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十五年,安史之乱爆发,整个河淮地区都受到乱军的占据或是冲荡,关东的漕粮已经无 法西运,江淮的贡赋租粟都改由汉江西运,漕渠的航运亦随之陷入停顿。战乱平定之后,代 宗广德二年,刘晏着手整顿漕运。这时,他重又采取裴耀卿的节级转运办法,规定“江船不 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令“河船之运积渭口,渭口之运入太仓”,此时已经不 再使用漕渠,而是改为利用渭河航路[6]卷53《食货志三》。显然,自然的淤积冲 激再加上战乱的荒废破坏,漕渠已经不再能够负载装运粟米的重船了。不过,这时漕渠还没 有彻底湮塞,可能有时还能够通行一些装载轻货的小船。到了大历年间以后,才最终废弃这 条水渠,不再用作航运通道[10]卷2《华州华阴县》 。
广德二年以后,重又启用渭河水道,漕运关东江淮等地的租粟等物资,这也是漕渠湮塞废毁 后而采取的不得已办法,渭河水运仍然十分艰难。虽然在刘晏整顿漕运的当时,每年漕运至 京城的粮食达到了110万石[6]卷53《食货志三》,可是,在这以后,每年运输到京 城的粮食只有40万石,而且在这其中也还含有一部分陆运的份额[6]卷53《食货志三 》,渭河的航运能力已经不能全部负担,京城的粮食供应显得十分紧张。
德宗贞元初,京城周围的关辅地区驻扎有大量军队,需要耗费很多军粮。由于粮食供应不足 ,米价暴涨,以至每斗米价高达千钱,太仓中留供皇宫食用的粮食已经不敷支用10天,宫禁 中不敢再用粮食酿酒。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紧急陆运永丰仓米进京。结果由于运输程限过 于急迫,驾车的牛大部分都被累死。面对这样的局面,德宗皇帝只好又一次安排人来整顿漕 运。
这次漕运整顿工作,是由浙江东西节度使韩和淮南节度使杜亚负责。韩和杜亚两人不 仅 在三门峡附近重又花费一番功夫,疏通了这处卡脖子的隘口,而且还针对渭河航运的困难, 改进了渭河运粮的船只,以使其更加适宜在水浅沙深的渭河里航行。改进渭河运粮船只的具 体工作,是由陕虢观察使李泌主持。经过李泌的这一番技术改良和其他人为努力,使得运输 到东渭桥仓的粮食数额竟然又达到了130万石,一时明显提高了渭河的航运能力[6]卷53《食货志三》。只 是好景不长,这样好的运输效益并没有能够维持多久,以后最好的时候,漕运到京的粮食一 般也只有40万石[6]卷53《食货志三》。
贞元年间整顿漕运以后,由于渭河航运艰难,仍然有很大一部分粮食要通过陆运入京,这说 明从长时段来观察,李泌改进船只的效果也并不十分明显。文宗开成元年,李石奏请重修开 凿疏浚漕渠时曾经讲述说,漕渠修复通航之后,可以使从渭河口的永丰仓到长安城这300里 之间再无车挽之劳,辕下之牛悉数归耕于农田[5]卷172《李石传》。可见,以陆运辅助水上漕运,不仅早已成为一种定制,而且越来越占有重要比重。
占用大量耕牛来驾车转运粮食,要对农业生产造成很大影响;特别是这些用来运输的耕牛, 一般也都只能从关中就地征集,而关中的农业生产受到损害,更不利于京城长安的粮食供 应。为此,唐文宗开成元年,又一次动工开挖疏浚遭遇湮塞废弃了的漕渠,试图采用天宝时 期的老办法,用漕渠来解决渭河航运的困难。然而,这次开浚漕渠的效果也不比天宝年间更 好。在大中五年,裴休出任盐铁转运使,翌年八月改革漕运,这时已经不再 使用漕渠,重又改从渭河运输漕粮[5]卷49《食货志下》。
唐代以后的五代战乱时期,没有再见到利用渭河或漕渠运输粮食以及其他物资的记载,渭河 航运,应当已经陷于停顿。
