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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1929年中东路事件的收场(之一)(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未知  点击:次  时间:2001-07-1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苏联宣布断交后,苏驻哈尔滨领事梅立尼果夫并未立即回国,7月24日到长春与一直力持慎重的吉林省长官张作相会晤,25日到哈与哈尔滨外交交涉员蔡运升交谈,会见情形,张学良26日在致蒋介石的电报中称:“宥日(26)蔡交涉员来辽面陈,当经详细讨论,拟由东北方面致哈拉罕一文,作为局部意见,计分四项:一、双方各派代表定期会议解决东路问题。二、苏联政府另派正副局长。三、东路现在之状态认为临时办法,由俄正局长华副局长共同签字办事。俟将来会议后根据中俄奉俄协定规定之。四、被拘苏联人员可以释放,但须经过相当手续驱逐出境,其苏联拘留之华人亦须一律释放。”这四点中,关键是苏联另派正副局长一条,从而使状态大体恢复至冲突之前,苏联有一个台阶可下。“该领谓如照此意,由中国政府或辽宁省政府提出,俄方可以接受。彼已奉到政府指示,相去不远。该领于有(25)日起程,在赤塔专候我方,如有此式公文,彼即于艳(29)日亲来满洲里接受。”对于这一方案,张学良也明确表示赞同,希望国民政府能同意先由地方局部解决,从而避免中苏冲突。“查中央迭次电示,均嘱衅不我开,……外部来电亦力主和平,……良分属军人,于积极准备之中,默察中央意旨及地方情况,均以和平了结,不使第三者坐收渔利为得计,东路本为局部问题,不如先由地方迳与商洽,即一时未能解决,亦尚有回旋余地,况梅领事在该国颇占势力,其所言自属可信,如照上述各项,由彼转达政府,派员接洽,似有妥协希望。”(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39—240页。)
    就张学良的来电,27日,蒋介石召胡汉民、戴季陶、古应芬、王正廷、周龙光等会商,(注:《中俄间形势如昨》,《民国日报》1929年7月28日第1张第4版。)旋以蒋介石名义复电张学良,告以不能因地方交涉与中央方针不同而损害国家威信,只能用张学良个人的名义提;内容由四条变为三条,抽去了苏联派正副局长及会同签字等关键部分(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第327—29页。),事实上否决了张的建议。蒋在私下并流露出对张学良等人的不满:“苏俄离间我中央与地方之感情,张作相不察,竟提条件,恢复苏俄之权利;而张学良既恐苏俄开衅,又畏日本乘机,议和惟恐不及,毫不知权衡轻重利害,以致摇动中央方针。”(注:蒋档,困勉记卷十二,1929年7月27日条。)
    为维持基本信用及争取能和平解决,28日,张学良再电蒋介石争取:“感亥电奉悉。业对钧电三条原文,用良个人名义,函达喀拉罕,并请其电复。惟俄另派正副局长一节,准情酌理为先发制人计,不得不容纳彼方意见。至会同签字办事一层,实系我方提出,如能办到,于将来会议时,亦属有益无损。上述两端仍需于函末附带说明,并未列入附带条文之内。至其他外交问题,自当听候中央处置,绝不敢为局部交涉,至妨国家威信。”(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41页。)
