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代著名史学家白寿彝先生曾经指出:“在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以前,我国的史学界不可能对历史本身进行唯物史观的分析,也缺乏明显的、系统的唯心史观的理论体系。但在唯心主义思想支配下的各种历史观点,是存在的。在观察历史问题时的唯物主义因素,也是存在的。”[①]白先生的论断,对我们发掘中国古代史学的优秀理论遗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深刻历史意识和史学意识的民族,历代史家和思想家在考察历史和评论史学的实践中得出了深刻的思想认识,总结出内涵丰富的社会历史发展理论和史学自身发展理论与方法论。在这些史家中,清代乾嘉时期的章学诚具有代表性。章学诚对历史与史学的认识以及对史学批评原则的认识,包含着鲜明的朴素历史主义思想。楬橥章学诚史学遗产的朴素历史主义思想,有助于对章学诚史学的理论和方法论做深入研究、全面认识和正确评价。
一、历史认识中的朴素历史主义思想
(一)关于社会历史进步的思想。中国古代史家和思想家对历史发展变化的认识,起始甚早。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把这个问题作为学术争鸣的主要问题之一。自西汉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思想形成以后,历代史家自觉探究历史演变的形式及其法则,形成绵延不绝的史学传统。在中国古代史家对历史的认识中,尽管出现过历史倒退观念、历史不变观念、历史循环观念等各种错误认识,然而最有理论价值的则是历史进步观念。章学诚批判地继承了前人的理论遗产,在关于社会历史演变的认识上表现出明确的历史进步观念。
第一,章学诚客观地考察了人类历史的进程,认为人类社会的形成和演变有一个自然发展过程,初步揭示出历史发展的形式及其演变法则。
章学诚论述人类社会的形成,明确指出“人之生也,自有其道。……道者非圣人智力之所能为,皆其事势自然,渐形渐著”[②]。这就说明人类社会的产生并不是某些圣人偶然设想出来的,而是按照自身的法则发展变化,是人类生活的需要,揭示出人类社会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章学诚进而探讨人类社会演变的法则,认为社会物质文明的进步乃是历史的自然发展。他说:“后圣法前圣,非法前圣也,法其道之渐形而渐著者也。”[③]这说明人类社会历史不断发展变化,而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也在不断积累和进步。他对此具体论证说:“周公集羲、轩、尧、舜以来之大成,周公固学于历圣而集之;无历圣之道法,则固无以成其周公也。”[④]阐明了人类社会制度不断发展和进步,有一个不断积累与完善的过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章学诚提出的“后圣法前圣,非法前圣也,法其道之渐形而渐著者也”的观点,以前的史家还很少有人能够上升到这样高度的认识。其理论意义在于揭示出这样一条历史法则:社会制度的发展演变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人类不能违背其自然法则行事;后世社会的人们不能单纯效法前人的成规,而应当效法前代社会“道之渐形而渐著”,即效法前人适应历史发展法则而行事的经验,促进社会文明程度不断进步和完善,推动社会历史向更高层次发展。既然社会政治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有其自然变化的过程,而不是圣人的主观创制,那么如何解释周公创制推动社会进步这种偶然现象呢?