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史学传统的批判继承
中国史学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形成许多传统。强调继承和发扬者,多谈优良传统,忽视改造革新;偏于批判和扬弃者,则多所否定,意欲另建“新史学”。其实,事情并不那么简单。20世纪初,梁启超疾呼“史界革命”,全面清算“旧史学”,所指“四弊二病”不谓不深刻!这表明“旧史学”中成传统者并非全都优良。梁启超初步系统论证的“新史学”理论,在当时也不谓不新、不谓不革命。然而,曾几何时,他的“史界革命”呼声便被民国初年的复古思潮所湮没,“旧史学”一度回潮。另一方面,中国史学发展中有不少优良的东西,很难顺利地形成为传统。即使成为传统,也是在漫长岁月中,在尖锐对立下,努力拼搏,艰难迈进的。
1、“实录”理论与修史实践的矛盾
“实录”论,是中国古代史学的一个基本理论。作为对史书的评价,称某史为“实录”,可以说是最高的评价了。班固评价司马迁《史记》,最先提出这一概念:
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质,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33]
这也是班固第一次提出“实录”的理论,对史学基本要素的事、文、义系统提出要求,即记事翔实,行文准确,旨义存真。在其后的上千年的修史实践中,“实录”、“良史”、“直笔”几乎成了史学家的口头禅,似乎成为一种传统。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基本而又重要的理论问题,班固以后进一步从理论上阐发者实在有限!刘知几在《史通》中算是提得较多的,但他主要用于史学批评方面。章学诚的《文史通义》虽然用了很多笔墨对史学中事、文、义三者关系有深入阐发,将史学比作为人之身体,“事者其骨,文者其肤,义者其精神”[34],强调“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35]。但是,他并非以“实录论”为出发点展开论证。重要的史学理论问题,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这本身就是中国古代史学中的一对矛盾。
另一方面,自班固提出“实录”的概念之后,又产生出不少以“实录”二字命名的史籍。其中,最大量的便是自唐代开始系统修纂的各朝各代的皇帝《实录》。《实录》的修纂与“实录”理论的矛盾,可以说自有皇帝《实录》,就贯穿始终。“《实录》不实”这句话,反倒成了对中国史学有“直书实录”优良传统说法的一种“传统”批评了。“自古人君皆不自阅史”,如果说唐以前还基本恪守,是一种传统的话,那么到了宋代就开始有所改变,“撰述既成,必录本进呈,则事有回避”[36]。皇帝《实录》屡易其稿,以至南宋孝宗时对北宋史事“各传所信,不考诸实录、正史,纷错难信”,特别是一些重大事件“家自为说”,成为“千古之谜”[37]。到了明代,张岱更有“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二年总成一诬妄之世界”[38] 的说法。此说虽有夸大,但其对国史、家史、野史的基本评价,与王世贞、黄宗羲等人的认识大体相仿佛。[39]
重要的理论,良好的意愿与残酷的实际,总是如此矛盾!恰恰在这一矛盾对立中,中国古代的史学缓慢发展着。在众多“失诬”、“失谀”、“失臆”的史籍中,一些以史学为己任的史学家,坚持实录精神,抱着直笔意愿,进行辛勤耕耘,才使“中国的脊梁”的“光耀”没有完全被“掩住”。以班固的“实录”理论衡量,《史记》之后当得起“实录”评价的,便是司马光《资治通鉴》了。就史学发展形势而言,司马光修纂《资治通鉴》大不同于司马迁发愤著《史记》之时。司马迁时的史籍远非司马光时可比,司马迁只嫌文献不足征,要实地采访;司马光则嫌史籍太过,且往往失实,要进行精审考辨,所谓“实录、正史未必皆可据,杂史、小说未必皆无凭,在高鉴择之。”,而取其“证据分明、情理近于得实”者 [40]。经司马光一班人的苦心剪裁,全书体例严谨,叙事脉络分明又详而不芜,史源虽出自众书而文字风格却如一人之手。钱大昕说,“《通鉴》之取材,多有出于正史之外者,又能考诸史之异同而裁正之。昔人所言,事增于前,文省于旧,唯《通鉴》可以当之”[41]。实际上,这是在以班固关于“实录”的理论盛赞司马光。其后,两“司马”便成为代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的两位巨匠,仿效者不计其数。可以说,继承关于“实录”理论与实践的意愿,的确成为一种传统,而作出巨大成绩者则甚微,这不能不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就是近70年来,唯物史观逐渐成为带指导性的理论之后,一些大手笔“也不可否认存在某些违背实录的现象”:“在纪事方面,有的经不起‘核’的检验”;“在史文方面,夸饰时而有之,粗糙在所难免”;在史义方面,“往往存在‘虚美’、‘隐恶’的现象,似乎一反考据学风而以腾空言为时髦”[42]。要使“实录”的理论与愿望真正成为史学实践和优良传统,需要以史学为己任的史学家世世努力拼搏,代代艰辛耕耘!