除了粮食运输以外,其他由关东运入长安城的货物,大多采用陆运,一般不利用渭河或是漕 渠。例如,隋开皇年间关东诸州调物均由潼关和蒲津关两关陆运入京,“每岁河南自潼关、 河北自蒲坂,达于京师,相属于路,昼夜不绝者数月”[3]卷24《食货志》。所谓 “调物”以布帛为主,这是 除了粮食之外的另一大宗重要生活物资。唐代的情况依然与隋代相同,布帛运输也是依赖陆 运。如开元初年张说在幽州做官时,每年都要用许多车辆陆运河间、蓟州一带的庸调缯布到 京城[14]卷485《东城老父传》。其他调物如麻等也是陆运入京[15]卷6《王 无得》。
需要指出的是,天宝二年广运潭开成庆贺典礼时,韦坚曾在潭内陈列二三百只运船,每条船 上立牌标明郡名,船上则堆积各郡特产,包括广陵郡的锦、铜器,南海郡的玳瑁、珍珠、象 牙、沉香,豫章郡的瓷器、酒器,宣城郡的纸墨等等,各种生活物资,几乎应有尽有。然 而,这只不过是韦坚为邀取玄宗皇帝宠幸而有意摆布的场面,并不能说明这些各种各样的物 资都要通过漕渠或者渭河来运输。
从总体来看,隋唐时期渭河和漕渠上以粮食运输为主体的运输活动,虽然在整个渭河航运史 上也称得上是盛极一时,形成了一个航运高峰,可是,却不宜因此而过高估价当时的航运发 达程度。在韦坚开凿漕渠之前的开元年间,每年从关东运送粮食120万石到京城,这应该 是渭河航运在唐代相对比较兴盛的时期。可是,当韦坚凿成广运潭后从关东取来二三百艘船 只陈列在水潭当中时,关中父老竟然会因为“不识连樯挟橹,观者骇异”,视之以为奇观 [6]卷134《韦坚传》。由此可见,平常渭河水面上并没有太多船只,开元年间的漕额 之中很可能也含有陆运的成分在内。
(二) 黄河航运
隋唐五代时期陕西境内黄河上的航运,仍主要限于今大荔以东一段河道,而且是以漕运河东 的粮食为主。
隋开皇三年初兴漕运,就在河东的蒲州置有募集来的“运米丁”,这应当是为漕运河东以及 太原一带的粮食到京城[3]卷24《食货志》。唐高宗咸亨三年始行关中漕运的时候,更是专为运输河东及太原 一带的粮食。当时,这些地区的粮食在河东黄河上装船以后,再顺流南下至渭河口,转从渭 河溯流而上,西运长安城,“河、渭之间,舟楫相继”,一直运送到东渭桥仓[16]卷87《漕运》。河东一带 的漕船究竟都在哪些地方泊靠,现在已经无法考索,不过,当时汾水可以直接与黄河通航[6]卷154《李宪传》,所以,这一段的通航河道,起码可以包括汾河口以下的全部河段。
除了粮食运输以外,唐代黄河河道上还有木材运输。开元、天宝年间,长安城附近由于缺乏 建筑用木材,派人到岚州和胜州一带去采伐购买。岚州在今山西岚县、合河、岢岚一带, 位于吕梁山区,西临黄河;胜州在今陕北神木、府谷一带,东隔黄河与岚州相邻。在这里采 伐木材运到长安城,只能利用黄河顺水放漂,到渭河口后,再溯渭河向上游漂运。当时朝廷 在胜州设有120名“转运水手”,应当就是负责漂运木材[13]103 。
岚州和胜州这两个州,除了向长安漂运木材之外,每年还要向黄河上的大阳桥和蒲津桥两所 浮桥漂送一定数额的木材,用于修护更换浮桥的“脚船”。大阳桥在陕州(今河南三门峡市 )北侧,蒲津桥在蒲州(今山西永济县)西侧。供应这两座桥木材的还不只岚、胜两州,在 黄河东岸,由岚州向南,依次有石州、隰州和慈州三个州,它们也要给大阳桥和蒲津桥漂送 木材[13]105。因此,在唐代,今陕西东部的黄河河道上从北向南,应该到处都有 木材漂流运输。