章学诚认为,“创制显庸之圣,千古所同也;集大成者,周公所独也”,这是历史发展的偶然性;同时又认识到“周公固天纵生知之圣矣,此非周公智力所能也,时会使然也”,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两者相互关系在于,偶然性建筑在必然性基础之上,因而“周公以天纵生知之圣,而适当积古流传,道法大备之时,是以经纶制作,集千古之大成”;必然性则寓于偶然性之中,所以“自古圣人皆学于众人之不知其然而然,而周公又遍阅于自古圣人之不得不然,而知其然也”。[⑤]章学诚这种认识已经触及历史发展偶然性与必然性相互关系的理论,在中国古代史学思想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二,章学诚继承和发展了唐代思想家柳宗元和明清之际思想家王夫之等人重“势”的历史观念,更加强调“时势”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深入探讨历史发展的动因。
章学诚把人类历史的发展变化看作是一个自然运动过程,突出强调了“时势”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作用。他批评那些盲目颂扬周公制礼作乐的学者,论证人类社会发展乃“时势”相激的自然运动。他指出:“周公何能作也?鉴于夏、殷,而折衷于时之所宜,盖有不得不然者也。夏、殷之鉴唐、虞,唐、虞之鉴羲、农、黄帝,亦若是也,亦各有其不得不然者也。故曰:道之大源出于天也。”[⑥]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是一个自然的演变过程,并不是后人本质上比前人圣明的结果,而是历史发展趋势造成的。即使历史上的杰出人物,也只能顺应历史发展,而不能以主观意志创造历史。他说:“君师分而治教不能合于一,气数之出于天者也。周公集治统之成,而孔子明立教之极,皆事理之不得不然,而非圣人故欲如是,以求异于前人,此道法之出于天者也。”[⑦]章学诚认识到社会政治制度的发展是由“事理”决定的,并不是出于圣人的主观意志。古代杰出人物创法立制,促进了社会的文明程度,推动了历史的发展。但这并非他们主观上想刻意超过前人,建功立业;而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促使他们必须这样做,是顺应历史的结果。章学诚特别指出上古圣人并非故意求异于人:“天下有公是,成于众人之不知其然而然也,圣人莫能异也。”[⑧]古代圣贤从事的发明创造,不论是科技成果,还是社会制度、礼仪风俗,都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产物。既然如此,那么杰出人物的行事也只能顺应客观历史形势。任何社会的杰出人物都不能逆历史潮流而动,不能违背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而必须审时度势,只能在历史提供的舞台上活动。章学诚从这种观念出发,评论孔子的历史作用说:“夫子生不得位,不能创制立法,以前民用。因见《周易》之于道法,美善无可复加,惧其久而失传,故作《彖》、《象》、《文言》诸传,以申其义蕴。所谓述而不作,非力有所不能,理势固有所不可也。”[⑨]说明孔子的事业既适应时代的要求,又受到时代的制约。这种认识是对英雄史观的有力批判,表现出破除迷信盲从,实事求是的态度。章学诚自觉地从“理”和“势”两方面考察社会历史发展趋势及其演变法则,形成了朴素的历史主义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二)关于历史与现实相互联系的思想。乾嘉时期的史家中不少人有佞古积癖,在治学过程中逐渐形成矜炫“博古”而昧于“知时”的流弊。章学诚从理论上总结了“博古”与“知时”的辩证关系,在关于古今历史相互区别与联系的论述中包含着深刻的朴素历史主义思想。
第一,章学诚主张认识历史应当确切把握古今关系,反对主观割裂历史的发展进程,强调史家应当正确认识历史与现实的区别和联系。
