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此先说“厉”字。金文中无“厉王”,厉王作“剌王”,近年新出青铜器中可见数例。1992年陕西长安县申店出土《吴虎鼎》(注:《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3期。),器为宣王期,铭称“王在周康宫夷宫……申剌王令”。2003年陕西宝鸡眉县杨家村发现的青铜器窖藏中的《逨盘》,铭辞历数其先祖辅佐历代周王的事迹,铭称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昭王、穆王、龚王、懿王,于孝王、夷王后作“剌王”,根据西周王世之序,可以进一步肯定金文之“剌王”即文献之厉王,亦知文献之“厉”实为“剌”字之转写。虽如此,为作全面考察计,当然也应该对两周金文中的“厉”字作一检讨。据现有材料,“厉”字只数见于西周金文,有两种用法:一作人名,如《五祀卫鼎》(《集成》5·2832)之“邦君厉”;此外是被借作“万”字,如《散伯簋》铭“散伯作矢姬宝簋,其厉年永用”,“厉年”即“万年”。厉字在西周金文中因其使用概率小,就此说其无恶义或难取信于学界,因此应就厉作为谥称的本字“剌”字之见于两周金文者作充分的讨论。
剌字于两周金文凡数十见,揆其义,用法有四类:
一用作氏名,在此不作讨论。
其次为谥号。剌字作为谥号亦见于前引《逸周书·谥法》,所谓“不思忘爱曰剌”,朱右曾注“剌,谬戾也”,亦为恶谥。西周金文中作为谥号,与“剌王”有关者,“剌王”之称外,又见“剌宫”字眼。如《克钟》(《集成》1·204)“王在周康剌宫”,“剌宫”当如唐兰先生说,为厉王之庙(注:唐兰:《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考古学报》1962年第1期。)。剌字除用作周王谥号外,还多见于西周贵族用称皇考、文考之谥。《大簋盖》(《集成》8·4298)“用作朕皇考剌伯尊簋”;《伯喜簋》(《集成》7·3997)“伯喜作朕文考剌公尊簋”;《晋侯喜父盘》(《文物》1995年第7期)“晋侯喜父作朕文考剌侯宝盘”。皇考、文考皆亡父之美称,而称其谥曰“剌”,则“剌”亦必为美称。而更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这一谥称一直延续到春秋时期。《考古》1991年第9期报道有《余剌之子鼎》,器的时代为春秋晚期。铭曰:“作铸将彝,以为父母,其随于下都。曰呜呼哀哉!剌叔剌夫人,万世用之。”
由上举数例可以看出,“剌”字在西周乃至春秋时是贵族们习用于已故父母的谥称,它绝不应是也不可能是一个恶谥。
再次,“剌”字又或置于祖、考之前作修饰语,其音义同于文献的“烈”字。《琱生簋》(《集成》8·4293)“用作朕剌祖召公尝簋”;《单伯昊生钟》(《集成》1·82)“丕显皇祖剌考逨匹先王”。此称剌祖、剌考犹《诗·商颂·烈祖》之称成汤“嗟嗟烈祖”;《诗·周颂·雍》之称文王为“烈考”。所谓“烈祖”、“烈考”,言有功烈之祖考也。剌字此义,在西周金文中或不必皆用于作祖考之修饰字,而直接作功烈解。如《沈子也簋》(《集成》8·4330)“乃妹克衣告剌成功”;《墙盘》(《集成》16·10175)“天子恪缵文武长剌”。不仅如此,此种用法也一直延续到整个东周时期。如春秋早期器《晋姜鼎》(《集成》5·2826),此贵族妇女作器,其铭犹称“用召弼予辟,敏扬厥光剌”;战国器《胤嗣壶》(《集成》15·0734)“以追庸先王之功剌,子子孙孙毋有不敬”。剌字又或相迭作“剌剌”,读如《诗·商颂·长发》“相土烈烈”。“烈烈”,《尔雅·释训》云“威也”。此见于春秋早期器《秦公钟》(《集成》1·267),秦公于铭中称颂其先祖曰“剌剌昭文公、静公、宪公,不坠于上,昭合皇天”;而在《秦公簋》(《集成》8·4315)铭中,秦公则又以“剌剌”自况,云“余虽小子,穆穆帅秉明德,剌剌桓桓,万民是敕”。