2、“经世”、“通变”与“鉴戒”、“垂训”的差异
这都是讲史学功用问题的。谈治史宗旨,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中更具重要性。
前面关于传统史学基本特点中已提出史学功用政治化的问题,这在中国史学发展的漫长历程中确确实实是一种传统。但其表现形式又各有异,因而在讲批判继承时不应等量齐观。
鉴戒史学,作为传统史学的主体,以帝王为主要劝戒对象。在集权专制的封建社会里,帝王作为的善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为政的兴衰,可以说它的确触及政治统治的关键。然而,由于它注重的是帝王个人的作为,因而具有很大的局限,“多主规谏而略于体要”,即对帝王多所劝戒,而忽视从历史过程本身和反映体制的社会结构变化中探寻为政之道。
垂训,如果说本意是把历史作为训导和宣传的工具,给人以历史教育,包括历史形势教育、历史知识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的话,那么随着以心治史功用的强化和史学思想的伦理化,垂训又往往与“蓄德”混杂一起,把历史作为伦理说教的工具,使人愚昧。
此两项功用,在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中,越到后来结合越紧密。前者以史戒君,后者以史愚民。
以史经世,一般都认为是明清之际针对宋明理学谈心说性,“不考百王之典,不综当代之务”[43] 而出现的。其实,在《庄子·养物论》中即有“春秋经世,先王之志”的提法。中唐前后,便产生了与明清之际内涵基本相同的以史经世的主张和实践。安史之乱后,唐代社会由盛转衰,人们提出各种“救时之弊”的主张,形成“言理道者众”的风气。德宗时,杜佑纂修《通典》言“理道”,有如下鲜明特点:其一,从“探讨礼法刑政”入手,“不录空言”,即不以儒家经典和历代众贤著论为理论依据。其二,旨在“体要”而不在“规谏”,要通过历史过程本身和反映体制的社会结构的变革来探寻“政理”――为政之道。这不仅对如何探究“政理”是一个重大突破,而且使史学功用也起了新变化。鉴戒功用建立在对前代亡国教训总结的基础上,以求新政权的“长治久安”。垂训功用建立在空言说教的基础上,以历史附会儒家经典、历代众贤论著进行训导。《通典》所显示出的功用,与鉴戒、垂训完全不同,强调从历史过程本身或现存体制中探寻为政救弊之道,显然是要深刻得多!当时就有人称《通典》“警学者之群迷”之处是“以为君子致用在乎经邦”,肯定其书“错综古今,经代(世)立言之旨备焉”[44]。如果说这是以史经世的先河,那么它应当是社会流弊日积、政治危难当头的产物。由于这一特点,明清之际“天崩地解”,以史经世的主张适应“救弊”的需要,进一步地闪现其光亮。及至近代社会,以史经世几乎成为整个进步史学的共同呼声。
通变,即“通古今之变”,了解和掌握历史发展的趋势。司马迁提出史学的这一重要功用的同时,又强调“承弊通变”。就是说,历史在其发展进程中,必然有“弊”,有“弊”就应有变;对于历史事变,可以通识其轨迹,在现实中适应其变化。中唐以后,随着封建社会开始走下坡路,流弊日积,通变成为数百年间史学的热门议题。杜佑认为“酌古之要,通今之宜,既弊而思变,乃泽流无竭”[45],纂成《通典》。郑樵有《通志》“极古今之变”,马端临《文献通考》着眼于“推寻变通张驰之故”。司马光“穷治乱之迹”,成《资治通鉴》。这些以“通”字名其书者,几乎都是具有划時代意义的史学名著。
由于变通往往与救弊联系在一起,因而经世、通变这两种功用亦如孪生。它们都注意从历史过程本身或社会结构入手考察演变之迹,寻找救弊之道,比起鉴戒、垂训功用,更具重要意义和进步意义。
3、“史德”与“史才”的关系
强调史学家的自身修养,这是中国史学发展中一致的心声,因而可谓一种千古不改的传统。
