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虚拟性与艺术性
值得注意的是,上文所说的作伪、做假,往往并非出于某人有意识、有计划的造作(当然也有不少是有意识、有计划的造作),而是人们因实际需要而不自知地对历史的加工改造,所谓事实真相渐渐遮蔽掩盖,伪造的假相渐渐增添垒积。比如,在传统社会里,文臣以公忠体国为楷模,武臣以舍死忘生为美德,前者的典型是诸葛亮,后者的代表是关羽,而其反面人物则是曹操、司马氏之流。一旦这些历史人物的形象被如此定格,它就能满足我们的一种需要,起到表彰忠良,谴责奸臣,引导风俗,教化社会的效用,至于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已经无关紧要了。而且,史实真相之不能得到澄清,原因不在于缺乏史料,而在于人们并不需要。近日报端刊出许多雷锋的新照片,就是一个适例。当我们的社会需要一个只讲奉献,不讲索取的英雄榜样时,雷锋的这许多照片(或事迹)因不合时宜,很自然地被人们“善意”地回避了。如今,此前不合时宜的照片,颇合今日的时宜,于是,这些老照片被重新“发现”了。有人说:走下了神坛的雷锋,离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更近了,这样的榜样,才会带给人们无穷的力量。[24]又有人说:与过去一直在片面拔高的形象相比,一个立体、丰满的雷锋形象,更能得到年轻人情感认同,更有学习意义”。[25]其实,真雷锋固然对今天的社会有积极的意义,当年那个“高”、“大”、“全”的形象,又何尝没有积极意义呢?所以,不论真假,都能致用(哪怕只是一时之用),确是历史知识在致用上的一个特殊性。
为什么“不论真假,都能致用”呢?这又关涉历史知识致用上的特殊性。
史学的原始本义是对往事的记忆,而记忆之用,当有直接和间接两种。记忆的直接之用,是我们不必专门学习而能自然习得的生活本能,诸如记住昨天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以便今天能继续之。此类直接之用,须以记忆之“真”为首要条件,没有对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的真记忆,那么现实的生活将陷于混乱。比如,昨天与朋友相约于今日某时某地的一次“约会”,如果记忆不真,其后果可想而知。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懂得这一点,记住一些与当下生活有直接牵连的话和事,这是历史记忆的自然之用,也是历史记忆的直接之用。[26]这种直接之用,是历史认识的基本职能,也是历史学独有的、其他学科不能取代、不能兼有的。
历史记忆还有一种间接之用,所谓间接之用,是指所记忆者与当下的生活并无直接牵连,作为一种经验,古人古事可以我们提供一种参照和借鉴。诸如总结经验教训,陶冶品格情操,增强民族自信力,激发爱国热忱等等,都属于这种间接之用。从学理上说,历史知识的间接之用,也当以记忆之真为前提,但实际上却未必尽然。上文所列举的一些事例,都说明了历史知识的间接之用,未必以历史之真为充分条件,而不论真假,都能致用的真原因,则是历史价值的虚拟性。
虚拟相对于实在而言,一般说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谈论的事物价值和意义,都具有客观的实在性。比如,人们在北方过冬需要取暖,煤炭经燃烧能产生热量,这样,煤炭就向我们显示出一种价值和意义。但是,煤炭虽然因我们的需要而显示价值意义,但煤炭本身并不是消极被动的东西,如果它不能燃烧并产生热量,那么这种价值和意义就不可能坐实。在这里,对象的某种属性不仅为我们的价值、意义提供了切实的基础,而且还能对我们的致用起到了一种限制、约束作用。换言之,人们不可能脱离事物的本身状况而对它作出不恰当的判断,因为任何脱离事物实际的致用都不能产生确实的效果。
历史的情况有所不同。史事已经过去,史料也不会自己说话。当人们怀抱某种需要,到历史中去寻找可以寄托他价值指向的对象(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等)时,人们常常会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将对象理想化,也可以丑陋化――实际上,就是对历史对象的扩大、缩小、改造、甚至伪造。在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中,梁漱溟先生曾意味深长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今天我们若轻率地贬低孔子或抬高孔子皆于他无所增损,只是自己荒唐妄为。”[27]尽管我们“荒唐妄为”,但历史上的孔子却“奈何”我们不得――不论是“轻率地贬低”,还是“盲目地抬高”――历史本身并不能对我们的社会实践――此种社会实践总是与一定的历史评价相配合――起到了一种限制、约束、或纠错的作用,相反,往往倒是现实的社会实践纠正了我们某些错误的历史认识和历史评价。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变化,原先的历史形象已经难以满足新的需要了,以他们为对象的价值关系、意义效用也随之不合时宜,于是,这些被神化、或被丑化的历史人物有了恢复真相的机会。或是恢复真相,建立新的价值关系;或是搁置一边、冷落遗弃,人们再去寻求新的历史材料,建立新的价值和意义,以满足他们新的需要。
当然,说其虚拟,不等于虚无,因为它仍能产生实际的效用。但此处的效用,并不以史实的真实性为充分条件。如果我们始终抱住一种“应然”的态度和尺度,那么,我们可以说,以上所述的种种现象,都是一种错误。史学是人类的一项理性的活动,求真是学科唯一的、至高无上的任务,也是史家义无反顾的追求。然而,使我们有所不解的是:作为人类理性活动的史学求真为什么会与他自己的社会生活发生冲突,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为什么人们较多地会以一种文学的方式来处理历史事实,来运用历史知识;而不愿意理性地采用史学的立场和方式。以至于学理总是屈从于事理,史学的“应然”总是向现实生活的“实然”让步。
