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高帝是否顾命于吕后?
高帝出生入死以建帝国,他临终前既然昭告天下将以惠帝为继任皇帝,必然对他寄望深重、谆谆告诫、耳提面命。他既担忧吕后的凶狠并对功臣列侯有所顾忌,应会担忧惠帝过于“仁弱”而叮咛他不可软弱。他既担忧吕后会杀害赵王如意与戚夫人,应会嘱咐惠帝要保护如意等刘氏宗族。他既深为废皇后之事所苦并深刻了解立太子的重要性,应会嘱咐惠帝即位后就立太子。他既特别慎重地订定了立国盟约,也应会告诫惠帝要坚守盟约。
除这四大遗嘱外,依常理而论,他也应会对宰相的继任人选预作安排,并嘱咐惠帝要尊重这些宰相。因为,宰相是辅佐皇帝治理天下最重要的人物,而相国萧何当时年纪已经很大。此外,他既担心惠帝过于软弱应会指派元老重臣保护他,就如同指派周昌保护如意一般。然而,《高祖本纪》却记载,他临终前将宰相继承之事交代吕后,也就是以她为顾命之人。这个记载所提到的人与事后的宰相人事大致相符。芮和蒸因而认为,吕后“始终遵循此一(高帝的)人事路线”,颇能“任用贤才”(注:芮和蒸:《论吕后专政与诸吕事件》,《政治大学学报》第20期,1969年。)。
问题是,这段记述是司马迁的错乱之笔,不可尽信。吕思勉指出,这段记述“尤傅会可笑,高祖果有此言,则倒持干戈,授人以柄,以自绝其冢嗣耳”(注:吕思勉:《秦汉史》,第73页。)。的确,高帝晚年常欲废吕后而唯恐不及,岂会托孤于她?岂会将皇帝治理天下的权柄交给她?而且,在当时的男性统治体系下,岂有遗命于女人之理?此外,“上曰:‘……周勃……’吕后复问其次,上曰……”等问答显然是司马迁依据后事而虚构的。“安刘氏者必勃”指周勃将在十五年后灭绝吕后宗族;“此后亦非而所知也”(注:这句话中,“亦非”不通,“亦”字当删;“而”字错误,此字当作“尔”。这些应是司马迁的错乱提示。)指“到那时你也死了!”吕后正是死于其宗族被灭前。高帝连身后数月爱子与爱妃即遭惨死之事都无法预知,岂能预知此二遥远之事?吕后精明异常,听此言后又如何可能重用周勃?
高帝既未嘱咐吕后,那么日后的宰相人事又如何解释呢?赵翼认为惠帝在位时“政由母后”,这些人是吕后所用以“安刘”之人。(注:赵翼:《廿二史札记及补编》卷三“吕武不当并称”条,台北鼎文书局1975年版。)吕思勉也认为这是“吕后之谋”,并称赞她能重用功臣。(注:吕思勉:《秦汉史》,第73—74页。)笔者认为此说也不成立。首先,如前已述,曹参是惠帝任命的。其次,被吕后免职的王陵显然也是惠帝任命的。第三,吕后主政时的两位丞相陈平与审食其才是她任命的。前者处心积虑地争取到吕后的信任才被任命(注:卷五六《陈丞相世家》载,高帝欲斩樊哙,命令陈平与周勃执行该事,“平行闻高帝崩,平怨吕太后及吕媭谗怒,乃驰传先去。逢使者诏平与灌婴屯于荥阳。平受诏,立复驰至宫,哭甚哀,因奏事丧前。吕太后哀之,曰:‘君劳,出休矣。’平畏谗之就,因固请得宿卫中。太后乃以为郎中令,曰:‘傅教孝惠。’是后吕媭谗乃不得行。”同卷亦载:吕后“面质吕媭于陈平曰:‘鄙语曰“儿妇人口不可用”,顾君与我何如耳,无畏吕媭之谗也。’”);后者则以吕后的情夫而被任命,没有担任丞相的能力,“不治事”,在宫中供吕后差遣而已。(注:卷九《吕太后本纪》。)第四,吕后临终前用人唯亲,以吕产为相国、吕禄为上将军并重用宦官,因而导致刘氏诸侯起兵、爆发诛吕政变。政变时就连受命保卫皇帝重任的情夫也背叛;夷灭其宗族的主谋正是她主政八年期间一直担任宰相的陈平!(注:参见拙作《汉初“诛吕安刘”政变的过程与历史意义》,《台湾政治学刊》第8卷第2期,2004年。)由此看来,吕后知人善任之说能够成立吗?