其四,剌读烈,又有美善义。《师□鼎》(《集成》5·2830)“小子夙夕尃古先祖剌德”,“先祖剌德”者,先祖美善之德也。又《盠方彝》:(《集成》16·9899)“盠曰:‘天子不遐丕基,万年保我万邦。’盠敢拜稽首,曰:‘剌朕身,更朕先宝事。’”“剌朕身”者,美善朕身也。
综上所述,剌在西周金文中音义同于文献的“烈”,其义为功烈、为美善,周人以此加诸先王,实为美称善谥。然迨乎姬周东迁,字又或以音转为厉,词义多歧,遂致误解。此事实已为古文字学界所悉知,而拘守于传统文献之学者仍茫然无识瞢瞪不辨矣。
综观厉王世,其初年尚能“亡康昼夜,经雍先王”(注:《胡簋》(《集成》8·4317),为厉王自作器。);《胡钟》(《集成》1·260)又记其敦伐南国服子,以致南夷、东夷二十有六邦表示臣服。晚年奔彘以前,在位三十三年时还“亲遹省东国、南国”,命诸侯“伐夙夷”等叛乱之邦国,且多有斩获(注:《晋侯苏钟》,见《上海博物馆集刊》第7期。),真可谓“烈”矣。虽因晚年好利,又兼暴虐拒谏,终于三十七年为国人所袭而奔彘。然经共和十四年之久,国家恢复,其人于此时方老死于彘,臣子何需又何忍而加诸恶谥也。
厉王死,宣王即位,世称中兴,在位四十六年崩。子宫涅继位,即所谓幽王。幽王八年,因更立太子事致诸侯叛,于十一年死于乱。此次动乱,导致西京残破,平王即位,不得不东迁成周。就此言,幽王于西周王室罪莫大焉。《谥法》所谓的“陨位”、“雍遏不通曰幽”,似乎是为其量身定做一般。故童书业先生云:“谥为幽者,盖非令主,且不得其死。周幽王见杀于犬戎而亡其国,鲁幽公被杀,郑幽公为韩人所杀,晋幽公淫妇人为盗所杀,楚幽王时楚大乱,曹幽伯被杀,赵幽穆王亡国。”(注: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附录《周代谥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84页。)童书业先生说幽字,抉隐发微,可以说是淋漓尽致,其说似乎亦足以服人,然余仍有疑焉,此复以金文说之。
幽字在金文中的用法有四种:一为人名;二为物品之色,此二者无须论。
第三种用法为对先祖的称颂《墙盘》(《集成》16·10175)铭记商代末年,其先祖洞观天下形势,蛰伏于乱局之中,是为“静幽高祖,在微霝处”。“静幽”者,谓能审时度势,默隐远祸也,此褒美之意甚明。
第四种即用作谥号,现详论之。幽用作谥称,据现有材料于西周中期已见。如《即簋》(《集成》8·4250)铭“即敢对扬天子丕显休,用作朕文考幽叔宝簋”。文考,美父称也,则幽叔可谓恶谥乎?《宰兽簋》(《文物》1998年第8期)铭“用作朕剌祖幽仲益姜宝□簋”,称剌祖而谥幽,则幽亦不得为恶谥也。又《禹鼎》(《集成》5·2833),厉王时器。铭云“肄武公亦弗忘朕圣祖考幽太叔、懿叔,命禹缵朕祖考政于井邦”。禹称美其祖、其考曰圣,则幽太叔为美谥可无疑焉。幽为美谥更有明白如昼者,《集成》8·4292、8·4293著录之《琱生簋》两件,而所述为一事。器为宣王期,前器铭记琱生因土田之讼事请托于召伯虎之父母,希望召伯虎在审理时给予关照,召伯虎既受父母之命,则告诉琱生曰,我听从父母之命。后器记讼事了结,结果是皆大欢喜。召伯虎又告诉琱生曰,你的事办得很顺利,“亦我考幽伯幽姜令”。此铭之幽伯幽姜或为吕伯虎父母生称,是知其更不能为恶谥矣。
四
两周金文中所见剌、幽二字与人物及谥号相关联者大抵如是。所可注意者,文字既为人类社会交际的重要工具,则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际日益增多,文字的内涵也日益丰富。时代有早晚,字词之义也有变化,此尽人所知者,而谥号文字也不能逃脱此一规律。此或为学者所未注意。若胶柱鼓瑟,牵拘于文献,而欲揭发古代历史之真相,则恐其南辕北辙。
综之,西周诸王之号,若为生时所用,自是美称;若为身后所加,亦为尊号。即便其人恶行昭贯,臣子亦必为尊亲而讳,此人情之常,毋需疑也。“恶谥非所以加君父也”,信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