木材漂流可以单放,也可以组扎成木排漂放,估计朝廷组织的这种大规模木材运输,当时应 是采用后一种排筏式。北宋时由秦陇地区向开封城里运送木材,就是将原木联结成“巨筏 ”在渭河水面上漂放,似乎可以用来印证唐代的情况[17]卷276《张平传》。不管怎样,在河面上运送木材都 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运输形式,与一般通过船只装载运输的货物大不相同,倾覆触礁等一系列 重大航运危险远不如普通船只严重,因此,能够漂运木材并不等于也能够通行一般的航船。山陕峡谷之间的黄河,水流湍急,航道十分危险,当时还不能通航。唐人陈鸿的《东城父老 传》中曾记载说,开元年间敦煌“岁屯田实边食,馀粟转输灵州。漕河下黄河,入太原仓, 备关中凶年”。过去许多人都根据这条材料,推论说当时是从灵州(今宁夏灵武)用船 装载粮食,在黄河上顺流而下,直到太原仓(在陕州,今河南三门峡市附近)。其实,这种 看法,并不符合《东城父老传》的原意。《东城父老传》原文中的“转输灵州”与“漕下黄 河”这两句话,讲得本来是毫不相干的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漕河下黄河,入太原仓 ,备关中凶年”,讲的本是漕运江淮粟米入太原仓事详据周绍良《东城老父传笺证》,刊《文史》1982年第17辑,此据作者 文集《绍良丛稿》(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115页)。。
(三) 关中的木材运输
隋唐时期为了在长安城及其周围地区修建各种宫殿寺观和宅院,利用一些渠道和河流,向长 安城运输了许多木材。此外,长安城内外的百官僚属,也需要定量配给木材,用作薪柴。这 些燃料用木材,有时可能也要利用水路运输。
升原渠是运输木材的一条主要渠道。历史文献在记述武德八年姜行本开浚这条渠道的时候, 只是记载为“通运”或“通漕”[16]卷87《漕运》,没有明确交代用来运输什么货物。岐州和陇州一带是 唐代关中地区重要的木材产区,所谓“陇坻之松”,作为优良建筑制作用材,备受当时人称 赞。唐高宗咸亨三年,在陈仓东南引渭水入升原渠后,文献记载渠道中有“船木伐”通行 ,由岐州直抵汉长安故城[18]卷497《邦计部•河渠》。“木伐”就是木筏,木筏和木排在形式上也没有什么区别。不 可能在这样长的距离内用木筏运送什么货物,这应当就是顺渠道向下流漂放木排。至武则天 垂拱初年,又有记载由升原渠运输岐陇木材到京城长安据欧阳修等《新唐书》卷37《地理志一》,凤翔府虢县下记作“运岐、陇水入京 城”,此据《玉海》(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影印清光绪浙江书局刻本)卷22《地理志• 河渠》“唐升原渠、高泉渠”条,“水”当为“木”字形讹。。到了开元年间,京兆府和岐、陇二州每年固定征募役夫7 000人,每人各向京城输送木木童80根,于春、秋两季送到[19]31 。同时,在陈仓也设置了固定的采伐营造用木材的百工监[5]卷44《百官志》。升原渠这时依然完好使用,当然也仍在用于运输木材[13]102。
天宝元年韩朝宗分引渭水开挖的运输渠道,根据前文所做推测,其引水地点应当在今陕西周 至县终南镇一带,而这里正是唐朝将作监下设的主要木材采集机构就谷监的所在地,就谷应 当就是今终南镇西面的山谷山就峪据刘等《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记,就谷监“在王屋”,而《大唐六典》 卷23“将作监”条则记作“在周至”,当以《大唐六典》所记为是,《旧唐书•职官志》文 字有讹误。。显而易见,通过这条渠道,可以直接把就谷监采伐 的木材运到长安城内的西市西街。只是这条渠道后来再未见到记载,可能使用期限很短,实 际没有发挥太大作用。