言归正传,司马迁另以三个错乱之笔记载高帝早已安排好宰相继承事宜并且嘱咐惠帝与曹参等人。首先,卷五三《萧相国世家》载,萧何临终前惠帝亲临探视并征询继任人选。萧何“对曰:‘知臣莫如主。’孝惠曰:‘曹参何如?’何顿首曰:‘帝得之矣!臣死不恨矣!’”这是说,他们不约而同地认定曹参是惟一人选。问题是,开国元老甚多,惠帝为何单瞩意于他?而且他任相后因日夜饮酒而被惠帝责备,可见惠帝不了解他。
其次,卷五四《曹相国世家》载:“参始微时,与萧何善。及为将相,有郤。至何且死,所推贤唯参。”这段话中,“所推贤唯参”是错乱的;因为,前引文表明他不但没有主动推荐人选,反而在惠帝问后还卖了一个关子。“至何且死”的时序也是错乱的;因为,如下所将述,他推贤之事应是向高帝推荐的,而他死于高帝后两年两个月(注:卷二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载,萧何死于惠帝二年“七月辛未”。二十二日后,即“癸巳”日,曹参继任。),不应言“且死”。
第三,同卷载,远在齐国为相的曹参一听说萧何去世,未待使者通知就立刻准备进京当相。问题是,他此时已与萧何“有郤”,如何笃定萧何会推荐他?又如何赌定惠帝也会重用他?茅坤指出:“萧何临没而独荐参,参预知何必荐者,以两人同得黄老术也。”(注:《史记评林补标》卷五四引。)此说太过玄奇;难道惠帝也“同得黄老术”,具有神通?
简言之,前述错乱提示都指出此处有隐情,即萧何“推贤唯参”之事应是在“高帝且死”前向高帝推荐的,高帝并将此事告知惠帝与曹参。以此类推,王陵任相应当也是高帝的安排。(注:卷二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载陈平与王陵同时在惠帝六年十月任左右丞相。这个事实符合史文“陵少戆,陈平可以助之”的记述。然而,高帝是否交代惠帝以陈平为相是可疑的。因为,汉初承袭秦制,亦行单一宰相制。“相国”萧何与曹参都是单一宰相,文帝元年八月右丞相周勃请辞后,陈平、周勃、灌婴、张苍等相继为“丞相”,到武帝时也是如此。由此看来,高帝所规定的相制应为单一制。因此,惠帝六年到文帝元年十年间所行的“双丞相制”,有可能是因吕后干政时“非常时期”而出现的例外。至于在吕后四年任太尉的周勃,应当是时为右丞相的陈平向吕后推荐而任命的。)司马迁虚构吕后问宰相继承之事的用意可能有三。一在配合前述“高祖……常欲废太子”的错乱之笔,以吕后为高帝迎良医之事来隐讳他们夫妻的紧张关系。二在配合后来吕后临朝称制之事,以凸显她早有专政的图谋。(注:倪思似作此解读:“吕氏以一妇人问国事,时萧相国无恙。既问及相国死后,又问其次,何其虑探也!”见《史记评林补标》卷八引。)三在以隐文记载高帝嘱咐惠帝要重视宰相之事。
