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唐玄宗统治的开元时期被称为“开元之治”。“开元之治”对于盛世的追求和相对安定的社会局势,不仅为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也为制度和礼仪的兴革创造了条件。成书于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的《大唐开元礼》就是一部与时代同步的礼仪巨著。这部记载着一代国家盛典的传世之作,不但著名于当时,影响于后世,也成为中古时代礼制变迁的见证。故四库馆臣指出《开元礼》“粲然勒一代典制”,清代史学家王鸣盛也认为“唐礼莫著于开元”①,《开元礼》无疑是中古礼制完美化的代表。
《开元礼》的研究同样也受到现代学者的关注。例如早在40年代陈寅恪即从魏晋迄唐的礼仪沿革角度指、出其重要性。② 而仁井田陞著《唐令拾遗》和后来池田温等编纂《唐令拾遗补》两书尤启迪了人们对《开元礼》令关系的思考。③ 长期以来,不仅日本学者围绕皇帝制度、中日律令制、礼法关系及唐对东亚世界影响等问题的研究多涉及《开元礼》④;中国港台学者也多有从不同方面探论《开元礼》的论著⑤。90年代以后,中国大陆学者陈戍国、任爽等所著礼仪专著⑥,都是在《开元礼》的基础上展开对唐代五礼内容的分析,姜伯勤对《开元礼》及敦煌书仪与唐贞元、元和改礼关系的论述⑦,更开辟了认识《开元礼》的新生面。此外赵澜和杨华也开始从礼制的演进和学术角度正面讨论《开元礼》⑧。但相比其他课题,《开元礼》的研究仍显得十分薄弱,特别是有关它的制作背景、内容特色、礼仪性质、制度来源、思想依据、变革趋势、行用状况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深入的研究。
由于《开元礼》是认识唐代乃至中古礼制的基础,所以以上问题的解决就显得尤为必要。故笔者不揣浅陋,拟以系列论文的形式展开对《开元礼》的讨论。本文旨在弄清《开元礼》的撰作缘起。要说明的是,作为唐玄宗营造和标榜盛世的产物,《大唐开元礼》的出现并非偶然。它与同期成书的《唐六典》各自取法《礼记》和《周礼》,成为中古礼制从因袭摹仿发展为取代上古礼制的里程碑。而《大唐开元礼》的撰作不但以中古前期礼制的不断更新和思想发展为基础,也有着开元时代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国家礼仪活动的实践为之准备。由于政治的需要,沿系贞观、《显庆礼》的礼仪变革成为时代的主体,《开元礼》在所谓“折衷”原则之上吸收变革,实现了对于《礼记》的改撰,从而不但代表了唐礼的制作方向,也为后来礼制的不断变化更新打下基础。
一、《开元礼》与《唐六典》——唐代的《礼记》和《周礼》
唐朝前期,继贞观、显庆二礼之后,《大唐开元礼》于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奏上。开元礼公认是在前二礼的基础上产生,但是考虑此书的制作,有一个事实却是不能不首先注意和引人深思的,这就是在《开元礼》撰作的同时,另一部巨著《唐六典》也已经提上日程。两书时间虽然略有先后,反映朝廷制度也有不同,但同样是集中了博学硕儒理念的大制作。只是以往人们对《唐六典》的内容、性质乃至行用多所讨论,对于《开元礼》的关注却远远不及《六典》,更很少有人将两书的制作放到一起作通盘考虑,使得对于各自的认识难免未达一间。给人启发的是元和初吕温《代郑相公()请删定施行〈六典〉〈开元礼〉状》,称唐玄宗敕宰臣集儒贤:
以论才审官之法作《大唐六典》三十卷;以导(道)德齐礼之力作《开元新礼》一五○卷。网罗遗逸,芟翦奇邪,亘百代以旁通,立一王之定制。草奏三复,祗令宣示中外;星周六纪,未有明诏施行。⑨
不但给二书“亘百代以旁通,立一王之定制”的共同评价,也指出它们在制作后其实都没有真正落实,说明要给两书以同等的重视。那么,《开元礼》为何在当时和后来都会有与《唐六典》相似的命运?它们的制作原因是什么,两书的关系如何?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对它们的撰作情况有所了解。
关于《开元礼》的撰作,《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在《开元礼》一五○卷下注有曰:
开元中,通事舍人喦请改[撰]《礼记》,附唐制度。张说引喦就集贤书院详议。说奏:“《礼记》,汉代旧文,不可更。请修贞观、永徽五礼为《开元礼》。”命贾登、张煊、施敬本、李锐、王仲丘、陆善经、洪孝昌撰辑,萧嵩总之。
这段记载是修《开元礼》的缘起,但文字简略。《旧唐书》卷二一《礼仪志》一(《唐会要》卷三七《五礼篇目》略同,并见《通典》卷四一《礼序》)记载更详一些:
开元十年,诏国子司业韦縚为礼仪使,专掌五礼。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喦上疏,请改撰《礼记》,削去旧文,而以今事编之。诏付集贤院学士详议。右丞相张说奏曰:“《礼记》汉朝所编,遂为历代不刊之典。今去圣久远,恐难改易。今之五礼仪注,贞观、显庆两度所修,前后颇有不同,其中或未折衷。望与学士等更讨论古今,删改行用。”制从之。初令学士右散骑常侍徐坚及左拾遗李锐、太常博士施敬本等检撰,历年不就。说卒后,萧嵩代为集贤院学士,始奏起居舍人王仲丘撰成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开元礼》。二十年九月,颁所司行用焉。
以上记载更是解开《开元礼》的钥匙。从中得知,《开元礼》的修订源出通事舍人王喦上疏。王喦事迹不见记载,为何提出修书具体情况这里也未作说明。但他提出的修书方式引人注意,此即所谓“请改撰《礼记》,削去旧文,而以今事编之”。“改撰”直译当是按《礼记》的体例加以改写或云仿造。“以今事编之”,《新唐书》卷一一《礼乐志》作“益以今事”,《艺文志》直作“附唐制度”,即强调内容上增加唐朝制度,取代《礼记》旧文。但是王喦的请求没有被接受,却被张说“折衷”贞观、《显庆礼》“五礼仪注”的主张所代替,遂有了后来的《开元礼》。只是张说提议后,修书也不是一帆风顺。从“初令学士右散骑常侍徐坚及左拾遗李锐、太常博士施敬本等检撰,历年不就”和领衔者由张说变为萧嵩来看,《开元礼》的撰作曾分为两段,中间修礼也曾遭遇困难。为何如此?这里我们不妨参考一下同时期修撰的《唐六典》。
刘肃《大唐新语》卷九《著述第一九》曰:
开元十年,玄宗诏书院撰《六典》以进,时张说为丽正学士,以其事委徐坚。沉吟岁余,谓人曰:“坚承乏已曾七度修书,有凭准,皆似不难,惟《六典》历年措思,未知所从。”说又令学士毌婴(煚)等检前史职官,以今(令)式分入六司,以今朝《六典》象周官之制,然用功艰难,绵历数载。其后张九龄委陆善经,李林甫委苑咸,至二十六年始奏上,百僚陈贺,迄今行之。
《新唐书·艺文志》则将《唐六典》明确列入史部职官类而言事与之略同:
开元十年,起居舍人陆坚被诏集贤院修《六典》,玄宗手写六条,曰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张说知院,委徐坚,经岁无规制,乃命毌煚、余钦、咸廙业、孙季良、韦述参撰。始以令式象周礼六官为制。萧嵩知院,加刘郑蘭、萧晟、卢若虚。张九龄知院,加陆善经。李林甫代九龄,加苑咸。二十六年书成。
《唐六典》从开元十年修至二十六年,中间数度易手,可见艰难。然而徐坚为何对《六典》“历年措思,未知所从”、“经岁无规制”?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六《职官类》引韦述《集贤记注》,也说是由于玄宗手书六典,“令以类相从,撰录以进”,才使徐坚最终无所适从的。“理(治)、教、礼、政、刑、事”六典源出《周礼》天官,代表着六类典章制度或曰典法,分属于六官之下,虽然统而言之都是治国统官安民,但作用意义各不相同。可见唐玄宗在最初规划《唐六典》时,所期望者就不是简单的官典,而是一部既能够体现《周礼》精神和原则,又能够反映唐朝现行制度的政典。所谓“以类相从,撰录以进”,就是要将唐朝制度按此六条分类以体现其辉煌。换言之,即编辑唐朝典章以取代《周礼》内容,亦或可云“削去《周礼》旧文,而以今事编之”。这样看来,虽然《六典》编制在前,《开元礼》编制在后,但两者最初的意图似不谋而和,并且王喦的“请改撰《礼记》,削去旧文,而以今事编之”或“益以今事”也并非他个人的发明,而是代表着玄宗本人编纂唐朝盛世礼典的意旨,至少是从其所欲,这就不同于一般为朝廷修改礼制的要求。
陈寅恪先生《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职官篇曾评价《六典》是“唐玄宗欲依周礼太宰六典之文,成唐六官之典,以文饰太平”的“帝王一时兴到之举”,并将这一以“唐代令式分入六司”的“敷衍塞责”之作称为“童牛角马不今不古之书”。⑩ 严耕望先生则进一步分析玄宗初欲仿《周礼》六典,将当时令式分六类塞入六官之下以成书之意,指出由于现行官制与《周礼》六官已然不同,两者无法兼顾,所以“事实上,此为一无法完成之荒谬使命,任何人思之,虽千百年,无从措手。”(11)