章学诚指出,后人在认识历史的时候,既要看到古今历史的相互联系,同时又要注意古今时代的差异。如果把历史和现实绝对割裂开来,就会陷入崇古论之中。必须考虑到古今时代的相互联系,不应在二者之间划定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同时,也不能把历史与现实等同起来,这样就会陷入相对论之中。章学诚治史要求明确区分历史与现实,然后分别做出考察,不能混淆二者界限。他非常注意考察历史与现实的关系,认为不能混淆古今社会的性质:“《书》则言、事杂编,《诗》则风、雅分体,非《六艺》异指也。抒情本性,贵乎因地因时。别而择之,斯为论世。《关雎》说周衰盛,则美刺旨殊;《子衿》言学兴亡,则贞淫义异。贵耳而未尝贱目,以目淆耳则愚;爱古而未尝薄今,以古律今斯舛。”[⑩]他还以古今时代的差异,指出后人行事只要符合时代的事理,就不必拘泥于前人成辙。这就需要摆正古今关系,切忌因“好古”而“律今”,用古代的标准强求现实社会。章学诚在考察历史发展的基础上,得出了深刻的理论认识:“事有不师于古而因乎理势之自然,有其举而莫之废者,君子之所共由,而不必执古以概今也。”[11]这是说当代社会的某些制度是根据现实形势发展形成的,不一定要从古代社会中寻找理论根据,必须符合古代的制度。
章学诚同时又强调古今社会发展的相因相续,反对人为地割断历史的前后联系。他认为“后之视今,犹今视古也”[12],后人之所以重视古代典章制度,正是由于借古鉴今的需要。这是因为“识今古之典章,……考古即以征今”[13],人们学习历史,就是要通过研究过往时代的历程,认清未来社会的走向。他强调必须重视历史与现实的相互联系,阐明“今之视昔,亦犹后之视今”[14]的道理,学者治学不能仅仅拘囿于特定时代的学术风气,而应当考察古今历史的发展变化趋势,然后才能得出真知灼见。章学诚深刻地阐述了学者治学通古今之变的必要性:“后世之去唐、虞、三代则更远矣,要其一朝典制,可以垂奕世而致一时之治平者,未有不于古先圣王之道得其仿佛者也。故当代典章,官司掌故,未有不可通于《诗》、《书》六艺之所垂。而学者昧于知时,动矜博古,譬如考西陵之蚕桑,讲神农之树艺,以谓可御饥寒而不须衣食也。”[15]历史与现实是相互联系的,古今典章制度也具有相通之处,后人之所以要重视和研究古代典制,正是要从它们的继承与发展关系中领会其精神实质,与现实社会联系起来,更好地解决当代社会所面临的问题。
章学诚认为“好古”应当学习古人的精神,但却不能处处模仿古人;认识历史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当代社会,而不是为炫耀自己“博古”,也不是要著述流传后世。他指出:“夫师古而得其意,固胜乎泥古而被其毒也。”[16]这种主张是着眼于现实社会,而不是一味地盲从古代,不知变通。章学诚从历史和现实相互联系的角度看问题,主张由古代的礼法制度观照当代社会的典章制度,达到对古今历史的正确认识,这样的见解是相当高明的。其难能可贵之处,在于对古今关系具有朴素历史主义的认识。他说:“所谓好古者,非谓古之必胜乎今也。正以今不殊古,而于因革异同求其折衷也。”[17]他讥讽那些只知“好古”而昧于“知时”的人是忘记了自己所处的时代以及肩负的时代使命:“凡学古而得其貌同心异,皆但知有古,而忘己所处境者也。”[18]旗帜鲜明地表明治学应当着眼于现实时代,而不是仅仅为著作流传后世。由此可以看出,章学诚的认识中闪烁着尊重传统又不拘泥于传统的光辉思想,对古今关系问题的认识达到了较高的理论层次。
第二,章学诚认为社会历史发展是前后赓续而来,当代社会乃是这个发展过程的顶峰。他关于“礼时为大”的明确主张,是关于历史与现实相互联系的又一个重要认识。