班彪最先提出“史才”这个问题,称司马迁为“良史之才”,主要指其记事、行文之才。汉唐之际,一直沿用这一说法,以“良史之才”称赞优秀的史学家。唐中宗时,刘知几从理论上论述了这个问题,提出“史才须有三长”的著名理论。“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不具备这“三长”,就不够史学家的材料,也就不应该担任史官的重任。“史才须有三长”的“史才”,指史学人才。“三长”之一的“才”,指编纂史事、行文记述的才能。其“学”,指史料占有、知识渊博等学问。其“识”,指历史认识、史学理论等水平。“三才”中,他最注重“识”,认为才、学都离不开识。至中唐“道统”说出现,对“良史”提出新的要求,强调“以心不以迹”[46]。随着史学伦理化趋势的发展,到明代则认为史学人才仅仅有“三长”已经不够了,还应增加“公心”、“直笔”,即如胡应麟所说:“才、学、识三长,足尽史乎?未也。有公心焉,直笔焉。五者兼之,仲尼是也”。“秦汉而下,三长不乏,二善靡闻。”[47]
对于这一问题作出进一步阐发的是章学诚。首先,他指出才、学、识三者难兼但要正确对待。“义理存乎识,辞章存乎才,征实存乎学”,“一人不能兼,而咨访以为功”,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应以“自擅”而以为高。同时,他又强调“学问文章,聪明才辨,不足以持世。所以持世者,存乎识也。”[48] 突出的是,章学诚在“史才须有三长”之外,提出“史德”的问题。他认为刘知几的“史才三长论”“犹未足以尽其理”,“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即“著书者之心术”。何为“著书者之心术”?实即胡应麟所说“二善”――“公心”与“直笔”。章学诚将其作为一种道德修养提出,着重于修史者的心术是否正与直,强调慎辨主观与客观,尊重客观,不以主观强加于客观,即所谓“欲为良史者,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这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分清哪些是自己的主观认识,哪些是客观史实,尽量尊重客观史实,不把自己的主管认识掺杂到客观史实中。只要抱着这一态度去努力,虽然不能完全做到,也足以称有“著书者之心术”。另一层是,章学诚看到史学家对待历史是非不能不动感情,因而特别提醒其要尽量使自己感情符合事理,以理性来约束自己的感情,使主管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不然,“违理以自用”,“汩性以自恣”,必然导致“似公而实逞于私,似天而实蔽于人,发为文辞,至于害义而违道,其人犹不自知”的后果,因此“心术不可不慎”。这两层意思,既有思想方法修养的问题,又有史学人才个人品德修养的问题。如果说,才、学、识三长是对史学人才业务修养方面的要求,那么“史德”则是对史学人才思想修养方面(包括思想方法和个人品德)的要求。在业务修养方面,识重于才、学,单有生花的妙笔和丰富的知识,若缺少历史观察能力,对历史发展演变就不可能作出正确判断。当然,文字不生动,不能传其史事;史事不丰富,也无从编写。但是,如果“著书者之心术”不正,没有史德,不辨主观客观,便不能如实反映客观历史的本来面貌,难免成为“秽史”。“读其书者,先不信其人”,又怎么能够发挥史学的各种社会功用呢![49]
中国古代关于“史才”、“史德”的理论,虽有很大局限,但就强调史学家业务修养和思想修养这一点来讲,仍应当重视。尤其应联系实际,进一步作出科学的理论阐发:在业务修养方面,应当如何改善写作技巧、充实各类知识、提高理性认识;在思想修养方面,怎么才能直而不曲、真而不伪,做到主观适应客观,坚持史学的科学性。
4、考据之学的成就与局限
在治史方法方面,中国更有独具特色的传统,这便是辨伪、校勘、考据之学的极大发展。