唐代长安城附近设置的采伐营造用材的机构,除了陈仓的百工监和周至的就谷监外,还有库 谷监和斜谷监,“皆在出材之所” 。唐代县有斜谷,在今陕西眉县境内,称作斜峪, 即秦汉以来褒斜道北段所经由之终南山北坡谷地。有斜水出斜峪,经今眉县北注渭河。 西汉试图沟通褒斜水道时,就是想开发斜水河道,从事航运。但是,当时经过一番整治,水 流还是太急,河床中又有岩石阻碍,没有能够如愿行船。不过,溜放木材却不大受河道限制 ,完全可以顺流而下,直入渭河。显而易见,唐斜谷监就应当设在斜谷口外的斜水岸边,利 用斜水、渭水水运通道漂运材木至京城。
《大唐六典》和《旧唐书•职官志》都记载“库谷监在县”,但这种说法却应当存有讹 误。县有库谷不见于其他史籍记载,清人毛凤枝逐一考核陕西南山谷道古代的名称,也没 有能够找到这个“库谷”一丝一毫痕迹,只好以“未详所在”作罢[19]31。另一方 面,很多文献都记载在蓝田县东南有一库谷,即今陕西长安县东南界的库峪据欧阳修等《新唐书》卷37《地理志》一京兆府蓝田县所记;宋敏求《长安志 》卷16蓝田县“库谷水”条所记;又据毛凤枝《南山谷口考》(陕西通志馆1934年版)。。因此,按照常理,库谷监就应当设在这里,与县没有任何关联。
那么,《大唐六典》和《旧唐书•职官志》的记载又何以会出现这样荒唐的谬误呢?这两部 书的相关记载,都是先列举“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六监,然后逐一说明 上述诸监所在的地点,可是,《大唐六典》和《旧唐书•职官志》在这些具体说明中,却都 缺失有关斜谷监所在地点的记述。清人刘毓崧早已发现《旧唐书》这一处文字有违其常例,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刘氏并未能识破问题所在,他只是很随意地推测说:“按自百工至伊阳 凡六监,注中备列五监所在之地,独不言斜谷监,《六典》亦然。疑此监即在斜谷,故耳。 ”据罗士琳、刘文淇等《旧唐书校勘记》(岳麓书社1994年版《二十五史三编》 影印清道光岑建功原刻本)卷26。斜谷监固然应当是设在斜谷,但正如刘毓崧对《旧唐书》这部分内容所做校勘显现 出 来的那样,该书说明百工等诸监所在,都只是注明其设在某县境内,因此,斜谷监也不应位 居斜谷便不再注明其地处何县;况且《旧唐书•职官志》下文记“伊阳监在伊阳”,也没有 因为监名与县名相同而省略不记,刘毓崧所说并不合乎情理。结合库谷监位置的明显讹误, 可知《大唐六典》与《旧唐书•职官志》对这两个监位置的记述,显然存在着文字脱佚和舛 误。
案《旧唐书•职官志》记述百工等六监位置全文为:“百工监在陈仓,就谷监在周至(原作 ‘王屋’,如前文所述,系据《大唐六典》订正),库谷监在县,太阴监在陆浑,伊阳监 在伊阳。”[5]卷44《职官志三》依据这一段话上下文的通例,和上文有关斜谷监 位置的论述,可以推测,《 旧唐书•职官志》原本应当是相继记述库谷监和斜谷监的位置,书作:“库谷监在蓝田,斜 谷监在县”。而现今所见文本则是脱漏了库谷监的后半部分和斜谷监的前半部分;复又 因“”、“”二字形近,将“县”讹作“县”。于是,这两句话就被误连为一句, 成了“库谷监在县”这个样子。估计《大唐六典》和《旧唐书•职官志》所依据的史料, 都已经同样存在上述舛误,所以,在这两部书中才会出现大致相同的问题。
蓝田县的库谷有溪水出山谷后下注河,库谷监采伐的木材,可以通过河向下游溜放,运 送到长安城附近。
