,取《周官》制以陈之。”“苏祗婆七调”亦于此时传人。而郊庙雅乐不为时人所重,《周书》卷35《崔猷传》:“时太庙初成,四时祭祀,犹设俳优角抵之戏,其郊庙祭官,多有假兼。”太庙成了俗乐演出的场所。
隋代建立以后,沿袭前朝郊祀故事,祀昊天上帝于圜丘。值得注意的是,隋代根据神格不同,划分不同祭祀等级。《隋书·礼仪志》:“昊天上帝、五方上帝、日月、皇地祗、神州社稷、宗庙等为大祀;星辰、五祀、四望等为中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及诸星、诸山川等为小祀。”文帝热衷天地祭祀,从开皇元年(581)至仁寿元年(601)亲祠南郊、祭感生帝以及方泽共9次,而炀帝除大业元年(605)孟春祀感生帝、孟冬祀神州外,几乎没有郊祀的记录,可以说对这一古老礼仪了无兴趣。
综而言之,从魏迄隋改朝换代频繁,正史中记载皇帝“亲郊”与否似乎成了改朝换代的主因。新朝君主为宣布继承之合法性,告代祭天,自称“天子”,宣扬“受命”而得天下的正当性。
四、礼书的编纂与唐郊祀仪式的完善
历代礼乐之沿革,详于正史之《礼志》、《乐志》。由汉迄唐,礼书的编纂可谓史不绝书。西汉河间献王刘德大搜经籍,得《周官》5篇,《士礼》17篇。《汉书·艺文志》:“《记》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戴圣删减而成49篇,即今本《礼记》。隋文帝命太常牛弘集南北仪注,定《五礼》130篇。唐太宗诏房玄龄、魏征等礼官学士,修改旧礼,撰成《贞观礼》138篇,分为100卷。唐高宗以《贞观礼》为不备,诏长孙无忌、杜正伦、李义府、许敬宗等人,于显庆三年(658)改订增删,增之为130卷,为《显庆礼》。玄宗时,学士张说以“唐《贞观》、《显庆礼》仪注前后不同,宜加折衷,以为唐礼”。玄宗乃诏徐坚、李锐、施敬本撰述,后萧嵩与王仲丘撰定为150卷,即《大唐开元礼》。代宗贞元中,王泾“考次历代郊庙沿革之制及其工歇祝号,而图其坛屋陟降之序,为《郊祀录》十卷”。后又有韦公肃《礼阁新仪》30卷、王彦威《曲台新礼》30卷、《续曲台礼》等。
《新唐书·礼乐一》:“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孟冬袷于太庙之礼,在乎坛壝、宗庙之间,礼盛而物备者莫过乎此也。”《唐会要》卷9载张九龄之议论:“天者百神之君,王者所由受命也。自古继统之主,必有郊配,盖敬天命、报所受也。”郊祀礼属于“吉礼”之最重要者,在武德令、贞观礼、显庆礼及开元礼中,其仪注、时令、种类等有不同的规定,金子修一将其列表如下:
从上表看出,显庆礼、开元礼对吴天上帝的祭祀每年四次,是二年一郊的南朝的8倍,这些祀天仪式大多为“有司摄事”。其中《大唐开元礼》为新、旧《唐书》礼志所取材,尤为重要。《序例上》:“凡国有大祀、中祀、小祀,昊天上帝、五方上帝、皇地祗、神州宗庙,皆为大祀;日月星辰、社稷、先代帝王、岳镇海渎、帝社、先蚕、孔宣父、齐太公及诸太子庙并为中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灵星、山林、川泽、五龙祠等并为小祀。”关于冬至圜丘祀昊天上帝之神位,详见《大唐开元礼》:
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坛上,以高祖神尧皇帝配,坐坛第一等祀。东方青帝灵威仰,南方赤帝赤燥怒,中央黄帝含枢纽,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叶光纪及大明、夜明七坐坛第二等祀。天皇大帝、北辰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座并差在行位前,余内官诸坐及五星十二辰、河汉、都四十九座齐列俱在第二等十二陛之间,坛第三等祀。中宫市垣、帝座七公、日星、帝席、大角、摄提、太微、太子、明堂、轩辕、三台、五车、诸王、月星、织女、建星、天纪等十七座及二十八宿并差在前列,中宫余一百四十二座齐列皆在第三等十二陛间。又祀外官一百五座于内壝之内,又设众星之坐三百六十坐于内壝之外。
