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充满了作为臣子的谦卑和忠诚,这当然是封建礼法的要求。但透过那种谦卑,我们更能感受到一个谏臣强烈的责任心。他对拾遗“选重”和“秩卑”这一不对等特性的分析,准确地把握住了拾遗官的职责和风险,把“不爱身”、“不惜位”作为任拾遗的基本原则,这其实是委婉地表达了自己敢于直谏、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白居易深得儒家美刺之术,在强调自己一定尽谏臣之职时,对宪宗皇帝的政治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并说自己只会在皇帝有“万一”之差误时,才会“密陈所见,潜献所闻”,以申感恩报德之意。这虽然只是谦卑之说,但他不放过皇帝“万一”这差误,充分说明了他强烈的责任感和敏锐的是非感,表明自己将是一个非常称职的谏臣。拾遗这一官职给白居易带来的是荣耀,是自信,是激进。
除了直接向皇帝陈谢或者道贺之外,受拾遗之后,朋友之间也有道贺的,在这些道贺的文字里,我们也能看到时人对拾遗这一微职的敬重态度。晚唐刘蜕的友人自外府协律郎召拜为右拾遗,他热情洋溢地写了一篇《贺友人拜右拾遗》文,文中充满激情地展望了友人远大的前程:
今日街东见诏书,以执事拜右拾遗,朝廷之意将有在择能言者而使之言哉!虽执事材气壮健,它日无不乘之,若骤以地迁耶,未尝有也。故蜕谓朝廷之意将有在也。鲁欲用乐正子为政,孟子闻之喜而不寐。仆不止为执事,且为天下不寐也。丞相致主上,复贞观之业,自此敢伺察者,必当伺察;敏口舌者,必得口舌。旧所嫌忌出弃者,稍稍引用。蜕幸未老一二年,得见朝廷治平,著歌谣为训诂也。然人世几何,时不可遭,伏惟执事饮食起居,无忘丞相意。[3]卷789
刘蜕是宣宗大中年间进士。宣宗是晚唐一位有所作为的君主,史称“小太宗”。史载:“上(宣宗)尝以太宗所撰《金镜》授(令狐),使读之,‘至乱未尝不任不肖,至治未尝不任忠贤’,上止之曰:‘凡求致太平,当以此言为首。’又书《贞观政要》于屏风,每正色拱手而读之。”[7]卷248刘蜕文中所说的“丞相致主上,复贞观之业”所言即此。又,晚唐牛李党争激烈。唐武宗时期李党李德裕执政,大贬牛党;宣宗时,牛党白敏中执政,“及白敏中秉政,凡德裕所薄者,皆不次用之。”[7]卷248刘蜕文所说的“旧所嫌忌出弃者,稍稍引用”,正指此事。如此看来,刘蜕此文是有所指的,正像他在文中所说的那样,他“不止为执事,且为天下不寐也”,因为他觉得,朋友自协律郎拜为右拾遗,正好赶上了一个“敢伺察者必当伺察,敏口舌者必得口舌”的时代,他认为朋友任拾遗,是朝廷将要重用他的开始,所以他希望友人“无忘丞相意”,无论是在朝还是在饮食起居方面,都要以谏臣自勉,直言敢谏,以实现“朝廷治平”。在这篇贺文里,我们看到的似乎不是寻常的朋友之情,而是一种关乎国家前途的思索。他从朋友任拾遗中所看到是一种重谏重贤的政治风气,因而,他对朋友的期许也不仅仅是个人的升迁,而是朝政的清明与否。
三
在唐人受拾遗的心态中,除了感激之中的积极向上的功名欲的满足之外,还有一种情形值得注意,那便是辞谢。虽然他们没有受官,但朝廷出自政治利益,下召征拜,因而他们的不受,也便构成了唐人受拾遗心态的另一面。从历史上来看,唐代君王作为奖励,多以谏议大夫这一官衔赐给隐居的有道之士,拾遗一职给得不多,因为拾遗是一个低品级的官,作为荣誉尚有些不够体面,所以拾遗一职常用作实职来鼓励那些隐居者,而大多数隐者也都能接受此职而踏入仕途。不受拾遗的隐者较少,这里我们仅以费冠卿为代表来探讨这种现象。
费冠卿,字军青。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进士。母丧庐墓,隐居九华山少微峰。唐穆宗长庆三年(823)刺史李仁修举孝节,召拜右拾遗,辞不受。今存有《九华山化成寺记》[3]卷694。费冠卿是当时有名的诗人,张为作《诗人主客图》,以白居易为广大教化主,以费冠卿为及门。[注: 《全唐文》卷817《诗人主客图序》:“若主人门下处其客者,以法度一则也。以白居易为广大教化主,上入室杨乘……入门费冠卿、皇甫松。”]这是一位以孝节著称的隐士诗人,朝廷正以此下诏召征之:
