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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诏、墨敕与唐五代的政务运行(上)(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未知  点击:次  时间:2001-07-11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唐代政治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通过律令格式使得政务处理高度程式化,① 学者对此多有论述。借助于敦煌文书和石刻资料,近年来对于唐代制敕的研究大有进展。② 但国内学者的研究基本是围绕“王言之制”③ 而展开的,对七种王言之外的制敕鲜有探讨,墨诏和墨敕就属于这样的一种制敕,就笔者所见,仅有日本学者中村裕一先生给予足够的关注。④
    墨诏、墨敕是唐五代一种不经过正规颁诏程序、由禁中直接发出的诏令,⑤ 它或者由皇帝直接发出,或者是对臣下表状的批答。武则天时为避讳,改“诏”为“制”,实际应用中“制”和“诏”经常混用,因而墨诏也称墨制。
    中村裕一的《唐代制敕研究》涉及范围很广,不但重新讨论人们都很熟悉的“墨敕斜封”,而且探讨了学者很少注意的一些墨敕使用情况,比如宫殿城诸门的开闭、皇帝对臣下奏状的批答、在论事敕书中的使用、唐末的墨敕除官等等,拓宽了这方面的研究。⑥ 不过,正如刘后滨所指出的,中村裕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文书的具体形态上,尚未将文书形态的变化与整体政治体制的演变结合起来”,⑦ 反映在墨诏、墨敕上也是如此,整个研究比较分散,缺乏统属,不少论断尚需补充和商榷。尽管《隋唐王言の研究》在体系化方面作了很大努力,但论断并无改变,而且作者使用的材料及论证过程都大幅简化,尤其不可理解的是删去了墨敕与门阙制度关系这部分。因此,本文将在中村裕一《唐代制敕研究》的基础上,分别讨论墨诏、墨敕的出现及其应用范围,它在唐五代政务运行中的作用,以及这种制敕的特性。

        一 墨诏、墨敕的出现及其在门阙制度上的应用

    现所见最早的墨诏出现在北魏孝文帝时期:“先是诸曹奏事,多有疑请,又口传诏敕,或致矫擅。于是事无大小,皆令据律正名,不得疑奏。合则制可,失衷则弹诘之,尽从中墨诏。自是事咸精详,下莫敢相罔。”⑧ 孝文帝为了整肃中央传诏、奏请的混乱情况,规定臣下的奏请必须符合律令,皇帝的意见则通过墨诏下达,避免“口传诏敕,或致矫擅”的情况。可见,墨诏最初是为了保证皇帝的政令准确无误地下达而出现的,承载着皇帝的权威,它的效力从一开始就不容置疑。
    墨敕在刘宋及唐代门阙制度中的使用强化了这种意义。中村裕一是最早揭示出墨敕与唐代门阙制度之间关系的学者,但只是对具体史料的逐条分析,使用的材料也有限,基本是一种平面的描述,且未能探讨这种关系的渊源。⑨ 现存史料中最早将墨敕与宫城门的开闭联系在一起的是《宋书·王昙首传》:
    元嘉四年,车驾出北堂,尝使三更竟开广莫门,南台云:“应须白虎幡、银字棨。”不肯开门。尚书左丞羊玄保奏免御史中丞傅隆以下,昙首继启曰:“既无墨敕,又阙幡棨,虽称上旨,不异单刺。元嘉元年、二年,虽有再开门例,此乃前事之违,今之守旧,未为非礼。但据旧史,应有疑却本末,曾无此状,犹宜反咎其不请白虎幡、银字棨,致门不时开,由尚书相承之失,亦合纠正。”上(文帝)特无所问,更立科条。⑩
    王昙首的回答说明,在刘宋文帝以前的门阙制度里就有规定,开启宫门需要墨敕或者白虎幡、银字棨(幡棨),前者的信用度高于后者。可能这项制度当时尚处于创制初期,执行起来还不严格,所以有元嘉元年(424)、二年“开门”的前事,甚至于羊玄保还要罢免官员。这件事后,文帝“更立科条”,逐渐完备了门阙制度。三十年后,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宋孝武帝身上:
    于时世祖出行,夜还,敕开门,(谢)庄居守,以棨信或虚,执不奉旨,须墨诏乃开。上后因酒燕从容曰:“卿欲效郅君章邪?”对曰:“臣闻蒐巡有度,郊祀有节,盤于游田,著之前诫。陛下今蒙犯尘露,晨往宵归,容恐不逞之徒,妄生矫诈。臣是以伏须神笔,乃敢开门耳。”(11)