其实,不仅是斜谷监和库谷监,百工监和就谷监的木材,也都可以利用渭河溜放漂运。直到 北宋时,还通过渭河向东都开封大量输送岐、陇一带的木材,“以春秋二时,联巨筏,自渭 达河,历砥柱以集于京。期岁之间,良材山积”据徐松《宋会要辑稿》(中华书局1957年版)《食货》第四十三之三;又据脱脱等 《宋史》卷276《张平传》。。由此看来,唐代当然不会不利用渭河 漂运木材到长安城。由升原渠向东运来的木材,在升原渠下口进入渭河之后,也要再逆水向 上游运输一段路程,才能运到长安城北禁苑中的汉长安城故城处。从咸亨三年时船木伐由升原 渠运抵汉长安故城这一点来看,这些木排应当是运到了北太仓下的中渭桥码头附近。因而, 这里不仅仅是粮食运输的港口,还是木材运输的码头,而且作为木材码头的作用似乎还要更 大一些。
渭河上的木材运输,不仅限于长安城以西河段,在长安城以东的河段上,也有木材运输。前 面叙述的开元年间朝廷到岚、胜二州采伐的木材,在顺黄河运送到渭河口后,或许是改用陆 运,但也有一定可能是再转入渭河,使用拉纤式的方法,溯源而上,拖运到京城。唐末昭宗 天元年,朱全忠逼迫昭宗迁都到洛阳,拆毁长安城宫室百司以及大量民间庐舍,收取木材 ,“浮渭沿河而下”[20]卷264。这是这一时期规模最大的一次木材运输。唐长安 城范围广大,与 今西安市区相差不多,隋唐两代,经营多年,宫殿壮丽,寺观和达官贵人的宅邸也都很奢华 ,所使用的良材巨木,数额巨大。
关中运输木材的河流和渠道不止上述这些,只是文献记载有缺漏,有些已经不能清楚地复原 当时的状况。譬如前面讲过的长安城西的南山漕河,显然也是用于输送终南山的薪炭。另外 ,开元、天宝年间在蓝田县城附近也修过一条渠道,兼用于木材运输和灌溉农田[13] 13。长安城以西的渭河河道和升原渠,除了木材以外,一般很少运输其他物资;而且在渭河和升 原渠上,也只是漂运木排或是较为粗大一些适于溜放的木材,普通薪柴有时也不便漂运,只 能用车陆运。相传唐朝时就有人在凤翔给京城里的友人送去数车薪柴。薪柴这样的重物 还要用车来运,那么,其他一些轻货通常就更不会用船水运了。出现这种情况,显然是由于 渭河和升原渠水量有限,只能在特定的季节漂放木材,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适宜船只航行 。
(四) 陕南的水上运输
汉江是陕南最大的河流,也是最重要的航运通道。唐代曾经几次启用这条水上通道,运送江 淮地区的物资。
唐玄宗天宝十五年,安史之乱爆发,很快河淮之间的广大地区为叛军占据,京师长安城随之 陷落。玄宗皇帝李隆基出逃到四川成都,宣布退位;他的儿子李亨在灵武(在今宁夏银川平 原)继位,筹划收复京师。
当时肃宗仓促召集人马,财赋粮草都毫无准备,急需补给。可是,当时黄河、渭河这条运输 通道,已经被安禄山控制;东南的蓝田武关一道,也被叛军阻塞,很难把江淮地区的财赋物 资运送到灵武。正当这一困难时期,北海太守贺兰进明派遣手下的录事参军第五琦,在至德 元年八月,到四川去觐见已经退位成为太上皇的唐玄宗李隆基,第五琦向李隆基毛遂自荐, 出马为朝廷解决江淮财赋的运输问题。唐玄宗闻之龙颜大悦,马上给第五琦委派了个“江淮 租运使”的头衔,让他放手去搞运输。可是,玄宗本来就是在李亨的逼迫下不得不退下帝位 的,唐肃宗对他的一举一动都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假若得不到肃宗的认可,玄宗给第五琦委 任的这个头衔不仅毫无意义,还会招惹来麻烦。于是,第五琦又在同年十月,特地赶到灵武 ,重新向肃宗兜售他的运输方案。肃宗对此,正是求之不得,随即便任命第五琦为“山南等 五道节度使”,让他赶快按照自己的设想去实施。
