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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宋史全文》(理宗部分)的史料价值(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未知  点击:次  时间:2001-07-12 00:00于哲学网发表

 

      2.《全文》收录了大量君臣对话
  《全文》保留了宋代《实录》等书的较多痕迹,因而收录了数量可观的君臣对话。这些对话内容多样,涉及治国、军事、理财、理学等等,有些语言生动颇能说明当时君臣的心态,对于了解当时史情颇具重要性,《宋史》很少收载,故《全文》收录的这些对话就很珍贵。
    例如,《全文》卷三二绍定六年十一(二?)月条,用六百多字的篇幅,记述了宋理宗与赵范、赵葵兄弟二人的一番对话。赵氏兄弟在南宋后期军事史上颇有建树,从上述对话中,我们可以了解当时有关军事的许多情况。如,赵范对理宗讲话中言及:“国家之兵,聚则不少,散则不多,若能散能聚,可守可战,使江淮表里皆有可恃之势,则戎马侵突足以御之矣。”这实际上批评了当时宋理宗消极防御、处处布防的军事方略。消极防御、处处布防,使宋朝兵力分散,尽管朝廷努力增加军队人数,仍然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其根源就在于统治者惧怕兵权的相对集中。对话中虽然理宗表示对赵氏兄弟完全信任,但赵葵仍然不无顾忌地讲:“昨奉圣旨,许臣缓急便宜行事。东淮去天密迩,事无大小,皆合禀听庙谟,微臣不敢专擅。”寥寥数语,活画出一位统兵者在宋代“事为之防”体制下惟恐犯忌的神态。从对话中,我们还可体察出宋理宗始终对议和心存幻想等情况。
    又如,《全文》卷三三载:“[淳祐二年]六月甲寅,仓部郎官李鋂进对,乞广求备御之方。上曰:‘秋风已近,去岁蜀事大坏,今当如何为策?’鋂奏:‘陈隆之因成都城故基增筑,未为非是,第功力苟且,识者逆知其难守。臣尝问其方略,但云誓与城存亡而己,未几为田世显所卖,城门夜开,隆之衂焉。’上颦蹙久之。”这段对话透漏出四川制置使陈隆之兵败被杀的背景及经过,《宋史·忠义传》陈隆之的小传仅150字,此引记载可以补充《宋史》记载之阙。
    再如,蒙军进入云南后,宋朝处于三面受敌的险境,宋朝君臣将蒙军自西南迂回进攻江浙腹心地带的图谋称为“斡腹”,《全文》有七处记载了宋朝君臣关于“斡腹”的对话,说明了对此事的忧虑,也提供了宋、蒙双方军事举措的一些细节,对于了解当时军事形势很有帮助。
    另外,《全文》记述了不少君臣间关于理学的议论,在当时社会矛盾尖锐、军事形势危急的情况下,君臣间奢谈心性,这使人颇觉滑稽,《本纪》很少载录自然不无道理。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例如要论证南宋理学怎样误国,这些却是极好的实证。

