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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1929年中东路事件的收场(之一)(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未知  点击:次  时间:2001-07-1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提要】中东路事件发生后,国民政府继续对苏强硬,一再放弃和平解决事件的机会,并几度阻挠东北地方当局和平解决的尝试,中苏交涉陷于停顿。苏联遂在边境发起一系列军事进攻,使东北方面损失惨重。在苏联强大的军事压力和国内变乱频生的情况下,国民政府应对乏力,只得放松了对东北方面自谋局部交涉的限制,事件乃以中方接受苏联最初提出的条件而草草收场。

【摘 要 题】民国史研究

【关 键 词】中东路事件/国民政府/张学良/中苏关系

【正 文】
    1929年7月,中东路事件发生之后,国民政府一再放弃和平解决事件的机会,甚至几度阻挠东北方面和平解决的尝试,使东北当局最终卷入战火,并在战败之后,接受苏联方面最初提出的条件。
    如果说在事件的发动问题上,东北地方当局负有主要责任,张学良是事件的主要决策者,(注:关于笔者对中东路事件发动问题的看法,及有关学术史的回顾,请参见拙文《再论1929年中东路事件的发动》(载《民国档案》2004年第2期),本文可算是那篇文章的续篇。)那么,在事件的了结、收场的问题上,不能及时调整策略,一意孤行,造成中方被动、狼狈的原因,则主要在于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这样做,一是错误地估计形势,认为苏联在对外关系上的内敛克制,是其内部空虚的表现,不会真的因为中东路问题而诉诸战争;二是以为可以以反苏取媚西方,借助西方的干预,迫使苏联让步;三是或许还有不顾东北方面的切身利益、驱使其火中取栗的意图。由于决策的依据都不是建立在南京当局本身的实力和决心的基础之上,结果最终是损人害己,国家受累。