第五琦的运输办法,是避开叛军控制的河渭通道和蓝田武关道,把江淮地区征收的租庸物资 一律折买为便于运输的轻货,溯长江入汉水,一直水运到洋川郡(洋州),也就是现在的陕 西西乡县附近;然后再改从陆运,越过秦岭,运送到扶风郡(岐州),也就是现在的陕西凤 翔;然后再转运到肃宗所在的灵武。第五琦这一转运方案,很快为唐肃宗解决了财政危机, 对最后击败叛军,收复都城长安,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20]卷218,卷219 。至德二年九月,肃宗收复长安城以后,这条运道也随之失去了继续使用的意义。
唐德宗建中四年,朱氵此在长安反叛,德宗仓惶出奔奉天(今陕西乾县)。翌年,光启元年二月,德宗又再逃往汉中 。这时,江淮一带的贡赋,又一次源源不断地从荆襄地区运送到汉中据刘等《旧唐书》卷131《李皋传》;又据赵元一《奉天录》(商务印书馆1937 年版《丛书集成》初编排印《指海》本)卷2、卷3。。这些贡赋也应当是利用汉江水道来运输。但是,这次德宗在兴元的时间,仍然很短 。 唐德宗二月到汉中,六月就启程返回长安了,前后只有4个多月时间。与此相应,这次朝 廷在汉江航道上大规模组织实施水运的时间,最多也只能有4个多月。
至唐末,僖宗广明元年十二月,黄巢攻陷长安城,僖宗逃往到四川。中和元年春行至兴 元,七月抵达成都。直到光启元年正月才离开四川,返回长安。这次唐僖宗在成都滞留前后 将近4年。在这一期间,东部各地可以征收来的贡赋,都通过山南东道的均州向四川转运 [21]卷42《冯行袭传》。均州在今湖北,位于汉江边上,所以,这时也应当是通过汉 江转运物资到洋州、汉中,然后再陆运到四川。
汉江水运在唐朝对保障朝廷供给直接发挥作用的时间虽然很短,但都是在一些重大的特别时 期,因此,所具有的意义也显得尤为重大。从这几次朝廷组织的特别运输活动来看,隋唐五 代时期汉江的航运在民间应当具有很好的基础,不然的话,在朝廷紧急需要动用这条航线时 ,就不会如此顺利地迅速发挥效用。
汉江支流丹江,是隋唐五代时期陕南的另一条重要通航水道。唐中宗景龙年间,崔试图治 理航道,通过开辟新的陆路通道,来接续丹江与渭河支流灞河之间的航运联系,从而联通汉 江与渭河两大河流之间水运通道的间隔。崔的设想,是以丹江能够一直通航到商州(今陕 西商县)一带为基础的[6]卷99《崔传》。崔沟通丹、灞水道的尝试虽然基本 上失败了,但是,商州本 来也是长安城东南蓝田武关一路所必经的地方,仍然可以尽量利用一段丹江水道,把物资运 送到商州附近,再改用陆运,越过秦岭。就在崔这次沟通丹、灞水道前后,姚彝曾以邓州 刺史“兼检校商州漕运”据王昶《金石粹编》(中国书店1985年版)卷71《大唐朝议大夫光禄少卿虢县开国 子□□姚府君神道之碑并序》。。丹江从商州流过邓州入汉江,姚彝以邓州刺史兼管商州漕运 事物,足以说明从邓州到商州附近这一段汉江航道确实存在比较兴盛的航运活动。
大历十二年四月,杨炎因附从元载,被贬为道州司马,路出武关,在商州以南丹江岸边 的洛源驿,路逢道州司仓参军李钫“运入奏”[14]卷153“崔朴”条引《续定命录 》。道州在湘江上游,这说明湘江流域的 贡赋,要通过湘江入长江,再转入汉江、丹江,越秦岭运送到长安城。不过,丹江水道比较 湍急,航运条件实际上不够理想,一般只能利用较小的船只在水量较大的时候,才能航行到 商州附近,所以,当时丹江上的航运,总的来说,并不十分发达。杨炎在商州洛源驿遇到李 钫“运入秦”,已是采用陆路运输,这说明丹江水上航道有时还到不了洛源驿一带。唐德宗建中四年朱氵此叛乱时,李希烈在东面也 阻断了河、渭运路。当时“长安以东,飞书不 通。南方贡使皆自宣、池、洪、饶、荆、襄抵武关而入”[22]卷2,这其中应有一 部分物资的运输利用了丹江水道。