      3.《全文》记载此时期货币发行情况详细而准确
    《全文》对此时期货币发行特别是纸币发行的记载特别详细,其中包括此时期君臣对货币问题的关注及采取的各种措施,总字数达六七千字。《宋史·本纪》对此较少记载。这可以理解,在纪传体史书中,这类内容是可以放入《食货志》的,但其中绝大部分内容《食货志》也没有收录。例如:《全文》卷三二载:
    [端平二年]九月已巳,都省言:“两界会子数多,监司郡守奉行秤提不虔,欲下诸路州县,令有官之家簪缨之后及寺观僧道,并按版籍每亩输十六界会子一贯,愿纳十七界者并从。各州截角类解,赴封桩库交纳。其将相勋贵之家、御前寺观曾被受指挥特免科役去处,毋得夤缘规免,仍不许敷及佃户。违,许越诉。”从之。
    此段文字较详细地记载了宋朝为挽救会子的另一次重要努力,即所谓“履亩征会”事件,此事在宋人文集中可以找到不少时人的相关奏疏,如袁甫、吴潜、魏了翁等都曾对此事发表议论。但是,在《本纪》中,却不载此事,尽管在此书《袁甫传》中言及此事,也是一笔带过,连确切时间也没有提供。所以,上引《全文》的文字,是关于此事最权威、最详细的记载。再如,《全文》卷三三又载:
    [嘉熙四年九月]丙戌,都省言:“比奉御笔:‘楮币折阅虽自于民,奸倖多生于守令。’今措置十八界会子收换十六界,将十七界以五准十八界一券行用。如民间辄行减落,或官司自有违戾,许经台省越诉,必置于罚。”上从之。
    引文记载了发行第十八界会子兑收第十六界会子的情况,记载了官方关于第十七、十八两界会子比价的规定,因而很具重要性。但《宋史》对此却未加记载。《宋季三朝政要》卷二虽有载,但文字过简,且有重要错讹,即记“史嵩之以五折二”,其“二”当为“一”之讹。
    此处应特别指出,《宋史》关于理宗朝货币问题记述的阙疏(即将许多于国计民生关系甚大的史事不予记载),可能同撰史者货币方面的学识不够有关。除了记载疏漏外,还可见到其他因撰《史》者缺乏对货币问题深入了解造成的失误(撰史者因对货币问题学识不够而致误。在历代正史《食货志》中屡见不鲜)。如《本纪》多次把“十七界会”“十八界会”表述为“缗钱”,即属此类(参见宝祐二年二月、开庆元年二月、景定元年二月、景定五年四月等条)。有人可能会为撰史者辩解说,南宋后期已大量使用楮币,把“楮币”记为“缗钱”反映了人们观念的变化。然而实际情况是,当时二界会子并行,不同界的会子价值是不同的(有时相差悬殊)。同时,尽管楮币已成为主要交换媒介,但铜钱也仍旧广泛被应用,当时人在议论货币时,将不同界“会子”、“楮币”同“缗钱”(“见钱”)区分得很清楚。造成这种失误,倒是同元代纸币发行不再分界的情况有关。
      4.《全文》较详细地记载了此时期科举情况
    《全文》记载此时期历次科举考试的情况也相当详细。从任命知贡举、殿试官,到每次宋理宗关于如何选录所发表的议论、诏令,再到录取情况,录取后宋理宗检阅被录取者射等均有记载。而《本纪》一般只记载各次正式录取的人数,非正式录取即特奏名人数《全文》是几乎每次都载的,而《本纪》则不予记载。如《全文》卷三三载:
    [淳祐四年二月]丙寅,以吏部尚书兼给事中金渊知贡举,吏部侍郎兼中书舍人濮斗南、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郑起潜同知,侍御史刘晋之监试。二月壬申朔,御笔:“朕妙简儒英,俾司文柄,冀得髦俊,以亮天工学术,必究其渊源,毋以涉猎为能,词章必主于典实,毋以浮靡为尚,毋滋蹈袭,毋取雷同。昔人典贡,多能以程文占器识,卿等其精意考校,以副朕侧席之意。”付金渊以下。
    引文表明,此时期又恢复了“监试”的设置,这是《宋史》失载的。又所引御笔中,宋理宗对科举录取原则作了指令。这对于研究科举史无疑都是有重要意义的。
      5.《全文》详细记载了此时期反贪赃情况
    《全文》较详细地记载了宋理宗在反贪赃方面的各种举措,这些举措不甚得力,效果不佳,《本纪》只录载其中很小一部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宋理宗时期官方在此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采取了不少措施,却是事实。《全文》的有关记载也多达五六千字。在我们今天研究古代反贪史、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时,《全文》有载而《宋史》不载的内容就显示出其宝贵。
      6.《全文》详细地记载了宋理宗的“畏天”
    《全文》较详细地记载了宋理宗历次遇到天变后的举措,据这些记述,各次遇到天变后,往往要避正殿、减常膳,下诏自责并征求直言,有时则进行重大人事调整。其中一些举措是各次雷同的。《本纪》中虽也有关于应对天变的记载,但比《全文》要少得多、简略得多。《全文》中关于释系囚的记载相当多,多数同天变联系,有时则另有政治需要,这些记载在《本纪》中大抵很少见到。与天变、恩赦相联系,《全文》中有相当多的关于蠲免“赃赏钱”的记载,共出现29次。《全文》详载了历次天变后官方的种种应对,这在今人看来,颇为絮烦,但人们恰好可以从这近乎絮烦的记述中,了解到宋朝“畏天”的祖宗家法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怎样发挥作用,也可以透过这些记载追寻一些重大政治斗争的线索(须知不少政治权利争斗都是在“畏天”的烟雾中进行的)。