    但蒋介石对此再一次予以否决:“俭电诵悉,原文三条之外,附件不可加入,务请设法注销为盼。中正。艳(29)。”(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42页。)要求向对方提出所谓“无条件开议”及会议之前不能有任何承诺,并批张学良是“失策之至”。(注:蒋档,困勉记卷十二,1929年7月30日条。)为使张学良不致退缩,还拟定了调兵北上的计划:“对俄军事计划,是东三省欲预备后援队,故拟抽调九师集中平津,预备出关增援。但中俄战事即使发生,决不致有大规模行动,惟军事计划乃为汉卿之请求,故不能不拟定具体方案电复以安其心。”(注:《蒋介石致何成濬》(1929年7月30日),《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第349页。)在此情况之下,“东北当局为尊重中央意旨起见,即令蔡于二次会商时力主无条件开议”(注:洪钧培:《国民政府外交史》,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8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版,第356—357页。)。
    对于中方单方面变更原拟谈判条件的做法,苏方极为不满。8月2日,梅立尼果夫向蔡运升转达加拉罕致张学良函,内称:“敝人认为奉天政府以与7月22日提案相异之新提案,将根据我方7月25日提议用协议方式所可解决之冲突之可能性破坏,因此能得(引)起最重要之新纠纷,奉天及南京政府应负完全责任也。”(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42—243页。)终止了与中方的谈判。
    对此,8月5日,蒋介石电嘱张学良:“暴俄狡横支吾,自在意中。我方切勿示弱,请令蔡使不可强为迁就,静观其变化可也。今日外交部已将此案通告美国,遵守非战公约并备自卫之意,属其转告公约各国矣。”(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第369页。)同日,王正廷在南京答记者称,对苏方以另委正、副局长作为谈判先决条件的提议,中国政府绝对不能容许。8月10日,国民党中宣部发表《告东北将士书》,勉励服从中央命令,“捍卫边陲”。(注:《中央宣传部为东路案告东北将士》,《中央日报》1929年8月11日第1张第3版。)这显然是一种不惜与苏联一战也不让步的架势,这次和平解决的机会乃被南京中央所断送。
    8月11日,加拉罕在莫斯科对美记者发表谈话,谓苏联所提之条件,中国须先加以承认,否则无谈判之可言;中国代表朱绍阳上星期“函约我方代表面洽一切,业已由本人予以拒绝,盖中国对于我方条件,毫无接受诚意,空言又何能了事”。
    同一天,苏联开始加紧军事行动,苏军越过边境线,在满洲里与东北军冲突,双方激战两小时,东北军死伤几十名后退却。12日,苏军300余人在飞机和军舰掩护下又向松花江边的绥东县发起进攻,击溃守军,占领兆兴镇。13日,苏军与东北军在兆兴镇激战5小时,苏军并在满洲里附近占领闹尔屯。14日,东线俄军占领密山。(注:朱汇森主编:《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29年5—8月份,(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6年版第739—740页。)
    面对苏联的军事进攻,张学良一方面出兵应对,一方面仍在设法请求南京中央接受苏联的前提条件,以和平结束争端。
    8月12日,张学良致电此时颇受蒋信赖,在蒋张、蒋阎之间沟通联络甚多的国民政府参军长、北平行营主任何成濬,表示对发生军事冲突的担忧,告以东北“恪遵中央意旨”与苏交涉后,苏方拒绝再与接触,“而其军队之威胁日益加甚,业已超过示威之范围。中央成竹在胸,非管蠡所能窥测。惟三省一经出兵,费用不赀,财政枯竭,力实未逮,……万一竟至决裂,实属万分困难,此即日夜彷徨所窃虑者也。”(注:(台北)国史馆藏:“阎伯川先生要电录存”,“中东路事件案”,缩微号13/2088(以下简称“阎档”13/2088),第2157—58页。)