唐圜丘遗址现在已被发现。从上文可以看出,所谓圜丘郊天祭祀实际上是“天文图”,《大唐开元礼》认为“此神位盖是浑仪制图”,“从祀”者皆为天官。它们各自都是对以紫微宫为中心的天空之星的模仿。也是把圜丘这种模拟整个天空的建筑物视觉化了。这来自于悠久的祭祀传统,祭祀、历法与天文星占之类密不可分。上文记载北魏、北齐、北周圜丘祭典都以“天文”从祀,以有别于北郊祭地、宗庙享人鬼。与此同时,《大唐开元礼》也将皇帝祭祀分为皇帝名下的祭祀和天子名下的祭祀两种,其中,南郊祀天、北郊祭地是天子祭祀的代表,在放置祖先牌位的宗庙庙享是皇帝祭祀的代表。在妹尾达彦《唐长安城的礼仪空间》一文中,对唐代长安城的“国家礼仪”诸如圜丘、明堂、东南西北郊坛等列表说明,长安城主要是作为国家礼仪的舞台而被设计的,在长安城内外一年四季定期举行皇帝礼仪,由于这些礼仪,长安城成了天地诸神共同守护的宇宙中心地。《新唐书-礼乐一》将祀天仪注分为六节,即卜日、斋戒、陈设、省牲器、奠玉帛、进熟及馈食,与此稍有不同。祭仪进行之中,雅乐伴随始终,《新唐书·礼乐十一》记贞观二年祖孝孙制定“大唐雅乐”,取《礼记·乐记》“大乐与天地同和”之意,制“十二和”以法“天之成数”即历法十二月。《乐府诗集·郊庙歌辞》卷4保存《唐祀圆丘乐章》8首,为贞观六年褚亮、虞世南、魏征等作,《豫和》(降神)——《太和》(皇帝行)——《肃和》 (登歌献玉帛)——《雍和》(迎俎)——《寿和》(酌献饮福)——《舒和》(送文舞迎武舞)——《凯安》(武舞)——《豫和》(送神),应是一完整祭仪乐歌。值得注意的是,《凯安》为贞观中创制的大型武舞,应用于郊庙宴会,舞者64人。《旧唐书·音乐志》:“凡有六变:一变象龙兴参野,二变象克靖关中,三变象东夏宾服,四变象江淮宁谧,五变象猃狁替伏,六变复位以崇,象兵还振旅。”以舞蹈语言表现李唐建国的经历,是《破阵乐》的前身。《郊庙歌辞》卷5到卷6记载唐武后《唐享吴天乐十二首》、唐中宗《唐祀昊天乐十一首》、玄宗开元创制郊祀乐章《唐祀圆丘乐章十一首》以及封泰山、祈谷、明堂、雩祀诸乐章,保存比较完备。
五、结语
上文重点论述了汉至唐郊祀仪式及乐章,上帝、祖先和皇帝是古代国家宗教祭仪的核心。上帝至高无上,天地神灵以及国王的祖先都隶属于他,只有祖先能向帝说情;另一方面,只有国王才能与祖先沟通,因为国王是“予一人”,祖先也有赖于献祭给他们的谷物与牺牲,上帝、祖先与人王处于“不隔”的状态之中。米尔恰·伊利亚德《中国古代宗教》注意到天神、祖先崇拜与历法之间的紧密联系,国王因为是“天子”,只有“天子”才有资格祭天,才有责任维系宇宙节律的正常运行。国王必须举行仪式,必须在周而复始的各种重要农时中代表天神。这一宗教思想可以说从商代一直贯穿到清代。
金子修一《皇帝祭祀的展开》将古代中国皇帝祭祀分为“皇帝名下”和“天子名下”两种,郊祀(南郊祀天、北郊祭地)是“天子祭祀”的代表,祝文往往以“天子臣某”开头;而在放置祖先牌位的宗庙举行的祭祀(“庙享”)是“皇帝祭祀”的代表,祝文往往自称“皇帝臣某”。这是一个独到的发现,本文采用这一说法,主要研究的是“天子祭祀”。