        三、《全文》的其他特殊史料价值

    除了上述几个特殊方面以外,《全文》还有一些方面的史料价值应当予以关注。

      1.《全文》可补《宋史》疏漏的内容是多方面的
    前文已列举了《全文》可补《宋史》疏漏的不少方面,事实上,《全文》可补《宋史》疏漏的远不止此。如《全文》中关于宋理宗时期刑法方面的一些举措,也少见于《宋史》,它们对研究此时期刑法有重要参考价值。又如,《全文》关于宋蒙战争的许多记载,也是《宋史》失载的,将二书关于宋蒙战争的记载综合起来,就能使我们对此时期战争史的了解大进一步。这里尤应强调的是,《全文》中有些看来繁琐冗赘的记述,甚至可能是被撰史者有意扬弃的一些内容,在今天看来,或许另有其不可替代的史料价值。如《全文》相当详细地记载了历次明堂大礼的筹备情况,这从政治史的角度看无疑意义不大,但如果从研究古代礼制的角度看,则却有重要史料价值。再如,《全文》记载了理宗时期拖欠小官俸禄的情况,这在当时社会矛盾尖锐、军事形势紧张的背景下,实属小事,但这一小事却生动真切地反映出当时财政拮据的窘状。

      2.《全文》有些内容可修正《宋史》记载中的失误
    如《本纪》误记淳祐八年任命徐鹿卿为枢密使兼参知政事,这一误记即可通过考察《全文》的记载得到纠正。又如《本纪》记载一些人的官名,把“大使”的“大”字删去。如《全文》载,宝祐三年吴渊任京湖制置大使,宝祐五年正月赵葵任京湖宣抚大使,二月贾似道任两淮安抚大使,宝祐六年贾似道任两淮宣抚大使,闰十一月吕文德任江西湖北安抚大使等,《本纪》在相应处一概无“大”字,这也是不妥的。《宋史》的此种失误也可通过《全文》得到修正。

      3.《全文》的某些内容有助于对《宋史》的理解
    《全文》的详有时对于理解《本纪》也有帮助。如《本纪》载:“[宝庆元年十月]甲寅,诏:会稽欑宫所在,税赋尽免折科,山阴县权免三年。”(《宋史》卷四一)文字很令人费解。查《全文》对应处文字为:“知绍兴府汪纲奏:会稽欑宫所在,税赋尽免折科。山阴同应办之劳,乞照会稽除免。诏权免三年。”再读上引《本纪》,乃豁然明朗。
    现存的《宋会要辑稿》中没有宋理宗时期的内容,有些学者因此认为宋理宗在位时期仅修过前朝(宋宁宗时期及此前各皇帝在位时期)的会要,没有修过本朝(宋理宗一朝)的会要。《宋史·理宗本纪》于淳祐十一年二月、宝祐五年闰四月、景定二年三月,都有关于宰相进献修成的《会要》的记载,但记载简略,我们无法断定进献的是哪一时期的《会要》。如果考察《全文》中这三个时间的记载,就会发现各有比《宋史》更详的记载,而且明确说明,所进献的《会要》是“今上皇帝”的《会要》,前述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本纪》记载执政大臣和一些重要官员任命时,多将原官、帖职省略,而《全文》多保留,这对于了解《宋史》记载的政治和人事变动情况无疑是有益的。
    总之,《全文》(理宗部分)是研究南宋晚期历史的最重要的文献之一,具有重要的、不容忽视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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