注释:
[1]本文的讨论,虽多以历史学家的观念和史学实践为例,但不局限于学术界的范围,而涉及一般的社会生活,目的是想探究,在一般的日常生活中,而不是在历史学家的理想观念中,人们是如何运用历史知识的,他们对历史知识及其致用是抱着怎样的看法和态度。
[2]刘起釪:《顾颉刚先生学述》,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79页。
[3]罗根泽编著:《古史辨》,第四册,顾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3页。
[4]吕思勉、童书业编:《古史辨》,第七册,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47页。
[5]吕思勉:《三反及思想改造学习总结》(自述),刊于《吕思勉遗文集》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50页。
[6]吕思勉:《吕著史学与史籍》,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2页。
[7]陈垣:《通鉴胡注表微•边事篇第十五》,科学出版社,1958年,第286页。“《春秋》之法…以下”数句,原刊《辅仁学报》,后删。参见罗志田:《中国近代史学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3页。
[8]《陈垣来往书信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697页。
[9]蒋天枢:《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8页。
[10]参见汪荣祖:《史学九章》,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94、172页。
[11]此处所说的一般看法和做法,自然也是指学术界的“实然”,而非史学理想中的“应然”。如果我们坚持“应然”的立场,那么,诸如此类的看法、做法都可视其为“伪科学”而将其“开除”出史学界。然而“开除”虽则痛快,却不能解决问题。
[12]参见葛懋春、项观奇:《历史科学概论参考资料》(上),山东教育出版社,1985年,第127-128页。
[13]如《论儒家的发生》、《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袁世凯的再版》、《桃花扇底看南朝》、《南明史上的永历时代》等。参见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绪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14]古奇著,耿淡如译:《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287页。
[15]余英时:《史学、史家与时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4-345 页。
[16]参见彭小瑜:《历史的真实和思想的真实》,《中华读书报》2005,12,7。
[17]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第287页。
[18]参见彭小瑜:《历史的真实和思想的真实》。
[19]一个错误的结论,也会对后人的研究有所启示,这同样表现为一种“有用性”。但这里所说的“有用性”,不是说结论的错误,而是指结论的事实基础上的不正确。
[20]此种意义上的政治原因,也可以称为社会原因,可参见瞿林东《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纵横》有关论述。(《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纵横》,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36~38页)
[21]鲁迅:《野草•立论》,《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517页。所谓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也程度不同地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之中,这或许说明,回避真相实在也是人之不可或缺的一种生存方式。
[22]此段有关托尔斯泰的“日记事件”描写,系根据周国平《私人写作》一文缩编而成。参见周国平:《各自的朝圣路》,东方出版社,2000年版。
[23]马克斯•韦伯著,冯克利译:《学术与政治》,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9页。
[24]参见晏扬:《雷锋走下“神坛”折射观念进步》,《广州日报》,2006,3,2。
[25]参见魏青:《凡人雷锋更显道德示范意义》,《解放日报》,2006,3,2。
[26]参见卡尔•贝克尔:《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现代西方史学流派文选》,第261~262页。
[27]汪东林:《梁漱溟问答录》(扉页手迹),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