这就是说,惠帝始终遵循其父的人事安排,至死坚守其父的五大遗嘱。他并非芮和蒸所指的“逆子”而是孝子。颜师古曰“孝子善述父之志”(注:《汉书补注·惠帝纪》卷首“孝惠皇帝”下引。);孝惠可谓善述父志者也!(注:由此可见,前引叔孙通与“四皓”均指惠帝“为人仁‘孝’”并非虚言。此外,卷八《高祖本纪》载:“及孝惠五年,思高祖之悲乐沛,以沛宫为高祖原庙,高祖所教歌儿百二十人,皆令为吹乐,后有缺,辄补之”也说明他非常孝顺父亲,说明他不可能“日饮为淫乐”。)
九、隐诲的史实:孝子的悲剧
本文依据《史记》与其他可靠史料对有关惠帝的记述做了系统性的考证与诠释。现在总结以这个方法所发现的史实如下:
一、惠帝曾对其母杀害赵王如意的作为进行反击。二、其母召他观人彘的目的在教训他,他对此一残忍之举曾加以反击。三、他曾因其母的阴险而欲死谏,因而救了齐王。四、他的性格仁慈、正直、刚烈,有乃父之风,这是其父最后决定让他继承皇位的主因之一。但他并非刚愎自用之人,他既有主见也能接受劝谏,闻过而惧,知过能改。五、其父晚年并非常欲废他,而是因爱戚姬而常欲废其母,但由于无法废他终于未废其母。六、其父临终前下令杀其母妹夫以削弱其母的政治势力。七、使其父决定不废其母的关键人物是张良,周昌的谏净是一场闹剧。八、几乎取代他为皇帝的如意当时只有10岁,个性软弱。九、其父确定以他为继任皇帝后,曾为他举行盛宴以昭告天下。十、他并未“日饮为淫乐,不听政”。他既优礼宰相也勤政爱民,具有忧天下之胸怀,在曹参劝谏后改采无为而治的治国方式。十一、他即位后三天就树立太子。其太子继承皇位后,年约十四五岁时被吕后所杀。十二、他的太子母应在他即位后就被立为皇后。十四、他可能因其母废杀其皇后、强立张皇后而授意纵火,假借天象以示抗议。十五、他可能以不与张皇后生子而反击其母的乱伦作为。十六、他即位之初即因其母欲增封吕氏为王为侯而与其母发生激烈冲突。十七、其父临终前曾嘱咐他宰相继承之事。十八、其父对他的遗嘱至少有五:个性不可软弱、保护刘氏宗族、即位后立即立太子、坚守立国盟约以及萧何死后依序以曹参、王陵等为相。十九、他至死坚守五大遗嘱。
基于前述发现,笔者认为,年轻的惠帝秉性善良,刚毅正直,勤政爱民,既有主见又能接受劝谏,坚守父志始终如一,具有“守成之主”的良好条件。不幸,他的致命政敌竟是亲生母。然而,他誓死遵守父亲的遗嘱,坚决行使皇权,对其母的种种倒行逆施毫不软弱地进行反击。可悲的是,他终于不敌个性刚猛的母亲而抑郁早逝。这应当就是司马迁以隐文所写的汉惠帝的悲剧:一位父皇的孝子,母后的逆子,因孝道矛盾而牺牲的皇帝!