    宋孝武帝虽然有“棨信”,谢庄仍然要求出示墨敕才能开门,因为“棨信”可以是虚假的,但作为“神笔”的墨敕乃是皇帝亲笔书写,不可能有假。宋文帝时,没有墨敕尚能使用棨信,到孝武帝时棨信的信用度已经大大降低,非要墨敕才能开门,表明在开启宫门的诸项手续中,墨敕居于了核心地位。《宋书》还记载了太子监国的仪注,内有“皇太子夜开诸门,墨令,银字棨传令信”一条,(12) 正可以从侧面证明皇帝当国时使用的是墨敕。至于细节,由于史料阙如,我们无法得知。
    唐代在开启宫殿门时也需要墨敕,这与刘宋的制度相仿,很可能源自刘宋。按照规定,进出宫殿门的官员事先都要编订门籍,由本部门负责登记送达。流内官记录官爵、姓名,流外官则记录年齿、状貌,每月重新编订一次门籍,非迁解不除。门籍至少有两份,一份送刑部,一份送监门卫。(13) 但门籍只是官员进出宫门和殿门的基本条件。唐代门禁制度严格,不管是城门、宫殿门还是坊门都有开闭时间限制。晚间宫殿诸门关闭以后,如果有人要进出,则需要皇帝特敕才行。《唐律疏议》对此有很明确的规定:
    诸奉敕以合符夜开宫殿门,符虽合,不勘而开者,徒三年;若勘符不合而为开者,流二千里;其不承敕而擅开闭者,绞。
    【疏】议曰:“奉敕以合符夜开宫殿门”,依《监门式》:“受敕人具录须开之门并入出人帐,宣敕送中书,中书宣送门下。其宫内诸门,城门郎与见直诸卫及监门大将军、将军、中郎将、郎将、折冲、果毅内各一人,俱诣閤覆奏。御注听,即请合符门钥。监门官司先严门仗,所开之门内外并立队,燃炬火,对勘符合,然后开之。”符虽合,不勘而开者,徒三年。若勘符不合,即合执奏。不奏而为开者,流二千里。其不承敕而擅开闭者,俱合绞罪。(14)
    《新唐书》在提及司门郎中员外郎的执掌时也说:“凡有召者,降墨敕,勘铜鱼、木契然后入。”(15) 中村裕一对《唐律疏议》的这条材料有很好的分析,特别是他通过将这段材料与其他材料的比对,把关键的“御注”解释为墨敕,(16) 实在是慧眼独具。笔者此处仅补充解释一些程序的细节。受敕人“宣敕送中书,中书送门下”,这是因为宫殿诸门的钥匙归门下省的城门郎掌管,(17) 但受敕人不能直接向城门郎宣敕,而要通过中书省下到门下省,再由门下省长官下达给城门郎。然后相关部门、责任者聚集在一起验看敕并覆奏,等到皇帝颁下墨敕,对先前的敕予以确认之后才能勘合通行。
    以上只是夜间进出宫殿门的特殊情况,那么,其他时候也需要墨敕吗?进出宫殿门使用墨敕是否是唐代的一项制度呢?武则天时,太子詹事崔神庆有一道上疏:
    臣伏思五品以上所以带龟者,比为别敕征召,恐有诈妄,内出龟合,然后应命。况太子元良国本,万方所瞻,古来征召,皆用玉契,此诚重慎之极,防萌之虑。臣昨见缘突厥使见,太子合入朝参,直有文符下宫,曾不降敕处分。太子当时又报臣云:“昨日至晚侍奉,不见圣人谕及遣来。今者直准台符入朝,事得安否?”臣又思《周礼》仪注,例皆奏闻,台符所下,必将非妄。臣又自到朝堂,审知是实,所以太子遽往。当今人禀淳化,内外同心,然古人虑事于未萌之前,所以开无悔吝之咎,况太子至重,不可不深为诫慎。以臣愚见,太子既与陛下异宫,伏望召太子,先报来日,非朔望朝参,应须宣唤,伏望降墨敕及玉契,以符重慎之道。
    武则天“甚然之”。(18) 这道奏疏很能说明问题。官员进出宫殿诸门,除了事先已经在门籍上登记外,还要随身携带“符”以便勘合,相当于刘宋时期的“棨信”,五品以上用龟符,太子用玉符。但这些都不是最关键的。虽然有“文符”下到太子处请他入宫,但没有“降敕处分”,以至于太子不敢进宫,只能彻夜等候。从奏疏的上下文可以明显地看出,这里的“敕”是指墨敕,墨敕才是进出宫殿诸门的关键。
    《唐六典》还有另外一条材料:“凡飞骑每月番上者,皆据其名历而配于所职。其飞骑仗或有敕上南衙者,则大将军、将军承墨敕白移于金吾引驾仗,引驾仗官与监门奏覆,又降墨敕,后得入。”(19) 前后出现两个墨敕,中村裕一并未加以辨别。唐代禁军有南、北衙兵,南衙是卫兵,在宫城南面;北衙是禁军,处宫城北面。(20) 皇帝有敕北军飞骑仗上南衙,这道“敕”是下到左右羽林大将军、将军手中的,所以说“大将军、将军承墨敕”,由此可见,这道“敕”实际是墨敕。大将军向南衙的金吾卫引驾仗出示墨敕,引驾仗官员和监门的官员一起验看墨敕并上报皇帝,由皇帝再下一道墨敕予以确认真伪,然后才能通行。