    对此,蒋介石的反应是,因为“俄方威逼日甚,汉卿、辅丞(即张作相)恐皆为所动摇”,13日电何成濬作为政府代表率30余人赴沈阳,助张学良办理对俄军事,“使暴俄无所使其伎俩,我方对俄终以不主开衅,惟主镇定不屈处之,并与其切商军事准备以防万一可也”(注:《蒋介石致何成濬电》(1929年8月13日)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5。)。14日,蒋甚至暗下决心,要与俄一战:“与其不战而亡,以污我民族光荣之历史,宁背城借一,同归于尽,以保我国民革命之光荣。简言之,毋为瓦全,宁为玉碎。”要张学良“处以镇定,沉机观变”,“战费当由中央准备,必不容辞”。15日,又要何成濬转告张学良:“兵费当由中央在编遣费项下提拨,惟外交与军事皆争最后五分钟之胜利,请汉兄坚持忍耐,不久必有转机也。”(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第395、397页。)
    在蒋的一再要求之下,张学良在15日两次打电报给蒋介石,告知“近观我方情形极为复杂,多撑持一日即多一日之损失,且恐发生意外,收拾愈难,万乞速决办法”,“早日解决”。但也表示“无论如何,良必尽力支撑”。(注: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5。)并于当日增派6万大军分兵两路奔赴中苏边境,以抵御苏军犯边。
    16日下午3时半起,苏军向华军满洲里附近的煤窑防线发起进攻,至晚7时半始止。17日晨,又有苏军万余人携带野战炮30余门,以机关枪为主,扫射札兰诺尔华军阵地,双方激战至午。晚8时,苏军再次向札兰诺尔发起进攻,并在东线向绥芬、东宁、密山等处猛攻,18日凌晨占领东宁。(注:《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29年5—8月份,第770—773页。)
    8月16、17、18日,张学良迭电蒋介石,报告苏军进攻日益激烈,说出于外交考虑,已对所部“饬遵中央意旨,力求避战,以便在国际非战公约上我先占有利地步”,并请南京方面也采取必要的外交步骤:“此次苏俄向我军实行攻击,非寻常冲突可比,应否向非战公约各国通告,应请外部核办。”(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28—229页。)再次表达了希望避免边境战争的想法。
    8月18、19日,蒋介石复电仍是要张学良坚持,让他只管与苏联武力对抗,不必有外交顾虑,“我方态度愈一致、愈强硬,则接洽必愈易也”(注: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5。)。而且还许诺说要竭尽全力为其后盾:“俄人于满洲里方面压逼我军,其主旨就是以暴力逼我,图谋外交之胜利。应协同各司令官,仍本预定计划,坚持不变。……外交方面请毋顾虑。吾等不能因暴俄之种种压迫而改变初衷。……设不幸而出于战,政府当竭东南之兵力、财力、尽量供给我东北军,决不使我东三省独力反此强俄。希望东北诸将领,仍努力坚持,不必因苏俄之威吓而稍变。”(注:转引自张友坤、钱进主编:《张学良年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89页。)同日,蒋在中央军校讲演,又重申要“誓达收回中东铁路,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30页。)。
    见对蒋之劝说无效,20日,张学良又致电阎锡山,请他出面向蒋介石建议,尽快以和平方式解决:“对俄问题,我公曾建议中央以外交手腕解决为上,洞见症结,至深钦佩。嗣以中枢所采步骤稍有不同,遂至迁延至今,交涉几至绝望。……我公望隆党国,厚爱学良,……敬乞贯彻初衷,代向中央建议,力谋以和平方法解决一切。”(注:阎档,13/2088,第2160—63页。)
    同日,何成濬也致电蒋介石,报告边境现状,建议速谋外交解决:“到东以后,关于对俄问题,曾照钧座先后两电所授意旨,与汉卿详谈,汉卿态度颇镇静,确能遵照中央不屈不挠之办法进行一切,……惟除汉卿以外之重要人物,对外交当局之办法多怀疑,并极不愿有军事行动。西北之边防毫无准备,加之国内变态纷呈,未必能真正一致对外,一旦有事,不无顾虑。百公对俄力主慎重,良有所见,至东路收回自管,在势恐不可能,即苏联能勉强相从,日本以南满铁道及其在东一切关系,决不任我独有,……久延不决,日人必多方唆使,企图扩大,终属与我有害无利。……为今后计,似仍宜外示坚强,内则速由外交方面秘密进行,以求得一相当解决,事关切要,伏乞鉴察,并饬外交当局妥为办理为幸。”(注:阎档,13/2088,第2164—66页。)应当说,何电对时局的看法还是颇有见地的,包括对日本将伺机以乘的忧虑,也不幸而言中。可惜南京中央迟迟未加采纳。