章学诚认识到社会历史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而“古今时异而理势亦殊也”[19]。社会历史的发展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特征,古今历史发展面貌是不相同的。居今之世,尤其应当注重现实,史家可以“好古”,但不可“泥古”,应该重点关注当代的典章制度,研究历史为现实社会服务。人们认识历史,就是要认识其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从而找到社会历史演变的法则。他认为:“天时人事,今古不可强同,非人智力所能为也。”[20]古今历史发展的不同特点客观存在,并不是人们可以随意改变的。既然古今历史发展形势不同,那么古今社会必然有很大差别。章学诚认为后世必然胜过前代,反对世人盲目崇拜前人和“是古非今”的做法。他强调说:“古今时异,周、孔复生,亦必不尽强今以服古也。……是则先王制礼,有必不可易者,亦有必不能仍者。如井田、封建、宗法,尧、舜不能复行于后世。”[21]章学诚主张根据客观形势制定政策,反对把古人的制度和措施搬用到后世社会,哪怕是古代完美的制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由于时代不同,也不能简单地照搬。他明确指出:“夫三王不袭礼,五帝不沿乐。不知礼时为大,而动言好古,必非真知古制者也。”[22]这是因为现实的政治制度渊源于古代政治制度,不能割断历史的继承和联系。然而古代典章制度保存在传世的文献中,人们考求古代文献,目的在于更深刻理解当代典制:“制度之经,时王之法,一道同风,不必皆以经名。而礼时为大,既为当代臣民,固当率由而不越。即服膺《六艺》,亦出遵王制之一端也。”[23]章学诚认为现实社会的礼法制度才是人们应当关注的重心,考证历史的终极归宿是要更好地了解和遵循当代典制,而不是要发思古之幽情。他指出:“学者但诵先圣遗言,而不达时王之制度,是以文为鞶帨絺绣之玩,而学为斗奇射覆之资,不复计其实用也。”[24]遵时王之制,最终目的还是为现实社会服务。由此可以看出,在章学诚的思想中,注重当代典章制度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章学诚关于“礼时为大”的思想,贯穿着厚今但不薄古的社会历史发展观,表现为一种进步的历史主义思想。
二、史学认识中的朴素历史主义思想
(一)关于护惜“先正苦心”的思想。章学诚从学术有关世道的观念出发,强烈抨击某些史家蔑弃历史,抹杀前人功绩的做法,阐述了后人应当尊重并继承前人的史学成果,不应“轻忽先正苦心”,人为地割断学术文化的发展与联系。
章学诚在治史实践中自觉坚持尊重前人的史学成果,阐明了朴素历史主义的认识原则。他主张“后人述前人,而不废前人之旧也。以为并存于天壤,而是非得失,自听知者之别择,乃其所以为公也”[25]。他郑重申明:“区区可自信者,能驳古人尺寸之非,而不敢并忽其寻丈之善。”[26]后人评价前人既要指出他们的不足,又不可抹杀他们的功绩。他批评清代某些学者“轻议古人,是庸妄之尤,即未必无尺寸之得,而不足偿其寻丈之失也”[27]。但凡心存求胜古人之心的人,虽然攻驳前人不无某些可取之处,但在主要方面却走向谬误,实属得不偿失之举,对于整个学术事业的发展没有促进作用。章学诚指出,尊重前人的学术成果,在史学领域中尤为重要。他评价宋代史学说:“夫宋儒之言,岂非末流良药石哉!然药石所以攻脏腑之疾耳,宋儒之意,似见疾在脏腑,遂欲并脏腑而去之。将求性天,乃薄记诵而厌辞章,何以异乎?”[28]宋代义理史学的错误在于矫枉过正,在抨击汉儒烦琐注疏“即器而忘道”的错误方法,强调探究儒学“义理”重要性的同时,把汉代史学中注重征实的合理内核一并抛弃,就像泼洗澡水时连同澡盆中的婴儿也一起倒掉,结果走向了事物发展的反面。针对毛奇龄、戴震等学者对宋明理学的攻击和否定,章学诚认为这是“心术未醇”的忘本行为。他说:“夫空谈性理,孤陋寡闻,一无所知,乃是宋学末流之大弊。然通经服古,由博反约,即是朱子之教。”戴震等人的学术继承朱学而来,“而痛斥朱学,此饮水而忘其源也”[29]。章学诚既肯定戴震等学者矫正宋学失误的成绩,同时也批评他们割裂历代学术联系,全盘抹杀宋人成就的错误,实事求是地评价了他们的功过。