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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中晚期子家著作中的“亡国”义训(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未知  点击:次  时间:2001-07-1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吕氏春秋·安死》云:“以耳目所闻见,齐荆燕尝亡矣,宋中山已亡矣,赵韩魏皆亡矣,其皆故国矣。”(注:《吕氏春秋·安死》中的这句话,《续志》注及《群书治要》曾经引用,其中“赵韩魏皆亡矣,其皆故国矣”,作“赵韩魏皆失其故国矣”。毕沅、孙蜀丞、范耕研,及日人松皋圆等都认为当以《续志》注及《治要》所引为是。上述诸人之说见陈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547页。吴汝纶则提出:“其’字如《吕刑》‘其今尔何惩’之例,语助也。《续志》盖妄改之。”吴说转引自王利器《吕氏春秋注疏》,巴蜀书社2002年,993页。陈奇猷、张双棣等也认为《吕氏春秋》文字不误,《治要》妄改。陈说详见氏著《吕氏春秋新校释》547页,张说见张双棣等《吕氏春秋译注》269页。单从行文来看,今本《吕氏春秋》中,“……尝亡”、“……已亡”、“……皆亡”一泻而下,整齐流畅。比较起来,《治要》等所引,则稍嫌生硬别扭,估计引用者妄改的可能性较大。大约引用者注意到这句话中提到的那几个国家的灭亡时间,大都在吕不韦去世之后,故作此修改以调停之。)由于这句话所提到的那些国家的灭亡时间,有的分明在吕不韦去世之后,因而对这句话——关键是对其中的“亡”字的不同理解,便关系到对《吕氏春秋》一书成书年代的认识。而学者在辨析此语时逐渐揭露出来的诸子语文中“亡国”一词的多重含义,从一个侧面昭示了古代中国政治思想区别于古典希腊政治思想的基本思路所在,值得引起注意。

        一、缘起

    较早注意到《安死》中这句话并与《吕氏春秋》的成书年代问题挂上钩的,是明清之际的顾炎武。他据此提出,吕不韦门下宾客“作书之时,秦初并三晋”[1]。民国以降,这种意见骎然成风,其中又以钱穆先生所言最具代表性。钱先生撰《吕不韦著书考》称:“然考始皇七八年间,三晋皆无恙。韩最先亡,在始皇十七年,已在不韦卒后五年。赵以王迁之虏为亡,则在韩亡后两年。魏最后,其亡已在始皇二十二年,去不韦之卒已十年。然则《吕氏春秋》书之成,其最后岂在始皇之二十二年乎?是年燕、蓟亦拨,越三年,楚亡,又越两年齐亡,皆《安死》作时所未及也。《史记》谓不韦迁蜀而著《吕览》,然则《吕氏春秋》书确有成于迁蜀之后,并有成于不韦身后者,此亦考论秦代学术思想情况至堪注意之点也。”[2] 二位先生的意见,是将《安死》篇中的这几个“亡”字与战国兼并之事挂上钩,而由于这里所谈到的“已亡”、“皆亡”的那几个国家,有的分明是在吕不韦去世之后才灭亡的,于是便得出《吕氏春秋》“含有吕不韦死后之事”(注:日人内藤虎次郎语。转引自张心澂《伪书通考》,上海书店1998年影印本,839页。),此书是在吕不韦去世之后才逐渐成型的这样的认识。那么,这一认识是否能够成立呢?《史记·吕不韦列传》对《吕氏春秋》成书经过的记载是否真的错了呢?(注:《史记·吕不韦列传》说《吕氏春秋》是在秦王政初年,吕不韦贵为仲父之时招集宾客编成。)
    一些治《吕氏春秋》的学者并不认为《安死》这句话“含有吕不韦死后之事”。他们从探求“亡”字在先秦、秦汉时的用法入手,广泛考察诸子著作中谈论“亡国”、“国亡”的文句。考察结果表明,在诸子语文中,“亡国”一词,含有远比“某国被灭亡”这种事实陈述要广泛、深刻得多的意蕴。
    洪家义注意到,诸子著作中的“亡国”有时并不是指某国灭亡。如《淮南子·说林》云“骊戎以美女亡其国”,这说的是晋国历史上的骊姬之乱。晋献公娶二骊姬,后来引起国家混乱,但晋国并未从此灭亡。洪先生因此认为《安死》这里的“亡”只能解释为“混乱”[3]。
    《韩非子·有度》有一段话,涉及到的问题与《吕氏春秋·安死》此语相似。其文为: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魏安僖王攻赵救燕,取地河东;攻尽陶、魏之地,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攻韩拔管,胜于淇下;睢阳之事,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僖死而魏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僖则燕、魏可以强。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
文中说荆、齐、燕、魏“今皆亡国者”,而四国被秦攻灭,事在韩非去世之后,因而一些学人据此提出《有度》篇不是韩非所作。不过,此篇又提及:“(荆)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齐)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魏)安僖死而魏以亡”。而历史上,这四个国家虽然在上述四君去世之后一度陷入混乱,却并未因此亡国,这是无论韩非,抑或后于他的学人都必然清楚的事实。因此,这几个“亡”字是否可作“灭亡”解,是有问题的。
    陈奇猷先生兼治《吕氏春秋》与《韩非子》,他在比较了《吕氏春秋·安死》与《韩非子·有度》这两段话之后,有了新的发现:“韩子以国家之大权旁落为亡。《孤愤》云:‘人所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所谓晋亡者,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弗制而六卿专之也。’《八奸》所谓:‘亡君者,非莫有其国也,而有之者,皆非己有者也,令臣以外为制于内,则是君人者亡也。’《三守》篇云:‘人臣有大臣之尊,外操国要以资群臣,使外内之事非己不得行。人主虽贤,不能独计,而人臣有不敢忠主,则国为亡国矣。’可知韩非系以国家之大权旁落为亡国、亡君。”[4] 秉此认识, 陈先生认为《吕氏春秋·安死》篇“‘赵、魏、韩皆亡矣,其皆故国矣’,盖谓赵、魏、韩国势乱弱,大权在下,人君不能行其制,国虽若存,实是灭亡,故其皆为故国”。陈奇猷先生此番论述,基本上可以消弥由《安死》这句话所引出的认识上的纷歧。因为,如果其时秦已经灭亡了赵、韩、魏,《安死》便不必区分“已亡”和“皆亡”;再则,“其皆故国矣”显然系统摄上面提到的齐、荆、燕、宋、中山、赵、魏、韩所有国家,齐、荆、燕称“尝亡”,意味着当时并未灭亡,亦“皆故国”,则此处之“故国”,显然并不是指实体的国家不再存在,而是指作为国家象征的君主权威不再,所以,此句所说的“韩赵魏皆亡矣”,应理解为韩赵魏三国的君主都不能统治他们的国家了。由此可见,《安死》这句话与秦灭三晋之事无关,根据此语断定《吕氏春秋》“含有吕不韦死后之事”,并进而推断此书成于秦灭三晋之后,是不能成立的。
    陈、洪二位先生对《吕氏春秋·安死》篇“亡”字本义的探求,揭露出这样一个事实:某些战国秦汉间的子家著作使用“亡国”一词,有时并不是用来陈述某国灭亡的事实,而是用来指称那种君主失制、国政紊乱的形势。蒋重跃先生指出《韩非子·有度》篇中的“亡国之廷无人焉”,是“指朝内无法术之士,而有专权之臣”[5],也道明了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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