因此,司马迁未将他单独立纪应非由于他软弱颓废,而应另有三个相辅相成的原因。第一个是艺术上的。众所周知,司马迁常将互动关系密切的人合写一传以对比其性格与作为。卷九卷名虽只提吕后,实则母子同传。该卷中与他有关之事虽仅三件,但已表明他与其母的冲突关系。《汉书》将他独立立纪反而淡化了这个关系。二是反映皇权行使的事实,即高帝去世后十五年间吕后在皇权的行使上具有主导性。她在惠帝主政期间具有压制性的影响力,形成令出二门、“两主”相抗的局面(注:卷九七《郦生陆贾列传》载,平原君游说惠帝宠臣闳籍孺时说:“帝听君出辟阳侯,太后大。两主共幸君,君贵富益倍矣。”),她亲政期间则具有绝对皇权。(注:泷川龟太郎也指出:“史公舍惠帝而纪吕后,犹舍楚怀而纪项羽,盖以政令之所出也。”见《史记会注考证》卷九卷名下案。)三是在司马迁以天下安危为念的史观中(注:司马迁在卷五五《留侯世家》云:“留侯……所与上从容言天下事甚众,非天下所以存亡,故不著。”这段话表明了他的史观。),他们母子的冲突无需渲染。因为,这些冲突只是刘吕两大统治家族的家务事而非“天下事”;冲突固然惨烈,但却有如两龙相斗于井,并未殃及人民、危及帝国。(注:此一比喻采自《汉书·惠帝纪》所载惠帝二年“有两龙见兰陵家人井中”。)吕后主政时所关切的也只是分封吕氏与吕刘联姻等家务事,“政不出房户”;所以,他在《吕太后本纪》中的赞词只强调当时的天下大势而只字未提他们的冲突。(注:《汉书·高后纪》将“政不出房户”改为“高后女主制权,不出房闼”。《汉书补注》引颜师古曰:“闼,宫中小门。”依此解读,原意尽失。)
十、奇伟的史才:满纸错乱言,一把春秋笔
本文论证,司马迁记述汉惠帝事迹的主要笔法是“错乱之笔”。他故意误载或虚构史事,在一文中同时撰写“明文”与“隐文”。前者是错乱的记述,后者是隐诲的史实。这些错乱记述,长的多达四五百字,如有关吕后跪拜周昌与高帝重托周昌之事;短的只有一字,如惠帝“请”太后之事。这些记述的共通点是明显违反常情常理、经不起逻辑分析,但经由系统性的考证而解读出来的隐文却都合情合理。本文析论的错乱记述多达十余笔;其中,绝大多数都有两个以上的“错乱提示”,即以明显的矛盾或错乱暗示该记述是错乱的,需要仔细考证才能了解隐情。
错乱提示的种类繁多,本文发现较多的形式有下列四种:
一、“重述错乱”,即一事两记或同字、同词重复出现以呈现真假对比。前者如,有关毒杀刘肥、周昌拒绝吕后使者及王陵责备陈平等事都是一事两记,一真一假。后者如,杀吕产于“厕”是真厕所;置人彘于“厕”是假厕所;曹参“日饮”为真,惠帝“日饮”为假;周昌骂高帝“桀纣之主”为真,高帝自责“桀纣主”为假。
二、“文法(风)错乱”,即遣词用字明显错误或与文法、文风不符。例如:惠帝“使人请太后”的“请”字应作“让”;王陵“让陈平、绛侯”的称谓不一、文风错乱;“己巳,立太子。至太上皇庙,群臣皆曰:‘高祖……’”的“至”字之前缺主词,“高祖”的称谓错误;鸿鹄歌全无“兮”字,违反楚歌风格。
三、“时序错乱”,即史事的时间明显错误。例如,惠帝“岁余不能起”并非发生在他即位不久后,而应在他去世前;“太子袭号为皇帝,孝惠帝也”应在“己巳,立太子”之前,而非之后;如意“年十岁”三字,与上句连读是错的,与下句连读是对的。
四、“场景错乱”,即史事的场合错误。例如:惠帝与齐王并非燕饮于“太后前”;吕后也未曾在“齐邸”宴请齐王;她窃听朝议的“东厢”是听不到朝廷对话的;周昌“尝燕时入奏事”之“燕”应为高帝“置酒,太子侍”之“燕”。
司马迁为何运用这种奇特笔法呢?笔者认为原因有四:一、他是当朝人修当朝史,与西汉之后后朝人修前朝史的情况不同,对敏感的政事难以秉笔直书;而且,他曾因直言而遭宫刑,必然了解秉笔直书的后果。二、他是皇家史官,也是爱国史官,因而对皇家与帝国的丑闻多所隐讳。三、他也是才气纵横的文人,讲求文艺的美感。当史实的“真”与文艺的“美”互相冲突而不得不取舍时,他不惜牺牲一点真相。(注:李长之已经指出,司马迁有时为了艺术而不惜牺牲史实。见《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第270页。)然而,他的史才高明极了,他以错乱之笔来弥补这个缺憾。四、最重要的是他是具有宏伟史识的哲人。他的《史记》仿效孔子的《春秋》,具有褒贬的春秋大义,具有以天下治乱、国家安危为根本的政治价值观。他对“真”与“美”的取舍都以此为据,即止于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