他主张必须历史主义地对待前人学术:“历象之学,后人必胜前人,势使然也。因后人之密而贬羲、和,不知即羲、和之遗法也。今承朱氏数传之后,所见出于前人,不知即是前人之遗绪,是以后历而贬羲、和也。”[30]章学诚承认历代学术是不断发展进步的,而这种发展和进步正是建立在前人学术成就基础之上,如果对这种继承关系视而不见,反而轻视前人,显然是不正确的。在今天看来,清代的学术乃是继承宋代学术而来,它不可能跨越这一历史阶段,必然要继承宋代学术的合理内核。清代某些学者标榜自己的学术是直接继承汉代学术,讳言与宋学的关系,违背了历史地看待前人学术的原则,因而是非历史主义的错误认识。章学诚批评历代纂修地方志和家谱的流弊说:“前人纂录,具有苦心,后人袭其书,而不著前人之序例;或仅存序跋,而不著前书之义例如何,则几于饮水而忘源矣。”[31]其实后人修志不重视前代志书,并非前代方志皆无可取,多数情况下是有意掩盖前人成绩,擅自毁坏别人的著作,讳言前人和后人修史之间的继承关系,这是非历史主义的错误做法。章学诚曾经参与修订毕沅主编的《续资治通鉴》,成就远出陈桱、王宗沐、薛应旂、徐乾学诸家同类著作之上。对此,章学诚评价说:“今兹幸值右文盛治,四库搜罗,典章大备,遗文秘册,有数百年博学通儒所未得见,而今可借抄于馆阁者,纵横流览,闻见广于前人,亦藉时会乘便利有以致此。岂可以此轻忽先正苦心,恃其资取稍侈,憪然自喜,以谓道即在是!”[32]章学诚反对“轻忽先正苦心”,没有贬低前人著作的创始之功,而是客观地指出上述诸家著作的成就和不足,并且揭示出造成这种局面的社会原因。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割裂学术之间的传承关系,认识到自己的成绩乃是以前人的成绩为起点,对前人学术补偏救弊的结果,充分肯定了前人的成绩,表现出深刻的朴素历史主义思想。
(二)关于创建史学学术史的思想。章学诚以明确的史学发展意识对历代史学洞察利弊,指陈瑕疵,提出了史学革新的构想,其中主张在纪传体史书里设立《史官传》,全面反映历代史学发展源流,考察其利弊得失,最能够表明他具有朴素历史主义思想。
在中国古代史书中,《晋书》卷八二集中记载了两晋的十余位史家,可以视为最早的史家列传;明代李贽著《藏书》,也专门开辟了《史家传》。这表明史家关注史学自身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也说明社会对史学作用的认识不断提高。然而《晋书》和《藏书》虽然设立了《史家传》,却是以叙述史家生平事迹为主,仍然属于人物传记的范畴。从这样的史家传记里,看不到史学发展演变的轨迹和趋势,更难以考察某一时期史学利弊得失的总体面貌。
章学诚认为应当改变过去史书为史家立人物传的做法,主张集中设立《史官传》。他明确指出:“列传于《儒林》、《文苑》之外,更当立《史官传》。”[33]章学诚进一步阐明了设立《史官传》的重要性。他说:“夫作史而不论前史之是非得失,何由见其折中考定之所从?昔荀卿非十二子,庄周辨关尹、老聃、墨翟、慎到之流,诸子一家之书,犹皆低昂参互,衷其所以立言;况史裁囊括一世,前人成辙,岂可忽而置之!”[34]他强调设立此传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总结某一时代的史学成果,让后人继承和发扬史学家法。章学诚认为,司马迁、班固等人是具有这种史学意识的史家,可惜这一传统随后中断。他说:“史家著作成书,必取前人撰述汇而列之,所以辨家学之渊源,明折衷之有自也。……况史学之重,远绍《春秋》,而后史不立专篇,乃令专门著述之业湮而莫考,岂非史家弗思之甚耶![35]其结果造成人为地割断史学发展的前后学术联系,倘若恢复这一优良传统,专门设立《史家传》,就能最大限度地继承前人的学术成果。二是通过记载历代史家及其学术流派,使后人能够认识前代史学中的利弊得失,借鉴经验,吸取教训,评价其是非功过。章学诚列举范晔撰《后汉书》,隐括刘珍、袁宏、华峤、谢承、司马彪诸家后汉史书而成;唐初撰修《晋书》,整齐王隐、虞预、何法盛、干宝、臧荣绪等18家故事成书。