  21日,张学良再电阎锡山,请其向南京说项,并明确表示了对外交部做法的怀疑,认为苏方的条件并非不能接受:“查我国对外宣言,中央地方一致以协定为根据。俄派正副局长为其协定上固有之权,所争者只在开议时之先后而已。致中俄宣言所云,亦抱定协议以立言,虽尚有应加考虑者,然相差似并不太甚,乃忽抛去协定,进一步作收回主权之讨论,理想愈远,双方之主张自必相差愈甚。如此办法,直将使东路问题永不解决而已。我公巧电,力主以外交手腕解决,至深钦佩。不意外部去题愈远,乃适相左也。良已电达介公,痛陈迁延之祸。希望仍本宣言之旨,期于速决。惟恐以境地关系,或疑地方之故异中央。学良非有所畏惧,实为党国之计,恐大局别生枝节。……伏恳我公电达国府,主持正论,庶几重于九鼎,止息纷歧。”(注:阎档,13/2088,第2168—69页。)
    阎锡山于21日复电张学良,同意再向中央提出和平建议。(注:阎档,13/2088,第2159—60页。)22日,阎锡山致电蒋介石,提出“我意国内尚未十分统一,各方顾虑甚多,引起国际战争,诚恐枝节横生,交涉上即稍微让步,亦无不可”(注: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5。)。
    8月26日,何成濬又电何应钦转呈蒋介石,借对外长王正廷的批评婉转地表达了对南京中央外交决策的怀疑:“默察东北各界人士对主座(指蒋介石)极信仰,绝无异议,惟对儒堂之外交政策则完全不谅解,并暴露极不信仰之意。儒堂每来电,无论是否,即以徒唱高调四字视之,……弟意此事先决问题应在迅速设法将中央地方之意见打成一片,至于中央外交方针,似应即由主座提出范围交部执行。正局长易人,副局长权限扩大,俄允遵照以前协定不宣传赤化,即可勉强告一段落。至其他希望,以理言之,当然不能轻于放弃,以势言之,实觉断难如愿。……祈公熟筹之并祈转呈主座转告儒堂兄早自外交方面转圜为盼。”(注:阎档,13/2088,第2189—91页。)
    对在北方举足轻重的张(东北)、阎(西北)、何(北平)等人的意见,蒋不能不有所敷衍。恰在此时,柏林传来消息,如中方允苏联先派局长,苏方同意与中方会商赎回中东路办法。按照蒋的如意算盘,如中东路由中方谈判赎回,则允苏派局长已无实际意义,利在中方。因此,蒋在给上述几人的电报中,就势给予安抚,并借敲打王正廷的机会,对外交决策程序提出调整,除此前一再主张的地方应与中央保持一致之外,特别强调了重大事务要提交外交组讨论,最后由他核准,将决策权更进一步集中于他本人。8月25日在复何成濬的电中说:“军事准备仍须积极布置,对外更不可消极示人以弱。儒堂主张不免高调,但以后应付俄事均由中正负责,可勿念。”8月26日,蒋致电阎锡山:“对俄外交渐有转机。前之示强者,以示弱无益而彼且置之不理,今彼既向德政府请求转圜,故不能不略示宽大。昨得彼复电,既允开议,且愿商赎回东路办法,则我方亦允其根据协定调换局长,以全其体面,未识尊意以为何如?”“从前外交由儒堂一人主持,故多不接头,今决移由政治会议外交组合议,而弟亦负责参加,当不致贻误。但对外全在内部一致,而地方与中央尤须团结,如此必操胜算。”(注:《蒋介石致阎锡山电》(1929年8月26日)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5。)同日,蒋电中央党部秘书长陈立夫:“最好提议以后对外皆应由外交组决定方针,而中正完全负责。请商之展公。”并致电王正廷:“以后凡关于重要问题须交由外交组共同商讨,再交中正核准后施行,俾得多事商榷以免疏漏也。”(注:以上数电,《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抄件影印本,卷6,第323—325页)将之列为7月25、26日的内容,但据蒋档“革命文献”(原件扫描)及阎档,应为8月25、26日所发,而且,从电文内容看,中方同意派新局长、苏方愿谈判赎回中东路问题,均是8月20日之后的事,7月26日前后的电报,不大可能有这样的内容;致何成濬电还说要其留在沈阳,不必急归,而派何成浚去沈阳是8月13日以后之事,8月19日才到(见蒋档“革命文献”8月13日蒋致张学良电报及阎档“中东路事件”8月20日张学良致阎电)。)