辨伪之学,始于汉代。当时,原是通过校书考定古书真伪和时代,因而辨伪一开始便与校勘结合在一起。《汉书·艺文志》基本采录刘歆《七略》而成,以其所载传疑之书考察,可见刘、班辨伪六例。虽然简略,却启示了后人辨伪的一些基本方法。提出有力证据考定某篇确系伪作,始于东汉大经学家马融对《尚书·泰誓》的否定。其后,历代学者都十分注意辨伪这一工作。及至宋代,辨伪之风盛行起来,并取得很多成绩。明代胡应麟在《四部正讹》中第一次把辨伪方法系统起来,提出辨伪八法。近代,梁启超讲“鉴别史料之法”,进一步提出辨伪的12条公例。同时,又有《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的专著详论辨伪方法。
关于校书,虽然春秋时就有“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50] 的记载,但大规模校书始于汉代。校书作为学术发展中一项专门事业,也始自汉代。西汉末刘向、刘歆父子即是这方面最早取得成就的专家。他们主要是多储副本,以较好、较早的本子作为校勘的依据。其后,官府校书之风,迄至清末,历久不衰,推动着目录学的发展。雕版印刷发明之后,刻书者日多,又出现版本问题。刊本与校勘,亦愈益密不可分。此外,南北朝时,已有用出土实物校订史籍的记载。至两宋,发展为金石专门之学。取金石铭文订正史籍,为治学开了一条新途。清代学者在这方面的功夫,更为切实专精。校勘之学,在乾隆、嘉庆两朝达到鼎盛。晚清,俞樾将其一生校书过程中归纳成的公例,全部写入《古书疑义举例》卷五至卷七,凡37例,差不多古书中的衍文、讹体、倒置、脱落、误改、误解、误增,以及简策错乱、篇章颠倒等现象,全都总结出来了。这是校勘由实践迈向条理化的一种表现。近几十年间,陈垣总结校勘《元典章》的实践,写成《元典章校补释例》6卷,凡50例,成为第一部把校勘知识条理化的论著,标志着校勘学在近代学术文化中的发展。
作为校勘史籍的钥匙之一,是关于历代避讳的知识。宋代已有学者开始在这方面下功夫。清代乾嘉时期,周广业写成《经史避名汇考》46卷,可谓一部专门性的巨著,惜其没有刊行。陈垣总结往昔著述,系统整理,略仿俞樾《古书疑义举例》体裁,写成《史讳举例》,举凡82例,成为一部关于避讳的系统研究之作。
至于考据,则滥觞于古代的传注。西晋以下,注史情况越来越多。《三国志》裴松之注包括补缺遗、备异闻、正纰缪、辨当否四项内容,深受考史者推崇。但是,作为治经、治史的重要方法,考据直至清代才专门提了出来。考据成为一门学问,是在乾嘉时期。考据之学,与目录、版本、辨伪、校勘、注训、辑佚诸学密切相关,是这诸多学问的综合运用。一方面,治以上诸学,离不开考据;另方面,不掌握这些知识和手段,又难以达到取材广博,用材精审,训释准确,类例分明,从而保证考据无误。从事考据,一般來说,需要广集资料,鉴别真伪,究明正诂,分类归纳,求得解释历史的史料依据。在上述史料学或文献学的知识之外,还应有逻辑学修养、其它相关的专业知识,如音韵、历律、地理等知识。近代以来,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以旧史料解释新发现的材料,补其脱落;用新发现的材料印证旧史料,证其可信,使古史研究得到新的解释,谓“古史新证”,将考据之学推向近代化。陈寅恪的诗文笺证与“民族文化之史”的研究方法,体现了近代考据家极高的史识。陈垣重史源、讲类例,取得多方面的卓越成就,使目录学、年代学、史讳学、校勘学趋于条理化、系统化。
治史方法的发达,与修史制度的演变、史籍形式的多样,表明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处于一种知性阶段。重视史料的搜集、排比和考订,强调自身的积累,长于个体探讨(或曰微观研究),再加之孔子“述而不作”以及“作者谓之圣,述者谓之明”[51] 的古训,使中国古代史籍基本以叙述(即描述)的形态存在。这样的一种治史系统,对吸收其它学科成果重视不够,并相对排斥理论分析及概括,逐渐形成一个“封闭圈”,延缓其向理性阶段迈进,不仅无法迎接外界的挑战,就连自身的发展都步履艰难。发挥这种治史系统整理历史资料、考订历史事实之长,并使之由封闭走向开放,从知性推进到理性,则是在批判继承中应着力解决的首要问题。