    至于墨敕是否加盖玺印,可以从皇太子的墨令中得到旁证。《旧唐书》卷89《姚寿传附姚珽传》载,中宗年间,姚珽曾上书进谏节愍太子,内中提到:“臣闻银牖铜楼,宫闱严秘,门閤来往,皆有簿历。殿下时有所须,唯门司宣令,或恐奸伪之辈,因此妄为增减,脱有文状舛错,事理便即差违。且近日吕昇之便乃代署宣敕,伏赖殿下睿敏,当即觉其奸伪,自余臣下庸浅,岂能深辨真虚?望墨令及覆事行下,并用内印印画署之后,冀得免有诈假,乃是长久规模。”为了确保墨令的真实性,姚珽建议要加盖“内印”,但建议还没来得及施行,节愍太子就死于叛乱中。而从北军飞骑仗上南衙过程中需要勘验墨敕的情况来看,很可能墨敕不盖玺印。
    由此可见,唐代对进出宫殿诸门有严格的制度:官员事先造册、登记在门籍,进出时除了携带与各自官品相合的“符”外,还必须有皇帝的墨敕,即使太子也不例外。经过监门官和引仗官(夜间还有城门郎)的核对,上报皇帝,皇帝再发下墨敕确认后才能通行。

        二 墨诏、墨敕与唐代的政务运行

      (一)皇帝自主决断政务
    有些墨诏、墨敕是皇帝用来与高僧的私谊往来。唐代不少皇帝都信奉佛教,因此和僧人的关系密切,墨诏、墨敕往往成为高僧游历天下的通行证。武则天曾召高僧洪昉入禁中供养,洪昉离开时,她赐墨敕:“昉所行之处,修造功德,无得遏止。”(21) 肃宗曾赐大光和尚墨诏,“许天下名寺,意往者住持”,(22) 李绅给大光写碑铭时干脆就将名字题作《墨诏持经大德神异碑铭》。(23) 灵坦是神会弟子,大历五年(770),他礼觐惟忠和尚,后欲出关,经惟忠奏请,代宗“敕赐号曰大悲,兼赍墨敕”。(24) 僧人有缘从小就得到宣宗的青睐,“后身披布褐,手执墨敕,海内游行”。(25)
有些墨诏、墨敕是皇帝发给个别人执行的,不需要宣示朝廷。唐太宗为得到《兰亭序》,派萧翼设法和辩才和尚接近并取得信任,萧翼设计得到《兰亭序》后立即赴永安驿:
    告驿长陵愬曰:“我是御史,奉敕来此。今有墨敕,可报汝都督知。”都督齐善行闻之,驰来拜谒。萧翼因宣示敕旨,具告所由。善行走使人召辩才……萧翼报云,奉敕来取《兰亭》,《兰亭》今已得矣,故唤师来。(26)
    萧翼身上带着太宗发给的墨敕,从都督齐善行的举动来看,他事先没有接到朝廷的任何指示,显然墨敕没有通过三省程序颁下。尽管如此,齐善行“驰来拜谒”并配合萧翼完成了任务,而萧翼口口声声“奉敕”,则在朝廷官员眼中,墨敕也是敕书,效力是一样的。
    武则天时期,曾“分走使者,赐墨诏,慰安流人,实命杀之”,(27) 这实际带有密旨的意味。开元时,张敬忠上奏:
    伏奉闰十二月十一日墨敕,蜀州青城先有常道观,其观所置,元在青城山中,闻有飞赴寺僧夺以为寺,州既在卿节度,检校勿令相侵,观还道家,寺依山外旧所,使道佛两所各有区分者。臣差判官宣义郎彭州司仓参军杨往青城山准敕处置,其飞赴寺佛事及僧徒等,以今月九日并移于山外旧所安置讫。又得常道观三纲甘道荣等状称,奉敕移飞赴寺依山外旧所,观还道家,今蒙使司对州县官及僧等准敕勒还观讫,更无相侵者……谨附采药使内品官毛怀景奏状以闻。(28)
    分析这份上奏可知,玄宗先给了张敬忠一道墨敕,要他处理青城山的寺观争端;张敬忠派人“准敕处置”后再把处理结果报告给玄宗,中间的联络人是内品官毛怀景,也没有通过三省的程式化途径。
    还有些墨诏、墨敕是用于对臣下的慰劳、恩赐。这种情况可以在臣下的谢表得见,如李峤《谢腊日赐腊脂口脂表》云:“臣某等言:品官刘阿道至,奉墨敕,赐臣等腊脂、口脂等物。”郑《谢赐神刀食金等状》云:“右。今日中使某至,奉某月日墨诏,赐臣前件神刀,及食金五挺,并合子锁等。”崔沔《代河南裴尹谢墨敕赐衣物表》云:“臣某言:今月日,进瓷器官某郎行河南尹巩县主簿蒋清还,伏奉墨敕,仍赐臣衣一副,瑞锦一端。”令狐楚《为人谢诏书问疾兼赐药方等状》云:“右。臣奏事官高荣朝回,伏奉墨诏,问臣所疾,并奉宣口敕,赐臣药方者。”(29) 这种墨诏、墨敕不经过尚书省下发,或者是皇帝直接派“中使”把诏敕送达本人,或者由地方来京的官员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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