贞元末年,严砺在兴州疏凿嘉陵江和青源河航道,沟通了从长举县到成州之间的航运联系, 成州戍卒所用军粮,从此由江上水运,免除了陆运之劳苦,对巩固西部边防,起到了重要作 用。兴州地处四川与关中之间的陆路通道上,而长举又在兴州的北鄙。以前水路不通时 ,由长举县治陆运去往西北方向的成州,路线比较合理。可是,长举和整个兴州都地处山区 ,当地不会有余粮供应边卒,这里的粮食只能是从东南边的汉中或南边的四川运来,通过嘉 陵江水道从这些地方把粮食运到长举县治,要首先经过青源河口,再上行很长一段水路。这 样,若是从长举县治再把粮食装船水运到成州,就需要先顺原路沿嘉陵江南下至青源河口后 ,再向西转入青源河水道。这样势必会造成在嘉陵江上的往返运输,当时肯定不会做这样的 傻事。柳宗元记述严砺疏凿嘉陵江航道事,称之为“兴州江运”[9]卷26《兴州江运 记》,说明疏凿后的航运区 间,应当不仅局限于长举一县,长举只是兴州向成州路运粮食时的起点,而航道疏通后的水 运则应属兴州全州范围之内的事情。所以,由兴州向成州水运军粮,应当不会再经由长举县 治,而是在其下游的兴州州治顺政县即今甘肃略阳附近,直接循嘉陵江溯源而上,至青源河 口后转入青源河航道,驶抵成州。东汉时虞诩向武都郡治下辨也就是唐同谷县漕运粮食,就 是由唐兴州治所顺政县附近溯嘉陵江而上,转运汉中的粮食详据拙文《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陕西航运之地理研究》,刊陕西师范大学西北 环境与经 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编《历史地理学研究的新探索与新动向——庆贺 朱士光教授七十华帙暨荣休论文集》,第7页,第10页。。
三、 船只与航运管理
隋唐五代时期的造船业相当发达。这从隋炀帝大业元年九月由运河巡游江都宫一事当中可以 清楚地看出。隋炀帝这次出游江都,跟随了一支庞大的船队,共有水殿、大朱航、小朱航、 朱鸟航、苍螭航、白虎航、玄武航、飞羽航、青凫航、凌波航、五楼船、三楼船、二楼船、 板舟塌、黄篾舫、平乘、青龙、艨艟、艚舟爰、舴艋舸等各类船只5 000多艘,船舱层级最 多的有5层之多[23]18-22 ,可以充分反映出当时大运河航运船只种类复杂多样,可以适应多种不同的需要。
在今陕西境内,由于整个航运状况都不如东部特别是江南地区发达,而且除了陕南的汉江等 河流上可能有一定客运外,主要是货物运输,尤以朝廷所需的漕粮为重要构成,所以,航运 船只的种类,当然要相对简单一些,不会像上面所说的那样繁复。关于隋唐五代时期今陕西 地区航运船只的情况,留下的直接记载很少,在这一时期特别需要引起注意的主要是渭河运 船的改进。
渭河水量不足,河床淤积的泥沙阻碍船只航行,这一问题由来已久。隋文帝设置广通仓储存 东部各地的漕粮以待通过渭河运输,已经开创节级转运的办法。通过这一办法,一方面,可 以调节顺应渭河的通航季节;另一方面,也能够针对渭河自身的航运条件,选择最适宜的船 只类型。以后唐代裴耀卿、刘晏等人对渭河航道的治理,也都离不开这一核心环节,即所谓 “河船不入渭”[6]卷53《食货志•三》。这样,就可以在渭河上选用与其河道特 点相适宜的船只。