        一、南京继续强硬,中苏矛盾加剧

    7月10日中东路事件发生后,7月12日,驻哈尔滨苏联领事馆函告中东路督办吕荣寰,谓苏联政府已派交通次长谢列布良阔夫来华谈判,希望和平解决。7月13日,苏联外长加拉罕向南京国民政府和“奉天政府”发出了一封措辞严厉的照会,要求取消违反现行中俄协定之一切片面之违法行为,并限3日内答复。(注:《夏维松转报苏联政府照会致外交部电》,《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369—73页。)
    14日,蒋介石召集胡汉民、戴季陶、孙科及外交部要员就苏方照会事会商对策,决定继续对俄强硬。15日,蒋介石在中央党部纪念周称:取消不平等条约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收回中东路,如果苏联不肯接受,“我们当然要抵抗到底,誓死要达到我们收回主权的目的”;(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台北“国史馆”2003年版,第260页。)胡汉民对记者谈话时说:“苏俄政府向我国提出无理通牒,要求释放宣传赤化俄人,取消我国对中东路处置,殊属荒谬,中央绝对不为所动”;孙科、古应芬、刘芦隐均有类似之表示。(注:《我国对俄方针不变》,上海《民国日报》1929年7月16日第1张第4版。)
    外交部因部长王正廷北上未归,亚洲司长周龙光与原驻俄代办(一说代理公使)朱绍阳等,先行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对付之策,“皆以为苏维埃政府所派遣之代表(专为交涉中东铁路问题者)已在中途,不日可到,并依苏维埃国内之情形观之,此次之最后通牒不过表示不满之意而已,故无必须在一定期间以内答复之必要,决定暂时搁置”,“盖国民政府料定苏维埃方面不能以极端之手段对付中国,故拟照已定之方针积极进行,以期达到完全收回中东铁路之目的也”。(注:《非正式讨论对俄》,上海《民国日报》1929年7月16日第1张第4版。)当日,哈特区行政长官张景惠还在继续扩大事态,又强行接收了中东路地亩局及图书馆。
    16日,苏联谈判代表突然中止来华,意在待南京复照如何再定行止。
    鉴于情况的这种变化,国民政府由蒋介石主持,决定了以下三点应对措施,与前述暂不理睬、且加以嘲弄的态度稍有不同:
    一、对苏联通牒的答复及公布双方往来文件。16日下午6时许,蒋及胡汉民、戴季陶召朱绍阳商议对苏俄答复事,朱呈上已拟就的复文草稿,经蒋、胡、戴修改增删后,“蒋主席面谕朱即晚发出,并电告王部长,同时即晚由外部将往来文件公布”(王正廷18日始从青岛南返,20日回到南京。对王迟迟不回部主持等现象,蒋相当不满,叹曰:“俄情紧急如此,而外交部长尚逍遥青岛,未亟来京,交通部尤腐败,中央致奉天之急电,四天尚未到达,中央要员,则十人八病,呜呼,国情如此,不亡何待。”(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下简称“蒋档”):困勉记卷十二,1929年7月20日条,台北“国史馆”藏。))。
    二、决定对俄答复要点:1、谈判东路一切问题,政府意思亦愿即商量;2、处置东路命令,辽宁省府系根据东俄协定,该协定内本有此规定,现时处置不过施行原有之规定;3、释放被拘俄人,政府以在俄被拘华侨,尚多数倍,俄如释放被拘华侨,则所拘俄人,自可恢复其自由。但《中央日报》在报道上述要点时,用了一种颇为轻巧的口吻,似乎根本不当一回事:“政府方面接俄通牒,即认此事,甚为简单”,“对俄方针既已定,故极镇静,如俄愿与华商量中俄一切悬案,均可计议,政府只要俄人不在华宣传共产,其他均有通融余地”。(注:《国府已决定对俄方针》,《中央日报》1929年7月17日第1张第1版。)外交部正式复文的基调与此略同,强调中方的行动完全是“出于防止反动宣传、维持治安之必要”,对苏联方面的要求未作任何让步,反而又提出要苏联释放在俄被捕之华侨及保护在俄侨商之利益。(注:《外交部为照复苏联政府致夏维松电》,《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1373—74页。)
    三、促张学良及早返回辽宁坐镇。7月10日蒋、张在北平会见后,张前往北戴河,16日晚,蒋电张谓:辽垣政务纷繁,又当东路收回后,帝国主义恫词公布之时,望张即日返辽办理一切(7月20日,张始由北戴河启程,21日上午回到沈阳)。(注:《国府已决定对俄方针》,《中央日报》1929年7月17日第1张第1版。)