[1] 《汉书》卷62《司马迁传》。
[2] 《汉书》卷62《司马迁传》。
[3]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4] 《史记》卷18《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5]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6] 《史记》卷5《秦本纪》。
[7] 《申鉴》卷4《杂言上》。
[8] 《汉纪目录序》。
[9] 《资治通鉴进书表》。
[10] 《进金史表》。
[11] 《隋书》卷33《经籍志二》。
[12] 《唐会要》卷63《修国史》。
[13] 《进元史表》。
[14] 《清史稿》卷500《遗逸传一》。
[15] 皇甫湜《东晋元魏正闰论》,《全唐文》卷686。
[16]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17] 《汉书》卷88《儒林传》。
[18] 《后汉纪》卷26《后汉纪序》。
[19] 《新五代史》卷60《职官考》。
[20] 卲雍《皇极经世》卷11《观物篇五十五》。
[21] 杨维祯《辍耕录》卷3《正统辨》。
[22] 《四库全书总目》卷46《正史类》。
[23] 《廿二史考异》卷81。
[24] 《元史》卷26《仁宗纪三》。
[25] 《明史》卷296《孝友传》、289《忠义传》。
[26] 《文史通义》卷5《浙东学术》。
[27] 《清儒学案序》。
[28] 宋敏求《长安志》卷6《史馆》。
[29] 《唐会要》卷63《史馆上》。
[30] 《宋书》卷93《雷次宗传》:“元嘉十五年”,儒学之外立玄、史、文学,“凡四学并建”。
[31] 《四库全书总目》卷51《杂史类序》。
[32] 《狂人日记》,《鲁迅全集》第1卷第12页;《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鲁迅全集》第6卷第92页。
[33] 《汉书》卷62《司马迁传》。
[34] 《文史通义》卷6《方志立三书议》。
[35] 《文史通义》卷3《史德》。
[36] 《欧阳文中公集》卷108《论史馆日历状》。
[37] 李焘《进长编奏状》(隆兴元年),《文献通考》卷193《续通鉴长编举要》条引。
[38] 《琅环文集》卷1《石匮书自序》。
[39] 王世贞《皇明名臣琬琰录小序》云:“国史,人恣而善蔽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家史,人谀而善
溢真”。然而,“叙典章”、“ 徵是非”、“缵宗阀”,又“不可废”。
[40]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63《答范梦得》。
[41] 《潜研堂文集》28《跋柯维骐宋史新编》。
[42] 施丁《中国史学的传统与维新》,《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5期。
[43] 顾炎武《日知录》卷7《夫子之言性与天道》。
[44] 李翰《通典序》;权德舆《歧国公杜公墓志铭》。
[45] 《通典》卷12《食货十二》“论曰”。
[46] 皇甫湜《编年纪传论》,《全唐文》卷686。
[47] 《少室山房笔丛》卷5《史书占毕》。
[48] 《文史通义》卷4《说林》。
[49] 《文史通义》卷3《史德》。
[50] 《国语》卷5《鲁语下》。
[51] 《论语·述而》。