那么,经过由汉到唐很多朝代,郊祀仪式频繁举行的内在动力何在?社会集团通过仪式周而复始地自我确立,这是对郊祀功能的最好说明。妹尾达彦曾对“国家礼仪”的意义与机能的“一般性特征”做了精确概括:(一)国家礼仪将宣扬宇宙秩序和地上秩序相对应的观念,以生动的形式视觉化;(二)是造成国民支持并促成统治正统化的重要手段;(三)缓和、掩饰了国家内部的对立,造成社会的统合,进而对集团外部采取排斥和暴力;(四)统治者必须遵守公共礼仪规范和传统观念,因此礼仪也对统治权利本身施加了一定的制约。[简言之,郊祀仪式是确立君主即位之合法性、王权之正统性及神圣性的最有效手段,“天子”是这一神圣仪式的中心,从汉至唐史上许多大有为之君主如汉武帝、光武帝、梁武帝、隋文帝、唐太宗、武后、唐玄宗等往往是国家礼仪的积极倡导者。
郊祀乐属于上古时代的雅乐体系,服务于祀神仪式的需要,《易·豫卦》彖辞:“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上帝,以配祖考。”《周礼·大司乐》:“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礼记·礼运》:“殷人尚声,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通过雅乐召唤“鬼神示”来享用人间的馨香,具有宗教伦理功能。历代郊祀乐章名目往往体现社会的核心价值,《通典·乐二》:“周享神诸乐,多以夏为名,宋以永为名,梁以雅为名,后周亦以夏为名,隋氏因之,今国家以和为名。”另如汉《安世房中歌》多言“德”,可说是“以德为名”,南齐多以“韶”为名。郊庙雅乐的重要乐器是编钟,味淡声希,伶官口耳相传,其音韵曲折、乐律制度等亦迭兴迭毁,今依《通典·乐典》言其概略。
西汉初年制氏作钟,“但闻铿锵,不晓其意”。经过两汉始云周备。但“自东京大乱,绝无金石之乐,乐章亡缺,不可复知”,魏武帝曹操平荆州,获汉雅乐郎杜夔,“始设轩悬钟磬,复先代古乐”。晋武帝命苟勖、张华等人各造郊庙诸乐歌辞,苟勖“依古尺作新律吕,以调声韵”。至怀帝永嘉之末,伶官、乐器皆没于刘(渊、聪)石(勒)。江左因时无雅乐器及伶人,省太乐并于鼓吹,郊祀遂不设乐。梁武帝思弘古乐,素善音律,自制四器,名之为“通”。北魏道武帝平中山,获其乐悬,后邓渊制律吕,协音乐。但鲜卑虽屡获雅乐器,对此却不感兴趣,使“古乐音制,罕复传习,旧工更尽。声曲多亡”。至唐代贞观之初,合考隋氏所传南北旧乐,“梁陈尽吴楚之声,周齐皆胡虏之音”,乃斟酌南北,制“十二和”,名《大唐雅乐》,应用于郊庙、元会、冬至及册命大礼之中。至唐玄宗时完成《大唐开元礼》的编纂,其乐坊有“坐部伎”、“立部伎”,“立部伎”低“坐部伎”一等,而“立部伎”中绝无性灵者并入郊庙雅乐,雅乐的地位可见一斑。
郊庙礼制及雅乐服务于祭祀天神、地示、祖先的需要,具有极强的保守性。但在创制过程中吸收了巫祭乐舞、民间俗乐、胡部新声等音乐元素。如武帝时郊祀乐吸取楚地巫舞、“太一”祭祠、游仙乐舞等。南陈宣帝时定三朝之乐,“采梁故事,奏《相和》五引,各随王月”,“相和”曲来自民间俗乐。北魏郊庙乐章有《真人代歌》,叙鲜卑兴起之史诗,为南陈后主所欣赏。北魏“诏太乐、总章、鼓吹增修杂伎,以备百戏”,宣武帝以后,“始爱胡声,屈茨、琵琶、五弦、箜篌、胡鼓、铜钹、打沙罗,胡舞铿锵镗鎝,洪心骇耳,抚筝新靡绝丽,歌响全似吟哭,听之者无不凄怆”。北齐、北周亦莫不如之。相对于郊庙乐章本身的陈陈相因,这些来自俗乐、胡部的乐章很值得重视。郊祀乐中很多是著名诗人创作的作品,《汉郊祀歌》中为“司马相如等数十人”所创作的,其中就有武帝本人的作品。《晋郊祀歌》作者为傅玄,《宋南郊登歌》作者乃颜延之,《宋明堂歌》为谢庄,《齐南北郊登歌》为谢超宗,《梁南北郊、明堂登歌》为沈约,《周祀五帝、方泽歌》为庾信,《乐府诗集》保存唐代乐章较为完整。这些郊祀乐章类似于黑格尔所说的“颂神诗”或“颂圣诗”。但通览《郊庙歌辞》的创作历史,真正出自诗人内心的赞颂实际上很少,更多的是仪式本身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