   17日上午8—10时,蒋介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会议,下午,国民党中宣部举行记者会,由叶楚伧主持报告中政会对中东路事件的态度,略谓:“关于收回中东路事,原为理所当然”,是苏联首先不履行有关协定,责任在苏方。而且这是中国致力于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第一步,“与对其他各国之废约运动,有程度上之不同”,因为如果“已协定者,且不能办,此后对外废约等事,更属困难”。
    国民政府的这种态度,使苏联方面极为不满,于18日宣布断绝中苏关系,召回苏联在华人员,请中国驻苏使、领人员迅速离境,并声明保留1924年“北京、奉天中俄协定之一切权利”(注:《夏维松为苏联宣布中苏绝交致外交部电》,《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1374—76页。)。
    7月18日下午,苏方绝交照会到南京后,蒋介石立即召集胡汉民、戴季陶等开紧急会议讨论对策,决定对苏来照不予答复,准备发表宣言,请各国主持公道,并公布前从哈尔滨苏领事馆所获之文件。蒋并作了如下的判断和打算:“详察牒文末句,有苏俄政府声明保留1924年中俄所订协定之权利一语,是其意在保守,或不敢用兵,即用兵,余必以全力赴之,而我内政,或因此反易解决也。”(注:蒋档,困勉记卷十二,1929年7月18日条。)蒋此时甚至有不惜用兵的冲动,其内政“反易解决”究竟所指为何?是因此便于解决共产党问题,还是蒋系部队可以借机开入东北,或是二者兼而有之?此处确实透露了蒋有借对外谋对内的意图。
    19日,南京国民政府对外宣言发表,并正式公布从哈埠苏领事馆搜获之文件。
    20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颁布反苏反共宣传标语共18条,内有“收回中东路,是国民政府的正当防卫”、“打倒破坏国际交通的赤色帝国主义”、“全国革命的武力一致为中国民族作正当的自卫”等内容。王正廷于20日晚9时半抵南京,也对记者表示:“此事全为中国防御赤化正当防卫,俄如逞强用兵,全国国民皆当一致奋起,请缨讨伐……中国决不为所屈服。”(注:《中宣颁布宣传标语》,《王外长昨晚抵京》,上海《民国日报》1929年7月21日第1张第4版。)
    另一方面,开始作应对苏方军事行动的筹划。18、19日,蒋介石电阎锡山、张学良、新疆省主席金树仁,通告苏联绝交动态及国民党中央的方针,嘱注意边境防务:“况据其国内形势及国际关系观察,亦未必遽敢向我宣战,中央对于此事,早经决定方针,务须保我主权,决不受其胁迫,惟中俄接壤,绵亘万里,狡谋侵占,不可不防”,并须提防“苏俄如派兵保护中东路则日必进兵北满”的外敌“协以谋我之局”。(注: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第214—215页。)7月20日,蒋介石发表致全国将士电,称“早能团结自救,苏俄亦何敢以非礼相加,英政府对驻英俄代表之一再搜查,法政府对驻法俄使之强制撤换,苏俄皆贴然就范,不敢稍抗,今独敢以最后通牒加于我者,岂非蔑视我国之无人,乃以次殖民地视我国耶?”声称“今日舍努力拒俄以外无忿嚏,舍一致对俄以外无出路。诸将士其同心一德,共同努力,誓贯彻废除不平等条约之目的,以完成我国民革命最后之职责。”(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20页。)
    国民政府还加强了舆论宣传方面的攻势,官方的南京《中央日报》、上海《民国日报》、广州《民国日报》,均连篇累牍,大肆渲染。《中央日报》20日社评的标题就是《中国国民正严阵以待》,宣称要“不惜以最大之决心与世界之公敌相与周旋”(注:《中央决定对暴俄方策》等,《中央日报》1929年7月20日第1张第3版。),一味盲目地虚张声势。
    21日上午,蒋介石在与宋子文、王正廷交谈时,王正廷提出对俄通牒还是应有一个答复,但蒋“决定不复,以为如其欲复,以其私人名义复之可也。”(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6,第308页。)
    南京中央这样做,除了肆意恶化中苏关系之外,是否还有鼓励东北当局继续玩火的动机?当时外界即有各种推测,日本东京出版的《太平洋彼岸》杂志的一篇文章说:“从最初爆发中苏之间的中东铁路冲突时起,南京对苏俄一直采取极端僵硬的态度,据报刊消息称,其目的在于使奉天方面处于进退两难的地步,因为冲突的继续使张学良在财政和军事方面都受到削弱。”(注:转引自李可夫《在莫斯科州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2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第1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641—642页。)