《开元礼》的撰作,虽然时间似不如《唐六典》持续为长,且先于《唐六典》完成,但是作为共同主持人的徐坚仍不免“历年不就”,这说明《开元礼》遇到了和《六典》同样的问题,即必须以古礼为纲,调和古今,由形式决定内容。但《礼记》四十九篇,无论篇目及内容均与唐实际执行的五礼不尽相同,如削去旧文,而益以新事,岂非亦童牛角马?更何况某些具体原则和精神已有变化,徐坚的困惑,相信也是受到如何以《大唐开元礼》取代《礼记》思想的干扰。只是由于毕竟已决定以本朝贞观、《显庆礼》作为参照,可以“折衷”并且有章可循,才比《唐六典》成书稍微容易,但其中的曲折不言而喻。
写作的宗旨决定了写作的过程。随着主持人的改易,参加者也有先有后。例如徐坚、李锐、施敬本乃张说所委,王仲丘则是萧嵩委派的最后阶段的主撰人,人数的众多同样证明了写作的不易和旷时长久。并且尽管他们所起的作用可能不同,但主要修撰者如徐坚、施敬本、陆善经、王仲丘等作为礼学之士在两书撰作上的兼职却表明它们性质的兼通。据《唐大诏令集》卷五一《萧嵩集贤院学士修国史制》有“俾垂作范之规,用成不刊之典”语,由于“不刊之典”曾被张说用来指《礼记》,萧嵩上任又主要是为了接替张说,故可以认为这里就是兼喻其将要主持的《开元礼》。《六典》作为政典,其针对和替换者乃《周礼》;《开元礼》乃礼书,使为不刊之典而针对和替换者乃《礼记》——于是所谓“论才审官之法”和“导(道)德齐礼之力”便成了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就内容言是礼法、制度兼顾,就模仿和取代的对象是均属上古三《礼》,其在国家治政和礼仪上的共同意向睽之分明,在制作上也无疑是异曲同工。由此可见,唐玄宗是希望在国家制度的总体原则上,取法三《礼》,而在现实具体的操作上,则由唐朝仪注取而代之(由于《礼记》有仪注性质,所以也可说是以唐五礼仪注取代上古礼仪注),两者兼糅,是两书制作的根本。
昔人曾探论《唐六典》是否是一部行政法典,在这方面始终没有取得统一意见。但是礼法总是相通的,一些日本学者曾经提出应从礼制的角度来理解《唐六典》的性质。例如内藤乾吉曾指出《六典》与律令那样具有法律效力的性质不同,就像把周官称为《周礼》的意思一样,《唐六典》也有《周礼》之意。奥村预三也指出,《六典》“只与礼制具有深远的关系,必须从这一角度去考察”。认为其制作意图乃以唐代官制作一王典,至少在把“周官”称作“周礼”的意义上,有把《唐六典》视为礼典的倾向。(12) 这些看法无疑十分有价值,而如将《开元礼》和《六典》放在一起作通盘考虑,就更容易理解。既然两书都是唐玄宗试图以“今”代古,为了标榜唐朝礼法辉煌的产物;而如陈寅恪先生所说的“唐六官之典”实即唐《周礼》,《开元礼》不折不扣亦可以看作是唐《礼记》,两者实出自同一策划而具备相同性质,因此我们从广义的层面上或者都可以将之认定为礼书,也可以认为是中古唐朝的新经典。
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发现两书在内容上的相通之处。记载唐朝制度的《六典》在对官职的说明中常常引用《开元礼》的内容,如礼部、太常、光禄等部门最为突出;而《开元礼》中也融入不少令式制敕,特别是它的序例部分,可见两者在制作时就是互相参考的,本文对此不拟细论。但是前人已经指出,《开元礼》法是继承魏晋南北朝的不同渊源以及唐初礼法的发展。本文也将证明,作为同一时代的产物,《开元礼》和《唐六典》出发点同样,都是唐玄宗意欲与开元经济建设、物质成就相匹配的精神产品。它们的撰作是处在唐朝经济趋向富足,国家局势安定和唐朝礼制日趋成熟的所谓“开元盛世”。由于三《礼》是代表着上古名王治政的完美制度和理想境界,《周礼》和《礼记》尤其是两汉以后历代统治者治国教民的不二纲绳,所以《开元礼》和《唐六典》也代表着唐玄宗意欲攀比古帝王,建立盛世礼典的最高追求。而《开元礼》不但有着唐初以来礼仪变革的学术思想基础,更因礼制的不断更新和《开元礼》仪实践活动作为先决条件。因此两书的创作,与其说是帝王粉饰太平的兴到之举,毋宁说是唐朝以新文化取代旧文化和唐朝在力建物质繁荣同时打造的精神象征。它们的出现本身就是一个时代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