但是,《后汉书》和《晋书》都没有条别诸家史书体裁义例,论次群书得失。史家修史对前代史书内容“不为叙述讨论,萃合一篇之内,何以得其折衷?此诸家流别之必待专篇列传而明者也”[36]。尤其是唐宋以后史馆集众修史,更应该说明具体分工情况,标明某纪、某志编自何人,某表、某传出自谁手。只有这样,后人才能考察史书质量臧否,评论史家史识高下。如果“不为整齐缀合,各溯所由,未免一书之中优劣互见,而功过难知。此一书功力之必待专篇列传而明者也。”[37]其实这并不困难,因为后代史家为前代史家作传时,必然能够看到他们的著述材料,明晰史实原委,足资考证;若把这些内容集为一编,或为一人单独立传,或为诸家集体立传,便于后人考察其学术全貌。章学诚认为:“后人修史,不能条别诸家体裁,论次群书得失,萃合一篇之中,比如郢人善斫,质丧何求?夏礼能言,无征不信者也。他若聚众修书,立监置纪,尤当考定篇章,覆审文字,某纪、某书编之谁氏,某表、某传撰自何人,乃使读者察其臧慝,定其是非,庶几泾渭虽淆,淄渑可辨。”[38]这些事迹若不及时编录,很快就会散失殆尽。由此看来,前史虽有《史家传》,不免荒略太甚,无法适应史学发展的需要。
章学诚提出仿照学者记述经学师承的《学案》义例作《史官传》,改变过去写人物传的做法,以史家著述为经,传承流别为纬。例如后人作《司马迁传》,首先要叙述他撰《史记》时参考了《尚书》、《世本》、《国语》、《战国策》、《楚汉春秋》等书,然后再叙述《史记》撰写的经过,最后叙述杨恽传布其书,徐广、裴骃等人为之作解。又如后人作《班固传》,首先要叙述他参考了司马迁、扬雄、刘歆、班彪等人的著作,再叙述撰《汉书》的过程,班昭、马续等人补作情况,最后叙述服虔、应劭等人为之作注。“凡若此者,并可依类为编,申明家学,以书为主,不复以一人首尾名篇,则《春秋》经世,虽谓至今存焉可也。”[39]倘若某个史家事迹较多,地位非常重要,则应在《史官传》内载录姓名,著明此人另有专传。章学诚在阐述了《史官传》的具体做法之后,又着重总结了设立《史官传》在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他说:“马、班作史,家法既失,后代史官之事,纵或不能协其义例,何不可就当时纂述大凡,人文上下,论次为传,以集一史之成乎!夫《儒林》治经,而《文苑》谈艺,《史官》之业,介乎其间,亦编摩之不可不知所务者也。”[40]强调史家所从事的事业极为神圣,应当独立于经学、文学之外,成为一门体系完整的专门学科,真正实现自司马迁以来史学自成一家的目标。由此可见,章学诚设想的《史官传》有利于全面反映史学学术思想发展,清晰地显现出史学发展演变的源流。从《晋书》为史家集体立传,仅叙史家生平事迹;到章学诚主张《史官传》叙述史家作史的学术源流与得失,不仅标志着史家对史学自身认识的提高,而且反映出朴素历史主义思想的不断发展与深化,为中国史学史学科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三、史学批评中的朴素历史主义思想
中国古代史学中曾经出现过各种非历史主义的史学批评方法,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史学批评的失实。章学诚借鉴了前代史家在史学批评方法上的经验和教训,对史学批评方法论做了深入探讨,形成了朴素历史主义史学批评思想。
(一)史学批评必须结合特定时代,不能混淆时空概念。章学诚在史学批评中反对以古律今或以今度古的非历史主义批评方法,突出强调了从实际出发的史学批评方法。