前进士费冠卿,常预计偕。以文中第实录不及于荣养,恨每积于永怀,遂乃屏身邱园,绝迹仕进,守其至性,十有五年,峻节无亏,清飚自远。夫旌孝行,举逸人,所以厚风俗而敦名教也。宜承高奖,以儆薄夫。擢参近侍之荣,载亻宁移忠之效。可右拾遗。[3]卷65
显然,这则诏书与我们所征引的诏书不一样,它没有强调被征召者的文才或吏能,而是仅突出费冠卿的孝行,在传统的道德原则中,孝行是最高的德行,朝廷以孝行高峻为条件征召费冠卿,以此为榜样,培养一种以忠孝为主的道德风尚,从而达到“厚风俗而敦名教”的社会效果。因此,征召费冠卿,本意不在于他的参政能力,而在于他任职拾遗所产生的道德感召力。
然而,费冠卿对这份诏书却有着另一篇感受。收到诏书之后,费冠卿写了《蒙召拜拾遗书怀二首》:
拾遗帝侧知难得,官紧才微恐不胜。好是中朝绝亲友,九华山下诏来征。
三千里外一微臣,二十年来任运身。今日忽蒙天子召,自惭惊动国中人。
这两首诗表达了二层意思。其一,拾遗一职难得,而自己虽然朝中“绝亲友”,但却能得到征召,皇帝是因为用贤而下诏书的;其二,自己本已“任运”而隐,入朝为官之志已淡,所以接到诏书时,也不再有近侍帝侧的激动和惶恐。“自惭”在这里是一种托词,是他已无意为官的另一种表示法。
费冠卿有过艰苦求仕的经历,是失意使他选择了归隐。《全唐书》卷495有他一首《久居京师感怀诗》:
茕独不为苦,求名始辛酸。上国无交亲,请谒知多难。九月风到面,羞汗成冰片。求名俟公道,名与公道远。力尽得一名,他喜我且轻。家书十年绝,归去知谁荣。马嘶渭桥柳,特地起秋声。
诗中所描述的“久居京师”的“辛酸”,与杜甫的“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的悲苦情形非常相似,从诗中所讲到的“力尽得一名”来看,此诗可能作于他中第之后,而且为求得此名,他已离家10年,诏书中称他“绝迹仕进,十有五年”,恐怕有些出入。“归去知谁荣”含有二层意思:一来已看淡了功名,失去了做官的兴趣;二来母亲去世,失去了为官的动力。《全唐诗》卷494“费冠卿”题解云:“母卒,叹曰:‘干禄养亲,得禄而亲丧,何以禄为?’遂隐池州九华山。”所以,他隐居九华山并非寻求入仕的终南捷径,而是心灰意冷之后的决断。这种心思在他隐居之后与友的赠答诗中可以看出。与他同时的萧建有一首《代书问费征君九华山亭》:“见说九华峰上寺,日宫犹在下方开。其中幽境客难到,请为诗中图画来。”费冠卿作《答萧建》,诗前部分描绘了九华山的壮美风光以及自己幽静闲适的住所,结尾曰:“边鄙筹贤相,黔黎托圣躬。君能弃名利,岁晚一相从。”他不仅自己超出了政治功名,而且还劝友人弃名利,隐自然,足见他是一个真隐士。正是一种真隐的情趣,使他选择了拒受拾遗。他作了一首《不赴拾遗召》以明心志:
君亲同是先王道,何如骨肉一处老。也知臣子合佐时,自古荣华谁可保。
诗中关于“事君”与“事亲”、“佐时”求功与“荣华”难保的思量与取舍,其实正是他内心矛盾的形象体现。从历史上来看,他的这种矛盾与选择并不是只发生在他身上,无论在哪个朝代,都会产生这样的人物。但是作为这种选择的结果,每一个人却有其独特的故事和影响。费冠卿最后决定不赴召,就是他与政治的诀别,是他对现实政治及个人前途失望后的宣言。他不赴拾遗召,突出了一种自然而高傲的人格。
有意思的是,正是他不赴拾遗召,为他赢得了更大的名声,“拾遗”也成了作为征君的费冠卿的另一层光环、另一个标志。此后的诗人们在称呼他时总要加上“拾遗”一职。如顾熊非有《寄九华山费拾遗》、姚合有《哭费拾遗征君》、李群玉有《经费拾遗所》、罗邺有《费拾遗书堂》等。不受拾遗的费冠卿成了人们心目中的拾遗,这看起来是唐人称谓上的习惯,其实也是中国人政治心态中重官意识的另一种表现,费冠卿不是政治上的成功者,却是人格上的成功者,他以不受拾遗的态度接受拾遗,也许正是他不受拾遗的真实动机和价值寄托吧!
[ 参 考 文 献 ]
[1] 杜佑.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 张.朝野佥载[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
[3] 董诰.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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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