        二、东北数度欲和,南京屡加阻挠

    苏联宣布断交之后,开始作以军事手段解决争端的准备。派担任过广州国民政府军事总顾问的加伦为远东军司令,设指挥部于赤塔,指挥开赴边境线上的数万军队。7月19日,苏军开始有零星军事行动。
    在苏联现实的军事压力面前,与前述蒋介石着手军事筹划的态度不同,张学良连电南京政府,倾向于尽快以和平方式结束争端。7月20日电称:“现在苏联政府调动军队,积极筹备,迫近满洲里、绥芬等处,确有以武力压迫情势,决非局部之事故,亦非东省独立所能应付,应请中央预定方策,详为指示……事机危迫,不容再迟,否则,牵动大局,关系重大。”(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21页。)22日电说得更加明白:中央所说苏联未必敢于宣战自然正确,“惟某方处心积虑,惟在坐收渔利,就之百般煽惑,惟恐衅端不开,日来连得报告,昭然有据,倘不幸引起战事,牵涉甚大,诚有不可思议者,钧座洞明国际情形当不以良言为过虑,值此甫告统一之际,元气未充,百务待举,但有避免纷争之术,总以避免为宜,非为东北一隅而言,实为全国前途着想。”(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38页。)
    蒋介石给张复电,一方面指示他暂时不与俄军冲突,另一方面又一再给张学良打气,让他不必担心俄之进攻,说根据各方消息,苏联无意、也无力为此事打仗,如果苏联真要打,中央会在军事上、经费上全力支持东北,实际上是鼓励张学良继续冒险。
    20日,蒋介石致张学良电称:“对俄已绝交,但须力避战端,如两方军队相距太近,则战机一触即发,谅兄早已注意。并望严防白俄利用机会轻启战端也,如前线接近,请稍退后,期达避战之目的也。”(注:蒋档:自反录,卷六,文电类一,《与张长官学良电》,台北“国史馆”藏。此电“自反录”(铅印)所署日期为“18年5月”,但从电文内容来看,应为7月20日,一是电文开头“对俄已绝交”之说,5月27日发生搜查哈尔滨领事馆事件,7月18日,苏联才宣布绝交,此处应是特指18日绝交之事,而不是泛指关内此前中苏关系的恶化;二是电文中提到的“两方军队相距太近”、“前线接近”等语,也较符合7月20日之后的情况,而与5月20日的情况不符,当时还不存在军队接近的问题;三是从7月19日、20日另一电,21日、24日蒋致张的几份电报来看,均有“严防慎守”、“力避冲突”之类的意思,与此电立场相当接近,更像是前后几天的一组电报。)20日的另一电则转告张:“顷接驻美伍公使巧(18)电,美国务卿声言,美为非战条约之主动,望签约各国能和平解决,倘中国理由充足,可表示其和平态度,宣言愿将此事付诸公断或裁判。驻日汪公使效(19)电称,见币原外相,自认为第三者地位,推测驻日俄国大使之意,中国如有对俄提议,俄不致拒绝等语。驻德蒋公使电称,德甚愿出而调停,恐为列强干涉等语。儒堂约今晚可回京,当与之详细研究以何方式为有利。中意拟提出仲裁也。顷又接英国消息,俄尚无开战决心,恐我方用白俄,为其利用启衅等语。详察国际形势,俄无开战可能,昨日绥芬飞机与炮声,是其仍以恫吓性质,我军前方部队,须以极镇静态度处之,即使其向我国境内进攻,则我方非引进于集中地点准备完毕后,不可与之接触,此时当力避冲突也。”(注:蒋档:自反录,卷六,文电类一,《与张长官学良电》。)21日,蒋又发一电:“中央对苏俄作战及军队调遣事,已由参谋部负责调制全盘计划,并派葛次长或刘局长光亲送来辽,如有必要,全国军队可以随时增援也。……闻苏俄甚想转圜避战,故中央亦在设法进行,我军暂不与之接触为要。”(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22页。)对张22日电,蒋24日的回复是:“对于关内总预备队之计划,及万一开战时各种之接济,已均已计及”,“中东问题,不惟中国力避战端,俄亦无此能力,顷得德电,俄官报载:苏联人民不特不主战,且极力反对战争。又云:中东铁路地位本无保持之可能云。其交通总长宣言除非中国侵入俄境,绝不输送一兵。据此可知苏俄之态度矣。惟请兄严防慎守也。”(注:《蒋介石致张学良电》(1929年7月24日),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5,台北“国史馆”藏。)
    鉴于美、德等国均有希望和平解决之劝告,南京国民政府为俯顺舆情,安定人心,在公开表态时的口气也稍有缓和。7月22日上午,蒋介石在国民政府纪念周的报告中称:“此次事变发生,政府始终持以镇静态度及和平方针。吾信俄国不致与我宣战,俄如向我挑衅,我当取自卫手段。惟在此俄未向我正式宣战前,吾人仍当贯彻和平宗旨。”(注:《中央及国府纪念周中对于中俄问题之报告》,《中央日报》1929年7月23日第2张第3版。)同日,国民政府文官处通电全国军民应沉着观变,内称:政府早定维持世界和平,保障本国主权独立之方针,中东路事件,“苟非苏联以武力相凌,兵衅决不轻自我启”。(注:《立法院为中苏绝交事的训令》,《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1378页。)
    7月23日,外交部宣称:中苏邦交虽然断绝,但不无和平之途径,故不能视为完全决裂。同日,朱绍阳向记者表示:俄事确已和缓,决不再兵戎相见,并宣布即将北上,赴莫斯科与苏交涉。(注:《中华民国大事记》,第二册,第1030页。)
    表面看来,南京和东北都表示愿意谈判解决,避免军事冲突。但二者的立场实质上是有重要区别的,南京的如意算盘是在中国以强力收回中东路后的状态下来谈判,所要的是苏联吞下这枚苦果之后的“和平”,如果苏联不肯吞下,要打,国民政府就要“作正当之防卫”。而东北方面,如下文所述,是愿意在作出一定退让、接受由苏方重新派出正副局长的条件下来谈判。东北的态度,苏方可以接受,从而避免军事冲突;南京的态度,则是苏方不能接受的,导致最终走向战争。
 此外,蒋介石既着手军事筹划,又一再交代张学良等不要主动开衅,明显是想以一种不惜诉诸武力的姿态谋求外交上的成功,主要的还是一种对付苏联的策略,而不像是要借苏联之手整垮张学良的安排。当然,这种冒险政策最终的效果,确实是使张学良大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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