中国古代某些史家在考察史学发展的源流时,出现过一些不正确的史学批评观点。关于上古史书的记言和记事问题,只不过说明商周时期中国的历史记载比较简略,主要是记言和记事两种形式。然而汉代以后的史家却把《尚书》看作记言体裁史籍,把《春秋》看作记事体裁史籍。刘知几根据这一标准,指出《尚书》中《尧典》和《舜典》记载人事,《禹贡》记载地理,《洪范》记载灾异,《顾命》记载礼仪,与属于记言体裁的《誓》、《诰》、《训》《谟》诸篇体例不合,存在为例不纯的缺陷。这是用后世史书体裁发展到完善程度的标准去衡量上古史学著作,而不顾及上古书籍根本不存在这样明确的分类标准,上古史家也没有形成这样自觉的史学意识。章学诚不赞同前人绝对割裂记言、记事的做法,对这个问题做了历史地考察,指出上古记言与记事没有明显的分别,历史记载言、事合一;后来学术发展,分类日趋严密,才出现记言与记事分书的体例。他认为:“古人事见于言,言以为事,未尝分事、言为二物也。刘知几以二《典》、《贡》、《范》诸篇之错出,转讥《尚书》义例之不纯,毋乃因后世之空言,而疑古人之实事乎!”[41]在他看来,刘知几这种史学批评方法,是犯了以后例前的错误。因为古人记载历史时,尚没有区分记言和记事的概念,所以《尚书》和《春秋》都是记言与记事并存。倘若把后世形成的标准强加于古人身上,在史学批评方法上显然不正确。刘知几用后世形成的标准评论古代史籍,不但得不出正确结论,而且评价方法也失之偏颇。
章学诚也不赞同前人所谓编年体裁取法《左传》,纪传体裁取法《尚书》的观点。刘知几考察编年体史书的源流,认为荀悦“依《左传》著《汉纪》三十篇。自是每代国史,皆有斯作。……虽名各异,大抵皆依《左传》以为的准焉”[42],断言后世的编年体裁史书源于《左传》。清初阎若璩则以为后世的纪传体裁史书源于《尚书》:“史之有本纪,为一史之纲维,犹《书》之有帝《典》,体以谨严为主。故今二《典》所载,皆用人行政大者。若他节目细事,如设官、居方,别生分类,则散见《汩作》诸篇,盖即后代志与传所从出也。近作史者,举凡志、传所不胜载之琐事冗语,悉罗而入于本纪,尚得谓谙史家体要哉?”[43]应该说他批评史家把一些琐事冗语载入本纪不合史法,这个意见是对的。但是他从《尚书》各篇的记事中寻找理论根据,认为乃后世史书纪、传所取法,又从正确走向错误。章学诚采用以其矛刺其盾的办法,认为“此又阎氏之错解也,以后世纪、传之密,拟《尚书》大经之要略,则禹、汤、文、武,亦当补作《典》矣”[44]。如果按照阎若璩的说法考察古代史学流变,那么后代帝王均有本纪,而《尚书》中仅有《尧典》和《舜典》,是否也应该给尧、舜以外的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补作帝《典》呢?章学诚认为编年体和纪传体同出《春秋》:“马迁绍法《春秋》,而删润典、谟以入纪、传;班固承迁有作,而《禹贡》取冠《地理》,《洪范》特志《五行》。而《书》与《春秋》,不得不合为一矣。后儒不察,又谓纪传法《尚书》,而编年法《春秋》,是与左言右事之强分流别,又何以异哉!”[45]在他看来,所谓编年体裁取法《左传》,纪传体裁取法《尚书》的说法,和强分《尚书》、《春秋》为记言、记事一样,是后人因缺乏历史意识,以后概前而造成的失误。
(二)史学批评必须继承多闻阙疑的传统,不可凿空立论。章学诚认为后人对远古史学源头的认识应当遵循多闻阙疑的原则,前代史家无法说清楚的问题,后人若无新材料证实只能存疑,不应该凿空立论,形成了重要的史学批评方法论。
历史上某些事件因年代久远,后人已经无法搞清楚,遇到这类问题只能存疑。如果争名求胜,一定要超过古人,就不免穿凿附会。中国古代史家大多能够发扬多闻阙疑的传统,并以此作为史学批评的标准。然而有些史家却背离了这一传统,治史穿凿附会,以致史学批评中出现许多错误结论。章学诚以后人对《三坟》《五典》聚讼纷纭为例,认为“左氏之所谓《三坟》、《五典》,或其概而名之,或又别为一说,未可知也。必欲确指如何为三皇之《坟》,如何为五帝之《典》,则凿矣”[46]。后人把它们视为上古文献,大致是不会错的,如果一定要确定《三坟》是哪三皇之书,《五典》是哪五帝之籍,只能是穿凿附会,得不到正确的认识。他还批评历代学者对前人之书穿凿附会之风说:“夫书为象数而作者,其篇章可以象数求也;其书初不关乎象数者,必求象数以实之,则凿矣。”[47]尖刻地讽刺了那些评论《史记》的人不能因文献不足而缺所不知,谨慎议论,而以象数妄意附会司马迁著书篇数,结果在史学批评方法上陷入穿凿附会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