贞元初年,陕虢观察使李泌为进一步改善渭河上的通航状况,对渭河运船做了一次专门的改 进。文献记载李泌这次改造的渭河运船“方五板”,其具体形制现在已经无从考核,不过, 应当是针对渭河流浅沙深的特点而专门设计,顾名思义,很可能是以五块板相并接制成的宽 平底漕船,以防止触沙搁浅。李泌改进后的新型渭河运船,对缓解航运困难,起到过一定 作用[6]卷53《食货志•三》。
唐代关中航行过的另一种运船,称为“小斛底船”。这种“小斛底船”并不是为关中航运专 门建造的船只,而是唐朝的时候在今洛阳、开封一带一种通用的航船[5]卷105《韦坚传》。斛是古代量器, 形状与斗相同而大于斗,如同倒覆的截顶方锥。“小斛底船”的得名缘由,应当是取其船底 形状类似斛底而船又较小。因此,这应当是一种平底斜帮的小船,船头、船尾也比较平直。 这样的船只,在水流平缓的漕渠或渭河里航行,应该都比较适宜。在水流湍急的汉江、丹江 、嘉陵江等陕南河流中通行的船只,性质肯定不会与关中的船只相同,只是史阙有间,现在 已经难以确知当时的具体状况了。
隋唐五代时期对航运的管理,较前代进一步加强。各种组织管理机构和制度,也都得到了完 善。
隋代朝廷设有都水台,掌管航运事务。都水台下面设有河堤谒者、船局尉、都水尉等官职, 分别掌管河渠堤堰的修护和漕运、灌溉等各项事务[3]卷28《百官传下》。唐代 改都水台为都水监,统管有关 川泽、津梁、渠堰的各类事务。有关航运的事务,具体由都水监主簿负责。在贞观六年至开 元二十六年期间,都水监还下设有舟楫署,掌管公私船只和漕运方面的事务。舟楫署特别需 要注意稽查各地到京城来的船只。都水监下设有河渠署,掌管河渠航道方面的事务。此外, 各地方州郡的官员,还要负责当地有关航运的具体工作,譬如前述唐代严砺疏凿嘉陵江航道 就是如此[6]卷48《百官志•三》。
除了上述这些固定的专门机构和官职外,对一些重大的河渠航运事务,朝廷往往会委派临时 性的专使负责。如隋代开挖漕渠,就临时委派苏孝慈、郭衍、宇文恺几个人统领其事。唐代 对京师的漕运极为重视,渭河和漕渠的漕粮运输、航道治理也经常由专使负责。譬如韦坚开 漕渠、通航运时,就是身膺“水陆转运使”一职。
航道上的一些关键设施,一般设有专人负责管理。如漕渠引水工程兴成堰、漕渠穿越灞河的 堰水工程滋堤,都在都水监下设置有直属官吏进行管理[6]卷48《百官志三》。
对航运与农田用水的协调,唐朝也有专门规定。譬如关于木材运输,唐朝规定农田灌溉引水 不能妨碍运输,在运输河渠上引水灌溉农田,必须设立节水斗门,以避免过量引水。如果是 在朝廷规定的水运期间,必须首先保证水运,而且即使是在这一期限之外,也不应妨碍水运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完全弃农田灌溉于不顾,朝廷规定即使是在水运期间,假如出现没有 航船通行的空隙,或者当时水量较大,仍然可以引水灌溉,水运管理部门对此不得加以干涉 [13]104。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航运事务,朝廷设有专门的管理规则。譬如,皇帝出巡时使用的舟船 ,若是建造不够坚固,工匠要处以绞刑;若是缺少诸如船篙、船棹之类的附属设备,或是船 上不够整饬,有关人员要判处两年徒刑[24]卷9。
总之,隋唐五代时期的各项航运管理制度已经相当完备。隋唐两朝能够克服渭河航运的困难 ,维持了最大可能的航运量,在特别时期也能够迅速组织汉江的大规模航运,这些都充分说 明这些航运管理办法,在当时曾发挥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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