    虽然柏林交涉似有进展,但蒋坚持东北军事仍丝毫不能放松:“此间已设法与俄转圜,不久当能发表,惟东省态度须格外强硬,增兵吉黑亦须实行,则交涉必易办理也。”(注:《蒋介石致何成濬电》(1929年8月21日),《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第435页。)8月22日,国民政府外交委员会讨论对苏方针,参加者有胡汉民、王正廷、孙科等,作出的决定是“援助”张学良军费200万元,必要时再补充实力,派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委员郭同赴东北传达中央意旨。郭在见蒋之后启程,29日到沈阳,30日见张,转达蒋之意旨为:对俄问题,中央与地方意见均须一致,此次奉令代表外交部接洽外交,军事由何成濬代表负责,协助张学良办理。所有对苏军事,悉由张学良指挥。意即张所应做的,就是指挥好对苏军事,其余让步、交涉、速决等等,就是中央政府的事了。无奈之下,张学良只好又打起精神,表示对苏外交悉遵中央意旨办理,并于8月30日电令张作相,转饬蔡运升立即停止以私人资格与苏联的一切接洽,静候中央交涉。(注:《张学良年谱》,第389页;《中华民国大事记》第二册,第1039页。)
    实际上,南京中央对张学良、阎锡山、何成濬等人的意见并未加以考虑,在外交上并无对苏作任何实质性让步的打算,所谓交涉,就是想让苏联接受事件后的现状,甚至更进一步,要谈判赎回中东路,这当然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因此之故,东北方面谋求和平速决的第二轮努力又告搁浅。
    中苏双方在德国的交涉不了了之。自5月份中苏间纠纷发生之后,中国驻德公使蒋作宾即开始卷入对苏交涉事务。因中苏都有邦交的德国此时在国际上较为低调,又受中苏双方的委托照顾断交后在对方的侨民及财产,遂成为双方均能接受的居中斡旋的角色。这样,在中苏之间正常的外交渠道中断、国民政府又不让东北地方当局参与外交事务之后,中国驻德使馆及公使蒋作宾成为国民政府与苏交涉的一个重要环节。但由于国民政府一直不肯真正接受苏方最起码的谈判条件,一拖再拖,加之国内变乱频生,中方代表在接触、谈判之中常常处于无可奈何的劣势,这一渠道最终也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徒然留下一堆怨愤。
    7月20日,苏驻德大使即托人向蒋作宾表示,“甚愿直接与中国谈判,请各电本国政府征同意。”蒋作宾将此报告外交部后,南京方面竟于24日将此电报公开发表,弄得苏、中驻德使馆又只好登报否认。(注:《蒋作宾日记》,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73—75页。)其后,双方虽仍有接触,但一直至8月中旬,中苏在东北边境的交涉完全中断之前,这一渠道一直处于次要的、配合的位置,而在8月中旬之后,在德国的交涉地位上升,并一度似乎还有成功的可能。
    8月17日,德国外交部转告蒋作宾:俄大使已接训令,“对于另任局长及由中俄宣言东路局面应照中俄协定改正之二条件,无论如何不能改变”,这与中国的主张相差太远,因而双方缺乏直接交涉的基础,希望中国“想一新方式,表面满足俄国之要求,实际收回中国之主权”。意即中方可在谈判时依据条约提出赎回中东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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